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是指考生根据院校提出的报考条件和录取要求,结合自身条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中山沙溪镇入学招生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即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不招收往届复读生。
镇招生委员会统筹招收如下三类学生:
1.本镇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及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口适龄子女;
2.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见附件)的适龄儿童;
3.参加中山市积分入学入围的适龄儿童。
民办学校按照中山市相关规定自主招生,优先招收本镇区生源、本市生源。
二、各校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
1.本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安排到户籍所在村的学校
(1)濠涌村户籍——濠涌小学;
(2)虎逊村户籍——虎逊小学;
(3)龙瑞村及龙山村(不含豪吐小组)户籍——龙瑞小学;
(4)云汉村户籍——云汉小学;
(5)乐群村户籍——乐群小学;
(6)龙头环村户籍——龙头环小学;
(7)象角村户籍——象角小学;
(8)圣狮村户籍——圣狮小学;
(9)沙溪村户籍——下泽小学;
(10)港园村户籍——港园小学;
(11)中兴村厚山村民小组及涌头、涌边、康乐村户籍——康乐小学;
(12)中兴村(不含厚山村民小组)、豪吐村民小组、汇源居委会户籍(不含2014年12月31日后取得汇源居委会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中心小学;
(13)溪角片——溪角中学;(14)沙溪片——沙溪中学。
2.2014年12月31日后取得汇源居委会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和确需跨镇区就读我镇公办小学的本市户籍人口适龄子女根据各校学位实际情况按片区统筹安排学位,之后按镇区招生办公室的通知到所分配的学校办理登记,当本片区的学位无法满足时,镇招生委员会将适当统筹片区安排。具体的片区划分如下:
第一片区:龙瑞小学、虎逊小学、濠涌小学;
第二片区:云汉小学、龙头环小学、象角小学、圣狮小学、乐群小学;
第三片区:中心小学、下泽小学、港园小学、康乐小学。
3.积分入围学生,镇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市下达的积分入学指标数,在满足户籍学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入读公办学校的.要求后,按照积分由高到底的原则安排入读公办和镇内外民办学校。入读公办学校的学生按片区统筹安排学位,之后按镇招生办公室的通知到所分配的学校办理登记,当本片区的学位无法满足时,镇招生委员会将适当统筹片区安排。取得购买学位的民办小学入读资格的学生按片区统筹安排入读申明亭学校、华强学校或镇外民办学校,取得购买学位的民办初中入读资格的学生全部安排到华强学校或镇外民办学校就读。取得购买小学、初中学位资格的积分生转学到其他镇(区)、市外就读或2019年6月30日前未到校注册者,视为主动放弃享受购买学位权利,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报名时间
(一)小学入学学生网上预报名登记时间:3月11日-5月25日。所有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都需进行网上预报名登记(初中入学学生不必),请各位家长注意按时登陆中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进行新生入学网上登记。
(二)现场报名确认时间
1.小学一年级入学安排5月18日和6月23日两天进行现场报名登记。5月18日是本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的现场报名登记时间;6月23日是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口适龄子女、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以及参加中山市积分入围的适龄儿童到学校现场报名时间。办理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初中一年级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定于6月23日。上午是本镇户籍人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办理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是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口适龄子女、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参加中山市积分入学入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到学校现场报名时间,具体办理时间为14:00-17:00。
3.民办学校(购买学位部分除外)由学校安排现场登记时间,8月底可再进行一次补录报名登记。
(三)现场报名地点
1.小学一年级现场报名地点
1.1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本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到户籍所在村的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学校及联系电话如下:
濠涌村户籍——濠涌小学,电话:87793852;
虎逊村户籍——虎逊小学,电话:87392628;
龙瑞村及龙山村(不含豪吐小组)户籍——龙瑞小学,电话:87793577;
云汉村户籍——云汉小学,电话:87793849;
乐群村户籍——乐群小学,电话:87189908;
龙头环村户籍——龙头环小学,电话:87795011;
象角村户籍——象角小学,电话:87793859;
圣狮村户籍——圣狮小学,电话:87795010;
沙溪村户籍——下泽小学,电话:87793875
港园村户籍——港园小学,电话:87793827;
厚山村民小组及涌头、涌边、康乐村户籍——康乐小学,电话:87795020
中兴村(不含厚山村民小组)、豪吐村民小组、汇源居委会户籍(不含2014年12月31日后取得汇源居委会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中心小学,电话:87398471。
1.22014年12月31日后取得汇源居委会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政策性借读生、积分入围学生和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口适龄子女按镇招生办公室的通知到所分配的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初中一年级现场报名地点
小学毕业生在接到学校的通知后到所分配的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民办小学、初中现场报名地点
不符合镇招生委员会统筹招收的适龄儿童,请家长自主选择民办学校报名就读,本镇的民办学校有:
华强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新生),电话:86236961
申明亭学校(招收小学一年新生),电话:87390666
4.不在沙溪镇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沙溪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或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或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口适龄子女,请家长携带相应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4日上午8:00——11:30到沙溪镇中心小学领取相关登记表进行登记。镇招生办公室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依据本镇学位情况审批通过后,将于6月23日前通过电话通知到所安排的的小学或初中进行现场报名。
四、注意事项
(一)2014年12月31日后(不含12月31日)取得沙溪镇汇源居委会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就近统筹分配入学。请家长按照镇招生办分配学校的电话通知,携带户口簿等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18日上午8:00——11:30到所分配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二)本镇户籍人口子女确实需跨片区就读的,请于5月18日在户籍所在村小学现场报名登记时填写跨片区申请登记表并提交户口簿、房产证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汇总收齐后上交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上报镇招生办审批同意后,再通过学校通知家长到相应学校办理现场登记手续,5月31日前未接到相关通知的即是未被批准跨片区就读的,请家长于5月31日前电话联系属地学校确认登记入学,过期未联系者,视为放弃入学,属地学校不再保留学位。
(三)以下三类学生5月4日上午到沙溪镇中心小学登记时,请注意携带以下资料:
第一类:不在本镇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沙溪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请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小孩和家长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小孩出生证)、家庭房产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不在本镇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请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小孩和家长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小孩出生证)、家庭房产证以及相关政策性借读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不在本镇幼儿园就读的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请家长携带位于沙溪镇的房产证、在沙溪镇缴交社保的相关凭证、在沙溪工作的工作合同(或营业执照)、小孩出生证、家庭户口簿(无户口簿的必须有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镇招生办对所有政策性借读、本市外镇户籍申请入读沙溪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并已批准入读沙溪公办学校的申请者,镇教育中心将通过所分配学校电话通知其入学报名,6月23日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即是未获批准者,请家长尽快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入学。
(五)“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口适龄子女”是指教体局通知中所指出的能够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满一年以上)的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即:1.缴交社保证明(在居住工作地镇区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期间参保记录),《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2.居住地镇区房产证(居住用)等有效居住证明。不能够提供以上证明资料者,将不予登记或审批。
(六)在本镇内幼儿园就读的,且家长已在所读幼儿园提交了相关村居证明、小孩父母户口本、小孩出生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料的,无论哪种情况,都不必再提交资料或到中心小学登记。
(七)到所分配学校办理现场登记时,请各位家长注意携带本人及适龄子女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免疫接种证、新生预报名登记表等给所报到的学校(初中不需要交免疫接种证和新生预报名登记表)。
(八)没有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的儿童无法完成现场报名确认和注册手续,请家长务必在3月11日-5月25日期间完成网上预报名登记手续并打印相关新生预报名登记表备用。
(九)现场报名时,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十)现场报名登记后,相关注册手续由学校完成,如学校无特别通知,现场报名后即已完成注册手续,家长不必再到学校进行注册。只需等待学校通知开学事项即可。
五、其他补充说明
(一)未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不符合入学年龄条件,无法完成预报名登记,无法取得正规学籍,因此请家长不要试图让孩子提前报名入学。
(二)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批准并报市教体局备案后才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后,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家长的申请和相关疾病的实际情况安排其入学。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经镇招生办研究后决定。
六、招生咨询
沙溪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87793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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