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简称初中,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成都天府新区初中入学办理对象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成都天府新区初中入学办理对象
(1)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5月8—1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用于学位确定及查询。
(2)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就读初中的区内户籍小学毕业生,5月8—15日到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出示户口簿和学籍相关材料,经审查后进行信息采集。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且需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待其入学审核通过后,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直接采集信息。
成都天府新区初中入学办理流程
1、信息采集
(1)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5月8—1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用于学位确定及查询。
(2)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就读初中的区内户籍小学毕业生,5月8—15日到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出示户口簿和学籍相关材料,经审查后进行信息采集。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且需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待其入学审核通过后,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直接采集信息。
2、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1)自愿就读本区民办初中学校且符合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9—22日,须进入“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https://xsc.cdzk.org/),进行网上报名。
(2)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的志愿。
(3)所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3、组织录取
(1)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仍按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入学。
(2)公办初中学校录取
公办初中学位确定分两个批次进行,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公办学位确定。
第一批:市直属学校等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的办法。若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中心城区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中心城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第一批次学校的电脑随机录取。在本区就读的郊区新城户籍学生、在本区小学就读且符合条件申请在郊区新城就读的随迁子女,可报名参加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的电脑随机录取。
第二批:多校划片的学区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单校划片的学区按片区确定学位。
实行多校划片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升初学生,须按规定时间登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入系统填报入学志愿。每个符合条件的小升初学生可自愿选择三所服务范围为本学区的学校填报顺序志愿,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若同一所学校的第一志愿报名数超过核定计划数的学校,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同一所学校的第一志愿报名数未超过该校核定计划数则全部录取报名学生。第一志愿未能录取者,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计划录取,若填报同一所学校的第二志愿报名数超过该校剩余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填报同一所学校的第二志愿报名数未超过该校剩余计划数,则全部录取报名学生。第一、二志愿均未能录取者,按照上述规则参加第三志愿录取。三个志愿均未能录取者,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在学区内统筹安排学位。
小升初登记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提出申请,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学位确认
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含电脑随机录取和一贯制学校直升),家长应于7月18—19日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学位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小学毕业生,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初中学位但又放弃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
5、入学报到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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