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通过高考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之后,可以享受相应的高考降分政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南京医科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报名条件
具备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江苏省高中理科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对医学及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主办单位应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动物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
2、高中阶段被评为地市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者。
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时至2020年5月21日17时。申请人登录“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njm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提示的“报名流程”完成相关报名手续。
(二)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1、报名表。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用A4纸打印,须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符合南京医科大学报名条件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由所在中学审核、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校长签字确认、加盖教务部门公章。获奖证书应在南京医科大学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南京医科大学不接受事后补报。
3、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申请人自荐信。不超过1500字,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医学的认识、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书面申请材料请于2020年5月22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方式寄至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邮编:211166),信封上请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申请材料”。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选拔办法
(一)确定面试资格
1、依据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面试资格。
2、获得面试资格的申请人名单于2020年6月10日前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
(二)面试测试
1、面试测试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能力、综合素质、沟通表达能力,以及是否具有医学生培养潜质及创新潜质等。
2、南京医科大学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7月11—12日,具体时间安排将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发布。获得面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提前在报名系统中缴费,并在线打印准考证。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规定,每位考生应缴纳考试相关费用6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面试者,测试费不予退还。
3、南京医科大学将对完成面试的考生进行复审,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300%的比例,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产生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候选人名单。该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经考试院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公示以及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南京医科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25—86869060。
4、经公示无异议,获得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未填报则视为自动放弃。
录取政策
1、凡获得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高考成绩须达到理科类本科第一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且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所报专业符合南京医科大学选科要求,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
2、采取高考成绩、综合评价录取面试成绩、专业特色加分加权综合测算的方法取得考生最终成绩,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录满规定的计划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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