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十大重点小学排名

2022-07-21 小学

  小学是孩子的第一步阶梯,走好了之后的路自然顺利很多。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沈阳十大重点小学排名,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辽宁省实验学校小学部

  地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号

  网站:http://www.lnes.net/

  电话:024—86844436

  创办于1957年,是一所实验性、示范性“窗口”学校,1999年开始实行九年一贯制,是辽宁省内第一所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育教学质量上乘。

  二、沈阳市铁西区勋望小学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南九中路一号

  网站:http://www.syxunwang.com/index/index.aspx

  电话:024—25441191、25441651

  铁西区勋望小学始建于1946年,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丶辉煌业绩和优良传统的学校。在教学中深入开展了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并注意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使学生主动、健康、活泼的发展。

  三、东北育才双语学校小学部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经济开发区沈北路200号(路北)

  网站:http://www.neyc.cn/

  电话:024—62328173

  于2005年创办的一所含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全日制寄宿学校,东北育才双语学校注重打好基础,课程设置首先保证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内容外,优化英语教学。学部从一年级开始实行中外英语教师合作授课,全英教学贯穿课堂始终,注重培养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和习惯。

  四、沈阳市岐山路第一小学(岐山路一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嘉陵江街64号

  电话:024—62102841

  阳市皇姑区岐山路第一小学是辽宁省人民政府确定为首批办好的重点小学,后又被市、区政府确定为窗口学校。学校拥有设备齐全的音乐教室、舞蹈练功室、语言室、自然教室、美术教室、劳技教室,还有功能先进的电化教室等。

  五、沈阳市和平大街第一小学(和平大街一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昌街五号

  网站:http://www.syhpyx.com/

  电话:024—62539374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大街第一小学创建于1919年,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学校。学校几十年来涌现了一批全国、省、市知名教育专家和优秀教师,培养了一大批在国际、国家、省、市各类大赛中获奖的学生。

  六、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一小学(南京一校)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2号

  电话:024—23862295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一小学创建于1947年,是一所教学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教师队伍一流、教学质量优异、学生发展全面的现代化窗口学校。尊重所有学生的`个性与价值,依托严格的国家课程计划和创新的学校校本课程计划,为所有的学生提供一个面向未来的教育环境,并通过教育充分实现其潜能。

  七、沈阳市铁路第五小学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宜宾路2号

  网站:http://sytlwx.30edu.com.cn/

  电话:024—23514564

  成立于1958年,努力打造校园文化,构建和谐校园,铸就精品学校。二十多年的愉快教育备受社会关注,教育教学成果显著,教学质量在市、区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中一直名列前茅。

  八、沈阳市朝阳街第一小学(朝阳一小)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98号

  网站:http://cyyx.shedu.com.cn/

  电话:024—24848617

  沈河区朝阳一小,学校始建于1905年,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历经数代教育者的不懈奋斗,如今的朝阳一校已发展成一所规模宏大、设施先进、师资雄厚的公立小学。

  九、沈阳市铁西区雏鹰小学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立业路4号

  电话:024—25752161

  雏鹰小学始建于1996年,赢得了全区文化素质测试的“七连冠”,荣获了沈阳市体育示范校,铁西区精粹学校,区教学质量优胜单位等荣誉。2006年被沈阳市教育局命名为沈阳市教育教学管理示范校。2007年被沈阳市教育研究室评为教学常规管理示范校。

  十、沈阳市铁西区启工街第二小学(启二)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南九西路22号

  网站:http://school.ci123.com/firms—index/57422

  电话:024—25741134

  沈阳市铁西区启工街第二小学有着50年历史,是一所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近年来,学校在艺术教育方面曾获得:辽宁省美育示范学校、辽宁省小舞蹈家基地、省中小学音乐教育活动评比一等奖学校、沈阳市花园式学校、沈阳市中小学校园艺术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拓展内容:2022年沈阳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问1:今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原则有哪些?

  答:有五项原则。

  一是常态防控。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贯穿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各个环节。

  二是属地管理。各区、县(市)依法承担辖区内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主要管理责任。

  三是免试就近。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四是依法有序。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等规定。

  五是根治“择校”。除国家和省市明确规定的享受照顾政策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择校生”“借读生”等,严禁各种违规择校行为。

  问2: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怎样招生?学区划分什么时间公布?

  答: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执行“单校划片”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学区内招生。2022年各区、县(市)学区划分方案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计划在7月30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学区确定后,要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问3: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是怎样规定的?

  答: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在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规模内,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县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区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地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区县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和跨审批区域招生。

  问4:对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派位被录取的学生有什么要求?未被录取的学生是否可以回到原学区?

  答: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其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逾期未履行报到注册手续的,由生源地教育局根据当年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教育局安排到原学区公办学校就读。

  问5:如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答: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各区、县(市)要制定本区域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清理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解读、问题解决等以居住地为主,确保随迁子女应学尽学。

  问6:如何保障残疾儿童无障碍接受义务教育?

  答:各区、县(市)要不折不扣落实“一人一案”要求,做到一个不漏,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大力度做好随班就读工作,要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实现轻度残疾儿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零拒绝”。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县(市)教育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

  问7:如何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学尽学?

  答:各区、县(市)要切实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依法落实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建立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形成失学辍学劝返复学部门联动机制。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教育局备案。不得以在家或培训机构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问8:新生如何办理学籍?

  答:学校是学籍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审核拟招收的每名学生信息,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起始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原则上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确认。

  问9:对于国际学生在沈接受义务教育的有什么要求?

  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国际学生应安排到具有接受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并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问10:普通高中可以跨市招生吗?对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有何要求?

  答:不能。所有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方式同步招生,不得跨市招生。结合普通高中学校实际,稳步提升公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特色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问11:对于落实指标到校政策有什么规定?

  答:已实行指标到校政策的公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占高中招生总数的70%,指标到校招生范围为公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属地区、县(市)。鼓励公办省特色普通高中尝试指标到校招生。尚未实行指标到校政策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要按照省规划于2024年秋季招生起全部实行。

  问12:对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强化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严格执行“人籍一致”要求。普通高中高一新生电子学籍于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确认并上报备案,逾期不予办理。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学生实际就读情况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学生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坚决杜绝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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