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是检验初中在校生是否达到初中学业水平的考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茂名市中考报考范围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报考范围:
(一)具有茂名市户籍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持有港、澳、台居住证考生);
非茂名市户籍经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同时符合茂府办〔2013〕25号文件规定的外省和本省外市进城务工人员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子女,均可报考茂名市第一中学。
(二)具有广东省户籍(或持有港、澳、台居住证考生)且具有市区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
茂名市市区非茂名市户籍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经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同时符合茂府办〔2013〕25号文件规定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可报考茂名市第十六中学、茂名市田家炳中学。
(三)户籍或学籍在茂南区、滨海新区、高新区、电白区、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的'应届生、往届生;
各区、县级市非茂名市户籍的外省和本省外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经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同时符合茂府办〔2013〕25号文件规定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报考各区、县级市所在中学的按各自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四)凡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地方的考生如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则须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报名手续。
以上所有考生及在我市初中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考各类公(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
报名条件
(一)具有茂名市户籍考生
凡具有茂名市户籍的初中三年级考生(含经批准报考的异地借读生或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持有港、澳、台居住证考生),初中二年级参加生物、地理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
(二)非茂名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
1、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茂府办〔2013〕25号)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报考普通高中需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父母一方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母一方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证;
(3)父母一方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
(4)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2、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毕业,且只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或参加中考后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普通高中的,不受户籍、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级市报名参加中考。
在校高中生(指普通高中、职中、技校在校学生)不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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