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孤独》有感

2022-01-20 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孤独》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孤独》有感1

  今年暑假,我读了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我来自孤独星球》这本好书,真正感受到真诚的友谊是那样的可贵。

  书中的主人公江冰蟾因虽然成绩,但是比较骄傲,所以受到了班里许多同学的排斥,成了“独行侠”。后来她遇到了了阳光大男孩方乐天,才重新认识了友谊,重新找回了快乐。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友谊的重要性。如果没有友谊,即使我们的学习成绩再好,也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快乐。有了友谊,我们在孤独无助时会感到一丝丝温暖,收获一点点安慰。可是生活中的“江冰蟾”却仍然存在,他们在为学习拼搏时,往往忽视了友谊,同学之间也渐渐变得冷漠了,这其实是不对的,因为他们无法感受到真正的快乐。

  记得在上学期教育局组织的期中监测中,我的语文没有发挥好,成绩不理想,当时我心里十分难过。第二天回到教室,我的眼泪便不争气地落了下来。后来是语文班长一次次陪我谈心,反复鼓励我,让我不要放弃,要继续努力。自那以后,我端正了学习态度,勤学善问,学习上一次比一次有进步,连语文老师都对我刮目相看,期末考试时竟然考出前五名的好成绩。现在想想,还是要感谢语文班长啊,是她用一颗真诚的心安慰了我,鼓励了我,让我有信心面对困难。我觉得这就是同学间友谊的力量啊,友谊真的很可贵。

  读完这本书,我决心做一个勤奋好学、乐于助人、开朗善良的阳光女生,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读《孤独》有感2

  十五岁的寒假,坐在火炉边,捧着一本《百年孤独》,第一次进入马尔克斯的神秘造梦术。我并没有被后来在很多地方被反复夸赞的开头所惊艳,也没有被那些圈圈圆圆,绕来绕去的名字触发焦躁的神经,记住各个名字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并没有为难到我。从始至终,我都沉浸在马孔多的幻梦中。在那之后的好几年间,我也没有想明白是什么让我着迷,但那是真真切切的着迷,舍不得放下。

  小学时候也作为乖学生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过一些小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被我当睡前故事的《骆驼祥子》,和老师坚持让买的《鲁宾逊漂流记》。但它们没有留下什么印记。我那时怎么能体会到祥子的无奈和鲁滨逊的浪漫呢?现在应该是能体会了,却在打开小说世界的大门之后,不愿看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口味有许多种,而我已经找到我喜欢的那几种。正因为书太多了,所以在看大名鼎鼎的《生死场》,《狂人日记》时体味不出其间厉害,才能放心大胆地承认,真的不喜欢,先放弃好了。就连作为生物专业的自己,第二次鼓起劲翻开《物种起源》从序言开始就难以继续之后,也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再给自己一些时间好了。然后松一口气般地,把书还到图书馆。

  如果我现在回想起高中的语文课有什么美好的回忆的话,其中之一就是把《霍乱时期的爱情》藏在课桌上成堆的资料下,猫着腰忘情地阅读了。一想起那场景,就连高中的教室都不那么沉闷了,仿佛窗外平行射入的每日都一样的天光,都在悄悄跳舞。我清楚地记得我买下它的那一天。中午放学去小吃摊吃午饭的时候路过一家教辅书店,也会在门口摆一些畅销书。我本漫不经心地经过,却被暗红色的封面吸引,猛地停下回身拿起摸了又摸。一般来说,因为网上更便宜,我不会在实体店买书,但在我刚看完《百年孤独》之后,毫不犹豫地买下《霍乱》。那本书后来封皮都被翻到磨损,我那么爱它旧旧的样子,我那么爱它让性子急躁的我一看就平静下来的神奇魔法。为了追求故事体验的完整性,我会强迫地以从头至尾的顺序阅读小说,决不因为好奇而跳跃。这个习惯从我还不懂的欣赏故事情节的时候就养成了。可是,在读完一遍之后再读,我发现,《霍乱》的任何一页翻开,都可以顺利地往下读,仿佛一个随时都能进入的幻境,甚至在没人时我会忍不住念出声来,它近乎是诗了。后来知道马尔克斯是如何在少年时期就对西班牙诗集倒背如流,也就不奇怪了。但还必须要感谢工作扎实负责的翻译,这一点真是救了命了。

  我想来想去也说不出为什么被《百年》和《霍乱》勾住。后来好像知道一些了,在我读了《活着为了讲述》之后。

  大概是从大学开始,得益于一个苦恼不知怎样为我挑选生日礼物而把我对马尔克斯的迷恋当成靶点的挚友,每年生日我都会收到马尔克斯的小说,这些书渐渐把封皮内部列出的“主要作品”凑起来。《活着为了讲述》一直没有看,是因为觉得不是讲故事的书,想先看他讲故事。当然,事实上,《讲述》不是一本小说,但的确是在讲故事,而且,不知多少人会庆幸马尔克斯自己写了这样一本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将胜却他人执笔为他作传的千言万语。

  在看《讲述》之前,我从未好奇过《百年》,《霍乱》这些故事是怎么来的,但《讲述》中对他早年故事创作的缘由回忆,无疑是对包括我在内的众多读者的福利。他如何受到上校外公的影响,如何追溯父母年轻时相爱的旅程,如何将街坊真实发生的让他心惊的凶杀案落到纸上才终肯释怀。对于讲故事的擅长,也许是天赋,但没有哥伦比亚动荡的环境,没有他从小生长于其间的庞大家族,没有家里家外机敏包容的众多女性,没有和他一同奋斗在艰难的新闻业的一众同仁,就不会有今天我们为之着迷的马尔克斯。

  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样,《讲述》也是一本充满力量的书。是什么样的力量呢?是真诚的力量,是执着的力量,是乐观的力量。真诚是这本书最坚实的基础,他回忆作家生涯萌芽阶段面临的困顿,苦涩,却也伴随精彩的经历。认真描述伴随他事业发展的每一个伙伴,这让关于他的一切更加有迹可循。执着是他对新闻和写作的执着温柔而坚定地敲打着读者的心。乐观,则是他年轻时期面对种种困境的强大心态。这种心态在回首时可以总结为乐观,其实在当时或许也不是刻意的告诉自己要乐观面对什么,而是因为心里有一件除它不做的事情(当作家),所以物质,甚至家人的理解,都不那么重要了,即使没有,也不构成不开心的原因。我想这同样是一本,年轻时和年老时看感觉会很不一样的书,但我很庆幸我现在看到了。

  《聪训斋语》中谈到读书时的一段话,我深以为然。“且从来拂意之事,自不读书者见之,似为我所独遭,极其难堪。不知古人拂意之事,有百倍于此者,特不细心体验耳”。后来我每每遇“拂意之事”,想到这段话,会好受一些。虽然我读书少,知道的古人拂意之事少,但道理绝对是这个道理,于是心便放宽了。而《讲述》的整个内容,有一个方面,就是马尔克斯,以及他的家庭经历的“拂意之事”。对他的家庭来说,这个“拂意”是贫穷,对他本人来说,比贫穷更甚的,是年轻的他在朝着作家这条路踏过去的重重未知和阻碍。这阻碍有家人的不理解,他对自己能否成事的怀疑,以及创作过程中本身的纠结。但他绝不是为了讲述这其中的不顺,因为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他在朝着更好的前途迈进,是以一个上升的曲调结尾,仿佛是胜利者的姿态。如果童话是为了让小朋友相信生活的美好的话,那他的故事就是我初见生活面貌之后的现实主义童话。

  故事的结局,他成功了,这不是以他终于在不惑之年能凭版税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为标志,也不是以他获得诺贝尔奖为标志,甚至也不是以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世界让众多信徒得到心灵的平静与慰藉为标志,这只以他坚持下来了,一直在做那件非它不做的事为标志。这让你不认为只因为他最终获得的这些成就他才是他。他就是他。

读《孤独》有感3

  第一次读《百年孤独》,还是16年,没有看明白。在那时的读后感里就有了对马尔克斯和《百年孤独》的差评。再读一次时,才发现自己真是年少轻狂,有眼不识泰山。

  又一次捧起这本书,读起来觉得是不一样的。自己尝试着画人物关系图,不再纠结于书中重复命名带来的苦恼。故事甚是好看,脉络其实挺清晰的,前后都有铺垫。人物是活生生的,现实中掺杂着神奇的预言,一切都显得合情合理。

  虽然书中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但男人们事实上只有两类:

  “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色彩。”

  而女人们重名的较少,写得就各有特点了。有勤劳能干的老祖母乌尔苏拉,活到了第六代孙辈的时代,像《红楼梦》中的贾母,她们两人的死都宣告着家族的没落;

  有第二代人的共同“情人”庇拉尔特尔内拉,后代子孙没有名分的祖母,也活了一百多岁,会卜点卦,见证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

  还有因妒生恨、终生未嫁的阿玛兰妲,喜欢吸手指和吃土的丽贝卡,第四代中最美的人——迷倒众生却不知情为何物,最后升天而去的蕾梅黛丝,还有软弱的桑塔索菲亚,以及维护旧秩序的费尔南达等人……

  不得不说,马尔克斯真行。写全了一百多年的历史,描尽了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

  故事之外,更多的是自己的感受。

  第一就是世事的变更与人的延续性既对立,又统一。百年间马孔多的居民们从闭塞走向了开放,新发明、新事物、异乡人的涌入改变了马孔多,小镇升级为市,沧海桑田,白云苍狗,世事无常。但人呢?一代代的延续,人的生活环境不同了,但祖祖辈辈们的性格却依然在延续。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一代代死亡,一代代新生,应了句老话“老子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祖祖辈辈的相似,让老祖母怀疑“世界在原地打转”。就算是前两代人的缺点,书中的一些疾病传了下来。(偶然得知马尔克斯家族有阿尔茨海默病遗传史才知道马尔克斯写的这些病的来源)

  偶然也会想想我们,能不能跳出自己的所处的时间和地域,去以家族的面貌,以百年的岁月去看待时间,那些快乐,那些苦难是否都会显得微不足道呢?会不会茅塞顿开、不再孤独呢?

  第二就是产生了自由的向往。书里很少看到规矩,没有三纲五常的束缚,人都是自由的,在大家庭里有自己的隐私,可以做自己的事情,阿玛兰妲可以终身不嫁,丽贝卡长大后可以重拾吃土的陋习,蕾梅黛丝可以光着身子在家里走来走去,第六代野奥雷里亚诺也逐渐逃脱了费尔南达的严密控制……自由地生活着,情爱也是自由的。甚至,孤独也是自由的!

  是啊,孤独是最大的自由。奥雷里亚诺上校可以一个人在作坊里打磨小金鱼,丽贝卡可以一个人生活到老……。这些人不用担心别人的打扰,也不用担心自己会饿死,更不用在意别人的看法。

  有时真感觉自己不自由,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压力,也会担忧看不清的未来。连孤单都害怕别人说成孤独!

  幸而读了些书,可以不受时空的束缚,可以比身边的人看得长远一点,视域更大一点。“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自己的那点破事,在宇宙和世纪看来都不是事。

  第三,人终究要学会忘记。打了多年仗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学会了如何忘记战争,摆脱了那些痛苦的记忆。难过的是,马尔克斯也没有逃脱家族遗传病,最后失忆了。马尔克斯尚且忘了他的《百年孤独》,我们又还有什么记忆不能抹去?

  记忆力太好不是件好事,很庆幸自己的记忆力不太好。鬼片中的鬼从不会想起,书中难过的片段也会忘却,过去会被漂白得只剩些只鳞半爪的瞬间。自己那么热衷于写日志和公号也是为了留下些回忆吧。

  最后,还是希望更多的人去读读这本好书吧。网上有更通俗易懂的人物图的版本(只是更喜欢自己花时间画出来的版本),结合着去看就能懂这本奇书。

读《孤独》有感4

  这几天我仔细的把伍美珍写的写的几本书反复读了几次,尤其是《我来自孤独星球》,我想到了很多,又从书中的几个人物跟我作比较,发现了我的一些缺点,这本书讲的是:“班花”江冰蟾因为成绩好,又有点清高,遭遇了班级里的一些人的排斥。妈妈突然出事了,又让她体会到了成人世界复杂、冷酷的一面。她的堂哥方乐天活泼开朗,给她带来了麻烦,更多的,是快乐和友情的领悟……

  书中方乐天那活泼开朗,对待任何事物都是友善的性格我需要学习,而江冰蟾那种对待学习的态度,也让我受益匪浅。我更从中想到了自己的种种,我有时,也会因为自己成绩好,而瞧不起跟那些成绩中游的同学,更不愿意跟他们交往,甚至,也会厌恶他们,觉得他们不配跟自己做朋友。方乐天让我学到了对待任何人,任何事物,都要友善,这样,别人才会接受你,跟你做朋友。方乐天对待朋友也是很好的,比如说黄宇航转学了,他的爸妈离婚了,就想方设法帮助他,甚至为了他,还上街当报童,并劝说江冰蟾去安慰她。在他一个友善的心下,交到了许多知心好友,这也是他的优点,她的智商虽然不高,但是情商却是独一无二的,这也值得我们学习。

  《我来自孤独星球》这本书中还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深思,果然,伍美珍不愧被称为最了解小朋友的阳光姐姐啊!

读《孤独》有感5

  “妄图在虚幻中寻找真实感的人,脑子一定有问题。”

  我在网上看到这句话时不禁一笑,右手边是看了一半的《百年孤独》。这本诺奖得主的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品声名远扬,但此刻,我只是借翻阅它来消磨一个长长的无聊的下午。亦实亦虚的魔幻故事,庞杂的网络虚拟世界,以及虚拟世界里的一句话,和真实的我凑在永恒的时间里,就发生着奇妙的化学反应。

  我看了很多遍《百年孤独》。最初的观感是晦涩痛苦的,因为一长串反复出现的名字、人物癫狂而奇怪的行为、神秘而混乱的环境。作为一个学着“三观端正”现实主义课文长大的学生,这种将与真实生活毫不相干的灵异传说放在极具真实感的现实里的叙述,实在别扭难过。但不可否认,故事非常精彩。当我翻到最后一页,看到这个苟延残喘的家族永远地消失不见,一群啃食着血肉的蚂蚁,一棵被绑着“疯子”的大树,我心中空落落的,意犹不止,也好像“大雪白茫茫真干净”的惘然。我可能自己也没有发现,我正走向一条不那么普通的文学之路。伟大的作家布下隐形的指示,指示着每一个读者,去虚幻中寻找真实。

  我曾一度认为自己的阅读是肤浅的,因为富有特色的文学表达相较于它的内核仿佛更能吸引我,这种隐蔽的羞愧在阅读《百年孤独》时尤甚。魔幻现实主义的描写实在太迷人了,幻想现实碰撞,重彩写实融合,争锋相对的矛盾,水到渠成的和谐。而我这才发现,正是这种独特的写法,让虚幻的文字处处体现着真实的张力。比如奥雷良若上校的孤独。他整天埋头于作坊中做小金鱼,他的头发上可以长出蘑菇,口中长满青苔,明明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却感觉“空气中浸满雨水的潮湿”。这是上校行将死亡之前的感受。我知道现实中,一个活着的人不可能头上长着蘑菇口中长着青苔,但是这并不妨碍我感受、触碰他的孤独,一种隔绝与世的荒芜,一种压抑到窒息的孤独,就好像生活在充满雨水的空气中一样。故事是虚假的,但孤独一样沉重。

  于是,我越来越热衷于在虚拟故事中去寻觅真实,我不得不去寻找真实。先前我以为真实触手可及,周围的一物一物皆为真实,牛顿三大定律,科学唯物主义。《百年孤独》却告诉我,真实无处不在,但也极难寻觅。人们在真实的物质里狂欢,不知觉将灵魂的真实乱丢一地,要么伪装成虚伪的美丽。于是我们身处热闹人群,依旧如一个百年家族那样孤独。真挚纯粹的孤独,也是人类存在最后的依靠。如果,有一天连孤独都能物化,真实又何处可言?

  美丽的姑娘微笑,人们真正动心于一瞬间灵魂的美好,而不是皮囊的功劳。

读《孤独》有感6

  这是由法国的一个飞行员写的哲理童话。写的是小王子原来住在一颗很小的星球上,在那个星球上只有他一个人,还有一朵玫瑰花和两座火山。小王子照顾着玫瑰花,后来爱上了玫瑰花。可是,有一天他们吵架了。小王子于是离开了他住的星球,开始星际旅行。他到过一些星球,见到了一些很乏味,也很讨厌的大人。最后他来到了地球,遇到了飞行员,还遇到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爱上了小王子。可是,小王子越来越思念他的星球了,他思念那朵玫瑰花,所以他决定要回去。狐狸很伤心,小王子也很忧伤,最后小王子死了。但是他的灵魂回到了那颗孤独的星球。

  这本书中让我感动的首先是小狐狸。它请求小王子驯养它,当小王子照顾和驯养了小狐狸后,一切金色的东西,在小狐狸眼里都会有特殊的意义,是因为小王子有着金色的头发,只因为小王子有着金色的头发。当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和他有关的一切,在我们的眼里都会有非同一般的含义。所以,小狐狸的爱让我感动。

  还有,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也让我感动。小王子爱着玫瑰花,玫瑰花也爱着小王子。可惜,小王子赌气离开了他的星球,也离开了那朵他爱过的玫瑰花。可是,小狐狸的话唤醒了小王子心底对玫瑰花的思念。当小王子看到无数朵娇艳的玫瑰花的时候,却只想着自己的那朵玫瑰花。在他的眼里只有那朵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只因为那是他爱过的玫瑰花。

  赌气离开的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和玫瑰花,他成为宇宙间一个孤独的旅行者。如果一个人失去了爱,他就会孤单。不是吗?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们都在寻找那“遗失的美好”,但很少有人能意识到,你身边的人正是最值得你珍惜的!

  其实生活中的我们,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表现;有时很神经,有时很镇静;会因为别人一句话、因为一件小事伤心,但不会被发现;会安慰许多人,自己却没人安慰;会怀念从前,讨厌现在;有时候会笑的没心没肺,有时候却很沉默;总感觉自己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却不会表露这种情绪……

  我觉得几乎每一个人都来自孤独星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小王子,但我们都不要像小王子那样再错过那朵玫瑰花。即使那朵玫瑰不如别的玫瑰漂亮和完美,但既然有缘相识,就值得珍惜……

  你知道吗?我们 都来自 孤独 星球……

读《孤独》有感7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绝境狼王之孤独的小狼》的书,使我有了很深的感触,受到了的很大影响。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头小狼,出生后被怀疑是先天性马尔卡达哈(残疾),便被欧贝(清理残疾小狼的母狼)送至木特法(经常出现自然灾害或食肉动物出现的地方)。并在被暖风融化的溪水的猛烈冲击之中被下游的母熊救起,与母熊为 伴整整9个月的过程。但就在寒冷的冬季即将结束之际,因为贪玩儿与母熊走散,并在4个月后找到了养母的尸骨,失去了唯一的亲人。此后,它又独自游走捕猎6个月,最终回到麦肯部落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后,我最大的感慨就是动物亦能如此坚强自立,人又有何理由可言?都说人是最聪明最强大的动物,为什么连只小狼都不如呢?虽然书中有些虚构,但自然界中的真实例子也不少啊!比如:被鳄鱼咬住的角马也拼命挣扎,宁死不屈;虽然看见前面的角马被鳄鱼吃掉,但后面的角马仍义无反顾;再比如说刚出生几个小时的疣猪为了生存竟然奇迹般的跟上母亲和大部队,可见毅力之坚强。

  现在作为小学生的我们不过就学几门课程,任务非常轻松,考试却考不好。这让我们情何以堪?所以,有时动物也是我们的老师和榜样。

  写到这里,我的愧疚之心油然而生。虽然这次语文考试我只扣了3.5分,但这3.5分体现出的却是一个人最欠缺的那部分。因此我决心以后全力以赴做好每件事,都拿出十分的努力, 哦,不是,是十二分的 精力去干好它!

读《孤独》有感8

  暑期,我再次捧起一本好书,这本书就是《孤独的洗礼》。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整本书以“孤独”为主题,书中有《阿雏》、《三角地》、《麦子的嚎叫》等一个个小故事。这些小说中的主角无一例外地接受着孤独的考验:没有朋友的孤独,没有亲情的孤独,被孤立背叛的孤独……每篇故事都撼人心魄,发人深省。

  读着这本书,我的心里五味杂陈。不由得想起班上的一位男同学来。这位同学成绩不理想,平时上课,他几乎不举手,所有老师也渐渐不怎么点他回答问题了,班上的同学也不太愿意跟他玩,渐渐地他变得形单影只起来。我常常看他一个人默默地去上厕所,一个人默默地下课发呆,一个人默默地跟自己玩“剪刀石头布”……

  那时,我已经开始看《孤独的洗礼》,发现里面的每一位主角都遇到过别人的冷嘲热讽,挑衅以及侮辱。但是,他们当中有的已经对自己不抱太大的希望了---自暴自弃,可有的想改变自己,希望变成自己以及别人喜欢的那个样子。

  可我的同学,面对孤独,他真的不在乎吗?我有时看他安静地站在教室走廊上,注视着我们有说有笑地玩闹,眼睛里满是笑容和羡慕。“多么可爱的一位男生啊!”我常常对自己说。我慢慢尝试靠近他,和他讲话,陪他去玩耍,帮他分析错题。我们变得要好了起来。

  “不要害怕孤独,要努力改变自己,相信雨后天晴,你的心田会有一朵美丽的花悄然绽放。”我把书中的道理,告诉了那位男同学,他笑着对我说:“是的,我会改变自己的!”

读《孤独》有感9

  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我来自孤独星球》,读的时候热泪盈眶的我为书中的江冰蟾可能有点清高,被班长带领的“蛋壳组合”故意排斥。因为方乐天的影响,我便注册了一个微博。更因为方乐天朋友缘太厉害了,认识了我们班的“狗仔三人组”。在一次测试中,我又夺了全班第一名,而我的敌人凌扬波只得到了全班第四。放学回家爸爸妈妈的异常行为让我感到反感。因为阅读作业没做被袁老师当着大家的面把我批了一顿,让我深刻反省。在奶奶家我看到了一本书,名是《小王子》,开头的故事我一点也没懂,就把书随便的扔到一边……

  这本书只有一个故事,一个主人公。当江冰蟾在微博上看到妈妈有事了,她的心情更是跌倒了谷底。她更害怕凌扬波她们在班上把自己妈妈的事说给大家听。她非常孤独,孤独的只剩下方乐天这个朋友还有两位女神(沈可非、陈安蓓),还有一本《小王子》。

  我们都来自孤独的星球,对待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表现;有时候很神经,有时候很镇静;会因为别人一句话伤心,但不会被发现;会安慰许多人,自己却没人安慰;会怀念从前,讨厌现在;有时候会笑得没心没肺,有时候却很沉默;总感觉自己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却不会表露这种情绪。书的结尾,江冰蟾梦到了妈妈,妈妈紧紧的抱住了江冰蟾。等她醒来时,才发觉这不是梦,是真的!

读《孤独》有感10

  第一次不被老师逼着写读后感还是挺神奇的。就是有感而发,这本书确实很迷人。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有猜想过这种孤独到底是什么。但是在读的过程中发现,它的每一章几乎都挺热闹的,而且还有俩个百岁老人贯穿全文。

  但是每次读完这些场景,都会有种心凉的感觉。好似喧哗在外,空洞其内。

  在书中,我时常感觉这一家子都是疯子,他们干着违背伦理甚至稀奇古怪的事情,他们每个人都有阴暗面。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写到的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家族的第一个人吊死在树上,最后一人被虫群吃掉。

  这句话我觉得也是全书的中心句,也是最点题的一个地方,一个家族就此消亡。

  个人观点,有感而发,不喜勿喷。

读《孤独》有感11

  “深院静,小庭空,断续寒砧继续风。无奈夜长人不寐,数身和月到帘栊。”——李煜《捣练子令深院静》

  要么庸俗,要么孤独。孤独是困苦的;但可不要变得庸俗;因为这样,你就会发现到处都是一片沙漠。对美好事物的喜欢和执着,让很多人尝尽了孤独。“古来圣贤皆寂寞”孤独如同洗礼,漫长的孤独,让灵魂变得纯净,一道崇墉百雉的心墙缓缓耸起。各位看官,莫道我性情乖僻,孤独咀嚼久了,也会被嚼出一点香味来!

  孤独,带着咯血般的痛楚,却让你充满了楚人的血性与狂狷。塞壬的《悲迓》中写了爱唱悲迓的祝生(作者的姐姐)嗜戏如命,但当她将考省城的楚剧团时,伯父和祖父却反对,并阻挠她,认为这是一个卑微的行当,要求祝生赶紧死了心吧,填表进工厂。最后祝生穿上白色滚蓝边的戏服,妆好,喝了农药。死时,口角都是血,还唱着悲迓。悲迓,又以一种新的形势存在——做一个真实而又纯粹的人。祝生的孤独,是一个人无法做真实的自己,无法带着酡红的醉意,翩跹地高蹈在憧憬的世界里。咯血的孤独,才能守得住最纯真的自己;咯血的孤独,才能在思想上睿智的审视自己;咯血的孤独,才能在氤氲中寻找自己的心城。

  孤独,镶着尖刺般的寒峭,却总使你怀念大地的温煦和缠绵。尧山壁的《土炕上的梦》中写道“土炕在农村消失,换成床、木床、席梦思,但是躺在上面没了土炕的感觉,没了踏实,没了冬暖夏凉,没了奇妙的梦,接不上地气,与大地隔离开了。”土炕如同对家乡的依恋,若没了归处,到哪里都是孤独一人。寒风肆意,却再也寻不得那温绵的土炕,四处流浪,就像种子从豆荚中被抛弃。流浪的孤独,是无法回到当初心,无法捧着跫然的面色,从容地缱绻再过去的故事里。流浪的孤独,才能逝去的故事珍藏在心底;流浪的孤独,才能在灵魂上深邃的改变自己;流浪的孤独,才能在纷乱中守卫自己的心城。

  孤独,攒着哀伤般的冻醪,却总使你萦绕诗人才气和忧郁。若没有孤独,诗仙李白何来《月下独酌》“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同样纳兰性德也就没了思念亡妻的“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李后主的“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笛在月明楼。”便也不会如此有韵味。诗圣杜甫的诗更是浸在苦水中“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可他任然耐得住孤独的漂泊,守着心城“戎马关山北,凭轩涕泗流”无不流露出对国家的赤胆忠心。

  思想的孤独也好,灵魂的孤独也罢。总有人会守着孤独的净土,守着寂寥的心城。若问孤菊“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开花为低迟?”他便答“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好一个孤傲的性子,宁孤独枝头死也定不落风中。学会与孤独作伴,构建自己的精神世界,让孤独围起厚厚的心城,不再脆弱、迷茫;让自己变得强大、坚强。你的孤独以及你所畏惧的都将被时光锻炼成钢。伴随孤独是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

  每每月凉如水,我的心城总洒下一片孤独。

读《孤独》有感12

  《我来自孤独星球》是阳光姐姐伍美珍新出的一部小说,它很受人欢迎。故事中,阳光姐姐把江冰蟾写成一个比之前开朗了许多的小女孩。她是个两面派:在家像只母老虎,在校像只小绵羊。学习好,老师喜欢她,还是大队长,因此遭到很多人嫉妒。再一次不经意的聊天当中,她对绯闻男友产生了好感,又因为母亲遭人陷害,差点惹上牢狱之灾而明白了亲情与友情的重要性。

  江冰蟾和我一样,我在学校学习很好,老师也很喜欢我,但有些人总嫉妒我,在老师面前说我的坏话,但是我明白,他们只是羡慕我而已,他们并没有恶意。于是,我慢慢去和他们交流、沟通,渐渐地,他们便不再疏远我,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幸福和温暖。

  《我来自孤独星球》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情和亲情,是最牢不可破的东西!

  福建泉州惠安县洛阳学区白沙小学五年级:杨诗婷

读《孤独》有感13

  我常戴着沉默的耳机,我也沉默,就好像整个世界都沉默。

  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我欣赏所有通透的灵魂。

  我礼遇孤独。

  孤独是与生俱来的,从带着孤独呱呱坠地,到逐渐与这个世界建立更广泛更深层次的联系,去认识孤独、去逃脱孤独、去享受孤独,最终带着孤独而去。诞生伊始,我们用“哇哇大哭”对来自陌生孤独的.深深恐惧做出回应;到稍微熟悉了一些,待在母亲的襁褓里“嗷嗷待哺”,一个“小把戏”就能把我们逗笑;然后又长大了些,我们与玩具、与卡通书、与动画片为伴,我们试着与孤独相抗,去摆脱,甚至妄图去战胜孤独,却不知道如蚍蜉撼树、螳臂当车般不知量力;再长大一些,我们发明了更多的花样,逃脱孤独也有了更多的选择,锦衣美食、美景佳人,甚至党派政治、战争、宗教伦理也是我们抗拒孤独的产物;再长大一些,我们终于明白孤独是无法战胜的,试着与孤独达成最后的谅解,签下不失尊严的“投降书”。

  段评:勤于积累,学以致用,词语的巧妙运用为文章锦上添花。有意识的使用具有夸张效果的词句,起到了一定的强调效果,引发读者想象和共鸣。

  《百年孤独》的“百年”,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从第一代布恩迪亚到第七代布恩迪亚之间,这个家族长达一个世纪的历史。

  《百年孤独》的“孤独”,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和布恩迪亚家族以外的人的孤独,也就是所有人的孤独。

  从宏大的隐喻来讲,由第一代布恩迪亚开拓、创建,在第七代布恩迪亚被蚂蚁吃掉时被飓风从世界上抹除的小镇“马孔多”,就是整个的人类文明社会。

  这个社会也有由生到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代布恩迪亚都在“个人的奋斗”和“历史的进程”的交互作用下上演着一出出、一幕幕。这一出出、一幕幕随时在发生,又随时在消亡。

  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

  发生如何?不如何。

  消亡如何?不如何。

  有谁在意吗?只有“个人的奋斗”会在意,甚至当风云拨清之后,“个人的奋斗”也不觉得在意。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怀念的父亲带他去见识的“冰块”,而不是三十二场失败的武装起义,与十七个女人生下的十七个儿子,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正在发生的一次枪决。上校衰败的余生,在铸造小金鱼、融化小金鱼的循环往复和徒劳中变得稀薄,稀薄到消失于家人的视线、稀薄到生命悄无声息的湮灭、稀薄到第六代的布恩迪亚询问马孔多居民的时候,他们已经遗忘了上校和他的家族。

  “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段评:语言简洁,描写细腻生动。

  在孤独面前,生命变成一场背负着汹涌情欲和罪恶感的漫无尽期的放逐,一道一道疼痛的伤痕,手在黑暗中凝固成孤独的姿势,生命像鸟一样迁徙。

  乌尔苏拉是阿尔卡蒂奥的妻子,她活了一百一十五岁,死的时候只有胎儿大小,一百多年的寿命,她却不觉得自己曾经活过。她为布恩迪亚家族奉献了一生,以至于彻底瞎了以后还不愿承认自己的无用,“她暗中记下东西的位置、人们的声音,继续凭记忆‘观看’患白内障后看不到的事物”,“没有人觉察到她的失明”。在马孔多那场长达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雨还没停的时候,年幼的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和阿玛兰妲总是把乌尔苏拉“当作一个陈旧的玩偶在角落里拖来拖去,给她披上花布条,往她脸上涂满油烟和胭脂,挂上蜥蜴和蟾蜍干尸、念珠和阿拉伯人的古旧项链”。雨停之后,乌尔苏拉才发现这一切,她难过地哭了一场,可她明明大喊着自己活着,孩子们却说着祖母死了,祖母死了。她还能做什么呢,也许哭就是她所能做的最疯狂的举动了吧,。

  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都经历过一个有一个的孤独时刻,就像我们所有活在世上的人一样。其实在阅读过程中,这些孤独大都没那么起眼,但也有那么些个时刻,比如何塞·阿尔卡蒂奥被绑在栗树下风吹雨淋好多年、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小金鱼的重复熔铸中终其一生、乌尔苏拉瞎眼多年却一直不被发现、蕾梅黛丝不流世俗随风飞去、丽贝卡幽居暗室几十年化作干尸、阿玛兰妲经历两次深刻爱情却终生不嫁、桑德索菲亚为家族操持一生却又从来不被注意到、费尔南达为了家族名誉努力奋斗最终只能眼睁睁看着巨大的宅子破败、第六代奥雷里亚诺丧妻丧子又不得不独自面对家族的百年历史……仔细想想,孤独蚀骨。

  马尔克斯说:“只是觉得人的内心苦楚无法言说,人的很多举措无可奈何,百年一参透,百年一孤寂。”那什么是孤寂,我想起的不是孤单和路长,也不是那些没有灯光的夜晚一个人的悲伤,而是波澜壮阔的海和天空中闪耀的星光,在我的理解里,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周国平说:“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足”那么如果你经常感到孤独的话,不要见怪,整个城市也不过是几百万个人一起孤独生活的地方。

  你曳着长发向黑暗中游去,落了一池清明与水秀。

  有人轻轻打亮了一束光,微微照亮脸庞,踌躇着,心存感激。

  后来万丈迷津,你义无反顾地遁于黑暗之中,甚至万劫不复。

  我说,匪夷所思。

  我想,不足为奇。

读《孤独》有感14

  今天我读了《孤独星球杂货店》这本书,读完这本书,深深地感受到同学之间的友谊是非常可贵的。

  江冰蟾是一个清高、骄傲的班花“学霸”,让人羡慕嫉妒恨,并因此遭受到同学们的排挤,没有朋友,倍感孤独。而她的堂哥方乐天却天生是个乐天派,活泼开朗、人缘超好,虽然成绩不怎么样,但却有许多朋友。他开了一家微店,主要经营的是友情,帮助别人,并给大家带来快乐。最后江水蟾也加入了微店,并体会到了帮助别人的快乐。

  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作文连孔圣人都知道有朋友来访是多么快乐的事情。作为学生,我们应该重视自己的学习成绩,但是不能唯学习至上,不能只是一味地学习,要学会与同学相处,不能忽视同学之间的友谊。我们要团结同学、互相帮助、乐于助人,怀着一颗真心和同学融洽相处,只有这样,才能羸得别人的尊重,建立真正的友谊。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友谊的力量非常强大,它能让人在逆境中重振精神,能让人在失败中获得安慰,能让人在迷茫时找到前进的方向,给我们带来温暖和快乐。我们一定要珍惜友谊。

读《孤独》有感15

  一个人最不能忍受的是孤独,但是一旦拥有家的温暖,一切都是浮云。——题记

  这是那样一群人,为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净土,甘愿放弃物质上的满足,这就是世世代代生活在特里斯坦?达库尼亚岛上的一群朴实勤劳的人们。在这里,没有高科技物质的需求,也只是一个相对于其他城市落后的岛屿,但是,一群生活在哪儿的所有人们都一直躺在这一个大家庭的怀抱中,他们自食其力,勤劳,也只是依恋着这座“世界上最孤独的小岛”,因为这里是他们永远的家。

  在这里,似乎一切都是温暖的,无论生活再艰苦,他们始终爱着这座小岛,爱着他们那温馨的家。

  读罢,我恍惚间掉下几滴泪珠,大概是我想家了吧!我的家乡离这里很远,但是我和家紧紧地系在一起,就像铁锁和铁链般那样。我很小就离家了,但是我一直放不下属于我自己的家,毕竟他曾经给予过我温暖的怀抱。因为有家,我幸福。它是世上最富有的王国,最温馨的地方。家,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温馨的字眼。而自从有了家这个词,也就有了相应的漂泊,漂泊的终点却是找到自己心灵的乐土――回家。的确,难怪有人说,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回首家山三千里,望断南天无雁飞”明确表达了多少人的思乡之情。李白再飘逸,也会低头思故乡;杜甫再无私,也知道家书抵万金;辛弃疾半夜里挑灯看剑,沙场秋点兵,也只是想光彩地回到幸福的家;李后主有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愁思,也只是对南唐故土一席安馨的怀念封建时代的文人们或许是因为前途,或许是因为战乱,或许是因为其他的原因,常常漂泊在崇山峻岭里,斜阳古道下,但当他们看到城市里的万家灯火与大江上的零星渔光,或者看到芜山野岭的数缕轻烟,又怎么能不忆起美好的家,涌出万般感慨呢?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为何,我们不去珍惜自己的家呢?我们满腔热血,可是家依然是我们那份牵挂啊。不变的,是恋家情,我们无论在哪里,都不能忘记家啊!不变的爱恋,是留给家的;永远的眷恋,是属于家的。我感同身受,离家如此之久,是得回家看看了。

  在我看来,“家”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情结,在平常时无从察觉,到陌生处全涌上心头。家,故乡,是一个人一辈子无法消去的烙印。长大了,总要离家这时的家的感觉再不是妈妈不胜其烦的唠叨,而升华成一种记忆,一种气味,在他乡不如意时蒙上眼帘的一层雾。

  “家是温暖的港湾,是我们永远的归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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