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初中,学生学习的课程与小学有很大的不同。学生们会接触到一批新的学习科目,初中新设的课程有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而每个年级会变更一些科目。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苏州初中入学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的外地返苏的小学毕业生。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非本市户籍,在市区公、民办小学的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确认后,可免试升入市区初中。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非本市户籍,父母来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的外地来苏的小学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后,可免试升入初中。
(5)年满16周岁(199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初中不再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二、市区报名办法
(1)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
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所属小学的毕业生,由毕业小学统一办理学生信息采集。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20日~24日(办法另行通知)。
(2)地段生入学报名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户籍或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见专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于7月11日(周六)到上述区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合法固定住所位于吴江区、吴中区和相城区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11日(周六)到上述区所属初中报名登记。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11日(周六)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③根据学位告知,施教区在姑苏区的小学毕业生,如有选择意愿的,可于7月11日(周六)到实施大学区辐射制度的市直属9所初中报名登记,每人限报一所。
④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存根联等材料。
施教区在姑苏区的小学毕业生,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或到实施大学区辐射制度的市直属9所初中报名登记时,还需同时携带报名表。
⑤非本市户籍的市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参加7月11日公办初中报名登记。由所属区教育局根据父母提供的信息,按照“相对就近、集中安排”原则,于8月5日前统筹安排。
(3)返苏生报名
①户籍在姑苏区的返苏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六年级成绩单)及1寸照片三张等,到苏州市教育局初中入学咨询接待处(设在苏州市民治路152号)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间为7月5日~7月8日。
②户籍在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的返苏生,分别到上述区教育部门报名(时间、手续、材料要求同上)。
③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外地返苏学生在报名后,均由教育部门直接安排进入地段公办初中。
(4)随迁子女报名
①非本市户籍的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公、民办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小学在信息采集时收齐相关资料和凭证,统一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②非本市户籍外地小学毕业生,要求在市区升入初中的,由父母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和市区直属)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申请、报名。时间为:7月5日~7月8日。
③非本市户籍外地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初中所需材料。
在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小学毕业生,要求在苏升学的,由父母到居住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应登记、报名手续,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满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材料;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就业)证明,是指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依据,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依据。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或自谋职业证明;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1寸照片两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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