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区民办初中招生指南

2021-01-28 初中

  对初中学生的指导更多的应侧重于学习方法和学习意志品质的培养进入初中以后,学生在学习上的独立性逐步增强。课堂教学中,教师比较注意启发学生独立思考问题;侧重课堂教学外,学生更多的需要自觉地独立安排自己的学习活动。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温州鹿城区民办初中招生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办初中招生办法

  (一)总体原则

  鹿城区民办学校招生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施行公民同招、统一管理。

  (二)招生范围

  鹿城区管理的民办初中温州市绣山中学本部(惠民路)、温州市鹿城区白鹿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在鹿城区范围内招生。温州市绣山中学滨海校区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可在鹿城区、浙南产业集聚区两地招生,学校在浙南产业集聚区的各类招收对象标准参照鹿城区执行。

  (三)招生对象

  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范围规定,结合“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中的人员类别,将我区民办初中招生对象分为以下几类:

  1.鹿城户籍生: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鹿城学籍生: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3.鹿城产权生:非鹿城区户籍,父母持有鹿城区不动产权(住宅性质)的适龄儿童少年。

  4.鹿城居住生:(1)非鹿城区户籍,父母在鹿城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在鹿城区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并在市区缴纳社保一年以上。(2)非鹿城区户籍,鹿城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办有人才居住证引进人才、温商回归人员的子女。

  5.本校直升生:采取初中校内直升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六年级学生。

  (四)录取规则

  1.民办学校报名、录取等招生工作所有流程均纳入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平台,学校不得在招生管理系统平台以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

  2.,鹿城区民办学校招生录取采取一轮招录与二轮补招的办法进行。一轮招录是指:网络报名结束后,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按照“三个全部”(全部学校、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在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录取。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二轮补招是指:在一轮招录结束后,招不足的民办学校,经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同意后,在温州市域内补招一次,不可跨市域招生。

  3.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相关县(市、区)政府部门或功能区管委会等原先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受相关县(市、区)政府委托、承担了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当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入学,不得选择生源;其非学区范围内的招生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他政策明确规定的优待对象,优先照顾入学。民办学校正式聘任并在本校实际工作的教职工子女,以及举办者的直系亲属要求在本校就读的,经资格审核并公示后,可优先照顾入学。

  4.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5.九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自招收小学部一年级新生起,在学生(家长)自愿基础上实施直升。学校对原先已招录的小学部学生采取直升初中的,直升报名和录取工作纳入招生管理系统。报名直升人数超过初中部招生名额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不得选择生源。报名直升人数不超过初中部招生名额的,一次性全部录取;直升后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在核准范围内统一招录。

  6.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符合公办入学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预录取的,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的(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同放弃),以及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二、民办初中招生流程

  (一)时间安排

  1.优先录取

  5月25日前,采取初中校内直升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完成六年级直升对象报名与录取工作。民办学校正式聘任并在本校实际工作的教职工子女、举办者直系亲属和政策照顾对象等优先安排人员于5月22日、25日向区教育局提交名单或报名申请。

  2.一轮招录

  (1)网络报名:6月1日-3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微信公众号“鹿城区初中招生”(点选“更多服务-网络预报名”)完成民办学校网络报名,每人最多可在公办学校之外报2所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含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县市区民办学校)。

  网络预报名提供两种方案:①推荐方案。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鹿城区初中招生”,点选“更多服务-网络预报名”,登录进入报名界面后根据提示进行报名。②备选方案。安装、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2)资格审核:6月10日前,完成报名对象资格审核。

  (3)确定预录取名单:6月12日,报名数未超计划的学校按全员录取的原则生成预录取名单;报名数超计划的学校施行电脑随机派号,生成预录取顺序号,并按顺序号确定预录取名单。

  (4)缴费确认:6月13日-14日,根据电脑随机派号结果在计划内完成预录取对象的缴费确认工作。

  (5)按序递补:6月15日-16日,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在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完成缴费确认工作。

  3.二轮补招

  (1)公布计划:6月19日前,审批确定招不足可进行二轮补招学校。

  (2)接收报名:6月20日-21日,二轮补招学校接收温州市域内符合条件对象的报名,每人限报1所。

  (3)资格审查:6月22日-23日,完成报名对象资格审核。

  (4)录取缴费:6月24日-29日,按“计划内全员录取、超计划电脑随机派号”的原则完成二轮补招学校学生录取与缴费确认工作,其中,电脑随机派号安排在6月24日。

  (二)材料准备

  1.鹿城户籍生:户口簿、出生证、父母婚姻证书等;

  2.鹿城学籍生:户口簿、出生证、父母婚姻证书等;

  3.鹿城产权生:户口簿、出生证、父母婚姻证书及父母房屋产权证等;

  4.鹿城居住生:除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外,按类别准备相应依据。

  三、照顾规定

  下列对象(鹿城区义务教育对象)可享受照顾安排:

  (一)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军属等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二)市级及以上劳模、省绿叶奖获得者子女。

  (三)市引进高级人才、市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层次)子女。

  (四)市委、市政府委派的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

  (五)市级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子女。

  (六)党委、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先安排对象子女。

  四、工作纪律

  (一)各非城区小学要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做好新生入学报名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招生办法。

  (二)各城区初中不得擅自招收未经区招生办审核批准的学生。各学校不得拒收区招生办依法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非类别学校停止特长生招收工作。温州市少年美术学校可以对学生的美术素质进行测试或认定,但不得组织学科成绩测试。

  (四)民办学校不得私下组织招生工作。

  (五)各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并实行常态编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快慢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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