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街道教育局收集材料后上交区教育局会同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对本系统、本领域高层次人才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顺德公办小学非户籍生报名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招生对象
凡在容桂街道居住且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优秀“新容桂人”适龄子女、容桂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及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容桂户籍适龄儿童。如有学位剩余,再招收普通借读生,招生通知另行发布。
不足龄和已就读小学的儿童不能报读一年级,凡重新报读者,学校将取消其学位安排。
类别界定
(一)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
符合《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的顺德区一、二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户籍不在我区,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容桂或申请人办理了居住证的居住地为容桂的三、四高层次人才子女;户籍不在我区,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容桂的五、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二)优秀“新容桂人”的适龄子女:
2011年——2014年期间受到容桂街道办事处表彰奖励的优秀“新容桂人”的适龄子女。
(三)容桂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
就职于容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在该企业连续工作及缴纳社保1年以上(含1年)的工作人员适龄子女。
(四)政策性借读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容桂街道居住的.非容桂户籍儿童属政策性借读生。
1、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街道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3、本街道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4、本街道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5、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街道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6、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7、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8、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街道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9、本街道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10、在本街道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11、符合《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规定,我街道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12、本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3、在本街道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4、在本街道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15、在本街道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16、在顺德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7、父母一方是本街道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过渡期类: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继续按照原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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