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
天色暗成淡蓝,远处群山如黛,透过墨色林道,能看到白云镇上灯光依次亮起,炊烟熏红了晚霞,仿佛亘古不变……
渺小但幸福
我有个朋友,他叫刘十三。他的童年渺小但幸福。
他和外婆王莺莺生活在白云镇。小时候的刘十三总在问:“我的妈妈在哪呢?”王莺莺答道:“走了,不会回来了。”于是刘十三在作文我的妈妈中写道:我的妈妈什么都好,就是不在我身旁。但这并不是刘十三童年的全部,他没有过多的悲伤,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当时的梦想上:考取清华北大,远离王莺莺,去大城市生活。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天才,也是上天派来拯救王莺莺的英雄。即使有不及格的试卷,考不上的重点高中,也有过不了的英语四级。后来他说:“那时的我真的很渺小也很天真呢。”不过,那时还有王莺莺的烤羊腿,“臭味相投”的牛大田,以及小镇里纷飞的草叶,也还挺幸福。
短暂但永恒
我有个朋友,他叫刘十三。他的外婆“短暂”但永恒。
“山的那头是什么啊?”“山的那头是海。”王莺莺总说。王莺莺有一台拖拉机。在刘十三的印象中,家里穷,学费都是靠这台拖拉机运来的货赚来的呢。他说那时他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之中,醉倒在房间里。外婆就开着那拖拉机来到城里,抱着他“我的宝贝啊……”直掉眼泪。刘十三脸上泛着红晕,微微笑着说倒:“外婆,你果然没有骗我,山的那头是海,只不过海真的很深呢”日历一页一页翻过,时间一点一点流逝。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在一年除夕,他的外婆去世了。如雪落下般悄无声息,他发现人的一生真的很短。但——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无论生死,都陪在身旁。既是永恒。
平凡但美好
我有个朋友,他叫刘十三。他的生活平凡但美好。
那天是王莺莺的“头七”,天气预报说,晚上暴雪。但刘十三一声不吭,小心整理着灯笼,生怕哪支蜡烛没了芯。但雪太大,上不了山,也挂不了灯笼。于是他坐在灵堂,守好最后一夜。第二天清晨,他就上了山。云的边缘带上金黄色,天际缓缓变亮,朝日从云间拱出,霞光无声蔓延,翻腾的云海似乎就在脚下。回来时,他跟我说:“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于是他辞掉了自己的工作去了孤儿院作义工。孤儿院中有个小女孩在作文中写道:“我最喜欢的动物叫刘十三,他个子不高,非常穷,长得有点帅。”刘十三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不知过了多久,书店上架了一本新书,很佩服偶然有人拿起,读到山里有个小镇,叫云边镇,真美好。而这本书的作者正是刘十三。
“像他这样的人,世界上有多少人,会不会有人心疼?”或许是每一个人。
春风穿过云边镇,花瓣纷飞,幸福真的存在……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2
刘十三的家在山间,院子里开了一个小卖部,从窗间伸出手去,仿佛摸到了云朵。他的成长过程中只有一个七十多岁的外婆王莺莺,一直陪伴着刘十三,也是刘十三唯一的亲人。
“人若倒霉,喝凉水都塞牙”,这句话说的简直就是刘十三了,在城市中漂泊,无依无靠,不被理解。
喝云边镇的水,靠云边镇的山。虽然一直在城市中漂浮,但刘十三心心念念的还是云边镇,那里有他的家,有他的亲人。其实我们也一样,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或模糊或清晰的云边镇,那有自己的亲人,也有陪伴自己长大的朋友。只是,我们比刘十三幸运多了。
刘十三为了追求向往的梦想和远方,在大城市中努力拼搏,却不知很多值得他珍惜的东西在逐渐离他远去。在读大学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喜欢的女孩——牡丹,却惨遭劈腿,交往了两年多的女朋友和一个小平头的男孩走了。为了和牡丹说句“再见”,和程霜还有智哥连夜赶去南京找牡丹,看到的却是牡丹和小平头在一起的画面。这还不是最惨的,刘十三当天还有一场补考,也正是因为如此,刘十三补考没过,到毕业时差点连毕业证书都拿不到。
毕业后的刘十三初次踏入社会,颠沛流离的刘十三终于找到一家保险公司并在那实习,却没想到那家公司却是当初和牡丹在一起的小平头的公司。尽管被人排挤,刘十三还是很努力地在工作。后来被外婆王莺莺带回去云边镇,与程霜再次重逢,并和程霜在小镇上一起工作。刘十三在让小镇上的人买保险的同时,遇到一个没有亲人的小孩子球球。
在程霜、球球、外婆王莺莺的陪伴下,刘十三的生活虽然依旧坎坷但总算能和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在一起生活。但生活并没有就这样放过他,不久之后,外婆王莺莺被查出来得了肝癌晚期。医生也说了“运气好的话,能撑到新年”。癌症来的时候静悄悄,一声不响,一旦长大,摧枯拉朽。程霜也是如此,即使很奇迹地活了20年,但最终也敌不过命运的安排。
在云边镇满满都是过年的气息的时候,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去世了,留给刘十三的只有那支录音笔。在喜气洋洋的这几天,刘十三却失去了最亲的人。在刘十三过了实习期并能好好工作的时候,程霜也离他而去,球球也去了福利院,刘十三只剩下他自己。
故事的最后,智哥成为了一个酒吧的驻场歌手,刘十三也正常的生活着。在程霜生日的这天,刘十三到了程霜的家,这才知道程霜也离去了,并留给他一幅画外加几行字。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3
无意间打开手机读书软件,跳出来新书的广告:张嘉佳既《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后又一力作,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大家想必有所耳闻,没看过书也听说过电影,邓超白百何杨洋和杜鹃主演,在重庆拍摄的。我贡献了一张电影票,电影拍得像MV,演员的表演比小说中作家笔下的人物更做作。
我看过张嘉佳的书,总体印象是这人夸张,矫情,煽情,但讲故事的能力很强悍。
我点开广告中这本新书,主要归功于书名——《云边有个小卖部》。这个书名的意象让我想到了我的老家,一个海拔很高的山村,天空很低,云雾缭绕,村头有个小卖部。常年在外的我,有过好几次把家乡诉诸笔端的念头,却无从写起,所以正好借此机会,看看张嘉佳是怎么书写他家乡的。
试读部分很快读完了,还是张嘉佳的风格——人物喜欢无厘头的互怼,互嘲,动作夸张,动不动掉眼泪啊摔倒啊等等,总之,笔下的人物都是刀子嘴豆腐心,从来不会正面地温柔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情感,个个都很闹腾,八岁小孩和七十岁老太也不例外。
换成以前,我早就放弃这种书了,现实中人物不可能这么说话,行为也不会如此夸张。所幸人都是在成长的,我也不例外。随着成长,我对小说的看法也在改变,之前我反感这类书,是因为我觉得小说就是要写实,像十九世纪的现实主义作家那样写,要想托尔斯泰那样诚实,像福楼拜那样客观。但后来我开始意识到,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小说不能光靠写实了。你花了几页篇幅描述的场景,可能电影里一两个镜头几秒钟就呈现出来了。
小说本来就是虚构的,不管写不写实,只要读者愿意相信就好。不然牛顿看到金庸的小说肯定会气得掀棺材盖。既然是虚构的,不仅要反映人的差异,还要扩大差异,以此反映现代人身上的分裂和异化,从而达到统一的目的。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张嘉佳的小说确实是扩大了人身上的差异,所以在某些人看来会觉得矫情和夸张。
另外,这部小说和他以往的有点区别:就是少了很多抒情的句子,以往那种郭敬明式的华丽的辞藻和毫无逻辑的转折不见了,剩下的只是描述,呈现和简短的叙述。出于对作者写作动机和灵感的好奇,我翻开了张嘉佳的微博。他写到,写作本书是为了纪念外婆,所以省去了华丽的词汇和句子,更多的是白描,也尽力减轻语言的分量,目的是尽可能少地干扰读者的阅读。喏,这就是我觉得这书值得一读的原因,张嘉佳在此书中体现了一个作家重要的品质——节制。
舍不得花钱,从来都是看盗版书的我,果断买了剩下的部分,并三口气读完。时不时被某些有趣的细节逗得忍不住发笑,像个两百斤的胖子。这体现的是文学的另一个意义——减轻人的痛苦。
文学是沉重现实生活的反作用力。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4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像云边镇一样的地方,那里有像王莺莺一样或许爱唠叨或许爱耍小脾气或许有点小气却深深爱着你的外婆。那里有你儿时一起玩闹的伙伴。有熟悉的天空和云朵还有溪流和桥。
这本书最能打动我的一个人就是王莺莺,她是刘十三的外婆。她的女儿在刘十三还年幼时就已经独自离开了云边镇,像一朵云一样飘到外面的天空去了。王莺莺独自抚养刘十三长大,靠着那个小小的却好像什么都有的小卖部。
我也曾经幻想着,在那个我生长的家乡的巷子里,住在那个童年曾经光着脚丫奔跑的屋子里,进一堆童年曾经视为珍宝的小玩意。
等着枯藤消融白雪长出蝉鸣鸟叫;等村里又响起新生命呱呱落地的声音;等着土胚房变成贴满瓷砖的小楼……然后我守着那方小小的天地,在货架后的竹椅上摇着蒲扇随着岁月一起老去。
王莺莺年轻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是不是像程霜那样有着少女特有的灵动与美丽,是不是也同刘十三一样倔强好强……
我想象着年少的王莺莺,那跳跃的身影却与记忆中的我重叠。然后在脑海里变换变,最后成了外婆的模样。
那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小老太太,跟所有农村的老太太一样会跟村里的人打牌唠嗑,对小辈宠溺,能一个人挑水施肥把一块菜地侍弄得妥妥贴贴。
她生长在这个村子的一户平凡的人家,然后又嫁给这个村子的一户人家。她看过这村子无数个或相似或不同的月升日落,在这片土地上迈出人生的第一步,又把汗水和精力挥洒在这片土地上收获着那点平凡简单又美好的幸福。
她可能一辈子没有去过远方,在她的世界里最远的就是山的边界,在日升时发光在月夜里暗淡与夜色融在一起。
她有一双灵巧的手,拉扯了两代人的成长。她领着她们看这村子的月升日落,嗅这村子的花香果香,听着村子的蝉鸣鸟叫,尝这土地长出的美味……
然后她的孩子们长出了翅膀,飞过了她目光里那襄这金边的高山,飞往云的深处。站在远地的她渐渐被夜色包围吞没,然后等待着那个熟悉的黎明。
王莺莺的孩子,飞走了,义无反顾的。她也许被外面的世界弄伤了羽翼,但是她却同王莺莺一样,倔强,并不后悔。
于是那个老人便守着那一间小小的,不齐全的小卖部,守着她的女儿归来,也守着她的外孙子长大。
她银发被风吹乱在夕阳下颤动,像被渡了一层金,看着像极了那远方的山的边界。
她知道她的外孙子也会飞出这个地方,她有一天也将守着他的归来。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5
这里住着一个叫刘十三的人,他的外婆王莺莺开着一个小卖部,祖孙俩相依为命。男主角刘十三,谐音“失散”,失散的是你,也是我。女主角名字程霜,谐音“成双”。程霜并没能坚持到故事的结尾。两人没能成双,他们终究还是失散了。
这本书是作者在怀念过去那个单纯的自己,那个可以把全部身家让给前妻,独驾穿越大半个中国,将自己喝进医院的张嘉佳。
看到最后我很伤感,因为这世上大部分抒情,都会被认作无病呻吟。
刘十三的外婆在云边镇去世了,那个因奇迹多活了二十年的程霜也离开这个世界了。好像他的结局是一个悲剧,好像又不是。他的外婆王莺莺一直都是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出现,从前外婆在的时候他的心里会踏实,因为不管如何总会有一个人在你身后保护你,但是现在再也没有人叼着烟去拍他的后脑勺了,也没有人会为他做喷香的羊腿,黄金入味的泡淑江团了,酒香扑鼻的酒酿了。
“常忆儿时梨树下,你挑针线我摘花。人间岁月因时尽,减我十年加给她。”这大概是他现在最想为外婆做的。那个很爱他的女孩子程霜,那个出现在刘十三童年的小女孩,那个被她打动一个夏天的时光,有着情窦初开的那个女孩因为生病从没接触过外面的世界,但是她每次冒险都是为他而来。程霜跟他说,因为十三是她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在她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他一点,就是她所有能做的了。
以前的刘十三也有拼了命要喜欢的女孩子——牡丹,他以为刻骨铭心永世不会忘记的人,已经不再记起,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经历了那么多事,突然在某些时刻好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你身旁。就像球球一样,他的爸爸离开了,她成了孤儿,从此世界上再也没有可以拖累她的人,别人都为她高兴,她应该开心,但是她却有种说不出的难过。因为谁又说过高兴和难过会相互抵消呢,人又为什么不能同时保留希望和悲伤。以前是最怕两个人突然不说话,但现在明白人和人最舒服的关系,是可以一直不说话,也可以随时说话。
看到书的最后真的很喜欢那句:“浩瀚宇宙,你望见璀璨星光,满心沉醉,其实它穿越无数光年,你望见之际,说不定这枚星辰毁灭已久。”
外婆还没有离开,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6
《云边有个小卖部》文字依然有点诙谐搞笑,张嘉佳用了最为浪漫和唯美的笔法,写出了一个十分悲伤的故事。悲伤和希望,在这本书中,始终都贯穿着。
主人公刘十三是一个在云边镇上长大的青年。从小和外婆王莺莺一起生活。渴望着能离开云边镇,去外面的世界大展拳脚。但是终究敌不过他只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的现实。
刘十三心中的爱情是给了牡丹的,从未认真想过身边的程霜,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吧,在他的心中牡丹就是最美的,但是无论他怎么拼命对牡丹好,最终还是没有在牡丹那里收获爱情。
直到后来,他才发现自己以为刻骨铭心永世不忘的牡丹原来已经忘记好久好久了,连她长什么样都有点模糊……程霜是个勇敢的女孩,对生命对爱情都很勇敢!在那艘破船上,她吼着问刘十三:牡丹和我,你选谁?问了三遍。
为了那样一个刘十三把自己所有的勇敢和坚强拿出来给他。她每次冒险出来,都是为他而来,直到后来要走,她都想着要安慰刘十三那个笨蛋。唉,她也是个笨蛋……
故事里的外婆是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人物,相较于爱情,亲情总是容易被忽略却更震撼人心的部分。外婆王莺莺,是一个十分独立而又强势的的女性,自己在云边镇经营着一个小卖部,啰里八嗦却深深的爱着护着刘十三。
王莺莺的坚强和温柔却让人有种十分爽朗的感觉,“人家抛弃你很正常啊,你丑。你忘不掉人家很正常啊,她美。哭吧哭吧外婆疼你,外婆倒霉”。外婆这句话我记得最真了,实在是个毒舌而温柔的老太太。读后感·刘十三又傻又笨又懒,却一直在努力活下去,在职场上,没有资源更没有能力的他被同事取笑,更是连微信群都不拉他进去,在他们的眼里刘十三就是个典型的“失败者”。
智哥唱的那简单又傻气的歌词:刘十三,刘十三,活着就不能算失败。刘十三,刘十三,你不会就这么完蛋……唉,连乐观的心态都让人这么难过。
一些孤独的人拼凑起暂时的圆满,转瞬之间,永远的离别已经到来。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那些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亲人,用内心的善良深爱着我们,用他们的力量支撑着我们勇往直前,有一种感情,可以跨越生死,就像书里说的:“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7
他善良又懦弱,爱哭又没有主见,他最爱外婆爱过牡丹,爱着程霜,爱着球球,他在醉的一塌糊涂时嘀咕:“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睡着了,梦里笑嘻嘻说外婆长命百岁。他在雪夜花了八个钟头爬到山顶给外婆挂上灯笼,他对着桃树说,你不在啊王莺莺,那就是你在想我了,然后他的眼泪一颗一颗掉下来,说,我也很想你,外婆。他最后终于忘记了牡丹,他没有遵守和程霜的约定,他看着程霜留下来的《一缕光》,他明白。他最后写下,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关于十三的外婆王莺莺也是程霜的外婆是球球的太婆
她开着小卖部,从小陪伴着女儿留下的小外孙,她怀念去读大学的刘十三,她一个人去医院,得知自己人生所剩时间只有半年,她一个人承受着病痛,她知道生死是早晚的,可惜太快了。她怎么会放心的下她那个爱哭的外孙,所以她决定,把外孙接回来。在生前最后的半年,把十三留在自己的身边,为他准备最喜爱的饭菜,她已经七十岁了,驾驶拖拉机,入夜后兜兜转转,找到外孙说过的地址。她把一塌糊涂的外孙抱在怀里,回答他,外婆一直都在。她还是在年前离开了外孙,去世前叫十三和程霜要好好的活下去。她留下了一只录音笔,里面给十三留下了存款和隔壁老李头八百多份儿童的保险单。她是十三心里最好的外婆。
关于最勇敢的程霜
这辈子,所有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她喜欢刘十三,从小到大都喜欢,她这辈子我就出来过三次,一次四年级,一次二十岁,最后一次,回到云边镇,当了一名实习美术老师,陪着十三做业绩,照顾着外婆,我知道,外婆去世的那一刻,程霜心里该有多么的难过,因为她知道自己,不知在今日还是明日,将会离去。她舍不得刘十三,她说,只要我活下来,我就是你的女朋友,她也说,这次不算,下次再见面我才是你女朋友,她最后两句话,第一句,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第二句,如果再见面我们结婚吧?她用生命最后的力气完成了一幅画,画下方写了,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关于球球
小小年纪承担着一切,她爱着患有精神病的爸爸,也爱着爸爸刘十三,爱着妈妈程霜,爱着太婆王莺莺,她写了一篇作文,最喜欢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叫刘十三,这个动物很奇怪,他家开小卖部,经常给我带好吃的。小卖部在山里,就像住在了云朵边上。小卖部里还有太婆,和另外一个动物,我也很喜欢,叫程霜。”
希望我们好好活着,希望我们可以为爱跨山海,希望我们所爱的人都长命百岁。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8
云边有个小卖部生动地讲述了刘十三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主人公刘十三,他是一个纯朴善良而且说到做到的一个人。小的时候他总是把自己要做的事写在本子上,本子上一旦写上了他就一定会努力的去做到。比如预习初中课本,做会所有应用题,他会不顾一切的努力做这些事情。他酷爱读书,在大城市奔波奋斗,然而命运却不遂他的心愿,即使是他那么努力的读书,但是也没有考上他心中理想的学校,在找工作当中一次次的碰壁,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过,像极了我们许多人。在生活的重压下我们不断挣扎,面对生活给我们的重击,我们从未屈服,我们努力的奋斗,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这个世界改变我们。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像王莺莺一样的外婆。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没有文化、不识字,在村里开着一个小卖部。在刘十三找工作屡屡碰壁,在大城市混不下去的时候,外婆总会突然出现,要么给刘十三打钱,要么大半夜开着拖拉机把他拉回云边镇。在外人看来王莺莺永远都是精力充沛的样子,爱打麻将,动不动就打刘十三,可她也是最爱刘十三的,每天给他做好吃的,小卖部新进回的方便面,她总是会记得给刘十三留一箱,等他回来吃。王莺莺也是最坚强的,刘十三去上大学的时候,王莺莺偷偷的哭;甚至她得了重病都强忍着给刘十三做饭。王莺莺也确实老了,直到她再也不打麻将,再也开不动拖拉机了……
刘十三从小的伙伴程霜,喜欢了他那么多年,从小就被查出来得了癌症,但她依然乐观开朗、大大咧咧,一点都不像得了绝症的样子,当年的少年或许以为程霜在跟他开玩笑,直到第二次见面他亲眼地看到那张病危通知单的时候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人生短暂,程霜一共从医院逃出来三次,每次都是去找刘十三。程霜和刘十三约定,这次如果她手术过后活着回来,就去找刘十三,然而这个通过吃抗癌药维持了20多年生命的女孩却再也没有回来。生命最后这个女孩给刘十三画了一幅画,下面有一行字是这样写的“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还有刘十三的大学室友智哥,他的“女儿”球球,小学同学牛大田,初恋牡丹,这些人都从刘十三的生命中走过,都或多或少的教会了他一些道理,或许多年以后刘十三还会想起那年的云边镇,想起刘十三在门上刻的“王莺莺是个小气鬼”,想起那个夜晚,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9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积着夕阳和岁月,背后就是山。
年少时总想逃离,想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长大时,却总是留恋,留恋已经不再的时光。
我们小心翼翼怀揣着那个有万一可能实现的梦想,也许到头来都不会再在梦里出现,恍恍惚惚中才会出现的幻影是内心深处最为在意。
偶尔也会想过去多久了,云边那个小卖部还是如此的陈设,摆布吗?那个摇摇晃晃坐落于山间的老屋里是否依旧如初。阳光是否如旧?那些云会不会变成我们想念的模样,在某一个季节,带上那被风误时许久的思绪,汇成洋流,冲刷那些还未淡忘的记忆。
张嘉佳的故事,总是让人能追逐内心最深的情感,在人年轻的时候,总是会认为“成长是一件的漫长的事,所以不必慌张,拮据时光”。
后来才明白“有时候的成长就是一瞬间的事,它不会轰轰烈烈,骄傲的告诉你它来了”,也不会让你提前预备。
王莹莹是个老人,天性有趣,潇洒活泼,与我们平常所见的老人大不一样,虽个子不高,身材瘦下,但叼起烟说起话来颇有一番不可描绘的高傲气质……
世界总是很大,大到没有边界,让人很想去看看。那小屋却是很小很小,开着小卖部,坐落于云间,过着想让人逃离的生活。当然年少的十三是那样想得。
年少的十三对外婆说:“外婆,你去过外边的,山的那头是什么?”外婆说:“是海。走啊走的,就走到海边了。再坐船,能到一个岛上,周围全部都是海。”
是什么海呢。是“人海”,是红尘之海,稍有不慎你就会被淹没。或许终归都会被淹没。
一个年轻人,是需要时间成长的,也总是在猝不及防中长大。爱情,亲情,人生,总是容易失望,逝去,但也不全是如此。高阳艳台,十居之林,不能活得好好的,就越要好好的活下去,那样才会有希望,才能看到阳光里的透析,听到田野里的风声,以及四季不可触摸的温度。
像大白兔奶糖一样,甜要到嘴巴里才感受得到。十三的世界就像我们这些平凡中的人一样,很多事都已无法改变。像面对死亡,面对生活中那些直挺挺的规则,我们可以去打破,但却很难去改变现状,因为凌驾在人身上的不仅仅只有那片很高很高,摸不到边界的云,还有……
可能时隔多年变换,旧土挪移,搬迁,高楼大厦层层而起,故乡变得陌生,但是我希望,内心深处一直要有那么一个地方,安放着那些无可摆渡的灵魂,直到老去。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0
书中有一句话我很喜欢,“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张嘉佳说,这本书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
身为主角的刘十三一点也没有主角光环,从小又傻又笨,学习成绩还差,咬牙背下卷子上的所有内容也只考了个三类本;在学校里被女主角欺负、被同学欺负,上大学好不容易交到一个女朋友,还被无情的抛弃了,除了他为了争一口气在同事面前咬牙跺脚说出要卖出的一千份保险的目标在最后居然以一种奇异的方式实现了这件事,也算是全书里唯一一个有些套路的情节了,但这也只是整本小说中的一些微小涟漪,作者主要展现的,还是一个平凡小镇青年的平凡人生经历。
美丽的云边小镇,安静且温柔,爱他的外婆、为了他义无反顾付出的玩伴。这其实不正是我们所向往的心灵栖息之地吗,就这样见证着这座小镇春夏秋冬的轮回,会让人感到无比的浪漫和美好,他们都是像你我这样的普通人,过着平凡的生活,但只要活着,你就是生活的勇者。
我们害怕成为刘十三,有些事情无法避免,我害怕我后知后觉,没能好好陪伴我的光,我怕我的云边小卖部里的光有一天会消失,但我又庆幸我是刘十三,我不完美,世界也不完美,但我仍守着初心,我依旧同情世事,我见过世故但好在我没有变得世故,我依旧努力生活,我从未放弃过我。
我们在这本写满遗憾的书里看到了释怀,我们左右不了世事轮回,拯救不了万物困难,我们不是神,接受平凡很难但是很爽,我们虽左右不了命运,但我们也没坏到低俗,故事的最后,没了爸爸的球球牵着没了外婆的刘十三叫他爸爸,我想起程霜留给刘十三的几段话里有这么一句“世界上是有光的”或许下一秒,我们就成了彼此的光,”我身边活着无数个刘十三,或者说在人生的路途中,我们难免会在一段时间成为刘十三,满身遗憾,又拼命地找寻希望,永远奔着向往的光,或许这也是一种活着的意义。
我们在苦难中拥抱快乐,在快乐中体会苦难。刘十三的人生从开始到书的完结,总是灰暗的,但是在灰暗的地方也有一束不灭的光,那就是王莺莺,还有像程霜,卖炒饭的老太婆,球球等一束束微光照射进来,扫走灰暗。所以说,生命是有光的,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
如果真的有个云边镇,镇里真的有个小卖部,我想我会赖在那里,每天帮王莺莺打扫小卖部,跟着刘十三卖保险,陪着程霜走过余下的日子,教球球认拼音,慢慢地感受生活的细腻。
这本书正如张嘉佳所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大家觉得呢?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1
本书讲述了云边镇少年刘十三的成长故事。
在大学时,就读过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当时被张嘉佳笔下的一个个温柔的故事所治愈。这本20xx年出版的小说,讲述了以刘十三为主角的云边镇的故事,男主角没有“主角光环”,普通的他更贴近我们的生活。
刘十三虽是本书的主角,但却是个被生活折腾得体无完肤的普通人。他有一个本子,上面会工工整整记录上自己的目标和梦想,像极了未入社会的我们。每当完成一个,就会勾掉一个。他从小受未曾谋面的母亲的鼓励,志向就是好好学习,考清华北大,去大城市生活,娶一个漂亮的妻子,好好生活。
虽然刘十三非常努力,但老天仿佛永远不会垂怜他。努力学习考上了专科,学业、爱情双惨淡,磕磕绊绊终于拿到了毕业证。入职保险公司一个月被开除,最后被外婆强行带回了云边镇。他发现越长大勾掉的目标越少。
我们和刘十三一样,总是去追寻着自己想要的东西,可是从什么时候发现,生活总是充满了意外,好好学习不一定能上清华北大,对一个人真心地好不一定能收获爱情,努力工作不一定能获得认可……
除了刘十三,书中还有外婆王莺莺会用心收藏刘十三小学作文获奖后,不愿念给她听的得奖文章;会在刘十三考大学失利后,开着拖拉机送他去上学;会在刘十三没有工资生活时,主动打给他五千块钱;会在刘十三伤心痛苦时,开着拖拉机把他绑回云边镇;会带着病痛的身体,每天给跑业务回来的刘十三做好吃的;会在去世前,打点好一切给刘十三留下钱。
王莺莺就是这样一个让人读后深深佩服的一个女子,让人不禁想到自己的外婆或奶奶。那一代的女性,被迫早当家,她们坚韧不屈,嘴上从不服软,内心却无比善良与柔软。
程霜早在小学时,就被医生判定活不过一年,但是她却活着参与了刘十三的成长之旅。随时能拿出一摞病危通知书的程霜,不曾让我们看到她的痛苦、她的难过,甚至连眼泪都寥寥无几。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乐观、积极、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女孩。她用自己身上的乐观,去感染周围的人,指引着刘十三坚强前行。她的生命就是那道光,照亮周围的人。
直到现在,我仍然不知道最好的一切应该是什么样,但我觉得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不管是快乐也好,悲伤也好,都是独一无二的,也一定是最好的。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2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回不去的时光,我称那段时光为“云边”。
《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张嘉佳时隔五年为我们带来的又一本触动人心的故事。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故事中的刘十三,那是一个普通而又充满柔情的少年,像我们自己,从小镇走来,怀揣心中的山海,颠沛流离。
我们每个人总能从刘十三身上看到属于自己的影子。虽然普通却又是个独一无二的平凡人。父母离异,母亲出走,年幼的刘十三被外婆王莺莺拉扯长大。王莺莺开了一家破旧的小卖部,有一辆经久不修的拖拉机,没有任何别的收入,就这样将刘十三拉扯长大。他们住在“云边镇”,一座远离城市,风景如画的小镇。但小镇少年并不甘于此,他本子的扉页上一笔一划工整得写着母亲最后一次跟他说的话:“十三,妈妈走了。你要听外婆的话,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考北大。妈妈希望你啊,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越幸福越好。十三,妈妈对不起你。”从此,小小的少年用他那笨拙的努力,做着泡沫似的梦想。然而,我们那些执着的付出未必就会获得同等的回报。最终,刘十三并没有考上清华北大,他去了京口一所三流大学读书。他的人生也没有曾经幻想过的发大财。可以说,他活得并不成功。心爱的姑娘选择了现实,离开了他,而他自己也被公司辞退了。对于刘十三来说,“爱情”“事业”他都没有。
“等待而已,也叫努力?”“在习惯等待 等不来依旧难过。那种难过,书上说叫作失望。直到长大后,他才明白,还有更大的难过,叫作绝望。”他早已习惯等待,却不知道在等什么,最后,他什么也没等到。
但,他却又是幸福的。外婆王莺莺开拖拉机跨越两百多公里,将喝醉的他拖回小镇;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姑娘程霜在他失意时陪他东山再起。虽然在错的青春遇到对的人,无法相守,可是我羡慕他能有这样的青春。
人生的许多遗憾,我们无可奈何。于告别,王莺莺最终还是倒下了,那份骂骂咧咧的爱,他再也感受不到了。“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刘十三和程霜第一次见面,作者这样写道:童年就像童话,这是他们在童话里第一次相遇。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可是最后那个为他生命点光的女孩还是走了。她给他的卡片上面写着“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到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3
很多时候我们会告诉自己说最近都没有时间读书,好像这是时间的错而不应该是自己的错,但是等到我们感知到时间过后才会显得飞快这句话时,也会出现些许的错愕感吧,赶紧看书,是对自己最好的救赎。
朋友在朋友圈推荐了一本书《云边有个小卖部》,第一次不以为意,第二次忽然就有了想要去看看的冲动。机会安排它出现在了我的微信读书里,这是再美妙不过的事情。一不小心午夜就过去了一个半小时。
《云边有个小卖部》诗意的名字里藏着那个刚强的老奶奶王莺莺,裹携着另一个跟王莺莺相依为命的刘十三,还有一个偶尔会出现在云边镇的美丽女孩程霜,当然还有那个因生存被迫长大的球球。他们都是这个世界上千千万万文学作品里极普通极没有成功故事的`人,但又会牵扯着我的那份心慢慢走进这部作品。这是一个不长的故事,仅仅用时5个小时12分钟。
刚强的王奶奶有着对生活执着的态度,有对刘十三的深沉爱意,守着小卖部像是在守着刘十三的未来,小院里的桃树跟着王奶奶一起变老。
刘十三的爱情像是过了期的罐头,扔了可惜不扔伤心,总是看到远方的人却从不去留意身边偶尔出现的美丽姑娘,抱着没有未来的梦徘徊在大城市但也抵不住生活本来样子的摧残,还是回来吧,那个云边镇。
挣扎在生死线上的程霜就是刘十三的救命稻草,总在他人生最不如意的时候冒出来,陪着他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而后会知趣的离开,只是有些离开就是不再回来。程霜在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里曾几次问到刘十三:牡丹和我,你会选择谁做你的女朋友?这个问题其实有点傻,而刘十三在回答的时候更傻,他总说:牡丹、牡丹、牡丹。只是我猜,那个时候的刘十三只是下意识的回答,他只觉得他还爱牡丹,他觉得失去牡丹是最痛苦的事。只是有些事就得让时间去回答,等到幡然醒悟,世界又是另一番故事。或许有些爱就是因为了悟的晚所以没有了以后,有些爱也恰恰是因了下意识就成了你后半生的唯一故事。世界就是这么奇妙。
人的思绪是个很怪的东西,我在想,张嘉佳在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心里经过了怎样的排列组合才把这个故事串成了他最喜欢的样子?他又是怎样在权衡那跳动在心里的爱情的弦?怎样去将一切看得不那么重要?他也只是想要看重一个过程吗还是在无意中将结果误当成了过程?他是想要赋予程霜一个非写不可的理由?还是只是要祭奠那已离开的岁月?如果,从第一次遇见程霜,他就把对程霜的爱赋予一种重大意义,他们俩会不会相遇的更早一点?会不会把最后的结果变成一个过程的开始?如果有这个可能,那我好想去试试看。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4
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却又哭不出来。结尾很短,在我还没来得及接受程霜的离开,就匆匆结束。她留给读者的只有那几行字,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的确,对于刘十三来说,她就是一束光。
从开篇就可见刘十三的用功刻苦,他渴望考上清华北大并付诸行动。但现实一次次打击着他,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被女朋友欺骗,工作碰壁然而幸运的是,在他想要堕落一蹶不起的时候,总有些人,像初春太阳的光融化严冬的冰雪一般,将他从绝望中拉出来。比如外婆王莺莺,她爱打麻将,人很抠,刘十三没少挨过她的打。可在他工作失败宿醉在出租屋里,是王莺莺,连夜开着一辆拖拉机把他拖回云边镇;是程霜和球球,不遗余力地帮他卖保险以实现他一年卖一千零一份的诺言。
可他不知道的,是程霜严重的病情。在她短短二十几年的人生里,大部分时间在医院度过,收到的病危通知书不知有多少。但她从未放弃好好活着,积极的心态也感染着刘十三。慢慢的,在她的陪伴下,刘十三忘记了牡丹他以为自己深爱的女孩,放下了被嘲讽被看低的痛苦,和程霜一起每天快乐又努力地活着。
我想,和刘十三一样,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碰到像程霜那样的人。或许他早已在你生命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你却还未发现。
小学两年级,我搬来了新家,很快就和小区里的同龄小孩打成一片。暑假时,我们几乎每天一起玩耍,在小区里骑自行车,其中有个大我两岁的姐姐和我更是要好。我经常请她来我家里一起写作业、看电影,她也一样。那时的我玩心大,很难静下心来好好写字,每次我想起身玩闹,就会看到认真的她。微微侧着的头,笔尖轻轻摩擦在纸上发出细碎的沙沙声,偶尔翻书的刷刷声。她就这么静静地坐在那,夏日燥热的微风卷起窗帘一角,午后的夕阳偷溜进来,照在她身上,不小心醉了一室阳光。于是我那躁动的心也宁静下来,不再想着玩耍,有时竟能安然坐一下午。
那个暑假,我逐渐养成静心的习惯。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会对我以后的人生有多大的益处。然而,暑假过后,我和小伙伴的相聚时间越来越少,直至不再联系。那个姐姐,也终究不再来往,现在想着,却是连面貌都有些模糊了。
电影《大话西游》里至尊宝说过一段经典台词: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似乎人们总是这样,拥有的时候感觉理所应当,直到失去才懂得珍惜。我没有珍惜和那个姐姐的友情,刘十三没有珍惜他和程霜在一起的时光。但生命中值得珍惜的永远不只是一个或者两个。我们还有爱我们的父母,刘十三还有尚年幼却懂事的球球。所以,在一切还来得及的时候,学会珍惜,不给人生留遗憾。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5
现在是大晚上2:00,终于把这本书后面部分一口气给看完了。起初不是很喜欢这个作者的文笔,觉得作者的写作很幼稚,以为又是那些幼稚的青春疼痛文学一类的书,虽然我确实抱着类似的想法去阅读的,因为自高二以来书确实看得少了,加上长期碎片式阅读打散了我整本阅读的专注力,名著读起来很吃力,经常会走神,倒是这些不太需要过脑子的书籍才适合我叭!
不过,这本书在网上好评如潮是应该的,小说前期发育的过程中穿插了很多具有矛盾点的情节(小高潮)推动故事发展,小说的结尾也很触情,让我不忍心但又忍不住一口气读完,“悲剧就是一步步把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你看”,各种亲情和爱情的矛盾不断升级加强了情节的复杂和影响力,不得不说,作者很会营造紧张的氛围感!而且结局刘十三孤独一人今后的生活会是怎样的,必定会引发读者情不自禁的带入联想,同时,也容易让人想起一个人——《活着》里面同样孤独终老的福贵,但想必余华笔下的福贵是难以超越的,作者或许想模仿余华的情节及人物,但是二者的作品真的是不配比较啊。
我不太喜欢这类书的原因第一是情节第二是写作风格,但我觉得这本书倒是有些清新脱俗,情节设计让我觉得很舒服,没有那些扭扭捏捏假惺惺的玛丽苏,亲情与爱情的比重也是相当的,情感穿透力也很强,写作风格至少是不那么幼稚,而且尤其是动态的环境描写十分生动、画面感强烈。
但是我不太适应这样的文笔,我发现那些大名作家的文笔真的十分写实,不知道他们是不注重打磨还是刻意不往这个方面写,他们的文章都是偏于理性,注重文字要给你传达出什么信息,“画面感都要来自于自己的想象,而不是靠生动的文采让你看到浮于表面的固化的“画面感”或者将情感都灌注在描写中,比如在余华的《活着》中,直白写实的文笔是我自己的脑补想象才一步步在脑海中走完全程的画面,情感都是灌注在情节的细节中的,而读到这本书,作者的文字只会让我跟着作者脑海中的画面去补脑,就我而言,我觉得还是《活着》这类书读起来更舒服、更自由一些。
当然,现在的时代趋势可能是这样的,大众喜欢文字温暖一点的文章,文学有各种各样合理的存在形式,每类文学也有它对应的人群,但是我发现近几年来的书籍都在向这本书类似的文风靠拢,我想大概也和信息化时代带来的碎片化阅读的习惯有关吧。
最后,还是要赞美作者一下,作者结尾真的写的很精彩!我发现张嘉佳真的是一个很富有情感的人,他的文字在情节高潮还是环境描写都很洗涤我的心灵,也让我学到很多不一样的东西,我还看过他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改编的电影,也早早的了解他肯定是一个写作善于娓娓道来又心思细腻的人,这次才真真切切读到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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