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珠海香洲区民办小学招生流程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公布招生计划(4月30日)。
(二)网上报名(5月8日—31日)。
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民办招生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1所民办学校。
(三)相关学生提交材料(5月8日—31日)。
报名结束前无法取得基本入学材料的,应当向拟报读学校补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符合民办中小学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还应当向拟报读学校提交政策性照顾生证明材料。
(四)审核信息(6月1日—6月20日)。
区教育局分类汇总网上报名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中心、人社局等部门核实网上报名登记信息(以5月31日前报名登记的信息为准)。学校根据核查结果,结合相关学生现场提交的材料的审核情况,对报读本校的学生入学资格进行核定。
(五)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6月21日—27日)。
(六)第一阶段录取:
1、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直接进入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程序。
2、电脑随机派位摇号(6月30日)。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分批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
3、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6月30日)。
4、确认学位(7月1日—7月10日)。由家长携小孩,按照学校要求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并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学位。
学校于7月13日前将学位确认情况反馈到区教育局。
(七)第二阶段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入第二阶段录取。报名及录取程序和规则与第一阶段相同。
1、第二次申报招生计划(7月15日—7月17日)。学校根据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剩余的学位情况,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可向区教育局申请调整招生计划,并进行第二次申报。
2、公布调整后的招生计划(7月20日)。
3、补报名(7月20日—8月18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登录招生系统根据提示选报1所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进行补报名。
4、相关学生提交材料(7月20日—8月19日)。已向拟报读学校提交过相关材料的学生,无需重复提交。
5、审核信息(7月20日—8月19日)。学校对补报名学生进行信息审核。
6、公示第二批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8月20日—26日)。
7、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直接进入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程序。
8、电脑随机派位摇号(8月27日)。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补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位数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分批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
9、公布第二批拟录取学生名单(8月27日)。
10、确认学位(8月27日—8月29日)。由家长携小孩,按照学校要求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并进行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学位。
学校于8月30日前将学位确认情况反馈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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