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

2021-07-09 读后感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来到了纽约。在纽约,这只蟋蟀认识了塔克、白利尼、冯赛、史麦德利。柴斯特经历了火灾、吃钱的风险,最后它回家去了。

  我最喜欢的片段是他们吃东西那段,有什锦菜、炒面、猪肉炒饭、鸭肉酱汁、茶、金桔蜜饯,我很想吃。我也很喜欢火灾那一段,因为亨利说可以用报纸把火弄灭,于是,它们三个就一起把上面的报纸堆上去,结果,火并没有灭,反倒把它们出去的路挡住了。

  我的收获是,不能想馊主意,这是塔克身上的缺点。要勇敢,这是柴斯特的优点,诚实,也是柴斯特的优点。非常大方,这是塔克的优点,有爱心,这是玛利欧的优点。我应该学柴斯特的勇敢和它的诚实。我也要学塔克的大方和玛利欧的爱心。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2

  自从老师给我发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以后,我就迷上了这本书。它的封面是一只猫,一只老鼠和一只蟋蟀在一起进食。我看了,不明白的想:猫和老鼠是仇敌,为什么现在他们和好了呢?这只蟋蟀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呢?我带着不解的疑问翻来了第一页,我看着看着就入了迷。

  哦,我知道了,这只小老鼠叫塔克,这只猫叫亨利,这只蟋蟀叫柴特斯。还有一个男孩叫马里奥。塔克和亨利是好朋友。柴特斯是贪吃而跳进了马里奥的菜篮子而被带进了城。马里奥收养了它,给了他许多关爱。它为了报答他,去街头演出为他们一家赚了许多钱。在这里老鼠、小猫、蟋蟀他们三个成了朋友,柴特斯成了一个著名的“音乐家”。最后,柴特斯回家乡去了,过着快快乐乐的生活。

  读完以后,我感觉一点儿也不悲伤。柴特斯真棒,我很喜欢柴特斯,因为他为马里奥一家挣了许多钱。但,秋天来到的时候,它要走了,因为他要让田鼠、蝴蝶······也听听它的演出呢!当然我也喜欢他它的“经纪人”塔克老鼠和亨利小猫。

  我要向他们学习,遇到困难也不退缩,加油奋战!对动物也要好一些,让他们有好的生活,和他们做好朋友。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3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我对里面的三个人影响深刻。

  第一个是蟋蟀柴斯特,经过作者的比喻,蟋蟀扇动着翅膀,就像拉响那小提琴般的声音,娓娓动听。人听了心里会很舒服,可以把一些烦恼的事情统统忘掉,自己在做的事情也会停下来,闭上眼睛,享受着美妙的声音,我也想到这本书里去,听听那声音。

  第二个是塔克老鼠,他和柴斯特认识不到两分钟,就愿意和他分享食物,可见塔克老鼠十分的大方。还有柴斯特半夜梦游把玛利欧一家的两块钱给咬烂了,塔克用他一身的积蓄两块三毛多美分,挽救了柴斯特。塔克把朋友放在第一位,我还真想和它交个朋友呢!

  第三个是柴斯特主任——玛利欧,他很喜欢柴斯特。一次柴斯特咬烂了两块,父母说要把它丢掉。可是玛利欧没有把它丢掉,用自己的空闲时间去打工把那两块补回去,最后还是塔克出钱救了他,蟋蟀保住了。我看得出来玛利欧真的是很喜欢那只蟋蟀,愿意用自己空闲时间去打工。如果是我,我就会一脚把它踩死,再养其它的动物。我非常的佩服玛利欧。

  《时代广场的蟋蟀》很好看,我多希望出第二部啊!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4

  在这个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想:广场上怎么会有蟋蟀呢?蟋蟀不是在草地上吗!怎么跑到广场上去了呢!于是我带着好奇心用了半天就看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蟋蟀叫柴斯特,正在树上睡觉,因为贪吃跑进了野餐篮子里睡着了,醒来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被玛利欧这个男孩当宠物养着,柴斯特还认识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他们还在中国的唐人街吃了中国晚餐。如果这三个好朋友没有在晚宴上疯狂举动,火灾就不会发生,柴斯特也不会把自己的音乐天赋展示给别人,结果现在全广场的人,啊!不,全纽约的人都在听柴斯特的唱声,柴斯特还差点被玛利欧的妈妈给扔掉。但是这时的柴斯特并不快乐因为它很想回自己家长,事后在两个朋友的努力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坐上了列车回到了家乡。

  这本书告诉我们朋友之间应该互相帮助,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应该去帮助他人。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别人也会帮助我们。文/陈思默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5

  一本书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讲了:有一只老鼠叫塔克,蟋蟀柴斯特的家乡在康涅狄格州,有一次,他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野餐篮给带到了一个叫纽约的繁华明亮的城市里,幸运的柴斯特在地铁站遇到了亨利猫,塔克鼠,还遇到了他的主人,玛利欧,玛利欧在冯先生那为柴斯特做了一个蟋蟀笼子,日子就这样过去了,柴斯特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学了几首歌曲,柴斯特是只蟋蟀,每首歌听一遍就记下了,柴斯特的个越来越多,震惊了整个纽约,到了秋天柴斯特是只蟋蟀,他想在临死之前,回到自己的家乡,就这样,他离开了自己的同伴。

  秋天是所有蟋蟀的祭日,我相信塔克和亨利一定会想念柴斯特的,因为它们是最要好的朋友。

  这是一本好书,是一辈子要读的书。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6

  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后,觉得非常有趣生动。一只贪吃的康涅狄格州蟋蟀柴斯特跳进野餐篮里,却到了纽约市最繁华的时代广场。接下来,便发生了一连串不可思议的事情……

  有一天,它在时代广场的一个灰尘堆里,发出一阵苦苦的鸣叫,却被一个名叫玛利欧的小男孩给收留当宠物了。玛利欧妈妈认为,柴斯特不干净,身上有病菌,一心想把它扔掉,玛利欧坚决不同意。柴斯特还有两个朋友: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它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比如,在报亭里吃饭而引起火灾。在时代广场的报亭里,柴斯特的美妙歌声打动了许许多多的人们。后来,在塔克和亨利两位朋友帮助下,柴斯特逃出笼子,坐火车回到老家康涅狄格州。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活在世上要有朋友,朋友之间要建立深厚的友谊。由此想到,同学之间的友谊,我们每个人应时刻珍惜,因为它是弥足珍贵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7

  在寒假里,我读了图书,最让我回味无穷《时代广场的蟋蟀》。

  里面讲了蟋蟀柴斯特因一时贪吃跳进了野菜篮,被带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一堆垃圾成了它的临时住所。后来,它被爱它的——玛利欧了,成宠物。在报摊里,柴斯特结识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善良、忠实的亨利猫。帮助白利尼一家,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吸引住了路人,白利尼一家也卖掉了报纸,摆脱了困境。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蟋蟀柴斯特,它自由,珍惜友谊,并且敢于承担,不推卸责任,都大家学习。此书一段让我感动:有好一会儿,这朋友就待在那里,依稀还看得见那只蟋蟀在和挥着手。火车渐行渐远,钻进黑暗的隧道里,也就消失了。但努力往那漆黑里凝望着。

  充满友爱和温情的小说,的那句老话:“友谊是最可贵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8

  今天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感受很深,这是关于一只名叫柴斯特的小蟋蟀的故事。原先它默默无闻,只是一个“土老冒儿”,却无意间来到了时代广场,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小老鼠塔克,一只小猫亨利,还有善良的小主人——玛利欧。因为在夜里做梦吃掉白利尼一家的两张血汗钱,又把报摊给烧掉了,主人家的妈妈气急败坏扬言,一定要赶走柴斯特。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的小主人发现他竟能演奏乐曲,小主人的妈妈正好是个音乐迷,柴斯特的演奏打动了她的芳心,白利尼一家人决定不计前嫌,将他留下来,并为它开音乐会。

  演奏开始,柴斯特的演奏让大家听得聚精会神,演奏结束,大家纷纷给柴斯特鼓掌,过了几天,这只蟋蟀名声大噪,可是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家乡来。好不容易出人头地了,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看似不可理喻,其实这中间有着一个深层的问题——自由!正如它的朋友亨利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如果成名让人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思呢?

  是啊,荣誉是件好事,但也会让人感到疲惫,我想再重温一下柴斯特的故事,不但能够激活我们对昨天温暖的记忆,还能够唤醒我们对自由的渴望。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9

  最近我读完了美国的乔治.塞尔登写的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它主要讲了:柴斯特和亨利的友情故事,柴斯特是一仅有音乐天分的蟋蟀,他住在康涅狄格州的草场,有一次他因为贪吃而被带到了繁华的纽约市,就在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旁边的一堆垃圾里,男孩玛利欧遇到了他,于是便收留了它。之后小男孩玛利欧把柴斯特带回了爸爸的报摊,柴斯特蟋蟀又在报摊认识了两位新朋友,他们分别是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他们三个开了一个宴会,结果发生了一场火灾,柴斯特用自我的音乐取得了玛利欧妈妈的谅解,之后,玛利欧的妈妈就变得喜欢柴斯特了,不料,柴斯特出了大名,但柴斯特十分想念自我的故乡,在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的帮忙下柴斯特就乘上了回家的归途。

  我读了时代广场蟋蟀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你听到别人的表扬,也不必须很开心,因为你有你自我的事情。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10

  我看过很多书,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时代广场的蟋蟀》描述了家乡在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蟋蟀紫斯特,无意之中被人带到了美国大都市纽约,被一个地铁站报刊亭主人的儿子玛利欧当做宠物,被和塔克鼠、亨利猫成了朋友。最终,它因为十分渴望在乡下的自由生活,回到了乡下。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第一感就是自由很宝贵。当明星多好呀,有钱赚、有人采访、能上电视、有粉丝……自由给了它什么让它回到了乡下给了它欢乐,只要它想,它就能够歌唱,但在纽约,每一天的上午午时都得养一场,无论它想不想。有一个周末,爸爸妈妈本该带我去公园玩,可是,他们只让我在家写作业,不能出去玩,不能看书,不能…。看着楼下的人们做着自我喜欢的事情,我突然觉得很不自由。只是,我是大明星,也不会在舞台上了……。我明白了,柴斯特为什么要回乡下,因为它想要自由。柴斯特还是走红的大明星时,他竟然回家了,回答了永远不可能出名的乡下。为什么因为他渴望自由,渴望想做就做,不做也能够的时光,渴望欢乐的事。

  从这本书里,我明白了自由十分宝贵,我们要珍惜。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11

  这本书是开学的时候老师推荐给我们的,它讲述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的故事,情节非常新颖。到周末的时候,我终于看完了书,然后和爸爸一起讨论起读书的感受。

  这本书最先吸引我的是蟋蟀和它的朋友们之间的友谊。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帮助柴斯特熟悉大城市的生活,也帮它解决一些难题,最后还一起支持帮助它离开了城市,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它们彼此关心,如此温暖的友情让我很感动。我想到我身边也有这样的好朋友,我们的友谊值得我去珍惜。

  其次就是柴斯特对自由快乐的选择,亨利猫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情。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爸爸和我说,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也都是我们自己的,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梦想和对未来的选择。要实现梦想或者去做一些我们想做的事情,那就需要努力学习掌握一定的本领,有能力了才能有实现梦想的机会。我想,为自己的未来而学习应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以后我应该用更积极的心态来看待学习!

  这本书和这一次的阅读讨论让我获益匪浅。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12

  我这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最喜欢在广阔的书海里遨游了。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里,妈妈为我推荐了一本书,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治·赛尔登,这本生动有趣的书中,作者笔下如同妙趣横生,让我在踏上这段精彩而神奇的路途中,认识了歌声优美动听的柴斯特、助人为乐的亨利猫、关爱他人的玛丽欧,这让文章点缀着星光。

  还有塔克,一只是全城最有钱的小老鼠,是它帮助了迫不得己的柴斯特,让他获得自由,虽然这只小老鼠当了歌星柴斯特的经纪人,虽然有点舍不得,但是他还将柴斯特送回他思念已久的家乡。

  “大家都沉默了,离别真是让人伤感。”这句话中体现了大家掩盖不住离别的伤感,也表现了大家真实的友谊。这种友谊让我禁不住想到了我性格活泼的表姐,真是“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呀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的人物描述得栩栩如生,让我领悟到了真实的友谊,还让我想起了亲爱的表姐,以后我一定要珍惜和她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13

  这一段时间,松原发生了多次地震。考虑到安全的因素,我们这几天上午上课,下午放假。因为时间比较充裕,所以我和爸爸共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读完后,我深深地被老鼠塔克崇拜蟋蟀柴斯特的感情感动了,也被报摊的老顾客史麦德利先生教蟋蟀音乐的这一段深深地吸引了。书里面的每一个人都非常有特点,白利尼老爸的温和、宽容令我感到十分的崇拜;玛丽欧的朋友保罗,是一位列车长,他是一个非常大方的男人;冯塞,是一个中国人,是唐人街一家老旧店铺的老板,他热情、好客。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部分内容是第十三章,大出风头。蟋蟀柴斯特在报刊亭冯塞送的小笼子里,用它透明的翅膀,演绎着一首美丽的乐曲。这好听的乐曲,吸引来全纽约的人,他们都在倾听柴斯特天籁般的鸣奏。对蟋蟀柴斯特来说,这是对它最好的礼物,对我们来说,这是一场美丽的音乐会。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14

  一只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从乡下被带到了纽约繁华的时代广场,生活在一个地铁站旁边的废墟里。一天,一个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抓住了它,装进了一个开口的小火柴盒作为给它居住的房子,并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柴斯特。在时代广场生活的那段时间,柴斯特认识了两个好朋友,分别是塔克老鼠和不吃老鼠的亨利猫。塔克发现柴斯特很有音乐天赋,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停止行动,停下来聆听蟋蟀柴斯特的演奏。柴斯特的名气越来越大,成为了受人瞩目的明星。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但柴斯特发现这样的日子并不是它想要的,它满心失落,思念以前在大草原上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蟋蟀柴斯特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大草原。

  这本书讲述了柴斯特和塔克、亨利之间的友情故事,他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在别人得到帮助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要被别人左右,也不要被光鲜的表面所迷惑,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才是最开心和重要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作文15

  暑假到了,周老师让我们读点书。我选择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本书让我领悟到了很多东西。

  那些人物和事情让我回味无穷。这本书的主角,柴斯特,一只乡下蟋蟀。他是为了去一个人的餐盒里偷吃腊肉,但在餐盒里睡着了儿来到了纽约市。被玛丽欧发现了。玛利欧给他买了一个家。

  他身上发生了许多不可能发生的事。摊位失了火,他吃了两美元。最后还给人们演奏了音乐。而他的经纪人,塔克老鼠—他让人感觉不像是什么好心人。因为柴斯特吃了两美元之后,他就把报摊弄得十分乱,搞得很像小偷来过一样。但是他帮助柴斯特学习演奏。柴斯特才来纽约的时候和塔克才认识几分钟,塔克就和他一起分享食物。

  这本书的作者因为表达了思乡的感情,让我感觉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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