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招生条件

2021-02-07 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Hunan Normal University),简称“湖南师大”,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入选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的部省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湖南师范大学招生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请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且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符合下列、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选拔考试: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且经公示(http://gs.cyscc.org/)者;

  2、高中阶段参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且经公示(http://gs.cyscc.org/)者。

  符合以上任一、件者均可报考汉语言文学、英语专业;符合信息学获奖、件者可报考公布的任一理工科专业;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物理学、化学专业的考生须有符合上述、件相对应学科竞赛奖项。

  二、考试与考核

  1、我校是面向全国选拔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员的高校。学校依据招生计划组织对高水平运动队员专项测试,根据专项测试成绩,结合学校竞赛组队需求,确定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备案。

  2、我校面向全国具有保送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招收外语类保送生。学校组织外语类保送生的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备案。

  3、我校是面向湖南省进行自主招生的试点院校。学校组织自主招生的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备案。

  4、我校是面向全国进行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单招)的院校。学校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备案。

  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应专业的统考。

  6、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应专业的统考。

  7、报考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2个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总局组织的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

  8、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港澳台相关类型的招生考试(考核)。

  三、录取原则

  1、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公平公正录取。

  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我校在该省(区、市)招生计划数的110%。

  3、我校按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不分级差。

  4、对于进档考生,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分数相同,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数、外、文综,理工类依次比较语、数、外、理综,上海考生依次比较语、数、外和与学校选考科目要求一致的单科成绩最高的一科。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增加计划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将征集志愿。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缺额计划择优录取。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6、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区、市),在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也可录取其他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对于根据分数和等级投档的省(区、市),我校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执行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规定。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在分数和选测科目等级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必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

  7、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我校录取原则按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8、对于湖南省高考文化科目单科成绩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的考生,若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将根据湖南省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按照相应科目安排专业录取。

  9、对于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湖南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10、对于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专业录取原则执行;对于体育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按我校公布的专项招生简章执行。

  11、自主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职高对口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公费定向师范生、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港澳台联招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等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12、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或者日语;俄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或者俄语;朝鲜语、法语专业不受语种限制;其他非外语专业考生不受语种限制,但我校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13、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30分,报考俄语、日语、朝鲜语、法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20分(满分150分,满分不是150分需折算分数),且均要求外语口试合格。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民族班招生、公费定向师范生、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不受此、件限制。

  14、报考金融学、会计学、经济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满分不是150分需折算分数)。高水平运动队、民族班招生、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不受此、件限制。

  15、我校今年试点大类招生为物理学类,专业包括物理学与应用物理学,高考招生专业性质为普通类,就读一年以后分流为三个方向(不含定向培养计划):物理学(师范)、应用物理学(非师范类)、光召班(非师范,应用物理学专业实验班)。

  16、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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