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即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博士生,是研究生学位中最高的一级。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考上了博士,读博士等,正是指博士研究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年北京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指南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招生专业与人数
“科研博士计划”拟招收100人。
具体招生专业见《北京大学2021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专业目录》。有关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具体信息见各招生院系网站。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4)本校在学高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和考核办法按照研究生院和院系的有关规定执行)。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符合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前,申请人应详细阅读《北京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2021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北京大学2021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及各招生院系招生简章或招生说明,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是否已充分了解“科研博士计划”的相关政策。各院系“科研博士计划”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由院系自定,“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应在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见附件)内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科研博士计划”的申请人应在“填报志愿”页面下“校本部招生院系列表”中,选择拟申请院系的“科研博士计划”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元,须于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规定期限(见附件)内向报考院系提交(寄达)下列材料:
(1)北京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各院系认可的外语语种、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标准等具体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
(9)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提交(寄达)报名材料地址:考生所报北京大学各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地点查询。
三、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招生说明。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院系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北京大学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各院系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于2021年5月底前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2021年6月。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五、其他事项
1、“科研博士计划”采用独立招生模式,申请人须按照本简章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参加复试。报考“科研博士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科研博士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2、“科研博士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
3、“科研博士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予安排住宿,且不享受学校住宿专项助学金。
4、除招生院系(或项目)有特殊说明的以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基本年限不低于5年。
5、体检、学费与奖助学金、违规处理、信息公开与监督等相关事项按照《北京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执行。
六、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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