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个人朝圣》有感

2022-06-29 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一个人朝圣》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1

  建良战友组织的月读小组在7月份的书单是《一个人的朝圣》,作者是英国资深剧作家乔伊斯.蕾秋,这是她的我第一本长篇小说,获得20xx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

  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几年后默默退休,没有要好的同事,没有相知的朋友,甚至与他的相依为命的妻子莫琳也是貌合神离长期分居,他每天所做的仅仅是读一读当日报纸和孤独的发呆,他的生活呈现的是这般无趣,平凡,寡淡。

  书中写道:哈罗德望向窗外的花园,看到一个塑料袋挂在月桂篱上,在风中上下翻飞,无法挣脱,获得自由。由此可以感知,哈罗德的空寂的内心和摇摆的婚姻。

  有一天他收到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同事奎妮写来的信,奎妮患了癌症,写信告别。他在伤心之余写了一封信回复,并去街边邮筒寄走,但在他经过第一个,第二个邮筒时,并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寄走那封信,他思绪难平。或许是想起了自己已是暮年的人生,或许是想起了老同事奎妮为自己所作的牺牲,亦或许是有了一种悻悻然的冲动,不愿放弃不甘心如此,他一直走一直走,直到来到一个加油站时,加油站小女孩对哈罗德说到自己姨妈得了癌症,因为坚定的信仰延续了生命,突然让他萌生了用走路的方式为奎妮祈祷,他要横穿英格兰,亲手把信送到奎妮手中,希望奎妮能够活下来。

  就这样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不会表达情感的他没有任何准备,仅是临时出门穿着的一双帆船鞋和一件防水夹克,也没有带手机,他甚至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仅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便开始了漫长的徒步之旅。哈罗德行走了87天,627公里,从英国的最西南一路走到了东北的贝克里。

  在一路的行程中,从最开始吃住旅馆,到后来露宿天地之间与植物露水相伴,从开始兴奋的出发,到期间后悔纠结,最后的坚定执着,从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群中渴望得到认同到一个人与一条狗偷偷溜走获得宁静,从内心封闭痛苦,到一次次的回想和释然,从那个禁锢他与妻子感情的牢笼的家到最后妻子追随他一起送别奎妮,哈罗德以一个英雄的姿势,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不是对任何宗教的朝圣,而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朝圣,是把自己和妻子在儿子去世后那种蚀骨的痛苦和埋怨,自责中解放出来的救赎。

  哈罗德在幼年时被母亲抛弃,他害怕分离,社交障碍。年幼时心灵的伤害在他成年后显现出不会对爱的表达,他的儿子与他之间的疏离一点点积累,妻子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一日日增加,直到儿子自杀后,他与妻子仅存的情感山丘轰然崩塌,他们变成了空心人,他妻子莫琳则用常常给死去的儿子打电话的方式来消化这份痛。他们彼此封闭自己,生活过的像一层纸一样轻薄。这时奎妮的这封道别信激起了哈罗德的勇气,他之所以能够走完这全程,一定是这几十年来积累的疑问和不甘心,对生命的质问,对自己的交代,对未来的期许,所有的条件在一个契机里找寻到的出口,哈罗德终于找到的命运给出的答案。

  最后不得不提的时,作者写作的高明。全文在细节处的描写尤为生动,情感的铺垫和烘托又恰到好处,比如最后哈罗德成功的完成了一个人的徒步之旅,在最后精疲力竭之时来到了奎妮修养的医院,原本到这里该是本书的高潮部分,哈罗德完成了他的壮举,修道院这时会聚集很多媒体,四处掌声聚光灯此起彼伏,然而偏偏这时只是一个安静的出奇的修道院,只有一个修女接待了哈罗德,奎妮等到哈罗德来到后安详的离开了人世。哈罗德历经千辛万苦来到奎妮身边,没有强烈的情感起伏,只是那么平常的淡淡的忧伤,甚至还有一点如释重负的感觉,一切就这么自然而然。

  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有过一点读书笔记,摘抄如下:

  “哈罗德真希望自己没有和这些顾客讨论他的计划,更希望他们刚才不要提起宗教话题”从来都活得像个隐者,他不希望被关注,害怕被关注。

  “头顶上和奎妮分享着同一片天空,他越来越相信奎妮知道他正在赶过去的路上,她一定在等他。他知道自己一定能到达贝里克,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只要走就可以,多么简单,往往有了一个目标持续去做就行,难的不是做,是持续。

  “他更愿意把计划牢牢地装在脑子里,就像把奎妮的信牢牢装在裤带里一样”有时候倾吐内心的秘密需要勇气,而现在他最想做的就是守护这份初心,坚持!

  “但过去那么多年他们都淡漠了语言的沟通,只要看一眼他,她就会被拉回到痛苦的过去,还是三言两语的交流更为安全。他们都自觉的和对方停留在最表面的交流,因为言语之下是深不可测,永不可能逾越的鸿沟。一路走着,一路想着,渐渐打开尘封的记忆,压抑的情,亲人见渐行渐远的冷漠,曾经的温情,回忆起来没有撕心裂肺肝肠寸断,一切都很平淡,温凉温凉......

  ”哈罗德擦擦眼睛,又惊讶又羞愧的发现自己又落泪了“哈罗德大半生都在找寻情感的归宿,却在有了儿子以后又迷失了,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是在找自己,麻木的心逐渐鲜活起来。

  “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过去二十几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回忆在他脑子里絮絮说着话,鲜活而跳跃,充满了能量”哈罗德一直回避的是孩提时不被看见的隐痛痛,是成为父亲后渐渐疏离和被疏离的痛,不愿触碰。

  “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合这么多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又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时间,莫琳一定在无数个辗转反侧的深夜回想起种种过往那个,当阳光照耀过来,才感觉所有伪装都无处遁形,因为她深深懂得哈罗德的孤独,正如她自己,如果哈罗德在家,两个人的孤独似乎比一个人去忍受要好的多。

  “他听到外面整个世界兀自运行的声音,车流,人流都在奔向自己的方向。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他在哪儿。他躺在床上,不想动,不想卖你对这一天的任务,但他知道自己已经无路可退”忽然有一种迷失,但也是一秒钟,哈罗德还想着自己的任务,尽管心生疲惫,但也想坚持,他真的是担心奎妮等不到他吗?或许他只是怕自己放弃,再陷入死寂一般的生活。

  “这是第一次又人把这段艰辛的旅程说的好像是两个人共同的责任一样。哈罗德激动的几乎流下泪来,但他只是点点头,然后坐下。”一个人的徒步有多意外就有多艰辛,坚持下来不仅仅是自己的毅力,还有外界善意的加持。

  “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他不再在乎自己走了多远,只要还在向前走。”此时的哈罗德已经不是在世俗世界的他,他如此贴近人的本真,感情有如此丰沛,他活成了大家向往的样子,这一次他真真正正的活着。

  “并不确定,但好像听到了轻轻的一声抽泣。她说;你上新闻了,哈罗德,你和奎妮,到处都是关于你们的报道”读到这段突然有种哽咽的感觉,哈罗德的坚持,莫琳的守望,他们冰封的感情在一点点融化,哈罗德的行走像一座灯塔,照亮了别人,拯救了自己“我怕”。他说,那双蓝色的眼睛寻找着她的。她看到了他眼里的惶恐,悲痛,无奈。然后她突然想到了,他还从来没有见到过遗体。我知道,但是没事的,我也在,这次会没事的,哈罗德。分离,从来都是哈罗德最害怕的时刻,儿时母亲突然的离去,中年时儿子决绝的离去,今日历经千辛万苦还得面对奎妮的离去,这是他不能从容面对的,但幸好有莫琳在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泥土的芬芳,让他有了重生的感知,一切变得美好又又希望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2

  1、或许人就是这样,越害怕什么,就越容易被什么吸引。

  2、他怎么可能把一切说出来?这些话积累了一辈子,他可以试着寻找词汇,但它们听在她耳中的重量永远不可能和它们在他心中的重量对称。

  3、他明白了,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程中,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上,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的.一切都是对他开放的。

  4、你每次都是这样,一有人做一些你没做过的事,你就忙不迭地说那是不可能做到的。

  5、哈罗德相信自己的旅程真正开始了。他还以为在决定向贝里克进发的那一刻就开始了,现在才发现当初的自己多么天真。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

  6、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

  7、他了然于心的事实和这些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这个发现让哈罗德一惊,也让他在回望身后这群人时感觉即使站在人群当中,也没有一个人真正认识他,他依然是孤身一人。火焰在黑暗中传递光亮,欢声笑语飘进他耳中,却属于一群陌生人。

  8、谁都可以做我做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要放开你离不开的东西。

  9、你可以说任何东西,深知她会把你的话安全地存在脑海里某个位置,而且不会妄加评判,或者在以后提起来对付他。他想这就是友谊吧。他突然很后悔回避了这段友谊这么多年。

  10、他可以原谅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爱,甚至不教他表达出来。他可以原谅他的父母,还有父母的父母。 哈罗德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来。

  11、他走了十天,所有精力都用在不断地将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现在时却发现信念低到了脚下,之前强压着的担忧渐渐成了隐伏的事实。

  12、只要看一眼他,她就会被拉回到痛苦的过去,还是三言两语的交流最为安全。他们都自觉和对方停留在最表面的交流,因为言语之下是深不可测、永不可能逾越的鸿沟。

  13、靠孩子维系的婚姻,在孩子离开后,就更加摇摇欲坠了。

  14、戴维拿自己身体冒过所有的险,仿佛都是为了反抗父亲的平凡。

  15、你一定会不断挣扎,难以置信,会被现实一次次打倒,直到终于接受事实,尘埃落定。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3

  每个人的人生中,总有那么一次改变,或大或小,这改变的过程或快或慢。这改变不知不觉就扭转了人生的轨迹。哈罗德,一位内敛的、与自己的妻子有着几十年隔阂的平凡老人,因为一封得了癌症的老朋友的信,他毅然决定步行去老朋友所在的城市,而且固执地认为这样徒步横穿英格兰,定能挽救老朋友的生命。于是,扭转哈罗德人生的一段旅程,就这样开始了……

  徒步由英格兰的南端,跨越至英格兰北端的贝里克郡,这可是一件破天荒的新鲜事,所以必有一天会被他人所知晓,所宣扬,并引来众多的支持者。于是,哈罗德的整个行程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他被英格兰民众知晓前,一部分是他被英格兰民众知晓后。

  在旅程的第一个阶段,哈罗德还是很内敛的,他十分害怕成为众人的焦点。正如作者所写:“从小,他就习惯像影子样悄声无息的生活,他内向有些自卑,但又十分有礼貌。”这一阶段,他在一路上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有给予哈罗德信念与希望,激发他徒步旅行念头的加油站女孩;有当哈罗德这棵树在狂风中摇摆时,帮他稳住根基、增强信心的灰衣女士、商人等;有表面衣着光鲜、举止端庄,但内心却背着不为人知的沉重包袱,每天还要装出正常的样子来显示自己的出身的绅士;还有那位表面粗鲁实际温柔善良,十分佩服也由衷赞赏哈罗德的外科医生……

  哈罗德的这段旅程,不仅仅是一段普通的旅程,而是一段弥补他的过错,消除他与妻子隔阂的旅程,是一段心灵的历程,是自我发现的过程。在这段旅程中,他回忆自己、儿子、妻子、父亲、母亲与老朋友奎妮的过去,悟出人生、爱、信念、日常与万物的真谛。他遇上各种各样的人,聆听、感受、求助、诉说,在与每个人的相处里,在每个人的经历与故事里,懂得、感受、领悟。他在这一段旅程中,既可以与遇见的各种人交谈,也可以有自己独处的时光,他自由自在,回忆过往,领悟人生。

  第二个阶段,他的故事被全国上下所知晓,他成了“名人”,各种追随者、仰慕者一拥而上。这使他失去了自由。他在这个阶段遇见的人,再也没有以前遇见的人那么简单而朴实。虽然以前遇见的人有反对他的、嘲讽他的,但是人们心中并无虚伪与欺骗。哈罗德徒步旅行的消息一传出,各大媒体纷纷争相报道,在奎妮所在的医院竖起欢迎的牌子。后来哈罗德发现自己已经违背了开始时自己心中的所想,所以他逃离了群众,再次一人前行。

  哈罗德并不是一直坚定不移,他曾多次动摇,认为自己这个念头是荒谬的,然而每次都会有人为他撑住信念,他自己也努力爬起来,去实现这个梦想。这一路上,哈罗德的妻子在背后一直默默地支持与关心哈罗德,他们的邻居一直帮助着他们。

  合上书本,朝圣路上的人情世故、冷暖关爱,一幕幕浮现于我的眼前。最令我感动的不是哈罗德一路上的默默坚持,而是个个陌生人与哈罗德的相处。原来,人与人之间并不是那么冷漠,那么生疏。这一次旅程,让哈罗德重新审视人生,感悟人生,更好地与他爱的人、爱他的人生活下去。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4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个人的朝圣,给自己时间,不要焦急,一步一步来,一日一日过,请相信生命的韧性是惊人的,跟自己向上的心去合作,不要放弃对自己的爱。

  其实《一个人的朝圣》,我三年前读了一次,这次重新读了一遍,平铺直叙的故事情节中,总在不经意间给我深深的触动。第一次读这本书正是我开始晨跑的时候,那时候坚持得很辛苦,世界充满了怀疑,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自己的开始。

  “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种简单令人高兴。只要一直往前,当然一定能抵达的。”

  感到艰难的时候,我就想起这句话,忘掉一切杂念(什么目标,为什么他们跑得这么轻松,我好累呀……),简单的放空自己,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简单的过程,简单的向前,我的晨跑一直开心地跑到了现在。

  和解,与生活和解,和自己和解,温柔地对待生活,对待家庭。这五年是我和丈夫最艰难的时光,彼此充满不信任,倦怠,就像书中所描绘的:“因为他们个个都表情凝滞,好像所有的喜悦都被榨干了。有些车里坐着母亲和孩子,看起来同样疲惫不堪。那些像莫琳和他一样的伴侣也是一副僵硬的疲态。”

  “哈罗德但愿那女人没有说出再也忍受不了丈夫这种话,也希望那男人可以笑一下,抓住她的手。他想起莫琳和自己,还有福斯桥路13号这些年的寂静。莫琳会不会在咖啡厅众目睽睽之下对他说他的声音让她想尖叫?他离开的时候,远足男依然在地图上指指点点,那妻子依然在对着空气说话,手中剩下的餐巾纸被她握成一团。两人都没有注意到哈罗德的离开。”

  各自执拗着,伤害着,生活过得很窒息。看到哈罗德和莫琳在各自分开后,才重新放下心中的执念,回忆一起走过的日子,各自思考在一起的可能。我想,既然最坏就是分开,为什么不给各自一个机会,去尝试另一种解决方案呢。试着温柔地对待我们之间的不同,不纠结,不刻意,不控制,还原生活本来的样子,还原彼此二人在一起的初衷,我们现在并没有恩爱如宾,但舒服自然,虽然时时还是有冲突。“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我们给予爱,也要有勇气接受对方的爱,这都是一个我们需要不断学习的能力。

  “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其实是很多夫妻的心声,既然这样,那就放过自己,放过对方,好好去爱,好好去生活。

  生活,多给自己留白,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5

  文章种讲述的一个已经退休老人哈罗德走路去拜访昔日好友的故事,在一个四月中旬一个在平凡不过的早晨,哈罗德正在吃着美味可口的早餐,被突然一封信打断了。信来自遥远有不可及的贝里克郡,写信人是他的的老友奎妮·轩尼斯。信的内容是告别,她的癌症了。哈罗德写完回信出门了,他走过一个邮箱,一个接一个。走完整条福尔街道,走到加油站碰到一个姑娘。聊起了信仰的问题。哈罗德告诉女孩,我的老友得了癌症,我要寄信给他。

  女孩点了点了头,告诉哈罗德要积极点。又告诉她阿姨的事情。并且一定相信信念。如果你有信念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哈罗德思考了很多,他觉得一封信怎么能够呢,一定还要再做点什么,他蹒跚着,满面悲痛,走进电话亭。说出了改变他一生的一句话。”请转告,奎妮轩尼斯。哈罗德弗莱正在来看她的路上。等着就好,我会来救她。一定让她好好活着。我走路过去。只要我一天还在走,他就要一天活着。

  头也不会的走了,像极了一个孩子从来不知道跟家里道别一样。夜灯初上,魂不守舍。琥珀色的灯光映入莫林的双眼那么空洞,他的爱人莫林就这么接受了他的选择。

  一路走,一路停,走过的山川河流,鸟语花香,走过的是抹不去的回去,还有反思的人生。走过的是形形色色的人,说不完的故事总是那么动人。

  哈罗德为人天生低调,当哈罗德遇到客店旅人的时候,却成了焦点之一,他的坦白把自己吓到了,像极了脱光衣服的站在面前。行动夹杂着往事的回忆,让他变得有些不同了。因为奎妮轩尼斯为他付出过很多。

  在路上的过程,哈罗德回忆着自己的往事,反思着自己的一生。那一双帆船鞋泥泞的样子,像极了小强。支撑着哈罗德那残破不堪的双脚。

  自己走路的决定,起初是没有得到爱人莫林的赞同,因为儿子的自杀让两个人灵魂的裂痕变得无法弥补。再第十二天的夜晚他遇到一个骑自行车的母亲,哈罗德却看见了她那满是伤疤的手臂,雨水瓢泼但也挡不住朝圣的哈罗德,他努力忽视腿上的疼痛,刻骨的寒冷。脑子里的混乱,逼着自己前进。恐惧的回忆再此浮现,大声呼喊着不要。他摔倒了。

  也许疼痛能让人暂时失去行动,但是信念会永远激励着自己往前走,往前走。走过那段蹉跎回忆,回忆那段令人美好的往事。身上的疼痛,精神上的折磨,还有那一眼望不到头的贝里克郡。他绝望过,痛哭过,他向别人诉说过自己的计划。被嘲笑过,也被支持过。尽管爱人不希望他这么做,他却依然爱着她。写信电话,明信片。都会寄给远方的莫林,和让他充满信念的小姑娘/以及他会拯救的友人奎妮轩尼斯。

  尽管,多少人怀疑过的决定,质疑过,他始终记者小姑娘的话。人还是要积极一点。尽管他不知道,小姑娘的阿姨已经死了。随着时间的消磨,路过的人越多,碰到的故事也越来越多。他渐渐的被人所熟知。同行的人越来越多。他的速度越来越慢。拖后腿的人,阻碍他想法的人,越来越多。为了面子。他不忍心说。可惜时间会证明一个人决心和信念。随着时间的消逝,人越来越少。他又回到正轨

  一路走来,他拯救了自己的婚姻,也拯救了自己。最后他又瞟了一眼那个硕大的肿瘤,,奎妮唯一争着的眼睛朝他眨了眨,眼角滑下一滴泪水,一下子落到枕头上。

  我是不是快死了,她的眼睛问道。远处的浪是平的,闪着那残破的光,毫无希望,它们知不知道前方就是旅程的终点,我什么也没有留下,我也无话可说,莫林我是那种感激钟表的声音,打破沉默的人,我怎么能改变什么呢。我怎么会以为自己能制止一个人的生死呢。体内强大的悲伤再体内肆意冲撞,发生一连串的抽泣,泪水眼里疯狂的涌了出来,五官扭曲了。

  读到这里,小编我的泪水,像极了海水肆无忌惮。缺憾的才是人生。如果完美存在,怎么还会存在童话故事。或许莫林与哈罗德冰释前嫌才是对我最好的安慰。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6

  姑娘向我分享了她最近的读书笔记,说说我的感想。

  哈罗德因为一封信,一个小姑娘的一句话,踏上了独步前行看望病重的朋友之路,希望给朋友带给希望,看似不理智的背后,也使他逐渐认识到家庭缺陷对自己的影响,逐渐认识到对儿子自杀未能及时救助的胆怯,对妻子的忽视及愧疚。

  而他的妻子也从最开始的冷漠,活在儿子依旧活着的假象中,逐渐到不安,担心,后面也在暂时的离别中开始正视丈夫也是很爱儿子的,只是他太胆怯,很多细节被她重新想起,她正视儿子已经去世的事实,和丈夫重归于好。

  这场徒步旅行使哈罗德和妻子更加了解自己,正视自己的不足和优点,这也是我们所追寻的内心真正的需求,不止看事情表面,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每个人都需要一场心灵的洗涤,让我们能逐渐了解自己,正视自己的不足和优点,内心也能成为更加温和的人,找到最舒适的生活状态,经营好自己的人生,感受生活中的美好瞬间,内心更加坚定。

  正好,虽然是雨夹雪,还是很有春天的味道,一条狗说过,喜欢下雨,下雪天,似乎所有的污垢都能被冲刷和掩盖,世界一片安详,希望不快的日子短些。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7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是在一家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多年的销售代表,退休后的生活乏味沉闷。

  一天,他接到了远方自称得了癌症的朋友的来信。这一消息如惊雷入耳,随后,他告诉朋友:等我,我走过来……他坚信,只要他在走,他的朋友就会活下去。自此,他踏上了横跨英格兰的心路旅行。

  不善言谈的他、退休后活的了无生机的他路上遇到了美丽的风景,他惋惜以前为何从未用心领略;后与所遇陌生人交谈,紧张惊喜之余他渐渐的开朗,他们友好的鼓励使他远行的信念也越加坚定。尽管每次他电话给妻子时,得到都是反对(他徒步穿越英格兰),而这无疑也是他不愿回头的原因。

  孤单的路上,抛弃了束缚他脚步的房屋与妻子,哈罗德让往事徐徐展开:与痛苦的原生态家庭、中年丧子的悲痛与自责及从此以后妻子的形同陌路……相关的一切细节琐事历历在目,他任由悔恨思念袭来。期间穿插着现实人际交往的温暖:善良友好的人会收留他过夜、与他交心甚至吐露生活的心扉……于是,貌似萍水相逢的众多两段人生有了温暖的交集与感动。哈罗德对自己已做的和未做到的过往渐渐感悟、释怀……

  而与哈罗德如同最熟悉的陌生人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妻子,在丈夫离开后抓狂、失落……,在无助的思念与挣扎中她翻索照片、儿子与丈夫的衣物回忆温暖、却又找到了自己无理抱怨的自私与证据、理解了丈夫……她冲破了虚伪的自己:斗胆告诉邻居丈夫出走的事实,她驾车追赶丈夫吐露心扉后又鼓励他独自前行……

  哈罗德最终到达终点,完成了夙愿,送走了二十几年未见过面却让他无法忘怀的朋友。

  再见妻子,二人终于都从生活的痛苦中脱胎换骨,一个过去会感觉索然无味的笑话让二人久久开怀……那是他们找回了宽恕与爱的力量。

  我不想说小说有多好,但与普通人生活的契合让人感觉哈罗德犹如平庸的自己:某天发愿要做件始终想做却没有勇气去做的事。完成一次孤独的朝圣。持久的循规蹈矩、一成不变从来就无法让人得到满足。也许一段独处的时光最终能让我们与一切做出阶段性和解。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8

  这本书的出现是个尴尬的故事,一个男孩到我们公司上班第一天,当作见面礼给每人送一本书,后来一些意外的原因导致男孩第二天就被开除了,我猜他也是一时赌气懒得找我们把书要回去,而我则本着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把书带回了家,书不厚,但是我读得慢,所以两个月过去了才有观后感。

  故事主人公一开始偶然收到一封信,信来自一个多年都没有联系的故人,故人身患重病,时日不多,原本这只是一封道别的信,可是却意外唤起了主人公多年压抑的勇敢(我想他应该是和我一样的双鱼座,感性意识这么强),他开始了漫长的徒步之旅,目的地是故人所在的那个需要跨越整个英国才能到达的医院,而他随后表现的行为仿佛是在表达:只要他还在走这段路,故人就不会离去。

  旅途中历经坎坷,受过太多伤,主人公有怀疑,但不甘心放弃,自己也不知道能不能到达终点,只知道继续将一只脚放到宁一只脚前面就好了。

  有段时间他出名了,好像全世界都知道他这种堪称“朝圣”之旅,还来了不少主动加入队伍的人,这段时间让他坚定了信心,主人公意识到自己的决定是对的,可是带着这么多人上路,又变成新的麻烦,他开始意识到这段朝圣之路唯有一个人走才能到达真正意义上的终点。

  临近终点,孤独的主人公却意外的打算放弃自己的旅程,他太累了,他不相信自己能走下去,他想回到妻子身边,回到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生活,而这时妻子给了他强有力的鼓励,劝他继续走下去,因为妻子知道这段路是他想要的,眼前的情况是马上就要成功了,放弃只会让他未来的人生都在后悔中度过,妻子鼓励主人公坚持自己的旅行,他振作起来继续向前,迷迷糊糊又走了几段反方向的旅程……晃晃悠悠中体力也即将耗尽,意识也只能支撑着将一只脚放到宁一直脚前面……终于到达目的地,主人公却开始不知道如何面对结局,读后感·这大半生的经历,在旅途中像影片一样在脑海中放映,失去孩子的痛苦,妻子的疏离和埋怨,在这段旅途中反复重现,然而伤心痛苦之后,主人公选择将那些难以释怀都放下。小说结尾妻子来到主人公身边,两个人在沙滩上回想起第一次见面的那场浪漫舞会,悸动的心让他们再次相依。

  整个阅读感受如果用一个词形容,我觉得是孤独,仿佛小说的每个词都被独孤的气氛笼罩着,让我时不时有种想要找个山头喊一嗓子的冲动,但是又不得不承认孤独本是生命的主旋律,就像有人说每个人生而孤独一样,生病没有人能替你打针,跌倒没有人可以替你趴下……然而生活也有温暖、有人愿意给予、有人愿意安慰和陪伴,只要你愿意敞开怀抱,将自己坦诚,那是给别人一个温暖你的机会。孤独不可怕,可怕的是沉迷孤独不能自拔,不管受过多少伤,流过多少泪,只要你还活着,请再相信一次美好。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9

  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打破了平凡如往常的早晨。

  哈罗德收到了二十年前相识的朋友奎妮的信。信上说她患了癌症。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这是一个花甲老人跨越整个英格兰徒步去看望患癌症的老朋友的故事,这期间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各式各样的故事和信念,同时激发着哈罗德对过去的回忆,现实与过去交错,慢慢浮现出来他记忆深处和妻子、儿子、母亲、奎妮的曾经。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有着浪漫的相识,但渐渐被生活磨去了激情,因为一件事情的引爆,哈罗德承受着妻子二十年来的冷暴力。儿子戴维,是从书一开始就频繁提到却从未出场的人物,莫琳唯一依赖并倾诉的对象,他在哪?他在做什么?阅读时一直饱含疑问和好奇。只有在哈罗德侧面叙述时,才有对他的依稀印象:叛逆、讨厌父亲、剑桥高材生……书到最后才道破,这才是夫妻二人一直的心结。

  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哈罗德又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

  本书中所谓的朝圣,无关宗教、无关信仰。不过是个退休老人,收到一封信,为一个愿望上路,如此而已。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读罢此书,谈不上震撼,它给我的感觉并不是很有冲击力一下子就抵达内心的那种,而是慢慢的、缓缓的带入,娓娓道来,将所有的矛头一一浮现。越读到最后越能感受到温情,正如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10

  《一个人的朝圣》看完很久了,一直想说点什么,无数次提笔放下,放下再提笔,在纠结与矛盾中挣扎了很久,终于决定还是要对自己说点什么。

  其实这是个很沉重的话题,在这个谈死还早谈爱已老的年龄,人生阅历终究太过浅显,讨论生命无常有些苍白,只能就来时走过的路作一些回顾,对未来要走的路尽可能希望它漫长一些,平和一些。

  这本书讲述了退休老人哈罗德突然间收到旧时好友奎妮在人生尽头的告别信,哈罗德于加油站无意中听到“等待”可以治愈一个人的疾病,于是他决定从家徒步去遥远的圣伯马丁疗养院看望奎妮。一路上不停的有人加入他朝圣的队伍,又不停的离开,他从一个人变成了一个团队,最后又回归到一个人。在这场艰苦的徒步旅程中,一路风餐露宿似苦行僧。不断的思考人生路上所有的恩怨情仇,直到最后决定跟往事告别,与自己和解,而奎妮也终于等到见哈罗德最后一面,了无遗憾的归去,哈罗德与近二十几年形同陌路的妻子莫琳也重新旧好,开始新生。作者蕾秋的写作手法细腻温和,平铺直叙,读过后内心阵阵暖意,但又时不时的疼一下。为奎妮,为哈罗德,为莫琳,为哈罗德死去的儿子戴维,也为浑浑噩噩过了这么多年的自己,温暖与疼痛交替,绝望与希望并存。

  记得两年前在去川西的途中,亲眼目睹一位朝圣的大叔,三步一磕,双手合一嘴里念着六字真言,眼神里只有远方,只有信念,只有纯粹。我当时真的就觉得信仰的力量太伟大了,能让一个壮年男子放弃一切,去做一件很多人眼里并无多大意义的事。这一路走来凄风苦雨自不必说,在完成朝圣之后对实际的生活又有哪些具体意义呢,其实你我心知肚明。都说藏区的天空最美最纯净,因为那里世事安然人心纯良。我们身处繁华尘世间,一颗心被世俗沾染了贪嗔痴,偶尔想要逃离,还自己清净纯白,却发现无处可逃。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而我恰恰相反,用理性思考人生,以感性规划未来,缺少信念的未来如梦幻泡影吹弹可破。这样的人生早已偏航,就像哈罗德所说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吃,说话,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两脚走路无非是一只脚搭在另一只脚前面,人生也正如此,一步搭着一步如大象过河,深浅自知,应该试着学会像哈罗德先生那样,纠正已偏航的人生。

  哈罗德的行走既有对奎妮的内疚,更多的是对自己的救赎。退休后的哈罗德内心深处的愧疚与自责如影随形,他不停的往前走,往事就会在脑海里在眼前不断浮现。一次又一次的回忆,让他前半生的残缺不全有了可以缝缝补补的机会,直到奎妮归去,他才明白人生有时候在于自己错误的坚持了自己想走的路,以至于常常莫名其妙的迷路走错,等醒悟过来再折回重走。其实,一个人的朝圣是对自己内心的救赎,与自己和解,还一个重生的自己。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珍惜当下,珍惜眼前人。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

  心烦意乱的时候,也在想是不是出门行走一次,也许归来时云淡风轻。有人说一个人走在路上太寂寞,但我总觉得一个人的寂寞好过两个人的疏离。比如哈罗德路上遇见很多人,热闹的背后是哈罗德无法言喻的酸楚,所以他选择在一个不为人知的清晨悄然离去。心静才会脑清目明,很多时候我们选择了错误的坚持,根本原因在于这颗心的纷乱繁杂。摒除一切贪嗔痴,让生命回归最初的柔软纯真,才会云开见月。

  天空一直都在,是云来了又去。冬天的风吹在脸上生生的疼,窝在一个熟悉的地方久了,人心似结了冰,好在还有书籍可以温暖,这个冬天遇见《一个人的朝圣》将不再寒冷。

  昨天看见一句话:希望我走时心如止水。多年以后,当生命归于尘土,希望我也心如止水,于人于己与尘世已无亏欠。

  所以生命原本就是一场修行,一个人的朝圣。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11

  你以为走路只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吗?不,漫漫人生路,走路对于我们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修行呢?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便说明了这个道理。

  故事是围绕着一个叫哈罗德的退休职工讲起,他在酿酒厂默默工作了四十年,没有升迁,没有故人。退休后,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国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自从他退休以来,几乎没怎么出过远门。直到那封信的出现,这封信来自他二十年未见得老友奎妮,奎妮患了癌症,来写信告别。哈罗德震惊、悲痛之下,写了回信,正准备寄出。在寄信路上,他想到了奎妮,想到了自己的过往,以至于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了整个英格兰。87天,627公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而这一走,完全没有准备的出行,没有手机、没有地图、没有指南针,没有一切一切,而哈罗德怀揣着一颗坚定的心,脚穿一双帆布鞋,一走到底。

  “87天,徒步627公里”是需要多大的信念才能完成,而哈罗德这位老人却做到了,难道仅仅是因为老友的一封信就让这个老人奋不顾身冒险出发吗?我想不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应该对自己的生活有信念,一个人更应该学会对待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在漫漫人生路中,认真珍惜身边的人和物,欣赏生命中最美丽的风景,发现探索从来没有注意过的事情,反思自己过去的得与失以及时光流逝中那些被忽略的感情。

  哈罗德在朝圣路上中的反思,使他找回了昔日的爱。他开始尝试着努力做了:他向妻子表达了爱,虽然每次明信片上的字迹寥寥,但他毕竟做了。

  我始终相信,个人境遇不同,思考的角度也不同。爱要表达出来,爱是要人感受到的,这样人和人之间才有温暖。我想这世界上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那条只属于自己的道路。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还不如说走在心中,去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勇敢面对,才会打开心结,获得理解、获得幸福。哈罗德,让我感受到了这份内心旅途中的坚定与温暖。

  我们要趁年轻,趁着一切还来得及,一定要多努力,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有些事,宁愿做错,也不要后悔没有做过。

  走路虽易,但在路上能感悟人生的人极少。在你不停地向目标奔去时,不妨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属于自己的珍贵经历。

  有时候走路也是一种修行。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12

  成长:必经痛苦与磨难!

  一个人的朝圣不但要有开启新旅程的自信,还要有坚持到底的勇气和决心。期间要忍受孤独、寂寞、困难、疾病等许多未知因素。正是这诸多的未知因素形成了巨大的挑战。

  遥远的600多里的路程,哈罗德决定徒步跋涉,他坚守着自己的承诺;路途中经历了脚受伤、腿受伤、生病晕倒等,他都一一咬牙坚持了下来;面对别人的不理解甚至嘲笑挖苦,他也一笑了之,不放在心上;而最痛苦的莫过于记忆侵蚀,幼时在家庭受到的伤害,还有对妻子和儿子的愧疚之情一直缠绕着他。

  身体上的疼痛可以忍受,挺一下就会过去,可心灵上的疼痛却无法逃避。“他弓起双肩,更加有力地迈步,仿佛不仅仅是为了赶到奎妮身边,更是为了逃避自己。”哈罗德坚定地走向远方,其实也是一种心灵的自我救赎。而他的每一份“痛”和“苦”的经历,都是成长过程中的宝贵财富。

  或许,并非每一次努力都能有收获,但每一次收获都离不开努力。成功与苦难从来都是孪生兄弟,一脉相承的。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13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哈罗德的男人。在退休之后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中,有一天,他意外收到了一封来自旧时同事的信,并通过信的内容得知,那位已有20年未见的善良的同事奎妮已经身患绝症,生命垂危。

  主人公哈罗德本想回一封信表示慰问,但是却在寄信的途中,因为与一位加油站女工的谈话,冲动的做下了一个决定,那就是他要步行穿越大半个英格兰,到贝里克郡去看望奎妮。就这样,一次漫长的甚至可以称之为“朝圣”的旅程就在仓促的决定下开始了。

  罗德没有专业的步行装备、没有地图、没带手机,哈罗德的旅程在仓促的决定和不理解中开始,在回忆和现实交替、在时而怀疑自我、时而又充满希望中向前。哈罗德的“朝圣”之路充满了坎坷和挑战,但是一次次他经受住了挑战,克服了身体的不适、接受了好心人的帮助,一次次在迷茫绝望中重拾坚定的信念。

  如大家所愿他最终成功了,历经87天,横跨大半个英格兰,他见到了奎妮,尽管他的行为并不能让一个患了癌症的人起死回生,但他完成了对奎妮的承诺,获得了妻子的理解,也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关于爱与信念,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

  这一场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在心里。哈罗德的这次远行,最大的意义就在于,给予我们继续前行的鼓励,以及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时坚守心灵土地的勇气。我们的生活也不会永远顺风顺水,有些梦想需要坚持很久才能有所收获。

  我们都是梦想路上的朝圣者,每一条朝圣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我们生而不同,也必将与众不同。只要你勇敢的迈出第一步,坚持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无论正在经历什么,都请不要轻言放弃,因为从来没有一种坚持会被辜负。愿你的坚持,终将美好!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14

  字面上理解《一个人的朝圣》书名,以为是关于纪行和信仰的,但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才发现,他讲述的是一个老头因为寄信引起的徒步行走到英国另一端去看望癌症晚期旧友的故事。

  而在这个表面情节背后是老头哈罗德对自已一生的回思,在一个信念的支持下他徒步87天行走627公里的过程中发生的故事。他相信只要自已真的可以坚持徙步穿越整个英国,出现在旧友身边,她的癌症就会痊愈,就会好好活着。最终他真的做到了,故事的结局温情而感人,徒步行走的哈罗德在途行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他年幼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与酗酒的父亲,儿子戴维的自杀,与妻子由于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或许他的出行,某种程度上是潜意识想逃离这一切,在遇上行行色色的路人,听他们讲述各种故事哈罗德发现,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已的幸或不幸的事,究竟能拥有怎样的生活,得看自己如何抉择。他在行走中放下了对旧事的心结,重新唤醒了内心深处对妻子深深的爱。而当妻子驱车前来希望他回家时,她看到了他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眼前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铮铮发亮的眼睛,坚定的眼神,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淡无奇,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为了早该成功的男人。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场心和灵的行走,跳出平凡的生活,在行走中找到了自己的存在。用勇敢面对内心,面对曾经不愿意碰的心结,将它打开释放。

  我想在我们一生中或许已经有了一个固定模式的剧本,每天按部就班地演绎,久而久之,我们觉得现在的一切都是理所应当,可能早已经不记得自己最初的梦想了,不记得有多久没有和自己对话,没有进行心灵深处的反思,现在的生活真的是理想的生活吗?读后感·我想我们偶尔也需要出去“走”一次,去寻找真正的自己。去追寻内心的声音,尝试一次为信念而执着的行走。

  人就是越长大越孤单,往后的路要学会自己走,有些荆棘需要自己去劈斩,用自己坚定的信念和沉稳的脚步大胆的向前走吧!一个人的朝圣,做自己,不忘初心。作者:刘云花

读《一个人朝圣》有感15

  友人的一本书,告知我很一般,翻到第三个章节就停滞不前了,结果第一页就让我惊艳,遂掠夺带走,一周的时间读完了。

  一切的开始源于一封二十年未见的朋友的信,我在想二十年后我是否还会写一封信给一个许久未见的朋友,我又是否能收到一位老朋友寄给我的粉红色的信(原著中特意强调了是一封粉色信笺)。

  主角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像极了很多人)。他跟一见钟情却因为一些隔阂疏离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一个安静的小镇,生活平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一天,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一个善意的谎言衍生出来的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千里跋涉的过程中他遇到了很多人和事,很多人帮助了他,他也帮助了很多人,你总能从一些细节发现像极了自己的某个阶段,比如那个善意谎言的加油站女孩,是不是像极了那年的自己。

  哈罗德六百多英里旅程,穿越时光隧道给了我一份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哈罗德以为的人生被一封信改变,我们的人生又会因为什么而改变呢,我在翘首以待,你呢?

  迅速买了一个人的朝圣第二部-奎妮的情歌,期待它带给我更多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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