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创建于1965年,是山东省首批省级规范化学校、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学校占地308亩,建筑面积10.78万㎡,现有7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600余人,教职工326人,是东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东营胜利一中初中招生须知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范围
西四路以东、北二路以南、西二路以西、商河路以北范围内的油田福利分房职工子女;物探研究院、钻井院南院、胜建集团机关驻地、胜东小区、原油田一、二、三组团和讯利小区的油田福利分房职工子女。
二、报名条件
1.学生必须是胜利一中学区内胜利油田福利分房职工子女(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
2.符合油田福利分房政策的油田职工,且没有实际获得过油田福利住房的,经确认,其子女已购买的.现居住房就近入学(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
3.胜利第一中学初中部学区内油田福利房,在一个学段时间(初中学习四年)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条件。
4.非油田住房生源,父母双方有一方是非油田职工的,不属于胜利一中初中招生对象。
三、报名材料
常住居民子女报名时须带原小学毕业学校学籍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胜利油田职工需提供胜利油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信复印件1份,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身份证反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父母双方胜利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医保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说明
1、入学材料坚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
2、报名入学提供的学籍表、住房情况证明(或房屋租赁许可证)、居住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必须有教育、房管、户籍、劳动保障和工商等职能部门的签章和经办人签名。
3、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4、全面实施“阳光分班”。继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初一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学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单位职工代表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加,在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统一监督下,对入学新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公开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备案。学校将对均衡分班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5、学籍注册。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两周内到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学籍注册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学校新生分班名单办理。新生注册时,需提交学生原学校的学籍表,凡没有学籍表的学生将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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