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1
在这个假期里,我有幸拜读了马克·吐温先生的著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我深深地被故事里的人物——哈克的正义感和敢做敢想的精神所吸引。更被富有同情心和牺牲精神的黑人吉姆所打动。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白人男孩哈克为了摆脱文明的教化和酒鬼父亲的纠缠弃家而走,遇上想摆脱贩卖命运的黑人奴隶吉姆,两人结伴乘木排一路漂流,经过了种种历险和奇遇,在这样的千锤百炼中,悟出一些道理,并健康快乐地成长起来。
看了这本书,我心潮澎湃。在哈克的内心深处,一直与人们公认的社会准则和道德观念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他起初还对规定必须把吉姆还给他的主人的法律是否合乎正义而百思不得其解。但他不断认识着自己,坚定着自己,善良的天性战胜了社会的偏见。我不禁想为哈克喝彩。
哈克时刻把正义和善良放在第一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这也让我联想到了现在的社会。现在的社会上虽然有爱与善良,但更多的还是猜忌与怀疑。我在很多报纸上都看到过:某某老人摔倒了,某某好心人将老人扶起来,老人却说是那人将他推倒并乘机讹了那个好心人一笔钱。这样的新闻多得数不清。也有一些人可能想伸出援手,可看到周围的人纷纷议论着碰瓷之类的话题,也就会跟随着大众,硬下心不去扶他们。可万一有些人是真的需要帮助呢?这时却没有人坚持心中的正义与善良去帮助那些可能需要帮助的人。
不仅是大人,我们现代的孩子也是一样。哈克这种善良的.天性和正义的力量是他与众不同的一面。而我们都缺乏这种观念。看到小朋友被其他不良少年欺负,玩弄,嘲笑,同学们却不敢去伸张正义,那些不良少年恃强凌弱,我们却不敢帮助弱势群体,有的甚至还和他们同流合污。在我们的身边有许多这样鲜活的例子。
而我们却是那样的无动于衷。以前我也是一个善良的女生,可看到社会上这些负面的例子,我心中的善良在不知不觉中渐渐消失了。我没有坚持并坚定心中的那一份光明。
自从跟着哈克一路冒险后,我心中的那一点亮光开始闪烁起来。哈克的精神深深地影响着我,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能勇敢地抛开世俗对黑人的偏见,坚持自己的原则为吉姆说话,主持公道。而我为什么不行呢?
我是一名少先队员,胸前的红领巾也代表着一种责任。我决心向哈克学习,学会在一片反对声中坚持自己心中的那个声音,那份信念。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只要坚定信念,敢做敢想,不逃避,不退缩,那么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坚定心中的光明,让生命的船只在光辉的照耀下在人生的洋海中迎风起航,越行越远。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2
Huckleberry Finn was a great literary work published in 1885 and written by Mark Twain. One of the most positive things about the book would be that the reading level is not very advanced and that it shows us a glimpse of the past. Along with the reading level not being very advanced, the book itself is extremely well thought out, and brings the stories, characters, and imagery to life. One of the negatives is the amount of cursing that takes place throughout the book. This is a negative because it is at a children"s reading level and it does not add any literary value to the book as a piece of history. The ugly but I believe necessary part of the book is the use of the n-word. This is a necessary part of the book because it shows to our children and everyone the meaning behind the word. If anything it makes the reader more understanding of the troubles that the slaves when though and understand the meaning of the word a little more deeply.
This book was great, a masterpiece for the lack of words to describe how entirely wonderful it is. The book was a great classic, the only reason that I did read it is because we have to read a classic for school, however, now that I have read it I realize that it was a great book. I would read this book two or three times, and I do not like reading books again. The book was really able to portray the idea of childhood innocence and foolishness in the book, especially the end. I thought that this book was really an eye opener for people who may think that life is not worth living or maybe derpessed. Because, as you can see, Huck was a young boy who had an alcoholic father who beat him all the time, even kidnapped him after he was adopted by other people. Huck even decided to run away from his father, yet he is still a young, fun loving kid in the end, especially when Tom reveals to him how the whole trip was just a game. The only thing I have to say against the book is that it did seem a little racist with its words, however maybe this is just how they talked in that time period? Overall a great read that I highly reccomend.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3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作者马克·吐温(1835——1910),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这是继《汤姆·索耶历险记》之后的又一部描写儿童历险的小说。这两部姐妹篇堪称马克·吐温的顶峰时期的代表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耗时八年,写的都是真实发生的故事,当然没有任何著作是完全真实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虚构了情节、夸大了事实。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汉尼伯镇和密西西比河沿岸,那是马克·吐温生活了14年的地方,那里富有生命气息的河流、岸边的自然景色、童年的伙伴、镇里各种的人以及发生的事,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他以后的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本带有很强自传性的小说。这部小说耗时八年,由此可见作者马克·吐温这本书的执着,对写作的执着。所以这本书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艺术方面都相当成熟,可以说是马克·吐温的最优秀作品。
马克·吐温不仅是美国的著作家,还是有名的幽默家,这点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有体现,读后感《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书中在哈克逃亡的路上遇到了自称“国王”、“公爵”的两个骗子,虽然两人的骗术并不高明,但是黑人吉姆还是上当了,可是哈克确心知肚明,一路上通过几人夸张的表演骗了不少的钱。我没有像马克·吐温那样的笔,所以并不能很的表达出来。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在上初中,也曾经被书中所描绘的生活深深吸引过,那种自由放荡的生活仿佛成了我心目中的“人间仙境”,可那是不可能的,那只是像书中哈克和汤姆那样的孩童的幻想罢了。在看到书中导读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们在市面上读的都并不是原稿,都只是马克·吐温手稿的后五分之三,这使我相当惊讶,因为当你读书的时候并不觉得少了什么,这也使我相当奇那五分之二的内容是什么,希望什么时候有幸能读一读那五分之二的内容。
说句老实话,我看了哈克的种种历险却并不觉得有多么的精彩,感觉比《鲁宾逊漂流记》差远了。《鲁宾逊漂流记》故事发生的地点和环境都要离我们的生活更远的`多,作者能够更加天马行空的构思很多有趣的东西,反正我看的是很有趣的。也许因为我并不了解哈克所处的环境,对美国的历史和化并不了解得很深入,难以领略作者隐含在字之下的东西,也许还要再读几遍?
有人认为该小说是一部杰出的儿童学作品,但马克·吐温本人并不承认,他在前言中提到“这本书根本不是写给孩子看的,只有成年人才能看得懂它,它是专门未成年人写的。”这多么具有讽刺意味啊!被誉为“美国学中的林肯”的马克·吐温,一个带领着大家在学上打了一场南北战争的伟人,他的作品竟然被评为儿童学作品。我自认学水平不是很高,但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主旨还是稍有领悟:反种族歧视、批判罪恶的蓄奴制是小说的基本思想。
当然这部小说也存在明显的局限。如将一个反蓄制的英雄放在一个14岁的孩子身上,将以叶扁舟作为避风港,将吉姆的解放寄托在沃森小姐的一纸赦免令……凡此种种,表现了马克·吐温不满现实又无可奈何的心情。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部可读之书,你不仅可以领略书中朴实的修辞,还可以领略美国蓄奴制给黑人同胞带来的疾苦,还有一个正直孩子的心。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4
这个寒假,我在马克·吐温笔下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去了19世纪的美国,遨游了一番……
白人男孩哈克,为了摆脱酒鬼父亲的纠缠,追求自由的生活,想方设法离家出走。黑人奴隶吉姆听说女主人要把自己卖到遥远的地方,也决定逃跑寻找自由。两人在岛上相遇,就结伴乘小木筏一路沿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路上,他们见到了分赃不均的盗贼,领教了“打冤家”的无情,更见识了骗子的无耻。他们的历险是既刺激又繁忙。
读完这个故事,我也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如:美丽善良而富有的道格拉斯寡妇;聪明活泼而富有正义感的汤姆·索亚;调皮、不喜欢学习的乔·哈帕……而哈克和吉姆又给我留下另外一种印象,他们喜欢追求自由的生活,是不受约束、勇敢善良的少年。
由此我想到自己连骑自行车去超市买东西都不敢的可笑行径!同样是少年,他们却如此勇敢、敢于拼搏。在他们面前,我就像一只小蚂蚁,显得那么渺小。有好几次,我都是被妈妈死缠烂打,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不情愿跨上自行车的,我身为一名六年级的学生,很快就是初中生了,我连这么一件简单的事都不敢,真是惭愧不已!
这是一本历险记,是一本名著,是一本少年生活记载,更是一本启迪我思想的好书!书中风靡世界、意犹未尽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5
我很庆幸自己足够幸运读过这样一本幽默清新堪称史上最搞笑名著的书。
初次看哈克,是奔着名著的旗号去的,去之前也已经看完了大名鼎鼎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耐着性子看哈克,中途弃剧了好几次。他的前半部分对当时我一个初中学生来说甚至显得很冗长,甚至是沉闷,尤其看到国王跟公爵那一段,坏人太坏,老是欺负哈克和杰姆,按理说应该就此罢读了,然而也许是整部书那种非常奇异而又古灵精怪的幽默基调不知不觉间已经将我带入进去了吧,我竟然坚持看下去了。终于迎来了生性“幸灾乐祸”的我最爱看的搞怪环节:汤姆索亚和哈克的喜相逢营救杰姆大行动。放下书本觉得马克吐温终不负我啊,从此对《哈克》整部书的感觉上升到了非常之喜爱的高度。
这本书是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续作,虽说是续作,但是风格还是很不一样的感觉。话说回来,要是太一样的话,不就没有推陈出新的感觉了吗,马克吐温本人也是希望有所改变的吧。《汤姆》感觉是田野牧歌般的小孩子嬉笑打闹,反映的是乡间的童真童趣。
最后印第安人那块儿情节才紧张了些,因为时间太久有些记不清了。而《哈克》的感觉沉重多了。汤姆索亚居住的环境犹如裹了一层粉红色的棉絮的'杏仁糖一样,处境优渥。偶尔骗个小孩子们刷刷围墙,装病不上学。而哈克的生存环境显然沉重得多,他有个酒鬼老爸,老是对他施加家庭暴力,而且哈克没有汤姆的“甜甜的微笑像个天使”一样的波利姨妈,甚至哈克最终逃离他爸爸那里采用的手段是佯装被杀死,这是多么沉重而严峻的脱逃方式。而且哈克甚至有点无意识的感觉,一个11岁的孩童,在看见自己的熟人来寻找自己的尸体的时候,竟然没有太多的兴许波动。这使得我眼中的哈克有了一丝略大气而洗练的感觉。他不大囿于一般的儿女情长,只想着逃走过自己的快活日子去。
也许这就是百度词条说他是具有叛逆精神的儿童形象的原因吧。在全书的高潮过后哈克与汤姆身份揭穿的时候,萨利姨妈提出要收养哈克,我认为最为一个大团圆结局,哈克会同意的,然而百度词条的一条解释却说哈克仍然愿意离开大家,离开田野牧歌似的农庄生活,去自由地区过他的快活日子去。我不由得对哈克这个人物产生了一丝想多了解他的冲动。在同汤姆,杰姆共同患难欢笑了这些日子之后,他竟然愿意为了自由毅然决然的舍弃似乎连空气炊烟都能嗅出丝丝甜味的萨利姨妈家,舍掉汤姆索亚这个好友,舍掉已恢复自由身的杰姆,转身投入到空气里散发着河水气息的自由生活中去,这不能不引人深思这个善良,聪明而又略带清冷与孤傲的儿童形象。《汤姆》采用的是第三人称形式,而哈克贝利芬从头到尾都是哈克的口吻在叙说。海明威说这本书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一本,就是哈克独特的俚语口吻使得这本书在接受了海明威这样高的褒奖后也在当时被认为过于粗俗,然而正是这种口语化的文本也赋予了整本书独特的魅力。
本书写作的背景是针对美国的“种族歧视”,从中的黑人应该与密西西比河有着一定的生存联系吧,每次看到哈克和杰姆在小划子上用鱼钩吊起一条条大鱼烧上一顿热乎乎的早饭,我都仿佛能够嗅到河水略带咸味而又湿润的气息。初三课本上有一首小诗《黑人谈河流》首当一句:“晨曦我在幼发拉底河沐浴……只这一句,其悠远的情思就足以使人遐想万千。作文一个聪明狡黠而又善良的白人孩子,一个淳朴的黑人老人。老少二人在一个木筏上顺河漂流而下,阅尽一路风景。其中有火并,有杀人犯杀人,有骗子。资本主义社会形形色色的各路人等,轮番上阵,犹如一个精彩包罗万象的万花筒。所以是历险记呀。美国人的当时思想情态也可以略窥一二,其间多次出现过集体发痴发狂,我感觉有些时候人在群体间就会都有些集体无意识的状态。
其间的句子也是十分精彩,马克吐温用揶揄的口吻写到哈克的爸爸:“喝得烂醉,把左邻右舍搅得四邻不安,好好快活了一番”特别是最后高潮部分“汤姆,这不得37年挖完,这得38年”“杰姆一口咬下饼去,烛台几乎蹦飞他的牙啦!”凡此种种,不枚胜举。
我其实最喜欢一个人刚开始是汤姆索亚,但看到一个网友说,他不怎么喜欢汤姆索亚,因为汤姆索亚太爱玩了,不考虑他人的感受。我仔细想了想这句话很有道理。但我依旧很喜欢汤姆索亚的行为。特别是他给杰姆写的囚词:“一颗幽囚的心在这儿就要破碎了。”简直看一次就要喷饭一次。杰姆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说:“汤姆少爷,你要是跟俺弄条响尾蛇来,俺就把俺的脑袋向园木上撞去,俺敢打赌俺一定会这么做的。”“花会死在我手里,汤姆少爷,我有足够的泉水可以浇灌啊”杰姆说他这辈子再也不做囚犯了,当一个囚犯太麻烦了。确实是这样,汤姆索亚是个很中二的小青年,又对搞怪耍宝有一腔热忱,落到他手上当囚犯是累了点。哈哈~
每次提到这本书,我总是还忍不住洋溢微笑,大家也读一读吧!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6
1861年,林肯废除黑奴制,100年后,废除种族隔离制度。马克吐温,1835-1910。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作者对奴隶制的态度:黑人的人性(善良勇敢,热爱家人等),和白人并无二致,他们应该成为自由的公民。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几十年前美国黑人还是二等公民呢。
这本书和汤姆索亚历险记一样引人入胜,但是主角是哈克和黑人吉姆。看前一本时被汤姆深深地吸引,看完这一本,又实心实意地爱上了哈克这个小伙子。汤姆机智善良讲义气,哈克也毫不逊色,与汤姆不同的是,哈克是苦孩子出身,讲求实际,不像汤姆爱故弄玄虚。没有人为小哈克托底,所以他要时时为自己打算下一步;他能轻松看透世事人心,却从不借机骗人谋利。这个孩子,宁可下地狱也要救黑人吉姆,因为他知道吉姆对他的好;他看见两个骗子被游街忍不住心酸,尽管这两人把他和吉姆当奴仆使唤,还把吉姆给卖掉了。
最后阶段出现的汤姆搞了一堆无中生有的把戏来帮作者凑字数,如果说哈克是在主动选择,汤姆就是在主动作妖。因为,在一个不解风情的老阿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让吉姆受那么多罪,也不应该拿害怕妖精的黑人寻开心,偷床单衬衫勺子也就罢了,蛇和老鼠这些玩意,真的能把一个女人逼疯。最后还要冒着被打死的危险来给自己的.戏结尾,不愧是好人家养的孩子。因为像哈克这样的孩子,受过无数饥饿和毒打,苦难对他来说,并不是好玩的游戏。只不过,汤姆要这样玩,只好陪着他玩了。
PS:虽然前面就猜木屋里的死人是哈克的爸爸,但在结尾真正揭晓时,我还是有些难过。我知道我是代入了自己。再不堪的父亲,也不希望他死去。哈克怎么想,我不知道,但是,我猜,他如果当时就知道,至少会让逝者入土为安。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7
这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所著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他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小说的姊妹篇,其故事情节具有连贯性。小说字数27万,刻画人物30余个。小说描写主人公哈克贝利·费恩为追求自由,离家出家并帮助黑奴吉姆逃跑、俩人结伴沿密西西比河漂流的生活经历。塑造一个不愿受文明社会束缚、热爱大自然、聪明机灵、有同情心的美国少年形象。小说以深沉、辛辣的笔调讽刺美国社会的投机主义、拜金主义及混乱的社会秩序,揭露蓄奴制的罪恶。是十九世纪末美国社会的一幅生活风物图。 人物形象塑造、故事情节方面。通过哈克贝利·费恩离家出走一事,表现他决心反叛社会规矩、回归大自然、向往自由的行为;通过哈克贝利·费恩帮助吉姆逃跑的行为,表现哈克贝利·费恩天然的同情心、吉姆讨要正当自由权益及他们同生死、共患难的可贵品格,进而谴责美国蓄奴制的罪恶;通过哈克贝利·费恩在杰克逊岛发现冒烟的灰烬并伺机找出答案、心里知道国王与公爵是骗子但不说出、偷走国王骗来的钱、营救吉姆等事件,表现哈克贝利·费恩的机警、聪明、稳重;通过船上的杀人案、沉船上的格斗、格兰纪福和谢伯逊两个家庭野蛮的械斗、舍本杀人等事件,揭露盛行的投机主义、掠夺横行及荒唐的私刑会;通过哈克贝利·费恩和吉姆次次历险后的相见、木排上吉姆的轮班守夜、吉姆照料受伤的哈克贝利·费恩等事件,表现吉姆的忠诚善良、关爱哈克,赞扬黑奴所具有的良好品质;通过哈克贝利·费恩给华森小姐写信并将信撕掉、回想他和吉姆的大河漂流生活情形,表现他内心矛盾的斗争与良心发现;通过国王与公爵俩人在村镇戏台的表演、卖掉吉姆、参加彼得威尔克斯葬礼的做作等行径,表现他们俩人的虚伪、贪婪、阴险、无耻的嘴脸,盛行的投机之风,映射歪曲的美国价值观;通过哈克贝利·费恩和汤姆·索亚在莎莉阿姨家用秘密巧妙办法帮吉姆逃跑一事,表现哈克贝利·费恩和汤姆·索亚的聪明、勇敢、幽默。鞭挞可恶的蓄奴制,赞扬人们追求自由、幸福的'权利。
环境方面。作者浓墨重彩的利用自然环境对故事情节、人物形象进行烘托。譬如:在月光里仰起身子躺着看天空,天色就老是显得非常深远;树林里太阳光透过树叶照得满地斑斑点点;有一对松鼠坐在树枝上,叽叽喳喳地冲着我挺亲热;暴风把叶子底下发白的那一面都吹得翻过来;我们在一条静静的大河上往下漂,躺在木排上仰着看星星,倒是有一股神妙的味道;作品对河中冲积洲边白杨树和柳树、河上大雾、河中大溜的细致描写;大河边的房屋都是用短柱子支起的,离地三四英尺高,这是为了河里涨水的时候不被水淹。密西西比河畔原始、优美的自然风光,对小说情节发展起到铺垫、渲染作用,进而突出人物的性格特征。作者利用社会环境对故事情节进行衬托,对美国社会进行批判。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美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日趋尖锐,财富集中到少数垄断资本家手中,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虚伪的教堂祷告、聚众讲道,普遍存在的的蓄奴制、私刑会,人们膨胀的私欲等。特别是对白人和黑人住所的不同描述,白人住的是一幢两合的大木头房子,黑人住的是小木头棚子。赤裸裸的阶级分化现象,触目惊心。
艺术手法。作者用辛辣讽刺、幽默诙谐的手法对人物刻画,对时代讥讽。针砭时弊,准确深刻。采取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方法,铺陈、渲染情节的发展。运用外貌、语言、动作、说明、场景、设置悬念等手法描写人物,推动情节发展。运用比喻、夸张等修辞手法提高表达效果,增添趣味。作者把手中的笔当作一把锋利的解剖刀,对这具遍体毒瘤的尸体进行剖析,使它起死回生,但是,这种愿望是无法实现的。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8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好词语、好句子,光是好的成语就有二百一十六条;除了这些,我还学到了一些做人处事的道理。
哈克贝利·费恩是一个善良、聪明、勇敢的白人少年,他喜欢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他的几次逃离历险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有一个酒鬼的爸爸,只要一有钱就去买酒,把自己喝得烂醉如泥,灌得酩酊大醉,哈克讨厌这种生活,就采取“东躲西藏”和“脚底抹油”的策略,四处流浪。后来,因为他曾经救过陶格拉斯寡妇,哈克被陶格拉斯寡妇收养,在寡妇家里有一套古板的清规戒律,要上学、要做作业,不自由,像一只小鸟被关进笼子里一样,后来他又逃了出来,跑到了杰克逊岛,岛上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善良、忠厚、老实大个子的'黑奴。有一次,有两个骗子来到吉姆和哈克的木排上,神气活现的说:“我们俩是英国的国王和公爵,你们跟我说话时必须先叫一声“陛下”,吃饭时也要说“陛下,请慢用”。”吉姆和哈克很真诚地对待他们,可他们还是不满意。所以吉姆和哈克决定甩掉他们,吉姆和哈克在逃离的过程中两人也走散了,当时哈克来到一个农庄,这农庄空气清新,人也非常热情,哈克就进去打听一下吉姆的消息,听到吉姆的消息后,哈克的眼泪顿时流了下来,原来吉姆被抓了。哈克离开了这个农庄去找吉姆了,在路上巧遇了汤姆,汤姆是一个聪明、热心肠、会出谋划策的男孩,两人商量一起去救吉姆……。
通过阅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使我深受教育和启发:我要学习哈克的善良、聪明、勇敢;我要学习吉姆的善良、忠厚、老实;我要学习汤姆的聪明、热心肠;我要学习华森小姐的爱心……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9
海明威曾评价《哈克贝利费恩》这本书说:“一切现代美国文学来自一本书,既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也许是一个队这本书极高的评价。
文中的主人公——哈克贝利。费恩在马克吐温的另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中也出现过,从《汤姆索亚历险记》就开始出现,文中的汤姆和哈克贝利就是好朋友。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至于汤姆和哈克贝利为什么会成为朋友,可能是他们的性格相近,更多的应该是汤姆和哈克贝利的冒险精神。
哈克贝利生活在一个十分黑暗的时代——那是一个白人称霸,黑人为奴的`时代。这本小说以哈克贝利冒险为线索,透过现象看本质,描写了资产阶级生活的腐朽和奴隶制的罪恶。
文中的哈克说过:“我从来就没有一个家,或像其他的男孩那样去上学,我睡在街上或林子里,只要我想做,我就能做我想做的事,这真实一种美好的生活。”仿佛能看到他说这话是笑着的,但眼底的悲凉却直达心底。
哈克贝利有一个酒鬼父亲,他的父亲经常醉酒后毒打他,后来,因为哈克贝利受不了父亲的毒打和道格拉斯对他的要求及生活方式而离家出走。逃到了密西西比河上,在那里他遇见了黑奴吉姆,两人相遇后,便结伴而行,相依为命,在途中他们遇到两个自称为“国王”和“公爵”的骗子。这两个骗子做了一系列的坏事后,又背着哈克贝利将黑奴吉姆卖掉,哈克贝利为救吉姆想尽了无数办法,哈克为了帮助吉姆摆脱奴隶这个身份进行了一番冒险。
在当时,帮助奴隶回复自由身是需要极大勇气的,他这样做不仅违背了法律,甚至会下地狱,但是他没有退缩,他做了。他就这样做了。做也许不知道是他的想法对,又或者是社会现象所说的对。根据当时那个社会,吉姆是奴隶,是华森小姐的奴隶。但从哈克的角度出发,他认为自己应该帮助吉姆摆脱奴隶这个身份。社会的腐朽观念与他的正直勇敢产生了激烈的冲突。他想起了自己和吉姆的友谊,和吉姆在一起那段美好、快乐的时光,也许是那时候他决定帮吉姆摆脱奴隶身份……
哈克贝利是一个缺少母爱的孩子,父亲总是酗酒,醉后,还经常打他,甚至还会问哈克伸手要钱……
在种种苦难面前,哈克没有颓丧或逃避。他会以良好的心态去面对这一切,积极面对困难的生活,在前进的道路上努力前行。
小说赞扬了哈克贝利的机智勇敢和善良,谴责了宗教的虚伪,社会的黑暗。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10
谈到美国文学,当然不能不提马克·吐温,这位19世纪小说家的幽默是如此让人印象深刻。提到马克·吐温,自然不能不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部儿童惊险小说的讽刺是这样让人拍案叫绝。
作为译者,张友松先生把马克·吐温口语化的文字风格把握得恰到好处,读这个译本就仿佛是在听一个顽童津津有味地描述他的所见所闻。作为读者,我饶有兴致地读完了这个近300页的故事,掩卷回味时,不禁想对故事中的妙笔和败笔品评一番。
哈克是整部历险记的主人公,虽然他离传统概念中的好孩子相去甚远,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喜欢他。如果你问我马克·吐温在《哈克·费恩》中塑造的精妙之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哈克!哈克的形象让我为之动容,尤其是哈克对待黑人吉姆的方式。
哈克撒谎已经成为了一种生活习惯,或者说是一种生存方式。他通过撒谎保护自己、保护朋友。因为他随机应变的撒谎本领,他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例如,当哈克遇到搜寻黑奴的白人时,他从容地编造了一个谎言,把吉姆说成是患了天花病的他的父亲,结果让搜寻者退避三舍。看到这里,我不得不说哈克真是巧舌如簧,而在他伶俐的口齿背后,我看到的是哈克的善良、机智、勇敢。
作为白人,哈克深受种族观念的影响,他认为“你想教会一个黑人讲道理,那可真没办法”。(书中还有多处体现出哈克对于黑人的偏见)。然而哈克对吉姆这个黑人却有着深切的同情和理解,哈克“相信他惦记着家里人,也是跟白种人一样的。”在哈克眼中,吉姆是一个勤劳、无私的好人,他把吉姆当朋友看待。当他捉弄了吉姆后,他鼓起勇气向吉姆低头认罪,而且他“一辈子也没有为这件事情后悔过。”他是这样在乎吉姆的感受。当哈克准备写信给吉姆的主人华森小姐,告知黑奴吉姆逃亡的下落时,他犹豫了,他想起与吉姆同欢笑、共患难的情景,最终友谊战胜了偏见,哈克撕掉了举报信,对自己说:“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在哈克以及他同时代白人的思想观念中,帮助黑奴逃跑是要“下地狱”的事情,但他仍旧义无反顾地这样做了。
哈克是一个不羁的少年,他无法忍受循规蹈矩的生活,不愿接受枯燥虚伪的教化,毅然给自己制造被人谋杀身亡的假象,去追寻自由的生活,即使遇到各种艰难险阻,他也从未退缩和放弃。这样一种追梦的勇气应该也是哈克成为全书之精妙的原因吧。
如果要说《哈克·费恩》中的败笔,我认为是最后十章中对汤姆·索亚营救黑奴吉姆荒唐行为的描写。汤姆营救吉姆不是出于对吉姆的同情和理解,而是把吉姆当成他“伟大”冒险游戏中的一个道具;汤姆营救吉姆不需要承受种族观念的内心煎熬,他早就知道自己放走吉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在这最后十章的故事中,汤姆·索亚的形象喧宾夺主了,吉姆沦为了逆来顺受的玩偶,哈克成为了言听计从的`同谋。吉姆和哈克强大的自我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果敢的主见都被汤姆·索亚这个顽童所导演的“了不起”的营救计划所淹没了!
最终,吉姆没有被绞死,原因是他的主人华森小姐出于慈悲和怜悯,在遗嘱中恢复了他的自由。而吉姆在逃亡过程中之所以能够逢凶化吉,也是因为哈克等少数几个白人的友爱和保护。吉姆作为反抗种族歧视的代表,在争取自由的过程中,表现出了他的勇气,但他的胜利却几乎是凭了运气!在那样种族歧视盛行的时代,其它黑奴能像吉姆一样好运吗?单凭少数白人的善良能彻底改变黑人的处境吗?虽然吉姆最终自由了,但这只是他一个人的胜利,而不是所有黑人的胜利。
从吉姆获得自由的情节设置来看,马克·吐温的确对种族歧视进行了有力的控诉,但遗憾的是,他把解放黑奴的希望寄托在人道主义上,而不是健全的法制建设和黑人自强不息的斗争精神。这样的思想局限性无疑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最大的败笔。不过至少——马克·吐温是敢于挑战世俗的,能够在那样的时代,写出这种惊世骇俗的故事,就足见马克·吐温的高尚和不凡了。
最后,愿种族歧视像恐龙灭绝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愿世界上各个角落的青少年,不论生长在怎样的国度和家庭,都能像哈克一样,追求正义和友善,向着自己的梦快乐而勇敢地前行!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11
当我合上这本书后,嘴角流出了一丝会心的微笑。这样一本书我还是第一次读到,我想,它写出了对奴隶制的不满、对社民的讽刺、对时代不公正现象的悲哀、还有对人格内心的剖析。对于主角―――哈克贝利。费恩也赋予了很多特点:对大人世界的叛逆、对黑人的同情。以上这些,是所有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感受到的,但在这本书中,有另外一种味道,一种哈克贝利。费恩和那群小男孩散发出的味道,这是这种味道塑造出哈克贝利。费恩独特的个性,这种味道,只有真正的.孩子,才能真正读懂。
这种味道,让哈克和那一群小孩老是幻想干一些大事:做强盗、做英雄。说一些“如果本帮哥们泄露秘密,必须割断他的喉管,并把他的尸体烧掉,骨灰撒掉,把名字用血从名单中抹掉”之类一些听上去“像那么一会事”的话。而实际上“连一辆装满萝卜的车子都对付不了。”我小时候也常认为自己是传说中神的女儿,是拯救世界的天使,而实际上连一个人呆在一个较黑的屋子里就会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这,是一个孩子最天真的梦想。(.)
这种味道,让哈克和汤姆想“用一把小刀化37年时间挖一个地洞救出黑奴吉姆”,但发现行不通时,他们便打算“事实上是用铁铲马上挖,在这之后,我们不妨只当用小刀挖了37年”,我小时候经常用我认为“公主的睡姿”睡觉,可睡一会就不舒服了,于是我就横七竖八地躺在床上,只当是用公主的睡姿睡。这,是一个孩子几乎无所不能的想象力。
这种味道,让汤姆和哈克往吉姆那小小的“监狱”里放水蛇、老鼠等“宠物”,让吉姆用泪水浇灌一株花,而实际上吉姆已经自由了,只要汤姆说句话就可以被放出来。这,是一个孩子奇特的幻想。
而这种味道,叫“童真”。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12
马克吐温曾说过,那些有好书却不读的人不比无法读到这些书的'人拥有任何优势。我也有很多好书,比如:四大名著、冰心散文集、巴金散文集……我也爱读书,但,我还是最爱读这本冒险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克的爸爸是个酒鬼,他受不了爸爸的打骂,逃到一个小岛上,和也在逃的黑奴吉姆相遇,他们开始了水上历险:遇到两个冒充国王和公爵的人,到处诈骗,最后,国王和公爵又为了挣钱,把吉姆卖了,哈克独自去寻救吉姆,路上碰到了他的好朋友汤姆,一起救出了吉姆,还让吉姆恢复了自由。
我欣赏哈克的善良,他逃到杰克逊岛上,发现了黑人吉姆并没有因为镇上正在搜捕吉姆而通风报信。但在当时美国正实行农奴制时,白人把黑人当作财产时,是多么难得可贵啊!虽然他只是个孩子,却知道黑人也是人,人人平等,和谐相处。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13
对于我们读者来说,如果我们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就一定看不懂马克吐温的另一部冒险作品——哈克贝利佛历险记。
今天我们要介绍的主人公就是哈克,这本书的封面是黑奴吉姆,正在驾驶的木筏汤姆和哈克真的围着一个老人笑,这个老人我也不知道是谁,接着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结尾说被寡妇生下的哈克。过着还不错的日子,只要他不负责任的酒鬼爸爸找到了他,他的爸爸把他带到一个荒岛上把他看管着,还经常拿他出气,给他一顿毒打,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用自己的聪明。
从父亲手中逃脱,在躲避风头的'几天里,他碰到了从寡妇家里出逃的黑奴吉姆他俩相依为命,乘坐的这个木筏逃离了这个小镇,一路上他们遇见了两个骗子,不幸的吉姆被骗子出卖,被汤姆的塞利吗给买下了,囚禁了起来,正巧汤姆来看,塞姨妈哈克和汤姆联合就下了节目,作文谁知汤姆这个文化人总要搞出些多余的事情。让吉姆出逃后又被关起来,说要被处死,汤姆还中了一枪,生命危在旦夕,后来包丽姨妈赶来,汤姆澄清了一切,吉姆才获得自由。
在哈克身上,他爸爸像对待兴趣一样对待他,寡妇赵绅士的标准对她很好。这两个极端促进了哈克渴望无拘无束的资格性格,他们的性格就是很自大,所以在汤姆和哈克的配合中,他从把哈克说道或提议的当回事儿,说明他不把哈克这个文盲放在眼里,或者他对自己太负责了,看过他们索亚历险记的人都知道他们很有本事,这本书就引出了一个问题,这本书的主人公以是以哈克为主人公,却把汤姆仔细的描写,马克吐温写的比娅散,没有突出哈克的特点,但描写手法和情景叙述的很清晰,值得一看。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14
这本书是由美国的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先生所写的,他写出了孩子们无声的反抗,写出了孩子们被压迫以久的心声,使这些孩子们终于可以倾诉他们的心声,找到他们因有的童年。
这本书以美国密西西比河上的圣比得堡镇为背景,描写了少年汤姆索亚和他的顽皮少年哈克贝利费恩及汤姆的女友贝基撒切尔的冒险故事,本书被认为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主人公汤姆聪明又淘气,不屑与平庸的生活,富有冒险精神,用不断的逃学和恶作剧来对枯燥的学校教育循规蹈矩的大人们表示反抗,汤姆虽然调皮,但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在危机降临的时候,汤姆和他的顽皮小伙伴们却都能挺身而出,显示出他们思想善良的一面。
小说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哈克贝利·费恩为了逃脱一心想把它改造成绅士的邻居和不断酗酒殴打他的父亲,后来竟然用猪血伪造出了自己被谋杀的现场,然后偷了一条小船远走高飞了。后来,又不顾“犯罪”的`危险帮助逃跑的黑奴。他用以毒攻毒的办法来对付冒充公爵、国王行骗的骗子。所有他的所作所为都和一个好孩子或者绅士相差甚远,但是又都是在追求胜利。体现了主人公哈克贝利·费恩身上善良勇敢、敢作敢当、充满智慧和冒险精神体现了真正的美国人的精神特质。正是应为他的这些品格赢得了所有酷爱自由和正义的人们的喜爱。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15
寒假里我读了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他们一起漂流在密西西比河上,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两人成了好朋友。哈克贝利为了吉姆的自由,历尽千辛万苦。
文中第十四章后一部分写了哈克与汤姆讨论所罗门王的才智。吉姆因为一个关于所罗门王的事情——两个妇女抢夺一个孩子,所罗门王把孩子砍成了两半,一人一半,这件事情觉得所罗门很傻。但我觉得这个事情也许不像他所想的那么糟糕,所罗门王说不定是想,切开孩子后,妇女中是孩子妈妈的一定会率先边哭边叫:“我可怜的孩子啊!”而不是孩子妈妈的'妇女则会愣在那儿,这样就可以分辨出谁不是孩子的妈妈了,再给她应得的惩罚,给真正孩子妈妈的妇女补偿。
从这件话中,我觉得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去考虑一件事情,会有很多种答案,必定有一种答案会让人理解支持,如果只是死板地从一个方面思考的话,那很可能就大错特错了。
苏轼的诗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从不同角度去观看庐山,会看到不同的风景,从不同方面去思考一件事情也会得到不同的结论。生活也一样,也许你很健康但生活并不富裕,可换个角度想,大自然赋予你鲜活的生命,多彩的世界给予你生机勃勃地活力,你拥有生命与活力,这不也是一种财富吗?你是幸运的,你应该这么想。
我深深地被故事里的人物哈克的正义感和敢想敢做的精神所吸引,更被富有同情心和牺牲精神的黑人吉姆的人格所打动。使我认识到人一定要有信念,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要坚定信念,敢想敢做、不逃避、不退缩,那么任何困难都会被迎刃而解。通过这本书我还懂得了人与人之间是互相平等、互相尊重、互相关心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只有这样才能和谐,才能共创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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