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国家教育考试。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公平公正和平稳顺利,使广大考生顺利参考,我们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做好防控,诚信应考,公平竞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年重庆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前须知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持《诚信承诺书》参考
下载准考证时,同时下载打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后于12月26日上午进入考点时交考点工作人员。
二、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务必注意科学防疫,注意个人卫生,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适当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尽量不接触有市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即12月12日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监测身体状况,考前14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每科目入场时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如有上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所属辖区疫情防控部门及报考点报告。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现场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三)考生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未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适当间隔,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
(四)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生如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情况,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并听从安排。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考点要求有序错峰离场,保持距离,不扎堆、不驻留,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三、诚信参考要求
(一)认真阅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的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提交真实、准确的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遵照疫情防控基本要求,自觉遵守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如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不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
(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和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和考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扰乱考点及考场的考试秩序。
(六)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不实施、参与任何作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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