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苏州市初中招生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1、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和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2)依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苏州市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注:年满16周岁(200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2、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
为保证学生入学信息的准确性,更细致组织好小升初报名入学工作,继续开展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
(1)本地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
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所属小学的毕业生,由毕业小学统一办理学生信息采集。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办法、时间为5月下旬。
(2)返苏生信息采集。
①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在姑苏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复印件)、学籍卡及1寸照片一张等材料,到苏州市教育局初中入学咨询接待处(苏州市民治路152号)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时间为5月20日~5月31日(节假日除外)。
②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在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分别到上述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信息登记(时间、手续、材料要求同上)。
③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外地返苏学生报名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就读。
3、市区初中报名材料及方式
(1)地段生报名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于7月1日(周一)~7月5日(周五)到所在区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存根联等材料。
(2)户籍生报名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登记,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挂靠用工单位集体户口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还须提供申报集体户口材料(含与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及社保证明。
(3)随迁子女报名
①非本市户籍的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公民办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须由毕业小学统一填报信息登记汇总表。
②在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要求在市区升入公办初中的,须参加积分管理申请入学。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根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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