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读后感_读后感

2021-03-10 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传奇》读后感_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传奇》读后感_读后感1

  读完《丛林传奇》,我发觉自己来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

  那里有一条大河,敞开胸怀,伸向远方。河边开满了各种野花,柳条儿垂到了河里,像一位楚楚动人的姑娘在梳理秀发。我顺着河岸向上游走去,一片绿油油的丛林展现在眼前。刹那间,夕阳的几束余光洒在脸上。丛林深处不时传来几声野兽的咆哮,听起来格外令人害怕,可是,好奇心促使我向前走去,真正的冒险开始了!

  突然,一个黑影闪过我眼前,顿时,我毛骨悚然:“是谁?快给我滚出来!”我壮着胆子问,“你难道连我也不认识了吗?”“哦——原来是毛克利啊!”我惊讶地说。“要不我们俩做伴,再去闯一次‘江湖’吧!”毛克利说:“上次,我还没玩过瘾呢!”我则笑盈盈地说:“正有此意!”于是,我们二人向森林深处走去。

  “嗖,嗖,嗖嗖”我不禁在心里捏了一把冷汗,再加上周围黑漆漆的一片,更让人心中感到不安。在不经意间,我大叫一声,“蔼—!”我身旁的毛克利被我的尖叫吓了一跳,“你怎么了?“我用颤抖的声音说:“这……这是什……么声音?”正谈论间,一个巨大的怪物的身影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蒸发了一样,“啊,是大邪!”我俩异口同声道。“大邪!又是你,我饶不了你!”毛克利说。大邪用阴森的语调说:“亏你还认识我,上次,你侥幸胜了我,这可不会再手下留情。”话因未落,它那双眼睛中透出一股仇恨的光。大邪以迅雷的速度,将我与毛克利耍出十丈远,真不愧是千年老蛇。我灵机一动,凑到毛克利身边,悄悄耳语了一阵:“我们将大蛇……”

  正当我们说完,大蛇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我们眼前。毛克利使出了他的致命绝招——“飞毛腿”。毛克利引着大蛇向一棵树跑去,那树特别弯曲,树叉也很多,长的动物很容易被盘上。大邪想:“你跟我玩赛跑,还嫩了点。”毛克利绕着大树跑,一圈、两圈、三圈……正当他要被大邪追上的时候,“砰”一声。大邪就像瞬间坏了的机器,一头载倒在地,它的身体紧紧绕在了树上,再也动弹不得。大邪气喘吁吁地说:“毛克利,我又输给你了!”它越用力,身子就缠得约紧,最终没有力气再挣扎了。

  “我们赢了!yes!大邪,你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俩欢呼胜利。几声动听的鸟叫像是在为我们庆功。我俩肩并肩走出了森林,外面阳光明媚,似乎也在恭喜我们。

  小读者,今天的经历惊心动魄吧!明天还有更精彩的等着你呢!——《丛林奇谈。后传》与你相约明天!

《传奇》读后感_读后感2

  我最近在等一本书,名叫《兵猴传奇》。书到了,我兴致勃勃地拿着书看了起来。里面有《梅里山鹰》、《春情》等故事,令我读后爱不释手。

  故事讲的是一只名叫大白牙的金丝猴,小时候因为失去了妈妈,而抢众猴的食物,有一天,它抢了王子白项圈的食物,还咬伤了白项圈,猴王本来想把它赶出族群的,可是另一群金丝猴突然来抢占它们的领地,猴王只好扔下它去对付另一群金丝猴。结果它帮猴王咬伤了另一群金丝猴的猴王油橄榄,从此当上了兵猴。后来猴王让它去执行杀死它们领地附近的一只绿头乌雕的两只雏雕,被绿头乌雕发现了,不过它已经完成了任务。它刚刚想撤离,发现给它逃生的猴梯没了,原来是猴王背叛了它,带着众猴逃跑了。于是,它与绿头乌雕进行了生死搏杀,最终,它们同归于尽。

  《梅里山鹰》里有梅里山鹰的资料,我抄了下来:梅里山鹰是滇北高原稀有鹰种,从远古时代起,就形成了这样一种汰劣留良的竞争机制:母鹰每一次繁育周期产两枚卵,孵化出两只雏鹰。小家伙出壳半个月左右时,受遗传密码的驱使,它们之间就会爆发一场生死对决,互相用身体冲撞、倾轧,力气大的那只雏鹰会将另一只力气小的雏鹰从鹰巢挤对出去,从而独霸父母的宠爱和食物。可以这么说,一只梅里雏鹰存活了,就意味着另一只雏雕夭折了,每一只梅里山鹰都是踩着同胞的尸骨成长的。

  动物学家解释说,梅里母鹰之所以每次孵化两枚卵,是为了增加雏鹰出壳的保险系数,降低天灾人祸所带来的风险,就像人类足球队必须准备替补球员一样,确保繁殖不会落空;梅里山鹰之所以保留血淋淋的种内竞争是因为雪域高原气候太恶劣了,食源匮乏,生存不易,一对夫妻鹰,很难同时养活两只雏鹰,不得已只好去一保一,做一道2—1=1的算术题。这样做附带的好处是,存活下来的那只雏鹰,从小就接受生与死的考验、血与火的洗礼,会促使他变得更雄壮、更强悍、更凶蛮、更霸气十足,当然也就更有利于在日曲卡雪山这样艰苦的环境中生存下去。

  读了《兵猴传奇》,我明白了世事的变化是很大的,以前有可能是这个国家欺负那个国家,现在有可能是那个国家欺负这个国家。我们应当秉承“和平共处”的原则,不去伤害他人,也要自强不息,以免受到他人的欺凌。

《传奇》读后感_读后感3

  微软公司联合创办人比尔.盖茨曾经这样评价过乔布斯:“在这个世界上极少有哪个人像乔布斯这样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我们的后代仍将会感受到这种影响力……”到底是什么影响力,到底是什么人,让比尔.盖茨,这位世界首富,这位科技界的巨人,给予如此高的评价?怀揣着好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乔布斯传奇》这本书它记叙了乔布斯从创建苹果公司,历经坎坷,最后把苹果公司发展成身价5000亿美元的大公司的一个过程,它展现了天才不平凡的一生。

  我觉得乔布斯是一个伟大的人。他没有接受过任何专业的硬件工程或工业设计训练,就凭着自己和伙伴们的努力,创造了一个有一个的传奇。天才的成长之路是艰辛的,但是他的执着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使他冲破了无数阻拦,最终走向成功。纵观乔布斯的一生,我不得不为这样的人生态度和精神毅力所折服。1985年,他以一个失败者的身份离开了苹果公司。那段时间失败一直在他的身边如影随形,但即便是在他人生最黑暗、最低谷的时候,他都从未想过放弃,他一直怀有希望,自己能重新站在这个世界的顶峰!他在20xx年在斯坦福大学演讲的时候这样告诉学生们:“你们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为了别人的思想而生活,也不要让其他人的观点把你内心的声音淹没。最为重要的是你们需要有勇气追随你的心和你的感受…..”乔布斯说到了,也做到了,他为了“改变世界”无所畏惧,一往无前!

  在生活中,也有像乔布斯这样为了梦想执着的人。记得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钟鑫是一名广州万通汽修学校4s1班的学生,他虽然出生农村,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但是他从来没有自卑,他乐观开朗,人际关系好,学习成绩优异,是同学们的榜样。他在学习上勤奋刻苦,每天总是最早来教室最迟离开教室,平时只要有有空闲的时间,他就往实验室里钻,拆车,整车…..他在实训室认真地钻研,对于汽车的每一个部件他都能倒背如流,曾经的一窍不通到烂熟于心,他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在不久前的变速器拆装大赛中获得了第一名,还被评为优秀学员、学校“十佳文明学员”,他是同学们和老师心目中的好同学,好学生,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个出色的汽修师。他是一个勤奋学习,不怕吃苦的人。

  《乔布斯传奇》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做向乔布斯一样执着、有梦想的人,我要学习他的坚持不懈,从乔布斯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很多,我相信它们会让我受益终身……

《传奇》读后感_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信美之州.经典传奇》这本书,合上书,我发出这样地感叹:“啊!我终于了解信州市了。”这本《信美之州.经典传奇》的书有八个部分,其中,民间故事和信州方言我很感兴趣。

  在民间故事中,“鸳鸯宝钟”的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它主要内容是: 江西上饶原有雄雌宝钟,这个消息传到皇帝耳中,当时皇帝在巡游江南。于是,传旨将雌宝钟送到现南昌市。钟一运到,皇帝设宴,可那雌宝钟一声不响,皇帝不开心,贬辱了宝钟,将宝钟沉入水底,后来一位仙人路此地问当地人为何不乐?人们述说雌钟沉入水底的事。仙人告诉人们,只要十个亲兄弟来拉这个钟,就可以把宝钟拉上来了。结果拉钟的十个兄弟并非一母所生。结果,无一人回来。那雄宝钟的声音也逐渐没有以前洪亮、悦耳。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在生活中,在学习上,有很多人不听大人的话,擅做主张。如:班上的同学,有一次没有听妈妈的话,擅自到同学家玩,晚上也不回家,大人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最后还在郑老师的帮助下,找了同学。希望同学们,不要因一时的贪玩忘了“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下面的故事也很有趣:《黄大先舍命救百姓》述说江西上饶东门村有一对黄姓兄弟,两人都臂力过人。有年秋后,邻县三岗出现了一伙强盗,真是厉害。在一夜晚,天黑沉沉的,伸手不见五指。这伙强盗趁着夜晚, 偷偷窜进村里, 他们的行动早被这兄弟俩发觉。二人商量,决定弟弟掩护,哥哥报信。结果,恶人死了,大哥牺牲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道理。在生活中,有些人杀了人,有些人放了火……但他们并没有逃过追捕;有些人很道德,有些人做了好事……他们也不能不听到人们对他们的赞美。这就是这个故事的道理。

  家乡的方言也有很多,如,耳朵—你头 ,家里―谷里 ,左手―板手 ,很臭―稀臭,太阳—捏头……很多。

  在家乡之间用方言交流显得既随意又亲切,但如果人们在对外交流时也用方言的话则会带来很多麻烦。但出门在外的人听乡话,会感到特别亲切!

  啊!《信美之州.经典传奇》真有趣!这本书,让我们了解了许多有关信州名胜古迹、民间趣事、传奇人物等,同时增强了我们作为信州后代的骄傲。今后我们要多多推广这本书,让更多人了解信州,了解上饶!

《传奇》读后感_读后感5

  它,是一只猴子,有着“飞猴”之称的金丝猴。

  它,是一名兵猴,为战斗而生,也为战斗而死。

  它的名字叫——大白牙!

  异族来袭,身犯重罪的它自知被族内处死还不如战死沙场,便纵身一跃,扑倒了敌方猴王,翻滚在地,不管你是打还是踢,死死咬住猴王的锁骨,别忘了它的名字,大白牙。没几秒,猴王惨叫,异族军心动摇,溃如潮水。它,没有死。这,是勇。

  绿头乌雕,天生大敌。近来哺育雕崽,捕食频繁,弄得族内“猴心惶惶”“猴不聊生”。猴王震怒,举族埋伏在断崖,待乌雕飞远,搭起猴梯。它,攀了上去,与雕崽激烈搏斗,负伤累累,终灭雕崽,始终不退。这,是忠。

  回首望,猴梯无,只余黑点徐来,那是“死神”,是它的宿命,它闭上了眼。算了,已无生路,等死吧。但耳边却有了呼喊。是它,己族王后,它在这干什么。不好,待己灭亡,它也不晚也了,不行,不能等死,得同归于尽。它如是想道,近了,近了,乌雕回来了。

  它双腿一蹬,四肢牢牢抓住雕身,狠命地噬咬着翅膀。牙,崩了,没有关系。眼,没了,没大碍。它要光荣地死,死在沙场,要不负王后对它的关心。“快”,断了,血洒碧空,一只雄雕缓缓坠落。原来,死也不可拍嘛。这,是情与义。

  血红夕阳,是何染红?是它。或许我不应该称它为“它”,因为它有情有义,还有勇,何况它不仅仅只是一只猴呢?

  我想,或许有些人类真的不如它吧。我们,是不是应该反省一下呢?

  抗日战争,汉奸迭出,是什么令他们通贼卖国。是恐惧吧,他们害怕死亡,贪图富贵,不是吗?

  可,为什么?一只猴都能重情义,人为什么做不到呢。别跟我说猴跟人不一样,人是高等动物,猴不是。那人高等在哪呢,玩弄计谋,笑里藏刀吗?

  说实话,我不喜欢与人打交道,因为每个人都戴有一层假面具,面具下是什么,谁也不知道。而动物不一样,它们率真、可爱。是一就是一,喜欢就是喜欢,不加掩饰,不必费尽脑筋去猜忌,它也不会再背后捅你刀子。

  今生,我想像猴儿与众生一样真诚地活着,简单就好。

  这就是我的读后感,一个关于人与动物的读后感,感触至深,非言语可以表达。如果可以,我想邀你一起阅读这本书。

《传奇》读后感_读后感6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终生的书,名叫《龙角人的传奇》。它教会了我很多,使我一下子长大了不少。

  这本书的作者是平,原名赵易平,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儿童文学十大青年金作家”之一,又许多著名长篇小说,获奖无数。文中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但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姐妹》这个小故事。文中讲述了紫霞因父母离婚,父亲重娶,生下了同父异母的妹妹后,日子过得异常艰难,父亲和后娘待她十分不好,而妹妹却成了她的知心朋友,待她如同亲姐妹一般。而作为一个亲生父亲,连一个拥抱都没有给过紫霞,而紫霞也只敢在大家都吃完后才敢去盛饭。由于妹妹也要上学了,家里不能同时供两个人开销,所以决定让紫霞退学,留在家中帮忙。紫霞是难得的学习天才,校长不愿意让她就此退学,甚至亲自上门拜访,得知父亲不同意,还让乡里人都帮忙捐款,可紫霞的自尊心不容她那么做,于是紫霞背上了行囊,踏上了挣学费之路。她跟着一位大脚女人开始了采棉花之路。她辛辛苦苦挣来了学费,身体却撑不住,倒了下去。最后,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全被父母当作医药费了。文中的紫霞虽然父母待她不好,她却发奋学习,要强好胜。她虽然没有良好的条件,却成绩优秀。而我们城里的孩子呢?要什么有什么,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学习却远远不如一个乡下孩子。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城里孩子拥有良好的条件,所以把学习看得并不重要。而我似乎也是那一员。那天是期末考的前两天晚上,妈妈催着我看书,而我却充耳不闻,漫不经心地回答道:“这有什么关系?学习不好又怎样?学习不好一样可以挣大钱!”期末考试终究还是来了,考完回到家的我听到成绩后,却像被雷劈了一般,麻木传遍了我的全身。那是我有史以来考过最差的成绩。为此,老师还专程找了我,老师苦口婆心地劝道:“学习要踏踏实实,现在的社会成绩才是最重要的,不要抱有任何幻想,连一个聪明的脑袋都没有,怎么可能会不用学习就能成功呢?只有踏踏实实地学习,才能有好的前途!”听了老师的话后,我奋发图强,每天都沉浸在学习之中,终于把成绩提上来了。

  学习决定一切,只有自己努力了,成绩才会跟着你一起进步!

《传奇》读后感_读后感7

  “……扎俩个冲天鬏,光着俩小脚丫。踩着俩风火轮,乾坤圈手中拿。混天绫护着他,轩辕箭满弓拉。两眼是照妖镜,双腿是追风马。上天下海本事大,三头六臂显威力,千征百战斗魔法……”看了动画片《哪吒传奇》,我就深深地爱上了小英雄——哪吒。

  这几天,我怀着对小哪吒的崇敬,又读了《哪吒传奇》这套书。书中的故事又一次把我打动。我更加喜爱小英雄哪吒了。

  陈塘关总兵李靖的夫人怀孕三年才生下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哪吒。哪吒从小力气大,他还十分勇敢、善良、正直,爱打报不平。石矶呢?她本来是女娲补天的一块石头,一直妄想变成人,再统治整个人类。她诡计多端,想出许多坏主意,残害百姓。哪吒不怕她的残暴,历尽磨难和她展开了一场又一场战斗。《爱的力量》这个故事使我深受感动。

  哪吒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打败大魔头石矶,石矶却化作空气消失。趁大家欢呼胜利的时候,她化作一块紫色的石头砸伤了哪吒。哪吒在伤疤的作用下,昏迷不醒,整个人的灵魂进去了黑暗之谷。石矶正等在那里,原来是她把一块魔石种在哪吒的胳膊里,等到石头成熟了,哪吒就会变成一个妖怪,而石矶就会得到重生。哪吒的妈妈不顾个人安危,走进黑暗之谷,用爱唤醒了昏迷的哪吒。自己却被石矶的黑烟吞没,哪吒虽然醒了过来。但是哪吒体内的毒还在,时好时坏,面目越来越像妖怪。哪吒害怕自己成为妖怪,要求用玲珑宝塔将自己镇住。在宝塔里,哪吒的灵魂再次进入了黑暗之谷,又一次和大魔头石矶进行绝斗。他想到受到危协的百姓,想到还在大魔头手中的妈妈,手拿红缨枪,脚踩风火轮,飞起来向大魔头打去,一下把大魔头石矶打倒在地。正义终于战胜邪恶。大魔头终于彻底地被打败。哪吒不但救出了妈妈,还整救了全国的百姓。人们都欢呼起来,把哪吒高高地举起来。从此人们过上了幸福和快乐的生活。因为他勇敢、机智、善良,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小英雄。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一定要勇敢、善良,要有恒心。要靠自己的努力做每一件事,就能把事情做好,获得成功。

《传奇》读后感_读后感8

  2008年是奥运年,奥运的光环照进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心底。暑假中,我阅读了《奥运传奇》这本书,它让我对奥运,对奥运历史上著名的运动员有了更多的了解。

  《奥运传奇》这本书记载了1896年雅典奥运会至今,百年现代奥运的繁荣和变迁。它将奥林匹克历史上100个尚不为人们熟知而又值得记取的故事汇集成书,这些奥运故事大多是现代奥运历程中具有开创意义的“第一”和“最……”,从一个侧面记录了百年奥运的辉煌;而故事背后的一个个人物,都为全人类的奥林匹克理想付出过艰辛努力。

  自在阅读了这本书后,在我心中深深记住了一个人的名字:德里克·雷德蒙德。1965年9月3日德里克·雷德蒙德出生在英国布兰切利镇。在他7岁那年,被父亲送进密尔顿·凯恩斯田径俱乐部。他认真训练,并把兴趣和训练方向着重放在了400米跑上。后来又多次打破了英国400米跑的纪录。可是德里克一直受着伤病的困扰,1992年他来到巴塞罗那参加奥运会时,已动过5次手术了。比赛中,他不幸右腿肌肉撕裂,跌倒在跑道上。但他有始有终的信念使他在父亲的搀扶下,艰难完成了比赛。尽管是比赛中的最后一名,但他的精神博得了在场65000名观众的热烈掌声。

  这位“最受人尊重的倒数第一”,德里克·雷德蒙德使我不由感到他一生命运的坎坷。他与生俱来的跑步天赋如同上帝的恩赐,可是,疾病不得不让他放弃他的最爱。

  德里克·雷德蒙德曾说过:“其实我们都会碰上这样或者那样的困难,它们会如同荆棘墙一样横亘在你和你的梦想之间。如果你真的不幸碰上了的话,除了跳过去之外,你还有别的选择——拆了它!就像我做的一样。”它给我带来了很多感悟。其实,在生活中,我们总是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特别是在离成功不远处的它们,总是会很“调皮”得使我们放弃梦想。面对它们时,我们要像德里克·雷德蒙德一样敢于“跳过去”或“拆了它”!困难虽然很令人讨厌,但它却是成功必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磨练了我们的意志,使我们的目标、梦想更加坚定!

  在以后,当我面对困难时,我一定会想到德里克·雷德蒙德和他的精神,勇于挑战困难,绝不放弃自己的梦想。《奥运传奇》让我认识了德里克·雷德蒙德,也让我对“奥运”这一概念有了深刻的体会。2008年,我期待中国,期待北京的奥运会,它一定会给全世界人民带来更大、更多的惊喜的!

《传奇》读后感_读后感9

  《来自星星的魔链》是加里施密特的又一魔幻力作,收到《来自星星的魔链》这本书,画面上静谧恬淡的氛围立刻就让人喜欢上它。一大片雪地上一座小屋,里面透着柔和的光,上空一个长长的项链,那就是来自星星的魔链吧,仿佛要落入这座小屋,这本书会带我走进什么样的传奇故事呢?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内页。

  开篇第一句是“威洛人知道,他们躲不过这一劫了”,这句话充满了悬念,让我忍不住好奇要把来龙去脉搞清楚。像这样充满悬念的`句子,书中还有很多,“汤米握紧项链,是那个欧曼迪怪在呼唤,他的心破碎了”、“小威格林知道,他们不抓住他绝不会罢休”、“他们并排而立,决定一起战斗,要么一起赢得胜利,要么一起战死”……一个个起伏跌宕的情节,一个个难解的谜团,带着我走进了最后一个威洛人的世界。

  故事的梗概是这样的:爱好和平的威洛人遭到了围攻,他们的星球即将落入邪恶的曼都斯王之手。一片恐慌中,英雄们将星球上所有的奇珍锻造成一条项链,让这条“魔链”穿越宇宙,穿越群星……最后掉进了美国一个小镇的六年级小学生汤米的午餐盒里。汤米一开始并没有注意这一切,但直到曼都斯王的手下为了搜寻项链而肆掠于小镇,汤米终于意识到,他必须要打败那群比房地产商可怕得多的恶棍,才能保护自己的家人! 小威格林,作为这个星球上最后一个忠诚的威洛人,最后这一战,他会成功还是失败?最终,依靠“魔链”的力量,汤米帮助来自另一个星球的爱瑟林人打败了它们的敌人欧曼迪怪,而这条“魔链”也回到了自己的星球中去,汤米亲历了一段英雄式的传奇经历。

  全本书采用了魔幻与现实相结合,使得整个故事更为奇幻动人。

  读完整本书,我意犹未尽,爱好和平是我们每个人的美好愿望,但争斗总是不可避免。正义者面对邪恶,面对强大的对手,总要英勇抗争到底,纵使暂时的失败,也不能熄灭心中的信念。只要心中的勇气不熄,胜利总是属于正义一方的。那些成长路上的困难,就相当于在我前行路上的“敌人”,面对这些“敌人”,你是勇敢与之“交锋”,不屈不挠地与之周旋,最后成功把它们踩在脚下?还是畏畏缩缩,逃避躲闪?当我强大时,敌人就变弱小了,而当我胆怯时,敌人就更猖狂。所以,只要我们足够勇敢与坚持,阻挠我们前行的困难终将一个个被踩于脚下!

《传奇》读后感_读后感10

  自从四年级看过《纳尼亚传奇》一次之后的每一遍都能会为出不同的趣意。那神秘的纳尼亚王国、会说话的动物们、狮子阿斯兰以及那重重的冒险经历都在我脑海中徘徊,是我迫不及待的想再去欣赏一遍……

  当初《纳尼亚传奇》是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即使已经过了高潮部分,但是结尾也是异常的精彩。随后我便上书店找到了《纳尼亚传奇》的一系列,把它从头到尾有仔细地品味了一遍。《纳尼亚传奇》第一部“魔法衣橱、狮子、女巫”写的是露西、爱德蒙、苏珊、彼得四个主人公第一次进入纳尼亚世界。当时是露西,也就是他们中最小的一个最先发现了纳尼亚,并进入了纳尼亚,就在那盏灯下遇到了羊怪。露西和羊怪可以说得上是知己了,他们互相一开始就对对方有好感,露西很容易相信别人,但她却不会相信坏人的话,正是因为她知道羊怪是好人,所以才不到一天就和羊怪有了很深的感情。也许你会发现,这整篇读后感主要是在写露西的,并不奇怪,因为我可以说是对她情有独钟了。露西是一个天真可爱并且淘气的小女孩,但在关键时刻,她却又变成了一个勇敢、负责任的女王。这个改变证明了她在纳尼亚的风风雨雨,以及她肩上担负的重任。可以说如果普通人来到另一个世界,并遇上了这么多的事,也许接受不了。但露西却是第一个接受的,而且她还执意要打败白女巫,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第三部《踏破黎明号》中的露西更加令我喜爱。其中有一段小插曲更能看出她意志的坚定。如果你看过,那么你肯定也知道露西嫉妒苏珊的美貌。在这个小插曲中露西如愿让自己的容貌变成了苏珊,可是她却发现自己在兄弟姐妹中却消失了。于是,在混乱的思绪以及狮子阿斯兰的话语下把那张能够变成苏珊的魔法书页扔掉了并摆脱了邪恶的诱惑。其实我很理解露西,她并不坏,只是想要变得漂亮而已,这个世界上不是有那么多的人也想要美貌吗?再往后看,我立刻激动了许多,露西她曾几次使爱德蒙与凯斯宾王子摆脱诱惑,我想:如果没有露西,他们就有可能到不了七星岛了,也救不了纳尼亚王国了,露西还是好几次很识大局的。最终他们再次见到了阿斯兰----纳尼亚的神,看着露西再一次和阿斯兰分离时,我的心酸酸的,如果露西永远留在纳尼亚、永远和阿斯兰在一起就好。

  时光一分一秒地流逝,那个不真实的世界在我的脑中烙下了痕迹,那个真实的女孩使我的心灵更加震撼。这篇读后感致《纳尼亚传奇》也致露西……

《传奇》读后感_读后感11

  星期六,我和妈妈去了一趟超市,发现卖书的地方多出了几本书,有《史记》、《资治通鉴》、《汤姆叔叔的小屋》等。我一下子买了六本,准备细细的品读,回到家后,我的心情早已按捺不住了,马上把书拉出来看,其中我被《列那狐的故事》吸引了。首先他的封面都十分有趣,列那狐正和他的孩子吃鱼呢!翻开目录,我眼睛扫视了一下,马上看第一章。

  上面写道亚当与夏娃,我起了好奇心,这本又不是神话书,为什么会出现亚当、夏娃呢?我充满好奇心的往下看,越看越舍不得丢,原来是亚当和夏娃创造了列那狐。列那狐是一只诡计多端的狐狸,经常戏弄森里中的动物,还会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午餐,所以森林中的动物们十分恨他,恨不得将他杀了。可我却偏偏喜欢上了这只诡计多端的狐狸,他吃动物,也是为了生存嘛,我倒觉得他十分聪明。

  又一次,天气很冷,他和他的家人没有饭吃,但他却闻到了一阵鱼味,原来是装着鱼的卡车从这经过,他转了转眼球,想到了一条办法,装死,这招可是绝技,没有一次不成功。他先躺在路中央,车夫见了便把它放到了装鱼的箱子中,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吃了好几条,吃饱了之后,又带了许多回家去了,车夫见状,气死了。然后他的舅舅叶森各仑也想吃,可列那故意勾引他,带他去捉鱼,他经不起花言巧语的诱-惑,一起去了,结果被人砍掉了一条尾巴,但他还以为是自己的运气不好,没有怪列那。(.)

  以后的日子里,他更加猖狂了,片乌鸦的肉,还想把他本人吃掉,幸好乌鸦会飞,和雄猫抢香肠,结果没到手,气急败坏,使诡计把他的尾巴弄断了。后来聪明反被聪明误,被他舅舅戏弄了一回,以后更加谨慎了。

  有一次狮子国王开会,列那没到场,百兽们开始开始告状,国王狮子也很生气,叫人把他抓来,

  结果去了的两大使者都是缺胳膊少腿的回来了,国王想亲自去,可列那的外甥替他求情,最后列那还是来了,他狡辩得把自己的罪状一下全灭,跟十分无辜的人似的。可是他一张嘴斗不过几百张嘴,狮子国王无奈下给予他死刑,可列那骗国王,说他有宝藏,国王请他交出宝藏,就可以免他死罪,并派两位大臣随他一起去,列那受用计谋杀死了一位大臣,叫另一位大臣把头带回去……

  读完后,我深有感触,觉得列那又聪明又狡猾,我们只要学习他的聪明,千万不要学他的狡猾。

《传奇》读后感_读后感12

  关爱,是生命里的阳光。它让我们拥有的每一个日子都变得缤纷多彩,每一个历程都变得温暖明亮。关爱,是每一个人的珍藏,让我们懂得幸福和感激。惟有共同付出,才能共同拥有。

  今天,我阅读了《北斗星传奇》一文,使我深受启发。《北斗星传奇》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从前一位小姑娘,她为了得重病的妈妈出去找水喝。那个地方发生大旱灾,水都干了,要找水可不容易。她拿了一把锡水勺去找水,找啊找啊,她终于在一座山边找到了一眼很小的泉水,但也几乎枯竭了。她就用勺子接水,接了很久,终于接了一勺。在下山的路上,她碰见了小狗和老仆人,她就给他们喝了许多,奇怪的是,勺里的水还是满满的,而且从锡水勺变到了金水勺。回到家,给母亲喝,母亲感觉好多了,剩下的一点又给了一个陌生人,陌生人使金勺子变成了钻石勺子。他把水往地上一泼,一眼泉水出现了,周围地区的人都有水喝了。为了纪念这位善良、无私的小姑娘,那把水勺化成了天空中的北斗星。

  这是一则多么优美的童话呀!尽管,它不是真实的,但故事情节却那样感人。故事中藏着一个真理:关爱,是生命里的阳光。如果小姑娘,没有给狗和老仆人喝水,他们将会渴死,那么,人生就不会充满关爱,人们的心中将没有阳光。再说,如果,小姑娘不做好事,那把锡水勺不会变成金光闪闪的钻石水勺,永远留在天空中,成为北斗星吗?如果小姑娘,她没有主动给那些缺水的人,比她更需要水的人喝水的话,陌生人会来到她家里吗?那位陌生人会变出一眼泉水,来帮助这个地区以及这个地区周围的人们吗?这一切又一切,不就证明了关爱的重要性吗?那小姑娘也许人已不在人世,但她那美好的精神一定会被广为流传的。小姑娘,她的关爱如同夏日细雨,冬日阳光。在人们最需要的时候,主动地给予需要帮助的人们关爱。这一点泉水看似小,但它的意义与价值却是十分珍贵和。这仅仅是一小滴的泉水,俣却如同寒冷的冬季之中的阳光,照亮人们的心扉,照亮人们的昏昏暗暗。使每一个日子都变得缤纷多彩,每一个历程都变得温暖明亮。直到今天,那天空中北斗七星一闪,一闪的,仿佛在告诉人们不要忘记那位善良、无私的姑娘。关爱是生命的阳光,即便是刮风下雨,让我们拉起手来,我们就是风雨中的太阳!

《传奇》读后感_读后感13

  艳丽在她笔下冷却,就仿佛林黛玉的蹙眉低首,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写在前面的话“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

  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传奇》就是这么一本书,线条中的粉红骇绿,尽在线条之外。

《传奇》读后感_读后感14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帕维斯家为了让孩子们躲过战乱的侵袭而将四个兄弟姐妹带离了伦敦,躲在乡间的老教授克瑞柯家中。露西小妹妹也在和哥哥姐姐捉迷藏时发现了老教授家大衣橱里的秘密。通过这个“魔”衣橱,她走进了一片冰雪世界,还认识了一只叫汤玛士的温柔麋鹿。于是她将这个惊人的发现与兄长们分享,四个孩子就这样来到了纳尼亚王国,得知这个国度常年严冬是因为被冰雪女巫统治的结果,他(她)们四人就是预言所说的能解救纳尼亚的王者。于是,四兄妹从怀疑、分裂、退缩到团结并和圣狮还有许多勇士们勇敢对抗女巫,最终他们(她)战胜了女巫,为纳尼亚带来了永恒的春天。主角是四个兄弟姐妹,性格各异,但都演得很到位。

  个人以为,最小的Helen是全剧中最出彩的。不过是七八岁的年纪,却把一个纯真善良又勇敢富有正义感的小女孩演绎得传神无比。虽然不是多么漂亮的芭比娃娃,但眼神中的柔软与坚强却能叫每个大人动容。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深。从中我明白了正义是永远可以战胜邪恶的,邪恶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

  尤其是他们兄妹之间的团结、爱护、信心、宽容、勇敢、拼搏、善良、永不言弃的精神和品质特别值得我来学习。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品质,就会像被白女巫用物品控制住时候的爱德蒙一样,为了一点糖果而出卖兄妹,出卖朋友,使得兄妹朋友们受到威胁。但做人也应当要有一种宽容的心态,当别人有哪里做得不对的时候,应该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原谅他。比如,当爱德蒙背叛了兄妹和正义军队后,却反被救回了营地,而他的兄妹们不但没有去责怪他,而是细心的去照顾刚回来的爱德蒙。所以我们就要像这本书中的四位少年一样,要有正义、宽容、勇敢……的优秀精神和高尚品质,才能赢得大家的喜爱和欢迎,如果做一个没有正义心,没有宽容心……的人的话,就会成为社会的后腿和累赘。

  读看完了这部经典的迪斯尼大作之后,不仅仅是受益不浅,而是心中不断的起浮不定,更是有一种心灵的震撼,这本书真不愧为一部巨作啊!

《传奇》读后感_读后感15

  最近,我读了刘先平的《大熊猫传奇》。这部作品与我以前所读的动物故事、动物小说有着明显的不同,它不仅仅是对动物生活故事的描写,而是把重点放在对人与动物之间关系的描绘上。

  它主要讲的是,在恶劣的高原环境下,山上的竹子开花了!有一只带着崽的熊猫妈妈在食物缺乏的情况下,来带了一个“达布”人的村落——溪耳。在这里,它们被一些热爱大自然的人们发现了----“草原上的雄鹰”草瓦老爹;“牧民的保护神”冷峻秀;以及冷峻秀的儿子果衫,侄女晓青;还有一心想得到草瓦老爹真传的查修。他们准备将大熊猫找到后领回家圈养,不让它们在深山中挨饿。可是要想找到它们却比登天还难。正当果衫与晓青好不容易找到大熊猫的藏身之地,每天给它们送羊肉时,一个可怕的消息传来了:“独眼”下山了!一听这消息,草瓦老爹顿时急了起来。原来“独眼”是一支金钱花豹,牧民们称它是草原上的恶魔,草瓦老爹跟它斗了几十年才打瞎它一只眼睛。如今,大熊猫来到溪耳,“独眼”也下山了,说民给大熊猫危在旦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查修受到恶人的挑衅,一日连一日的撵着大熊猫。但是他最终良心发现,可是已经迟了,大熊猫经过几日的路程,已经很虚弱了,于是,它在和“独眼”打斗时,体力不支,被咬死在恶魔岭,而独眼也在恶魔岭死于草瓦老爹的枪下……

  我被书中名叫李心仪的女孩深深感动了。书中的人物——十二岁的心仪,平时就喜欢小动物更别说是珍稀动物大熊猫了。当她看到熊猫危在旦夕时,就鼓起勇气拿起一根木棒来到了悬崖边,打伤了一头狼,站在了熊猫的面前。

  恶狼眼睛里闪着绿光向心仪扑去,心仪一不小心就掉到了悬崖下面。这时心仪的爸爸刚好看到了这一幕,流着泪把村民叫来用木棍把狼赶跑了。几天之后,大家发现有许多大熊猫站在悬崖上,眼睛里流着泪好像在说:“心仪,谢谢你救了我”。

  读了这本书,我还想到了一件事:我们小区里有很多流浪的小猫、小狗,它们的身体或瘦弱,或是身有残疾。尤其是到了冬天,他们没有居所,饱受寒冬的摧残,食物也需要自己寻找,真是可怜。有些好心人,就给小动物放一些食物,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我总是想不通,为什么小动物的主人要丢弃它们?难道这些小动物不可爱?难道它们没有给你带来快乐?难道你就忍心看到它们流浪吗……在这我也想真心地呼吁大家:救救那些流浪的小动物们吧!心仪为了保护大熊猫牺牲了自己的生命,难道我们就不能为小动物做一点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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