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等三部分组成。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厦门思明区积分入学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厦门思明区积分入学条件
(一)随迁子女应年满六周岁(即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住址为思明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三)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思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二、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于4月17日至4月26日在“i厦门惠民平台”(http://www.ixm.gov.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二)试算积分
网上报名后,积分系统将调取并审核报名者的各项信息,判断报名者是否符合今年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条件。积分系统将于5月31日前对符合我区今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试算积分。具体请及时关注思明教育网的`相关通知。
(三)积分复核与确认
6月19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完成对随迁子女积分异议的复核,报名者完成积分网上确认。请随迁子女父母务必及时关注思明教育网的相关通知。逾期未进行网上积分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四)积分公示
6月24日至6月28日,思明区教育局将在“i厦门惠民平台”公示报名者的最后积分,接受监督。若随迁子女父母发现公示的积分与自己确认的积分不一致的,须在6月28日前通过网上积分入学系统向思明区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异议可向思明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或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反映。
(五)公布学位
7月18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公布本区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与民办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和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在全区排名位次、志愿填报须知。
(六)填报志愿
7月18日至7月19日,积分公示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在“i厦门惠民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并确认志愿。逾期未填报和确认志愿的,视为放弃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七)派位入学
7月29日前,思明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完成本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并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八)报到时间
通过积分入学电脑派位,派入我区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具体到校报到时间将由思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请派入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父母及时关注思明教育网的通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就读思明区公办、民办小学的资格。
三、其它说明
(一)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6〕194号)精神,有关暂住的要求按居住要求实施,并根据随迁子女父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实际居住时间计算积分。随迁子女父母申领居住证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暂住时间,可与居住时间合并计算积分,但暂住年限与居住年限重叠的部分不重复计算。
作为过渡,厦门市公安部门在暂住证与居住证衔接问题上规定如下:凡是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暂住证到期的群众,在暂住证有效期届满未及时申领居住证,造成暂住证和居住证之间期限断档,对此类群众申请办理积分入学、落户等业务,其暂住证和居住证之间断档时间计入居住证期限,连续计算。
(二)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随迁子女与父母亲子关系的,将无法参加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三)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的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请监护人到居住地社区咨询登记计生信息,以便积分入学系统通过网络及时准确调取该随迁子女出生的计生信息。
(四)厦门市岛外户籍随迁子女,欲申请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参照本细则执行。随迁子女父(母)是厦门市岛外户籍的,其在思明区居住情况应到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通过网格系统办理居住情况登记;厦门市岛外户籍随迁子女出生的计生信息由积分系统自动调取,其父母不必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信息。
(五)严禁在全国学籍系统已建立学籍的随迁子女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否则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政策和相关通告均在思明教育网(http://www.smjy.net)发布,请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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