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小学怎么报名?入读天河区的小学要符合什么条件?报名入口是哪个?什么时候开始报名?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州天河区小学入学报名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招生对象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招生地段及招生计划
公办/企事业办/民办
学位安排
1、具有本区户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且学位未被占用的适龄儿童,统称地段生,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我区的其他类别适龄儿童,统称统筹生,学校在保证地段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2、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由区教育局以其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3、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4、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按申请人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安排至广州市南国学校港澳子弟班就读,直至小学一年级40人招生计划(含递补生)完成。
5、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
现场审核资料
时间:5月16日—18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
疫情防控期间,网上报名成功的穗籍生家长(1人),在预约时段按报名学校要求进行资料审核,须带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
2、有效居住证明: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拥有完全房产的,以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只拥有不完全房产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或集资房证明。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确无房产的,则须提供祖辈房产证明或拆迁协议、审核时间在2019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也可提供审核时间在2020年5月10日前、租期至少到2023年8月31日)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房产证及出租或出借公房的证明。
学校在接受报名后,视情况需要,将实地核查实际居住情况。
学位安排
学位未被占用,是指一个住宅单元六年内只能分配对口学校的一个学位(相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孩子不受影响)。学位安排具体分以下几类:
1、地段生:人户一致、学位未被占用的,按地段对口入学。
(1)一手房住户
适龄儿童父(母)在新生报名结束前(2020年5月10日前)购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或集资房证明)并入户、入住。
(2)二手房住户
在新生报名结束前(2020年5月10日前)已办齐交易手续(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并入户、入住,该房屋学位未被占用。
2、统筹生:解决地段生后,优先考虑安排地段对口学校入学。
(1)不完全房产住户
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不完全房产,该房屋学位未被占用。
(2)随祖辈居住户
适龄儿童与父母一起和祖辈同户同住,且父母在广州市没有任何房产,该房屋学位未被占用。
(3)拆迁户
由拆迁办安置并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拆迁户子女(以拆迁协议提供的居住地为依据,可不与户口地址一致,但必须具备广州市户籍)。
3、统筹生:统筹安排入学。
(1)一手房住户
新生报名结束(2020年5月10日)后购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于8月27日前入户、入住。
(2)二手房住户
在2020年5月10日至8月27日前办齐交易手续(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并入户、入住;在新生报名结束前(2020年5月10日前)已办齐交易手续(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并入户、入住,但该房屋学位已被占用。
(3)不完全房产住户
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虽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不完全房产,但该房屋学位已被占用;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同时拥有其他不完全房产,由房产权属占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产所在地统筹安排学位。
(4)随祖辈居住户
适龄儿童与父母一起和祖辈同户同住,即便父母在广州市没有任何房产,但该房屋学位已被占用。
(5)拆迁户
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的临迁户子女,非天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审核时间在2019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或租期到回迁日)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也可提供审核时间在2020年5月10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3年8月31日(或租期到回迁日)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同时,该住房为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6)借住或租住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
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无任何房产,借住或租住在国有房产或父母单位公房,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出具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房产证,以及房屋使用证明(无偿借住或有偿租用证明)和居住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实际居住地消费单据,如水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等)。
(7)租住私人房产或非单位公房
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无任何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审核时间在2019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也可提供审核时间在2020年5月10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3年8月31日)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如对学位安排有疑问,请直接致电学校询查。
派发录取通知书
时间:6月10日公办小学派发录取通知书。
派发录取通知书的方式由学校自行安排。如在2020年7月1日前未收到学校的录取告知(含书面通知、网上通知、短信通知等),视为不被录取。家长对录取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到申请的学校了解具体情况,过期学校不再受理。
新生注册
时间:6月13日
公办小学新生注册。请家长按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为孩子办理注册手续。已被学校录取、无故不按时注册、校方已通过电话催促,三天内仍不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
补报名
时间:8月27日、28日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穗籍生,到招生报名地段学校递交补报名申请,所需资料与2020年5月16日—18日现场审核所需资料相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审核时间在2019年9月1日之后的非天河户籍适龄儿童需回户籍地补报名申请学位。
非穗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非穗籍生”)
(一)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所列对象并能提供佐证材料、监护人实际居住在我区的非穗籍生,请家长于5月16日—18日带齐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对口招生报名学校递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6月10日前受理学校会电话通知家长学位统筹结果并告知注册时间和相关要求。
(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
符合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的学生,须按《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要求,6月1日—4日9:00—16:00登陆“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系统”填报入学志愿。
6月8日,登录“积分入学系统”和“天河门户网站”查看公办小学学位分配结果。6月12日,登录“积分入学系统”和“天河门户网站”查看公办小学学位补录名单及民办小学学位分配结果。
(三)港澳生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办法,按申请人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安排广州市南国学校学位,直至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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