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0人(各项目招生人数根据实际参加考试的生源情况和该专业教学培养需求确定)。
二、招生项目
招收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项目:田径(限招以下项目:男女100米、男女200米、男女400米、男女800米、男女1500米、男女5000米、男女10000米、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男女400米栏、男女跳高、男女撑杆跳高、男女跳远、男女三级跳远、男女铅球、男女铁饼、男女标枪、男女链球、男女全能)、男子篮球(五人制)、男子足球。
招收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项目:女子排球、体操、艺术体操、乒乓球。
三、报考条件
1、符合2021年教育部和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条件,且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与我校招生项目对应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报名考生运动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2021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3、考生报考体育专项必须与所获得的运动等级项目一致,我校招生项目之间不得跨项。
4、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四、学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专业学费5750元/年,学分学费根据学生入学后所修学分另行收取(标准为100元/学分),运动训练专业参考学费为9000元/年/人,实际以2021年湖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五、报名须知
1.符合我校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地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
(2)注册:考生于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在“体育招生系统”完成注册,并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3)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在“体育招生系统”内填报志愿并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
特别提醒:请考生认真了解我校报名条件和招生项目,不符合我校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均视为报考无效且无法重新报名。
2、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需在2021年3月3日12:00前联系颁证体育部门进行信息更正。
3、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因运动员等级系统等原因无法正常报名,需填写报名申请表,于2021年3月11日前送达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如邮寄申请请注意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根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规定,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请仔细阅读招生简章,根据体育专项统考时间,确定好志愿顺序。
六、考试安排
考生须参加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或分区统考的模式,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版)。
考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相关通知。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准考证打印:考生4月10日12:00后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考试时间:4月17—18日。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
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
七、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5月14日12:00后在“体育招生系统”查询体育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5月15日12:00在“体育招生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对成绩是否存在加分错误、登记错误等情况进行复核,不对考生考试情况重新评价打分。体育专项成绩复核工作由组考院校负责组织,文化成绩复核工作由阅卷单位负责组织。复核结果于5月17日12:00前通过系统反馈考生。
八、录取办法
1、录取规则:
(1)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根据总体生源情况划定学校文化录取控制线。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学校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根据各项目考生体育专业水平划定各项目的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田径项目不分男女,不分小项;男子足球项目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女子排球项目分自由人和非自由人;体操项目和乒乓球项目不分男女),其中田径项目在不低于85分的基础上划定(男女全能项目四项成绩中必须有两项或两项以上不低于我校划定的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篮球、足球、排球项目在不低于75分的基础上划定。各项目具体分数线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确定。
(3)录取排名规则: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都达到学校录取控制线的一志愿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田径项目不分男女,不分小项;男子足球项目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女子排球项目分自由人和非自由人;体操项目和乒乓球项目不分男女)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项目之间录取分数线不进行横向比较。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都达到我校对应项目录取控制线的二志愿考生中,不分项目,不分男女,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录取程序:预录名单将于5月23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备案,于7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3、录取到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根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0]169号)的规定,考生若已报名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九、监督管理
1、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2、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十、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考试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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