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在人间》有感

2022-09-16 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在人间》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在人间》有感 篇1

  我们的世界,有多多少少不尽如人意的事,但只要有爱,无论多大的困难,都有力量去克服。主人公虎娃·安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但她的父母却都是智障人士,她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随着照顾她的外婆离世,她决定和姨妈去大城市,但是,她临走前的暴风雨让他留了下来,她的父母在保护她。

  她的父母虽是智障,但是他们对孩子的爱都是真的,是发自内心的。爱不会作假,即使父母有再大的缺陷,对孩子的爱,都是无私的。

  读《在人间》有感 篇2

  《在人间》的作者是前苏联的高尔基,这本书写了阿廖莎流落到人间的生活经历。

  流落到人间阿廖莎在一家鞋店工作,挑柴、烧饭、洗衣样样活都干。他在辛苦劳动的同时,也不忘记读书。有时候他为了读书影响了工作,因此经常遭到主人的毒打,但是他为了读书却毫不在意。读了《在人间》这本书,我被书中的主人公阿廖莎刻苦读书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他忍受着主人的毒打,却从不放弃读书,一直渴望读书,追求着自己大学的梦想。这时,我的耳边回响出了一句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说的话:“读书就是生命”。从这句话中我看到读书是多么的重要。高尔基倡议人们去读书,从书中获取知识与力量。可是在我们身边有些人却没有想到去读书,没有花时间去读书,没有看到书可以给我们知识和力量,把美好的时光白白浪费,这是多么可惜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们要向阿廖莎学习,从小养成读书的习惯,好读书。多读书,读好书。书,使我开启智慧的大门,书,使我从幼稚走向成熟。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在书的海洋中遨游。

  读《在人间》有感 篇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人间有晴天》。看到封面上那一头金发的女孩,以及她身后一望无际的田野,给我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吸引着我读下去。

  《人间有晴天》这本书写的是十二岁的虎娃,虎娃是一个聪明过人、会学会玩的女孩子,但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父母:他的双亲是智障,与众不同的父母带给虎娃的是尴尬和孤独,好在有精明能干的外婆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她。好景不长,外婆的突然离世令虎娃彻底崩溃了。她决定离开家乡,和多丽姨妈一起到迷人的大城市生活。可是去之前,一场暴风雨及飓风击醒了虎娃,她终于感受到了父母的爱和伟大。虎娃决定就在自己的家乡里,享受着阳光下暖暖的亲情和那份青涩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虎娃的妈妈虽是智障,但她心思简单,爱也很简单,就像急速流动的河水,轻松从她心里流出来。虎娃的爸爸勤劳有独特的长处,在暴风雨中他还不存心眼的干活,为汤普森先生把路易斯安娜茶花小姐搬到安全的地方。虎娃的双亲令我深切的感受到父母的爱不会因为贫穷、贵贱、身体是否健康而打折。也许,这就是父母之爱的伟大之处。

  《人间有晴天》让我沐浴在美国乡村小镇湛蓝的天空下,温暖的阳光下,感受浓浓的温情和爱。让我真正明白了爱的含义,简单无私的爱才是最真的爱。五(3)班吕俞子

  读《在人间》有感 篇4

  人的生命,似水灾在奔流,不遇海岛、暗礁,无法激发漂亮的浪花。

  题记

  雄鹰忍受一次次从峭崖上摔下的痛楚,才拥有翱翔天际的一刻;河石接纳一次次海浪的碰撞,才拥有浑然光洁的型体;雨燕接纳一次次风吹雨打的严厉打击,才拥有高歌翱翔的本事。

  一沙一世界,一歌一人间天堂。

  期盼取得成功,追求取得成功,普普通通的大家务必花二倍乃至多倍的活力,忍受平常人不可以忍受之孤独,之痛楚,而且咬紧牙关,不半途而废,选择方位,取得成功必定会向大家走过来。

  当我们念完高尔基写的《在人间》这一部小说集,我被这一部小说集深深吸引了:《在人间》写的是高尔基十一岁时因外祖父家倒闭外出维持生计的亲身经历。他在鞋店,圣像小作坊做了学徒工,在轮船厨房里打杂过,过着十分厚重并且烦闷的生活,但他每日都用剩余的時间来读书,有时候乃至几天几夜都不睡觉。而读书使他找到抚慰,他如饥似渴地阅读文章很多文学著作,而且心里自始至终憧憬着新的生活。

  如果你念完这一段文本,或许你能被高尔基期盼读书,拼了命读书的精神所打动,也会为高尔基以便读书所遭到的屈辱,欺凌而流泪。

  是的,不论是他的毅力、惜时、持恒,還是他应对逆境不折不挠的精神,都映照着我向前。

  他的毅力跟我说:毅力不可以放到嘴边说,它是缄默中一小步一小步连续的超越,它是自控能力支撑点下的长久的行動。檐上水珠之力无足轻重,但它却能透过石头;愚公年老力衰,子孙后代势单力薄,但她们却勇于向巍然的太行、王屋两山宣战;小兔子弹跳迅捷,乌龟爬取迟缓,但龟兔赛跑乌龟竟能折桂。这看起来难以置信事儿因为毅力的支撑点而变为实际。或许你的能量不大,但如果你有着了锲而不舍的毅力,便沒有不可征服的高峰期;或许你的智商驽钝,但如果你有着了坚忍不拨的毅力,便沒有不可逾越的阻碍。行百里者半九十,坚持不懈到最后一刻的才算是胜者,使我们从小事做起,磨练自身的信念,磨炼大家的毅力,给自己的人生写成美丽的章节。

  他惜时的精神启发我:时间的脚步是无音的。冬去春来,天回地转,稍不注意,时光便会从你身旁偷偷溜走。它不容易给耽误時间的人以一切宽容,都不因所有人的千辛万苦衰求而偶一回望。它能使红花萎谢、绿叶子凋零;会让红颜变为白头发,让童稚变成老朽。时间绝情的,也是有情的。针对珍惜时间的人,它却缋赠以无穷无尽聪慧和財富。大家并不是時间的富翁,我们要保证時间的主人家。

  他持恒的精神点化我:要造就工作,就务必锲而不舍、坚持不懈地勤奋。它是大家都知道的大道理,仅仅真实能那样做的人并不过多。物欲的勾诱,功利的迫使,游乐设备的吸引,你抵御得住么?几载苦索,十年寒窗,乃至一生埋下头去,你担负受得了么?一些人退却了,只得半途而废,一些人灰心丧气了,只得功亏一篑,一些人一暴十寒,只得一事无成。仅有持恒者迈着毫不动摇的脚步,不顾一切,总算淋浴间来到获胜的辉煌。

  他应对逆境不折不挠的精神教育 我:逆境似横在大家眼前的一道鸿沟。懦夫哭哭啼啼地哀叹,骂骂咧咧地抱怨,結果加快了性命的衰退;勇者则把它看作练出自身奋飞的羽翼的最好是器物,当她们贮满能量以后,纵身向彼岸跃去,最后击败逆境,获得成功,丰富多彩了生命的意义。

  沉沉浮浮是人生,不可以由于痛苦而回绝生活,不可以由于险恶而回绝漂亮,漂亮常与荆棘同在,七色彩虹常与风吹雨打相随;沒有飓风,船帆只不过一块破布;沒有经历暴风雨的洗礼,怎能领悟人生的真谛?胜利的曙光总是在经历晃动与艰辛以后赫然出現。

  读《在人间》有感 篇5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一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就是高尔基的原形他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为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他的童年。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上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和守夜人,面包工等。十六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了俄国社会底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从中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自传体小说赞扬了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同时也批判了腐朽的社会制度,揭露了黑暗的现实和自私,愚昧的小市民习气, 阿廖沙则淤泥而不染让我敬配。

  那个任劳任怨,坚强,聪明能干又渴望知识的阿廖沙让我佩服。他用常人没有的勇气和毅力去生活,在 ,在被黑暗笼罩的19世纪,,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他经过磨难后走向新生活,成为人们心中的典范。阿廖沙虽然身与社会的底层,但是他有丰富的知识,如果我的阿廖沙决对不可能像他一样勇敢面对生活,乐观向上,所以我要向他学习,做一个遇到困难沉着冷静不会就此退缩的人。看了着本书,我有了很大的启发,我们现在的孩子都养尊处优,毫不知道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是怎样生活的。所以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多一点的社会实践,去体验一下生活。

  ……

  读《在人间》有感 篇6

  近来读了《爱在人间》脑子里经常不由自主的浮现出童年的片断,像一片片白云在天际边掠过一样,我的完美、幸福的童年,总断断续续的在眼前重现……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记不清楚是几岁,只记得一觉醒来,仿佛由漫长的寒冬睡到了温暖而生机勃勃的春天,奶奶告诉我小伙伴们都在街上放风筝,让我赶紧出去和他们玩,我一溜烟的跑出去,满眼的春色,满天的风筝,满耳捉蝴蝶的嬉闹声。当时小小的我就在想,怎么睡了一觉就睡到了春天呢?

  永远忘不了我的奶奶,那是我至亲的人,永远忘不了家里的老屋,那是我幸福的储藏地,永远忘不了与曾经的小伙伴们在麦地里追逐玩耍,互相打闹,竞相说心事,还有约定所谓与临村小朋友的“决斗”……那时乡村镇里每五天有个集市,我们几个调皮的小伙伴一起走着去赶集,买一些小小的装饰品,回来的时候故意在田里滚呀,追呀,笑的喘不过气来,田野的风将我们的笑声播散的好远好远……

  现在想想,那时父母在城里上班,我从小由奶奶照顾,不愿意一起去。和他们在一起时,就盼着能赶紧回老家奶奶那。他们就把我留在老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算是“留守儿童”吧,但是“留守儿童”的生活是那么丰富多彩和幸福。

  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在家里请人在家里吃涮羊肉,我和奶奶不爱吃羊肉,我们两个在对面的屋子里,那时还没有冰箱,就用橙汁饮料以及卖乳精以及奶粉等掺在一起,在寒冷的冬天,我们拿出调制品放在杯子里在屋外冻一夜,第二天早晨自制的冰糕就好了。那时候我和奶奶在老家,每天我只知道在外疯玩,在家的时候就和奶奶形影不离,哪怕是寒冷的冬天她五点起来去外面我也得跟着……

  在老家那个温暖的屋里,在那个热乎乎的炕上,我们全家一起吃饭、和同村的亲朋好友聊天,那时候,我在享受着富足的生活、和谐完美的家庭、温暖融洽的淳朴感情,那时候我根本就不懂得这些是多么宝贵的东西,那时候我不懂得随着时间的流逝,有的东西再也回不去了,再也可望而不可及了。

  我的快乐童年像天堂,充满了乐趣与甜蜜,充满着美好与憧憬,午后睡醒在街上和小朋友们吃冰棍都觉得那么温馨,这一幕在记忆中撒满了阳光,是金色的,饭后因为广播里放着《水手》而小伙伴们都不约而同的集中到街上,那种情形至今让我觉得怀念,还有夏日的夜晚和大人们在一起在外乘凉,和小朋友们一起唱歌、调皮,我家院子里的桃树和柿子树,夏天我在屋中间静静享受在躺椅中的时间。这些为什么让我如此难忘?

  后来我开始长大,我的童年开始接近尾声,我被父母带走去县城读书,我那时没有意识到我的幸福从那时开始一点点减少了。那些意料中的事情,没有意料中的事情,都一件件发生了,现在回想起来,幸福的确是从那时开始减少的,童年的确是从那时开始一点点消失的。

  因为童年太幸福了,所以我常常在想是不是每个人的幸福也和精力一样,是有个绝对总量的限制呢?因为那会幸福过量了,所以要承受一些事情,要匀一匀或者间隔一段时间才能够拥有新的幸福呢?还是每个人的童年都像天堂,这是我们理所应当该有的幸福呢?很多过去的时光片断,只能珍藏在心里;很多人和事情,不管是不是有意忘记或者怀念,总会印在心底。

  读《在人间》有感 篇7

  我读汪曾祺的书已两年有余,所以在王老师布置作业时说要读汪曾祺的书时,我着实兴奋了一阵—有种抱负得以实现的.感觉。

  说到汪曾祺,我倒是颇喜欢这个人;第一次知道他,还是小学时看的一本杂志上:“北豆腐入开水焯过,俟冷,切为小骰子块……亦不加醋。”(选自《人间情味》)第一眼看到这描写松花蛋的文字,我便对汪曾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我在书店里偶然看到了《人间情味》这本书,便买了回来,细细品读。

  一开始读他的书,有种异样的感觉;因为,在看惯了许多名家、名篇的精致、华丽的文字后,面对汪老那仿佛聊天般平实的文风,实在难以忍受,难以入心;但我当时似是铁了心似的,硬是坚持读了几个月。但终究还是放弃了—因为理解不了。

  上完《昆明的雨》后,我似乎才真正开了窍,才开始理解他的文字,他的文风,以及文字背后的感情。当天一回到家,我便从被尘封了一年多的书柜中找出了这本《人间情味》,兴趣盎然地读了起来。再读时,我才发现汪老是个十足的“吃货”,各色美食在他笔下,仿佛都有了灵性,不仅做法、食用方法齐全,且还有各种地方特色的文化风俗穿插其中,让人在享受美食的同时,也感受到文化的熏陶。

  我最喜欢的是那篇《端午的鸭蛋》;“高邮的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鸭蛋有白的和青的两种……”即使是不爱吃蛋类的我看了,也是十分想买些来作解馋之用。

  再往后看,便改变了我对汪老的看法;从人间草木,到夏天的昆虫;从人间的美景,再到人间的深情;这书中的一幕幕都使我无法停止思绪的延伸。百度上,对汪老的描述只有生平简介,代表作,以及几张严肃得有些过分的照片;但我想,在生活中,他应该是一个既心胸宽广,心思细腻,能体味人间冷暖,又是童心未泯,爱品美食,热爱生活的老小孩吧。

  合上书,我想出去走走,去看看书中,他笔下的花草树木,体验他眼中的世界,感知他心中的美好,体味有情有味的人生。

  读《在人间》有感 篇8

  “三张照片,三篇手记”,书不厚,若投入,三小时足矣!

  电影版的《人间失格》我是很早就看过的,依稀记得是大二,只记得画面阴郁,似乎讲的是一个富家子弟的沦落生活,伪装,不羁,放荡,酒精,女人是他的特写,仅仅如此而已。

  我喜欢这本书的名字,人间失格,自暴自弃的代言词(失去了为人的资格),“生而为人,我很抱歉”,这又是无尽的悲哀。

  这种似于阴暗型的小说,亦或是过于现实的小说,人们一般是不愿意去着眼的,人莫不过是理想主义者,都愿意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都希望现世美好~

  但若此真是常态,世间便无了类似于此书的存在!可见,生活就是如此,没有松柏的常青,没有生命的循环,有的便是无尽的挑战和无驻的青春。这便是人生。

  好现实的一番记述,写尽了人情冷暖,曾世炎凉,从小的讨好,逗趣,青年的逃避,寻死,到后来的寻求救赎到救赎幻灭,他没有解脱,他的结局是他的性格招致,他的性格是从小养成,幼时的性格是天生如此还是家庭主导,这就人各执其词了。

  此外,可以说主人公的沦落和掘木有密切的关系,从罪→罚这一系列的过程中,他扮演了看客和助推者,遇人不淑,这便体现的淋漓尽致。人生有很多次遇见,但往往正是这些遇见影响了他人生的道路。

  酒精和女人是贯穿的主线,他通过这两种方式麻痹自己,从中获得慰藉,最终伤害他的也是这两种,让他看破了一切,他以为在良子身上看到的纯洁能够救赎他,然而,最终仍是悲剧收场,他的唯一希望破灭了,并非是良子的过错,他并不恨良子,良子是信赖天才,他恨的是人的信赖之心总会因为过于信赖别人而遭到玷污。

  于是后来又开始重蹈覆辙,他是自我放弃了,他看破了亲情,被友情也是伤碎了自尊,爱情的话,我觉得他从没有爱过一个人,包括良子,良子对于他来说就是救赎工具,否则也不会最后抛下她,人其实爱的往往都是自己。

  他对待房东家女儿和那个女学生的手段、伎俩,起先我真的感到憎恶,后来我便理解了,这便是所谓的按别人喜欢的方式来,看透不说透,没必要搞得很尴尬,其实主要就是为了好好的伪装自己。

  对这种怒不可言,悲不可泣的存在是满满的心疼。也正是这种特带忧郁性格带着他走了又一条路,在路上离不开女人和酒精。人的体内藏着好几个自己,甚至不只两个,如同kill me heal me中一般,每种性格都是为了保护自己。故,人都是多变的~

  读罢《人间失格》,文中有几处印象很深,一处是静子和繁子的对话,“为什么要喝酒呀?”

  “爸爸他啊,并不是因为喜欢才喝酒的。因为他实在是人太好了,所以……”

  另一处是最后妈妈桑的一席话

  “都是他的父亲不好”,“我们认识的阿叶,又诚实又乖巧,要是不喝酒的话,不,就算是喝酒……也是个神一样的好孩子”

  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东西,酒并不是人们主动就愿意去喝的,似乎,这是一个解脱方式,虽说是一个不高明的途径,但也是人想要去麻痹自己的一种方式,如同阿叶说的,他一次都没有想要去伤害任何一个人,于是他的解决方式便是伤害自己!

  人生并非一帆风顺,生活会告诉你,哪有什么一帆风顺美梦成真,只不过遍体鳞伤后慢慢降低了对生活的要求,适者生存罢了!

  即便如此,我们仍需要坚韧的活着,我从不认同人们的自杀行为,人就算百般不如意,百般不顺心,但是自杀是一件很愚蠢,很不负责的事情,如果现在你很痛苦,那就活着吧,体验这一切,今后或许你所遇到的事情都会是美好,差也没有关系,正所谓,无痛苦,不人生!

  读《在人间》有感 篇9

  人间系列三之《人间温柔》,买这本书大概是觉得自己跟“温柔”二字不沾边,那就买一本温柔的书,试试看能不能让自己稍微“温柔”一点吧。

  不记得是哪位挚友跟我说过,她觉得“温柔”是一种难得的品质,所以她非常欣赏身边温柔的朋友。年少时,我觉得电视里那些敢爱敢恨的江湖人士很酷,于是自己慢慢地就变成那样的人;可长大后才发现,这样的性格有些时候会成为伤人的利刃,所以就想学着稍微“温柔”一些。我对温柔的理解大概是: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发现生活的美,并一直爱着这个世界。

  书中记录了31个小故事,这对于记性差的我来说,是非常开心的事情,因为不用去记各种复杂的人名和她们之间的关系。印象较深的有《路上的时光》、《我们的耳朵曾经错过一些什么》和《我愿意去读懂你》三个故事。

  《路上的时光》中,作者喜欢在旅途中读书,火车、高铁上都曾是她的阅览室,在这个车上几乎都是“低头族”(低头玩手机的意思)的今天,这简直就像是毛主席当年“在闹市中读书”一样,需要极强的定力和信念。作者还会在乘车的途中,发现和记录她看到的各种人与事,,没有一定的共情能力,可感受不到那些故事中的乐与悲。刚刚看完易烊千玺的vlog,里面讲到他在北京很长一段时间了,每天都是坐地铁和公交,但大家都戴着口罩各自玩手机,他一次都没有被认出来过。所以,在路上多抬起头看看周围的世界吧,它远比手机上那些文字、视频要更精彩。

  《我们的耳朵曾经错过一些什么》里面,作者的听觉格外敏感,也正是因为这份敏感,他才能对夜间掉下的龙眼声、闹市中的叫卖声等常见的声音,产生一些特殊的共鸣和见解。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且浮躁的年代,不知道大家是不是这样认为,反正我认为自己这个年纪挺浮躁的。我们总想要追求诗和远方,觉得眼前都是苟且,但是作者能从苟且中发现诗。那些随处可见的小商小贩,那些无意听到的声音,背后都有它自己的美好。我初中时特别喜欢吃一个街口摊上的麻辣烫,那里的老板娘总是笑脸盈盈的,每次去不用我说就知道我想吃什么,还会多放很多酸萝卜,以至于我现在都快24岁了,不知道吃什么的时候还是会往那里跑。老板娘的儿子会帮忙收钱、擦桌子和串丸子,虽然偶尔会跟妈妈顶顶嘴,但总体还是个挺可爱的孩子;老板娘的丈夫话不多,但是也会在旁边帮忙一起煮面、下单收钱等,一家人就这样互相帮衬,我想老板娘的笑声和底气有一部分是来自家庭和睦吧。

  《我愿意去读懂你》则讲的是一个“幼稚”的父亲和女儿(作者)的故事。作者在被工作折腾得不行的时候,发了一条朋友圈“一个上午累成狗”,几分钟后就收到了父亲的电话问候,电话打完后还发来了“不要把自己和狗相提并论,你是狗,你爸是什么?”,诸如此类的事情发生了一次又一次,就算是选择性地屏蔽了父亲,父亲也能从各种细节中,找到教育女儿的点。直到有一次两父女坐在家里吃饭时,作者才跟父亲解释“老爸,我们这代人的表达方式,不是你想的那样严肃”,父亲脸都红了,想了很久才说“你什么事都不跟爸说,爸只能自己想办法去了解”。作者的母亲去世得早,父亲一个人拉扯孩子,这些年来学会用QQ、微博、微信,但是这些软件里的关注只有女儿一个人,每次都收集很多天气预报、养生讯息、疾病预防等文章给作者,可作者都是几个字就应付过去了。经过谈话后,作者上网整理了网络用语的解释,给父亲发了过去,父亲想要读懂自己,那自己也愿意认真地去读懂父亲。看这篇文章时,我的母亲正在整理冬天的被褥,准备存放好来年再用,我的父亲还在外做事未归家。小时候我特别不喜欢跟别人提起我的家庭,老来得我的父亲和总是很凶的母亲,总让我觉得没面子,小学时同学指着老远在排队给我报名的父亲,问我那是不是我爷爷,我回答了“是”。现在想想,那时的唐柳真是个混账东西。这几年我尽力教会父母使用智能手机,母亲学得很快,微信转账啥的都会了,甚至还迷上了刷抖音。父亲虽然没有母亲玩得那么顺畅,但是基本的打电话接电话,还有微信视频都会了,我很开心自己能像小时候她们教我那样教会他们,也很欣慰他们终于跟这个时代离得更近了。

  本来年前就该读完的书,硬是拖到了现在,写完这篇读后感,心里的焦灼感终于消失了。希望这一年能摆脱这该死的拖延症,做一个更加自律的人。

  读《在人间》有感 篇10

  无论是读书,还是观影,都是人生很私密的时刻。至少对我是如此。当我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一定是在无人处,和书形成一对一的关系。当我观看一部期待已久的电影时,我也一定会找个绝对私人的空间和时间,完整无缺地享受这个过程,而且,一定要关门闭户,光线调暗,与电影形成单打独斗的关系。

  如此这般,才算真正读过了,看过了,才觉得身心舒畅,解渴了,也过瘾了。偶有特殊情况,比如,听人朗诵一本书,和朋友们到电影院看一部电影,如果觉得此书好,此电影好,就一定会到无人处再读一遍,再看一遍。

  但是,有意思的是,在我读过,看过之后,却一定会想要与人分享。可惜,身边却一定缺少那么一个能够在地理和心理上都契合的人与之酣畅淋漓地交流。这种令人遗憾之致,沮丧之致的窘迫,一直到认识了王樽,读到了他的电影笔记之后,才算得到有效的缓解。

  有很长一段时间,王樽的系列电影笔记成为我的观影指南,类似一本本不可或缺的工具书。基本上是他的笔端谈到了哪一电影,我就在第一时间里去搜罗这部电影,然后,在第一时间里看完。一再如此,乐此不彼,尽享其中类似私家菜的诱人的色,香,味。

  私底下,我把王樽尊为观影之道上的老大。在他的文字的引领之下,我有机会知道和欣赏到了很多好电影。并心生感激。觉得这位观影老大,不仅足够资深,还足够慷慨。试问,有多少人会把自己最私密的身体快感,最私密的读书和观影的心理上的共振,出卖给小伙伴的呢。

  即使他有心出卖,又有多少人是具备了足够的耐力和才华,积数十年之功,把文字经营得如鲜果般活色生香,如美玉般玲珑剔透的呢?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因为,他首先要在众人之先,以人生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去看了尽可能多的,近乎无限的,且每日每时都在扩张的,数量浩淼的电影。而且,他还要有过目不忘,起承转合,左右逢源的童子功。

  他圈里的一位好朋友如此地看重和推崇他:王樽的温文尔雅和诗情才气远近闻名,无论是新朋还是老友,他任何时候都是谦和的,他是上一个时代遗留下来的读书人。如此诙谐生动的描述,不是混了十年二十年的狐朋狗友,是形容不出来的。当一个文人真心评说另一个文人是“一个读书人”的时候,我们可以看作是一个有高度和温度的赞美,是一个文人对另一个文人的人格,修为,以及品位的肯定。当然,也或多或少地心有戚戚的意思。

  然而,王樽在一鼓作气出版了5本电影笔记之后,大概有8年的时候,不见他的新书。就在喜欢他,期待他的读者,不解其意,心生焦虑的时候,今年的春天,万物生长,繁花满枝时分,他的《人间烟火》也由三联书店出版了。

  我在意乱情迷下打开了书的第一页,三天后,在气定神闲的状态里合上了《人间烟火》。几天后,我又把书前后左右地回味了一遍。这份从容和淡定,是他通过他的文字传递给我的。比较他之前的文字,他的文章已经修成了类似太极的功夫和底蕴,开合有序,内外双修,中正安舒,刚柔相济,行云流水,连绵不断。

  在《天地何以不仁》里,王樽意在评论美国导演萨姆派金帕1971年的惊悚电影《稻草狗》,以及1999年澳大利亚和南非电影人根据南非作家库切的获诺贝尔文学大奖的小说改编的电影《耻》。他却笔锋犀利,荡起浩大的涟漪,拿老子的《道德经》来起势。他说,稻草狗的概念由来已久,老子在他的名作《道德经》里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刍就是草,刍狗就是草扎的狗,也就是稻草狗。我最初看到老子那段名言,首先的反应是忍俊不禁,将万物视为稻草狗,这是何等的大度何等的幽默,也只有万能的造物主才有如此恢弘的宇宙观。

  这两部电影的主人公都是饱读诗书,却在现实生活里无能为力,自身不保的“丧家犬”,是一条“刍狗”。但王樽在评说中巧妙地转引了思想家萨义德的话说:知识分子需要流亡精神,只有这样才能质疑任何权威。电影《稻草狗》里的教授,面对无止境的暴虐,没有更多的选择,他的一再退让,懦弱,息事宁人的“仁”,带来的结果不是和平,而是更大的“不仁”。保卫自己和自己的房子,成为教授的最后的防线,也是使他变得刚强勇猛的原动力。在文章的最后,王樽这样来收尾:我们之所以最终成为“刍狗”,很大程度上不是因为“天地不仁”,而是我们自己的不仁,或者说是自己怂恿了他人的不仁。

  生活中的王樽也是一条“刍狗”吗?好像是的。他自己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文章里也都谈到过一些,说自己的不合时宜,和“笨拙”。似乎他的经历颇为曲折,也相当地复杂,高高低低,起起落落地。是大时代的云朵下,加之个人性格的推波助澜,形成了所谓命运的东西吗?不得而知。

  但是,读他的文章,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最适合他的,应该是行吟诗人的身份。这或许也是他自己心许的职业。有一点自由,也有一点理想的浪漫色彩,又足与现实繁复的生活保持一定的审美的距离。而“行吟诗人”其实只是一种美誉,往深了说,往浅了说,不也就是老子所言的一条“刍狗”,不也就是孔子自诩的一条“丧家犬”吗。

  在王樽新书《人间烟火》里,压轴的一篇文章,是《当我们谈论电影时,我们谈些什么》。他如是说:当我们谈论电影时,就是谈论生活的经验。电影本身就是生活,观众从银幕上所观看和体味到的即是生活的镜像。如果电影不是生活,那么生活是什么呢?

  有意思的是,我读王樽的文字,也经常地发生一种错觉。就是每当王樽把房间里的灯光调暗,窗帘关上,全神贯注点开遥控器的刹那,他的身份瞬间出现了逆转,他坐到了显示器的里面,恍若走进了一面镜子里,反过来窥探自己和他人的人生。

  其实,此岸和彼岸,很多时候,只是一个转身而已,谁能说得清,分得清,又有什么必要去分清呢?观影之道上的老大王樽,他是一只能够凭借自己的文字,自由出入多纬度的蝴蝶,一会儿在电影的梦境里,一会儿又坐到了朋友的书房里。每当他和你面对面喝茶聊天,眼神迷离的时候,他的魂魄或许已经飞到九天云外了。假如谁想亲近他,就只有读他的书,和他一起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地求索。电影是迷人的,生活也是迷人的。但愿认真生活的人们啊,你们什么都不要错过。

  读《在人间》有感 篇11

  清晨如梅花鹿一般,踏在我的额头,人间的早晨是这样的美好。

  人间的词话亦是如此,诗词有独到之境。我读《人间词话》初入佳境,便觉豁然开朗,词中走来一位潇洒飘逸的隐士,写诗作画,仙风道骨,一双手生的通体圆润,似要穷尽丹青之妙,一缕清辉,便生出一篇悠长的画卷。

  王国维先生曾云,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三境之我看,景既萧索,人又孤独,几乎言尽的情景,展现出一片无限广远寥廓的境界;人虽“憔悴”,心却“不悔”;我在人群中寻找它千百回,猛然回头,不经意间却在灯火零落之处发现了它,颇有醍醐灌顶,返璞归真之感。

  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居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诗词之境亦是人生之境,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中,又须入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一本书竟将境界的本质打破。

  人生之词话,须生意境,魂向星光。

  读《在人间》有感 篇12

  最开始看到这本书时是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以渲染的手法将原来以白色为底单调的画面变得有立体感,从中透出淡淡的古典气息。所以自己觉得这样颇有古风的画面感,加上令人难以琢磨的书名,这本书一定是讲有关于抒情,怀古,类似于《人生若只如初见》般的词句。便打算做一回文人去领教一番,细细读后却发现……

  在这本书中作者将现实生活写的淋漓尽致。在这个匆匆忙忙的大都市的生活中,学生们习惯了每天在学业中奋斗,上班族习惯了上下班挤地铁、挤公交,每天起早贪黑的忙碌日子,老人整天为家里的大事小事操劳这,操劳那。每个人每天都是满满当当的,没有时间去顾暇其他的事,没有时间去享受生活,体验生活。在这本书中描写了生活里的许多事物,由很多很多微小的事物从而引出生命对于我们而言所谓的真正意义。作者于丹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在现实的打击中,许多人被“折磨”的千疮百孔,将幼时稚嫩的想法抛至远出,不再提起,早就遗忘在角落中。真正可以做到坚持初心的人已是少之又少,更何况是那些真正达到想心中执念的人,恐怕是寥寥无几。这样太难太难,毕竟所有的想法最终都是要回归现实的。

  我一直有个梦想就是去世界的各地去旅游一番。自己经常从电视中看到世界各地许多美丽的景色和可口的食物。而在这本书中作者讲述了她在旅游的过程中想到的许多事,有感而发,分享她在旅游中点点滴滴的小事,甚至小至一件物品。

  读《在人间》有感 篇13

  假日时,老师出了一份回家作业是亲子读报。我和妈妈拿起《人间福报》,看到一篇文章,标题为“不屈天使、鼻尖打字”,吸引了我们想一探究竟,看看这篇文章到底是在写些什么。

  文章的大意是写一位有手不能写、有腿不能行走的脑性麻痹女孩,描述从出生到二十七岁的生命中,如何面对生命中的挫折和困苦,如何珍惜幸福的生活,如何让自己的生命发光发热,让更多的人对人生充满希望、勇往直前、实现梦想。

  读完这篇文章后,让我和妈妈既感动又震惊。文章中的主角和妈妈都是辽宁人,让我觉得这个故事仿佛就发生在外婆家附近。我不禁问妈妈:“是不是你们那的人都很勇敢?”妈妈不加思索的说:“不管生在哪里的人,只要她有一颗力争上游的心,做任何事情都能永不放弃。那么,她一定会成功。”听完妈妈的话,我心中想到的是她是一个身体有缺陷的女孩,都能做到这样!正常的我们,有手、有脚,不是更应该感恩、上进吗?想到妈妈从遥远的地方嫁到陌生的国度,妈妈一定也是抱持着一颗力争上游、永不放弃的心,在这里生活、教育我们。此时,我觉得我也好敬佩我的妈妈。

  文章中的女孩和我的妈妈都是我的生活榜样。我相信她们能做到的,我一定也能做到。我要努力,为自己、为生命挥洒一片亮丽的色彩。

  读《在人间》有感 篇14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是世界文萃瑰宝,小说展现了19世纪俄国社会的风貌,反映了人民对自由的强烈追求,对美好生活的热烈向往,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在人间》,它让我大有感悟。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寄居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后,他不得不走向人间,自行谋生。那个时候,他的年龄还不到十二岁。相比之下,我们这时候还在温暖的家里玩耍,可是他,却必须走向社会。

  他在“人间”什么都干过: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当学徒,洗衣,搬运……甚至挨过毒打,住过医院。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由此看来,他的命运相当悲惨。但是,他有一个梦想: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追求自由幸福生活。为了这个梦想,他甘愿承受一切……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文章中高尔基渴求知识、坚持梦想的精神让我敬佩,也让我深思……可以说命运对于每个人是不公平的。的确,我看到周围有些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一天到晚只知道唉声叹气,终日消沉,抱怨命运对他的不公;还有些人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自暴自弃,选择堕落,甚至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情……我想命运不公,只是梦想中的插曲,他并不妨碍梦想,只要你有一颗不放弃的心,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在这里,我列出了一个等式:不抱怨+拼搏+不放弃+勤奋=梦想。

  著名的音乐大师贝多芬正是如此。1816年,他的耳朵全聋,作为一个音乐家,失去了听觉,就意味要离开自己喜爱的音乐,这等于比死刑还难受、痛苦。但贝多芬并没有因此吓倒,他勤奋好学,逐渐成为一个音乐家,创作了数以百计的作品,还能登台指挥。最终,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了一名闻名世界的钢琴大师。

  梦想是一条跑道,而那些命运悲惨的经历,则是一块块躺在跑道上的石头;梦想是一盏明灯,而那些坎坷的命运则是无尽的黑暗。到底是选择摔倒,被命运摧毁梦想,还是站起来,跑出属于自己的一条梦想跑道,实现梦想,主人公高尔基给了我们强有力的证明。在以后的人生历程中,我会时刻铭记这句话:命运并不能妨碍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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