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新设的课程有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而每个年级会变更一些科目。接下来小编整理了无锡江阴市初中入学指南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基本原则
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坚持有利于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实行按施教区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
二、招生对象和入学条件
(一)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内户籍的学生
在2019年8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内注册户籍和登记房产,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向施教区对应的初中申请入学。
1、学生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限住宅性质,下同)、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或户籍只与父母一方在一起,且与父母房产一致并长期实际居住的,按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
2、学生户籍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但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不在一处的,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持有多套独立房产的,到父母现实际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无独立房产,有共有房产(共有房产仅指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与孩子的共有房产,下同)的,可以到共有房产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有多套共有房产的,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产权占比最高的房产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
5、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包括澄江街道、云亭街道敔山湾区域、夏港街道普惠、夏东、葫桥、普惠苑等4个村、社区和高新区的滨江、锦隆、杨市3个社区,下同)确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的;二是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动过;三是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经房产信息核查,确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由学校核实后,到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
6、澄江街道内因城市改造和建设而动迁的居民子女,已分配或购买新房入住的,按现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入学;拆迁后尚未安置处在过渡期的,提供相关证明,可按原居住地或即将安置地所属的施教区入学。2021年起,南菁高中实验学校和江阴初级中学施教区内的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取得的,可以安排到上述2所初中就读,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后取得产权证的,按原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入学。
7、学生户籍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父母离异的,按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自住房产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
8、学生户籍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长期租住在城区,持房屋租赁合同的,经房产信息核查,确无房产,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能力和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注意:新生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2019年8月31日后、2020年5月31前登记注册的,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二)非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户籍的学生非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户籍包括:江阴本地非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户籍,非江阴市户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内有房产非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户籍的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就读城区初中:
2020年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有独立房产(2019年8月31日前),并实际居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入学当年5月31日前);非江阴市户籍新市民还需满足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并实际登记居住半年及以上(入学当年1月1日前),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初中新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此类学生在中考招生中不享受南菁高中和江阴高中的分配指标。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范围内没有房产的新市民子女
租赁房新市民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初中,需符合以下条件:2020年城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江阴城区有固定的住所,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并实际登记居住半年及以上(入学当年1月1日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有稳定的工作,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入学当年5月31日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新市民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江阴市要塞中学、江阴市天华艺校(公办班)等学校就读。此类学生在中考招生中可以享受南菁高中和江阴高中的分配指标。
(三)几个特殊区域的新生入学
1、夏港街道普惠、夏东、葫桥、普惠苑等4个村、社区区域内学生,在本市小学毕业或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如下政策入学:
(1)户籍注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登记均在2019年8月31日前的学生,可以到江阴实验中学入学。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上述区域内有房产,户籍不在澄江街道和该区域的学生、户籍或房产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8月31日后的学生,到夏港中学入学。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江花苑有房产,户籍地址在普惠、夏东、葫桥、普惠苑内或从上述区域迁移到金江花苑的,并在2019年8月31日前注册户籍和登记房产的学生,可以到江阴实验中学入学。
(4)租住在上述区域内的新市民子女,应由缴纳社保所在镇(街道)接收。如果在澄江街道缴纳社保的,由市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学。
2、高新区的滨江、锦隆、杨市3个社区区域内的学生,在本市小学毕业或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如下政策入学:
(1)新生户籍注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在上述区域而且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的学生,可以到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入学。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上述区域内有房产,户籍不在澄江街道和该区域的学生、房产或户籍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8月31日后的学生,由高新区协调安排入学。
(3)租住在上述区域内的新市民子女,应由缴纳社保所在镇(街道)接收。如果在澄江街道缴纳社保的,由市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学。
3、学生于2019年8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注册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要塞中学施教区内登记房产,可以选择到江阴市要塞中学入学,也可以按照以下区域在江阴市立新实验学校和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中选择一所学校入学,具体为:
(1)锡澄运河以东、芙蓉大道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区域,花山路以东、毗陵东路以南、绮山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区域,上述区域的初一新生也可以选择江阴市立新实验学校入学。家长根据选择意向,在入学现场审核时间内,到意向学校填报意向书,确认后不再更改。
(2)锡澄高速公路以东、芙蓉大道以南区域,花山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南、绮山路以西、毗陵东路以北区域,绮山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锡澄高速公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区域,上述区域的初一新生也可以选择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入学。家长根据选择意向,在入学现场审核时间内,到意向学校填报意向书,确认后不再更改。
(四)政策性安置入学说明
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支援边疆建设干部职工子女、港澳台商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市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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