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初一学位申请材料

2020-12-31 初中

  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从小学过渡到中学的时期,也就是七年级(九年制义务教育,所以叫七年级)。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南山区初一学位申请材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

  (1)全家居民户口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申请人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人出生证(如户口薄上无法体现学位申请人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则需查验申请人出生证);

  (2)学区内购房户: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对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申请学位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南山区2020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操作指引》;

  (5)报名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6)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在深就读六年级可不提供);

  (7)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2、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大陆地区)

  (1)全家居民户口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持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申请人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人出生证(如户口薄上无法体现学位申请人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则需查验申请人出生证);

  (2)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对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申请学位相关材料要求详见上文深户区域;

  (5)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6)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7)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8)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在深就读六年级可不提供);

  (9)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3、台湾籍学位申请人

  (1)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购房户: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对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申请学位相关材料要求详见上文深户;

  (5)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上文非深户)。

  (6)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在深就读六年级可不提供);

  (7)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4、港澳籍学位申请人

  (1)少年出生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2)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对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申请学位相关材料要求详见上文深户;

  (5)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6)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7)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上文非深户);

  (8)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在深就读六年级可不提供);

  (9)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5、军人子女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需在当年4月30日前到南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地址:南山区学府路30号,联系电话:26400154),备案材料包括:

  ①《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②《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③相关证明材料:

  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使用军人子女身份申请学位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上述第1、2、3、4项准备相关材料(即按照孩子相应户籍准备材料),并按照要求自主完成报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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