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名称起源于民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浦东新区转学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转学的.注意事项
1、同区内公办学校不予转学;
2、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3、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及学籍材料的学生;
4、本市学生转学,接受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不得擅自决定其升、留级;外省市转入的学生,学生可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5、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6、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因市政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学期中途要求转学者,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申请条件
一、义务教育阶段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2、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3、从境外到本市的;
4、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5、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
二、普通高中阶段
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可申请转入本市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
1、学生为本市户籍;
2、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需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3、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4、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
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原则上不转学。因动迁等原因可申请转入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转学学生当年参加本市中考分数需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的统一招生录取分数。
转学申请时限:申请转学手续一般为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或学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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