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简称初中(junior high school)。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金坛区初中招生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经小学毕业考核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均按施教区相对就近直接升入初中就读,年满16周岁但尚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修业生,提供必要证明后也按施教区直接升入初中。
2、招生办法:
(1)二中、三中、五中、常州第二十四中学金坛分校(段玉裁中学)等四所城区初中,按学生合法固定住所划定的施教区招生。应届小学毕业生的相关资料由毕业小学负责登记,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按施教区派位给相应初中。
(2)岸头实验学校、指前实验学校、华罗庚实验学校等三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继续实施对口直升的办法。
(3)其他初中,继续按照划定的范围,免试对口直升招生。
(4)全区初中新生的派位工作由教育科组织。派位工作将于6月25日结束。各初中应于6月25日到教育科领取七年级新生花名册和《2018年金坛区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表》,打印入学通知书,于6月26日将入学通知书上报教育科。7月1日、2日为全区七年级新生报名时间。
二、体育特长生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教基函〔2018〕5号)中关于特长生招生的规定,2018年,金坛区第二中学、金坛区第五中学分别招收足球、篮球类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另见《2018年常州市金坛区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三、港澳台胞异地高级人才及外籍人士子女入学
港澳台胞、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及外籍人士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在其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如无房产,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四、相关事项
1、施教区:施教区由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根据城市建设、学校布局和学区适龄学生生源变化情况划定,由于2018年秋季未有新建学校投入使用。
2、户籍问题:学生的常住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
3、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本区属于自己产权并实际居住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产(不包括商业用房)。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学生,可凭相关证明在施教区公办学校依法入学:
(1)适龄学生户籍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但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等情况的;父母离异、单亲,学生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2)适龄学生户籍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3)适龄学生户籍随父母且户籍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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