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University、College)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是一种功能独特的组织,是与社会的经济和政治机构既相互关联又鼎足而立的传承、研究、融合和创新高深学术的高等学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东财经大学招生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十五条:学校各专业录取批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生源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七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学校所在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普通类(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美术类、音乐类等)分类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志愿,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相应科类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规定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第一次投档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计划数的一定比例设定学校必录分数线,学校必录分数线的确定以高考成绩的总分为依据。
第二十条:学校必录分数线上的考生,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报考第一专业人数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按该专业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设定专业必录分数线,专业必录分数线以下的考生,视其后续专业志愿情况,调配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广东省内普通类(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出档到我校的考生中,高考总分达到广东省当年各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优先分配专业。
第二十一条:学校必录分数线上的考生,除身体条件、政审不合格或专业不服从调配外,原则上给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学校必录分数线下的考生,根据考生的志愿和综合素质分配给未录满的专业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各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文科类、理科类)各专业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有高考总分排位的省份,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其他省份按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的要求。
英语加试:有英语口试省(市、自治区)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金融学(国际金融)、英语、日语等专业须加试英语口试,成绩要求C(含C级)级以上;其他无英语口试省(市、自治区)不作要求。
学业水平等级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其他省份(市、自治区)有相关政策的按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执行,无相关政策的不作要求。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
第二十五条:美术类专业广东省外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美术类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本校美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东省内美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出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40%,统考专业成绩6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同类专业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及要求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以上二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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