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2022-05-21 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1

  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有趣的书——《一个人的冬天》,它是获得美国纽伯瑞文学奖、被评为美国100年来最优秀的50部青少年图书之一的《手斧男孩》系列中的一本。讲述了主人公布莱恩在原始森林的冬天里,没有食物、没有御寒的衣服、没有保暖的房子,但他像原始人一样自己制造各种工具好衣服,最终战胜了重重困难的故事。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获得了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和技巧,还增强了战胜困难的信心。

  布莱恩虽然只有13岁,但他非常能干,仅仅依靠一把手斧,就造出了弓、长矛等打猎的武器,又用兔皮、驼鹿皮缝制成连指手套、兔皮背心、驼鹿皮外套、鹿皮靴子、雪地鞋等防寒衣物,真是了不起。

  布莱恩所处的原始森林是在北方,冬天非常寒冷,大雪封门,湖里冰冻三尺,有次,他撒尿时,尿液还没有落地就变成了冰,落到地上就摔碎了。如此寒冷,让我这个生长在南方的人觉得简直难以想象。

  布莱恩在森林里学会了和一些动物友好相处,这对他非常有用。他有一个“邻居”——臭鼬贝蒂,他经常把自己煮的肉块分一点给它吃,久而久之,他们成了朋友。有一次,一头巨大的黑熊闯入了布莱恩的棚屋里来,横冲直撞,把棚屋撞得乱七八糟,面目全非,还准备攻击布莱恩,就在布莱恩危在旦夕的时刻,贝蒂挺身而出,把满腔愤怒的臭屁全部喷射在熊脸上,把熊臭得在地上不停的翻滚,最后落荒而逃。真是有趣极了,看得我都快笑死了。

  冬天里,布莱恩的食物主要靠打猎。有一次,布莱恩遇到了一头雄鹿,他先躲在树丛中,然后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的慢慢向雄鹿靠近,他抓住最佳时机,抬起他的大弓,用力拉开,瞄准、放箭!箭像闪电般射向雄鹿,深深的刺进雄鹿的身体里。这是雄鹿像布莱恩奔来,想要攻击他,布莱恩又投出了一杆长矛,给了它致命的一击,结束了它的生命。整个过程真是惊险极了。这次打猎,布莱恩获取了许多鹿肉,够他吃好长时间的了,布莱恩还用它的皮做了件“皮大衣”,暖和极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候,首先要克服自己的恐惧,冷静的思考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还有在森林里要学会和动物们交朋友,在关键时候它们也许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从布捞恩身上,我学会了如何在不利的环境中努力地去寻找有利的条件,在危险中学会自救,学会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这非常有用。

  一个人总会经历各种各样的艰苦、磨难,乃至于意想不到的灾难。然而,如果你不被这些挫折击垮,你就会变得坚强,战胜挫折,你就会不断变得强大起来,取得非凡的成就。我们只要不怕这些磨难,就会尝到成功的滋味。我告诉你一个我领悟到的变强的方法:阴影只是一条纸龙!你别看它青面獠牙,坚不可摧,其实,只要你克服畏惧心理,它就弱不禁风。你只要牢牢记住这句话,你就能够像布莱恩一样尝到成功的滋味。

  冬天的美是任何一个季节都无法复制的,让我们拥抱大自然,拥抱美丽的冬天吧!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2

  我从来不知道该用什么去丈量距离,是时间还是长度,是纳米还是光年。直到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才明白,丈量距离最好的单位是生命。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历经87天627英里,重拾遗失了二十年的爱情、亲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德罗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没联系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说奎妮得了癌症,哈德罗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厂做工的日子,他怀着沉重的心情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并亲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个邮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个女孩,他把这件悲痛的事告诉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讲了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也正是这件事让哈德罗决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罗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远足男、热心的临时医生玛蒂娜以及后来遇到的维尔夫……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与妻子相识相恋的美好过程、与儿子的幸福时光以及与奎妮一起相处的日子,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激动不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一路走来,哈德罗这几十年的生活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徒步悲伤、回忆伤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见面的朋友、一份单纯的信念,都让这个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点点感动。“走走走”这是哈德罗在路上唯一的语言,他坚信,只要自己走过去老友就会康复起来。就是这简单的语言支撑着哈德罗,也是这简单的语言没有让哈德罗在喧嚣嘈杂的媒体前迷失自己,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这一段路的距离,哈德罗用生命去丈量,同时去感悟自己与妻子与儿子的关系。庆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他与妻子的爱情并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结束,他们之间还是有绵延而细腻的爱,即使他们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对儿子的感情也并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样冷淡,虽然儿子现在离开了他们,但是那份爱依旧在。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是不能够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弥补回来。

  后来,哈德罗顺利看到了奎妮,那个曾经可爱可敬的女人,现在已经被病痛折磨的没有了样子,在哈德罗看望过奎妮之后她也安然地离开了世界。也许正是知道哈德罗会来看她,奎妮才撑了这么久。两封简单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却让两个人都坚持了这么久。

  故事的结尾是哈德罗与妻子莫琳牵着手慢慢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着浅浅的笑声越走越远……重拾爱情、亲情与友情的哈德罗在这一刻是极幸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体现生命本质的一个重要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被撕扯的回忆都是装点生命的一部分,它们从来不会丢失,如果你找不到它们了,跨过那一段被现实迷雾笼罩的距离,你会清晰地看到它们,而这一段距离,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离的生命会更美,当有一天我们老了,站在岁月的尽头回望,你会觉着用双脚、用心、用信念走过的距离和生命熠熠生辉。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3

  在一片碧绿的草原上,牛羊正咀嚼着青草,一条连接着金丝布里奇与贝里克的一条公路像一根白色的线,穿过这匹绿布。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正拄着一根拐棍,行走在这条公路上。他就是哈罗德·弗莱。此刻,他正走着,走着,走向那遥远的地平线……

  虽然这是我前段时间读的——《一个人的朝圣》。尽管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但我却仍记忆犹新。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哈罗德徒步走过627英里去看望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二十年前哈罗德的儿子戴维自杀,哈罗德酗酒后,跑到工厂把老板最喜爱的玻璃玩偶给砸了。在得知情况后,杰妮默默地替哈罗德背黑锅,离开了工厂。在收到来自身患绝症的奎妮的信之后,哈罗德同一个加油站女孩谈论了关于信仰的问题,萌生了徒步走去看奎妮的想法。于是,一个千里跋涉的故事开始了。

  合上书,一个大大的问号爬上我的心头。哈罗德不是想去看奎妮吗?按常理考虑,癌症病人剩下的日子不多了,应该尽早去看望的啊!而哈罗德却花了87天从627英里外徒步走来,最后仅仅只是匆匆见了奎妮一面,奎妮就离世了。这又是为什么呢?

  风,用它轻捷柔软的手指,拨开了书页,一串加油站女孩说的话映入我的眼帘——“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看到这里,我心里那个大大的问号正在舒展,变成一个大大的叹号。是啊,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这就是每个人心中应有的信仰!哈罗德相信,只要自己走,奎妮就会等他,延长她的生命,改变她的命运,使奎妮多活几个星期。

  每一个星期,哈罗德总会打电话给疗养院,只为传达一个信息:请让奎妮等我,哈罗德,我正在走去的路上!而每天,奎妮总是躺在床上,看着南方的天空,心里始终相信:哈罗德一定会过来看我的,我等着他。正是这份信仰的力量,使奎妮坚守着,更好地活着,也让哈罗德坚持着走来,让他俩相见。

  尽管只见了奎妮最后一面,但是他,哈罗德的好好活下去,珍惜与自己的妻子莫琳所剩无几的时光的信仰从此却在他的心底扎根,逐渐成熟,充实了他的生活,挥之不去。这次徒步的朝圣之旅对于哈罗德来说,改变了他与他的妻子的生活,是一次灵魂的洗礼,虽然它是发生在垂暮之年。哈罗德通过这次旅行,更加深刻地意识到,生命是如此的短暂,生命是多么的宝贵,妻子默默地在背后照料他的生活起居,自己应该停下来,好好陪伴她安度晚年。

  如果当初,哈罗德没有走路看奎妮,而是坐车,那么奎妮不会多活几个星期,更不会有我们现在看到的如此缤纷多彩的故事。只是,生活没有如果。但是如果拥有信仰,就可以把一切如果变成现实,不再是人们幻想的东西,正如陈奕迅的那首歌《相信自己无极限》——“我相信我做好自己,我相信我就是奇迹,我相信我心底,会有更大的天地,要相信自己无限极。”就让信仰在我们的心底播种,扎根,成长,最后收获幸福的果实吧!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4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平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若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5

  一路读下来,觉得整个故事干净、明朗,又充满着淡淡的清冷和小小的寂寞。

  想要一个人生活的知寿独自一人来到了东京,搬到了舅姥姥吟子的家里暂时住下。知寿是寂寞空虚的,二十岁的年纪,还没有什么生活的目标,这个时候难免会迷茫。值得庆幸的是,知寿就是在这样一个混沌的时期和经历过不幸认为年轻的时候要多遭受一些苦难少享受一些欢乐,这样年老后能够少遭受苦难多享受到欢乐的一个可爱的心态年轻的小老太太——吟子生活在一起。

  吟子是个可爱的小老太太,我这么认为,虽然年老,却不服老,整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还偷偷用知寿的化妆水,虽然知寿说“那是年轻人用的,对老奶奶没有什么效果。”而知寿对吟子的故意嘲讽以及不失时机的打击,应该说是出于嫉妒心理。

  知寿的生活单调乏味,白天就在车站旁边的亭子里卖东西,晚上去酒吧卖酒,生活圈子小,接触的人也少,生活没有目标,因为也就显得没有什么意义,甚至觉得想要去死。而吟子,每天不是看着电视织围巾,陪着猫玩,就是和别人一起出去吃吃饭,跳跳舞,生活得丰富多彩。吟子,早已经适应了一个人的好天气和好生活。虽然有点嫉妒吟子,但是后来知寿是羡慕吟子的吧,所以才会说:“我以后也能像她那样吗?到了七十岁还爱打扮,住在属于自己的小房子里,情人节去买巧克力。我能过上这样的生活吗?”

  知寿其实是希望有人可以一起生活的,想要和别人保持某种联系,但是总是做不到,“我好像做不到将其他人和自己紧紧地连结在一起。我也想尝试一个人生活。我希望能有一回,不是别人离开我,而是我离开别人。”知寿是很害怕失去的,越是害怕,就越会失去。她喜欢收集各种各样的东西,其实是对与人交往、保持联系的一种渴望,她的内心渴望与别人产生联系,希望能得到别人的关爱,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处理和别人的关系。阿丝对她的关心只会让她觉得不安,觉得阿丝和藤田之间有某种关系。

  知寿和吟子站在门口向芳介挥手告别的时候,两个人都觉得有股暖流从脚底升腾起来,说明两个人虽然都喜欢也都适应了一个人的生活,但是内心还是希望有个温暖的家的,有个人可以相伴的。人是需要温暖的动物,需要别人的关怀。但是正如吟子说的“趁着年轻,要离开家自己过。要在年轻的时候吃些苦头啊。”

  一个人的时候要学会享受一个人的好天气,不刻意去强求,一切顺其自然,享受一个人的美好,等到哪一天遇到一个能够相伴一生的人了,就过两个人的幸福生活。如吟子那样,充分享受生活,做个可爱的小老太太。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6

  主人公哈罗德因为儿子得了抑郁症自杀而亡自责,喝醉后将自己公司老板重要的东西打碎,然而这一切都被自己的同事奎妮看在眼里,替哈罗德承担了一切,而奎妮自己也因此被解雇了,之后奎妮和哈罗德就再无见面。

  而因为儿子的事情,妻子莫林也因为伤心一直认为是哈罗德从来不关心儿子导致的,所以自这件事后,就一直和哈罗德分居,形同路人。

  哈罗德的旅行就开始于奎妮给他寄来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妮得了癌症,剩下的时日不多了,非常想念他们的一切。这让哈罗德回想起了之前的种种,决心要徒步走到奎妮身边去,一开始这段旅途不被人看好,觉得是件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而时间长了,因为哈罗德见到的人越来越多,经历的事情也越来越多,其中也有很多帮助过哈罗德的人,这让哈罗德对这对旅途越来越有冲劲,最终,哈罗德经过87天,行走了627里,走到了奎妮身边,虽然走到了之后奎妮也离世了,但哈罗德看到了她最后一眼,奎妮也因此多活了一段时间。

  而哈罗德这次的徒步行走,被媒体曝光之后,觉得更像是一次朝圣,受到了很多人的崇拜和尊敬,也让哈罗德和妻子莫林重归于好……

  突然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哪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要追求自己内心就好,像主人公哈罗德一样……

  一个人的朝圣更像是对于自己人生的救赎,一生中,难免会有一些让人失望,不知所措或无法弥补的事情,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或者能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失误弥补自己的不足,是一件多么让人钦佩的事情,而所有的一切他做到了,我想这就是作者想给我们呈现的:名利本非那么重要,只要忠于自己,忠于信念,即使不是什么伟大的事情,也愿意为之奋斗,更何况,哈罗德眼中的平凡之旅本身就不平凡。

  我想,万事开头难,做出这个决定难,开始这个旅行难,完成整个旅行更难,所以,朝圣的意义就在于,一个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别人不一定做得到,但你做到了,就是对自己做好的交代,也许中途会有阻碍,不管是外力,还是来自自己内心的挣扎,只要我们都挺过去了,那就是一件伟大的事情,我想,我们自己缺少的,就是一个决定,一个信念,一个开始以及一个完完整的结局。

  决定不分大小,只要是我们认为正确的,积极的,我想,我们可以;信念是让我们生活更有意义的精神支柱,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有,我想,我们可以;开始起于一点一滴,任何事情的开始都是一个不错的决定,只要忠于内心,我想,我们可以;结局不论好坏,没有对错,只要是向上的,即使失败了,我们只忠于过程,我想,我们可以。

  没有人生来完美,追求完美的人也注定是失败的,所以我认为每个人都缺少一次忠于自己的旅行,这个旅行,可以是自己内心之中一个小确幸,也可以是一个伟大的计划,但这不是一次比赛,不争输赢,我们可能都开始于此时此刻,不论先后,只要路上有你,终点有你的名字,就是属于自己的朝圣。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7

  平淡的退休生活被一封书信激起了波澜,想要回信却始终觉得语言太过贫瘠,在寄信的路上,总以为一封信的分量太轻,还应该做得更多一点。犹豫间就这样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在某一个瞬间下定决心要走路去看望老友,用这种带着某种宗教意味的方式为老友祈福。

  刚开始除了脚上的水泡一切都还顺利,随着越走越远,一桩桩往事浮现,哈罗德的状态波澜起伏,有时受困于母亲的抛弃,有时受路人的鼓舞,有时苦于与莫琳关系的恶化、儿子的疏离,有时又被大自然所震撼,当朝圣的故事被报道引来一群追随者,他从最开始的感恩到后来的无所适从,最终离开了朝圣者们独自行走,他的朝圣之路也是一个内心的旅程,不断回忆不断忏悔不断释怀。故事的高潮是在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这段路程完全不像哈罗德曾经想象的那样,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他完全迷失了自己,也迷失了方向,走错了许多路,是他整个旅途中最痛苦黑暗的时刻,这让我很困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当谜底揭晓时不禁为作者的奇思赞叹,原来当他原谅了母亲的抛弃、谅解了莫琳的疏离、知道了奎尼的等待,戴维的死却让他深深自责无法自拔,他意识到自己这样走路根本于事无补濒临绝望而选择了放弃。最终是莫琳的理解与支持,让他坚持走到了终点,虽然奎尼并未因他的行为而得到救治,但是哈罗德、莫琳与奎尼都得到了救赎,死者安息,生者释怀。

  看书过程中有个很大感触,作者的语言总让人感同身受,“星星一颗接一颗在夜空中刺出亮点,渐浓的夜幕开始战栗”、“路旁的樱桃树站在厚厚的一裙花云里,一阵风吹过,便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一层厚厚的乌云灰压压地盖住天地,一场又一场的豪雨几乎要将所有东西的颜色轮廓都打掉”等等,描绘细腻丰富,伴着哈罗德的情绪一起跌宕起伏。

  “哈罗德途经两位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女士,一个脚踩踏板车头戴花哨棒球帽的小男孩,三个遛狗的男人,一个徒步旅行者”这段描述让我想起了曾经的2次深夜的徒步,一次是13年的夏天花了2个小时35分钟走了12.5公里,当时在空间里还留下了记录“有清风无朗月,路遇小狗三两只,纳凉人家七八处,吃哈密瓜的父女一对,酒席摆了三摊,脚崴了四次”,竟有如此相似的描述暗觉有趣。另一次是19年五月半夜11点多暴走7公里,好像都没有特别的理由,兴致到了说走就走。但是走路的时候,隔离了手机、隔离了世界,只有天空、道路、路灯和我,偶尔微风拂面,不去想身后的繁琐明天的未知,只有当下,只想着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不失为一个放空与暂停的好方法。

  就像书里写的那样,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8

  《一个人的朝圣》,基调是沉闷的,直到读到主人公哈罗德坚持不下去,想要放弃时,给妻子莫琳打电话,莫琳义不容辞挺身而出支持丈夫,含泪鼓励他不要放弃,为他订好宾馆,指明方向,再到后来,即便哈罗德偏离目的地贝里克,莫琳认为哈罗德早晚都会达到目的地的,只是默默关注他的动向,不打扰,到最后,她也知道这趟旅行对他的意义,比看起来要重要得多。要知道,此时的莫琳无时无刻不想丈夫早点回家。而比起自己的私心,她选择成全哈罗德。这些细微细节和心里活动的变化,让我读来很是感动,这种感动和温情来自于夫妻之间的深情、义气、成全。而原本这是一对隔膜了二十年的夫妻。

  这本书贯穿了两条主线,一条是哈罗德为了救朋友奎妮,或者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二十年前消失在彼此的世界里,二十年后因为奎妮身患癌症给哈罗德写的诀别信,又让她和他连接起来,才有了哈罗德独自上路,从哈姆斯南部金斯布里奇村福斯桥路徒步到贝里克郡圣伯纳丁疗养院,历时87天,途经627英里,完成了一个人的孤独之旅;另一条是哈罗德与妻子莫琳之间的情感纠葛,抑或说哈罗德与他家庭之间的故事,通过他在这趟旅途中的所思所想娓娓道来。这两条线索相互交融使得《一个人的朝圣》饱满立体,既富有故事性,亦展现了人性的多面性;既有浪漫和纯真,亦有人性的复杂和现实。或多或少还有自我救赎的意味在其中,哈罗德在一成不变而沉闷的生活中感觉迷失了自己,在第1节“哈罗德与信”的结尾处哈罗德发出了“我是谁?”的疑问,他需要作出改变重新认识自己;另一方面,哈罗德交信时途经加油站,加油站女孩告诉哈罗德信念可以改变一些事情,哈罗德就想到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会活着,他要救她,就如当初她救他一样坚决,就这样在没有手机没带钱包,什么也没准备的情况下,靠着脚上的帆船鞋,凭借信念和毅力,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简单重复机械的动作完成了他的独自旅行,而他此时已是六十五岁的老人。

  在旅途中,哈罗德满满回忆的都是他的妻子莫琳、儿子戴维,儿子戴维的死是夫妻二人隔膜的原因,虽然同住一个屋檐下,但却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也许分离更容易看清彼此的真心,因为哈罗德的出走,莫琳也发现她对他的爱未减少一分,而他自始至终都是深爱莫琳的,只是彼此的误会太深,均以为各自都不再需要彼此。我一直觉得相处那么难都不愿离开的,必定是因为爱。而他们就这样错过了二十年的大好时光,都在误解和冷漠中度过,庆幸地是彼此都未曾离开,终因这次孤独之旅,两人终算冰释前嫌破镜重圆。哈哈,我倔强地认为这无疑是作者更想表达的温情,夫妻感情的重塑和回归,更像平常夫妻的真实写照,而无论误会和矛盾如何,患难与共最是平常。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9

  有的书,读了一遍两遍,时间长了可能还是会忘。但是偶尔翻看自己写的读后感,当时看书时的感受便再一次涌现。

  1、一个人的原生家庭,父母对我们的态度,我们当时的想法对我们长大之后有深远影响,以及还有对下一代的影响。

  小时候,哈罗德感觉父母都不要他,不爱他。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生日离开了他,父亲给了一件大衣他让他离开家。他从未感受到被爱,更不知道怎么去爱他人。这些父母没有教他,也没有给予他。他觉得没有人在乎他,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是默默的,不想引起任何一个人的注意。

  因为小时候的影响,后身为人父的他也不知道怎么去爱他的儿子戴维,我同情哈罗德的童年以及他与儿子戴维的记忆。记忆永久存在,只是我们铭记与否。痛苦的记忆若不被疗愈,将带来更大的痛苦。因为这一点,我也在想,如何勇敢的从小时候的思维模式中解套出来?这真是当下值得去做的事。

  2、感受自然。

  在繁忙嘈杂的城市里,为经济发展,太多地方建房修路,想要随时找到一个自然且寂静的地方并不容易。哈罗德上路之后,渐渐远离城市,边走边欣赏沿途风景,日出日落、高山流水、树木花草、虫鸣鸟叫,这些自然的事物让他的身心备感放松。

  我们须根据自己的身心情况,不定时的从工作中、铁公交上、人来人往间疏离出来,找到一个可以接近自然的地方。我一直记得有一天,我独自坐在公园的椅子上,耳边传来孩子们奔跑嬉戏的声音,不断地奔跑足够让他们快乐很久,笑声不断。那时听到一句歌词“只是趁现在,忘了未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歌名,却在当时让我欢乐不已。

  顺着风吹来的方向,我望向旁边的那棵大树,看到各种大小不同、颜色不一的树叶从树上慢慢飘落下来,记不清是第十几片叶子飘落时,我听到风与叶的对白。我不知道孩子的嬉笑声和奔跑的脚步声去哪儿了,还有那首不知名的歌是不是在耳边唱着,只是用心感受风叶细语。

  这让我想起《小王子》里狐狸说的“人唯有用心灵才能看得真,重要的事情是用眼睛看不见的”。

  那一刻没有时间,没有过去也无未来,只是感受着当下,感觉其他全部都不重要了。我想那就是芭芭拉安吉丽思在《活在当下》中提到的“真实刹那”,多感受自然,多拥有一些【真实刹那】。

  3、不在人群中寻找自己,不遗失自己

  书中哈罗德的行走被很多人知道,越来越多的朝圣者们纷纷跟随哈罗德一起走路,却也因此问题变得越来越多。他们在走的路线、住的地方、吃的食物和宗教信仰上出现很多分歧,而原先每天能走七八英里路的他,那段时间一天两三英里都没走到。他困惑迷茫,不知该不该独自离开。

  最后当人群离开,他也把“丢掉的自己”找了回来。人最容易在人群中迷失自己。如何做到不在人群中迷失自己,我想还是勿忘初心,跟随自己内心的声音,去行动。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10

  上周,当我得知即将在明年寒假光临西班牙这片热情神秘的土地时,我的心情格外澎湃。为了让行程更加顺利,更有意义,我毫不犹豫地从表姐那里借来了这本《一个人出去走走,就像旅行西班牙》的书。该书的作者韩国人崔度星至今已游历了全世界70多个国家,而他独爱西班牙。封底的一句话“去你想去的地方,做你想做的事情,做一朵自由行走的花。”更增添了我对它的好感。

  这本书分城市,分地域介绍了西班牙各个地区的独特风景。书中介绍的城市名称我十分熟悉,马德里、巴塞罗那、科尔多瓦、巴伦西亚……都是因为我所熟知的球队名称而有所了解。故事的发展跟着作者的脚步层层推进,内容新而不失趣味,节奏慢而不失典雅,描写记录时还不忘阐述背景,追加自己对当地文化和人民的了解。虽然是游记,但作者的语言文字丝毫不缺乏灵动。“这真是一本世界级的好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介绍塞维利亚这章。字里行间,无不体会到作者游玩的心情,一幅幅动态的美妙地图似乎在我眼前打开。作者每到达一个景点,都会有历史证明,有介绍陪伴。在奥斯本的公路上,一群群黑色的公牛活泼可爱。它们是塞维利亚的象征,历史竟然如此复杂!它们最先出现在《格尔尼卡》的电影里,又被毕加索画在了画里,最后还写进了书里。作者把鲜明事物的由古到今全记录了下来,从现实反推到以前,和我们这些游客的想法是截然不同的。也许我真正站在这条公路上时,看不到这样的场景,但书上的内容一定会浮现在脑海中。这本书带给我旅行前的遐想。

  位于马德里的埃斯科里亚尔宫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宫殿之一,它历史悠久,纪念了法国展开的圣昆廷战役的胜利,也为了缅怀菲利普二世的父亲和天主教殉难者。宫殿内部珍藏着许多名画和名人的故事,和其他宫殿比起来,它坚不可摧。远望这座宫殿,它的漆似乎已经掉光,但是人们对它深厚的敬意却从来没有减弱。它庄严朴素,充满男子气概,我徜徉在书中,脑海中想象着这座世界第三大的欧洲拜占庭式建筑,对它充满了向往。

  旅行不是边走边吃,到了景点就拍照,这本书让我体会到,原来在出行前阅读游记,了解历史,体会文化,深入思考也是必不可少的。

  其实,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奔赴于世界每个角落的足球解说员,西班牙正是世界上目前为止足球俱乐部水平最高的地方。读了这本书,我对这个国家更加了解,也对它充满敬畏和期待。穿越时间与地域的局限,人生的彩图不在于控制手中的笔,而在于控制自己行走的脚步和观察世界的眼睛。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最初的梦想正是我光临世界的理由。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11

  我用了接近5天的时间,看完了140页的《一个人的好天气》。这不是一本需要细细斟酌的书,之所以要这样的一个速度,只因为我太“充实”了。

  从卓越买来了这本书,是充满期待的。从半年以前就一直想要读一下这本书,原因我也不是很清楚,只能够说,一本书的名字和封面对读者来说真的`是很重要的,从介绍处看到这样的一个名字出现在这样的一个封面上,我就不由自主地在自己的脑海里决定了“一定要买回来亲自读一次”。

  《一个人的好天气》讲述的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简单到不算一个故事,简单到只要你随处找一个20多岁的人问一下,可能都会得到一个差不多的故事,然而就是这样的随处可见,吸引了人。

  20岁的知寿是飞特族(Freeters),在日本高中毕业后,不愿意继续读大学,自己一个人上东京,打工养活自己。所谓飞特族就是,没有固定的工作,只靠短期工作养活自己,需要赚钱的时候才去赚钱。

  整整一本书,就是说这样的一个飞特族,来到东京后与和自己完全不同一个时代的老奶奶吟子的生活。整本书,分成4个部分,分别是春天、夏天、秋天和冬天,讲述了知寿来到东京一年的生活。在这一年里,知寿打着好几份工作,丢了一个男朋友,交了一个男朋友,又丢了一个男朋友,其余就是呆在老房子里与舅姥姥吟子过着最为普通也最为无聊的生活。

  整本书到最后,都没有给人一个明确的、清晰的、积极的信息,就仅仅是讲述一种人的生活,讲述了一种人的心情。在我的眼里,知寿的生活是灰暗的,不固定的工作,不顺利的爱情,悲观的人生态度。仿佛在她的生活中,都是充满烦恼和不如意的。怎么说呢~就是让我感觉到很“颓”……我是不愿意成为这样的人的,我希望过一些更加积极的生活。

  知寿的生活,其实不是工作不好,也不是住的环境不好,爱情也跟大家的爱情一样,只是她似乎对什么都很警戒,一直在用尽全力地保护自己,把自己蜷在一个玻璃罩里面,以致不能够感受到生活更加美好和积极的一面。

  我说的不好,只是主人公的生活态度,就书的本身而言,我认为还是写得不错的。环境的描写很细腻,语句很简洁,让人看得很舒服。看一个与自己完全不同的人生活,也是看小说的魅力所在。

  现在,社会上的飞特族越来越多,当然他们有很大一部分的生活态度还是很积极的,他们赚钱就是为了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赚够了就去享受,不够钱了再去赚钱,这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我不懂得评价这究竟是好还是不好,不过做飞特族还是需要本钱的,我暂时还没有资格过这样的生活。

  我非常喜欢《一个人的好天气》这本书,以上只是我的读后感,大家要是感兴趣也要看一下哦……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12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近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13

  平凡人见证奇迹,英雄缔造奇迹。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

  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终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后,哈罗德都没有真正学会如何面对他人的无助,于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伤,别过脸去逃避现实,也由此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

  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许,你依然要说,《一个人的朝圣》只是虚构的故事,627英里终究不是现实。可是,请记住,“虚构的故事也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14

  是刘同的新书,看这样的故事散文没有负担,短短几天就能翻完整本。又发现原来周深和刘同是好朋友,周深简直破壁机!刘同也是我喜欢的墙头,是很喜欢的作家。

  之前看过“青芒”系列的三本书,去过刘同在重庆的签售会,没来得及排队远远的看到了他,希望有机会见到,都是在好几年之前,由于现在想起来当初并没有多少大不了的事情,会觉得喜欢青芒这几本书,总有一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味在;也可能现在看起来的小小困难,真的困扰到了当时的我。

  无论如何,再看看做摘抄的时候把光亮翻坏,还有过去的日记里,都看得出来:这几本书都一定是鼓励和治愈到了这几年的我。既然是陪伴了那么久的作家,所以呀,刘同的书就总会让我觉得很温暖,好像字里行间都会跟你说“大家都会这样没有关系的要努力一切都很好呀…”,这一本也不例外。

  书名叫一个人就一个人,建立且享受自己的世界又用不一样的目光和角度去欣赏外界,书里是一个个小故事,一个人从应该到可以到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数量上的单独,只是在有了身边一切之后还是能保持独立的人格,能够很好的度过一个人的时间。好像也正是因为现在的我还没有真正体会那么多,还对即将到来的“远行”有恐惧,所以对这本书更有兴趣,觉得还是能够从中得到鼓励,也可以看到学习到,这样一个厉害的人,他是怎样的。

  书里好多章节太容易让人泪目:“从不后悔遇见你”里小琴和lucas奇妙又幸运又像是命中注定的相遇,好期待他们故事的后续;“友谊旅馆”中的妈妈,儿子对她从误解到后来长大理解接纳;写奶奶的情节,其实也像寻梦环游记里一样,真正的亲情和爱,没有忘记就永远不会消失,他们都在,一直都是…这些些故事都真实动人,现实的故事可能是更打动自己,从书里可以了解到别人的生活还是很奇妙的事情,诚恳又真挚的文笔更是让距离更近,还是能够从他的书里找到“嗯嗯嗯嗯嗯是是是”这样的和谐,好像每一句感叹都是自己发出的,好像也是因为这样的和谐,才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力量。“相遇不是幸运更像是注定,相爱不是随意是结伴远行”。想去郴州吃一碗鱼粉,像以前想吃高邮的咸鸭蛋一样,原来文字都还可以那么馋人…好看好看好看!

  书也有好好的心意,有一封“读完全书前请勿打开”的信,手写的字好清秀,这一次也不会再把书翻坏,还有好看的书签啊哈哈。书里有句话是“只是循着文字,就能回到过往的日子”,这也是我想写下日记,不管是本上还是备忘录里,在未来,也都可以再回到现在的某一天,能够看到一步一步。

  接下来的新路程,每一步都慎重些,尽量减少日后因偶尔的疏忽而付出更多的代价。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15

  回头看看,路那么长,时间过去很久,人来人去,只有自己在陪自己。

  记得上大学时,班里有一个同学很喜欢独来独往,他很少往人多的地方钻。记得有一次跟他聊天,他说了一句话:“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我一听,竟觉得很有道理。人是群居动物,如果只有一个人,便很难生存下去,但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为生活奔波了一整天之后,回到自己的一隅小天地,总会有某个时刻,让你感觉到孤独。

  有时候,明明朋友很多,明明生活很精彩,明明笑容很灿烂,却仍会觉得独孤,也常常会在喧嚣的人群中,莫名地想要拥有一个人的独处时光。青年作家刘同在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中写道:一个人,是岁月成长,是人生日常,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细细想来,确实如此。一个人想要成长,就要学会独自面对更多问题。

  刘同在上中学的时候,总是跟在班里的一位同学身后,他们放学后经常在一起玩。有一天放学了,那位同学突然对他说:“我要回家了,不玩了。”刘同问他:“那我怎么办?”同学很疑惑地看着他,之后很严肃地回答道:“我是你爸吗?你该去哪就去哪,问我干吗?我又不是你,真的太可笑了。”

  听同学这样说,他一时之间感到很难过。那一天,他独自在学校的花坛上坐了很久,终于意识到自己太想和别人建立某种关系,就像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总喜欢说“我和你是一边的”“我是你的人”之类的话,只是因为太没有安全感,所以希望能和他人抱团取暖。

  因为这件事情,他明白了什么是独立。你可以和另一个人情投意合,可以和另一个结伴同行,但是不要去依赖这些关系,你应该要有独自面对问题的能力。一个人只有不再依赖任何关系,能够独立面对世界,他才能与外面的世界平等对谈,不然与世界相比,你永远是渺小的。如果你看过《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并且喜欢它,那么,你还可以看一看《一个人就一个人》。

  这本是刘同全新的散文作品,共27篇散文,2部短篇小说,4段特别音频,1首原创主题单曲。

  如果说《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写的是一个人面对世界时的各种复杂情绪,而后明白,原来孤独能让自己成长,让自己拥有独立的世界,不再羡慕别人,那么,《一个人就一个人》便是以这样不再羡慕他人的目光,去欣赏、探索世界后写下的全新感悟。

  就如文中所说的:孤独也好,寂寞也罢,都是我们成为独立个体的挣扎过程,不要因为痛苦、、害怕就一头钻进别人的世界。你站在这里,就代表着自己,是一道风景。

  突然想起这首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16

  刘同,又出新书了。

  刚开始知道刘同,应该是那些年看职来职往,那个言语犀利,说话直指要害的“同哥”。后来,不断的看到他的作品问世,《谁的青春不迷茫》《我在未来等你》,后来,这本《一个人就一个人》问世。

  具备多重身份的他,是光线影业的副总裁,是资深媒体人,是青年作家。出版的书籍多次获奖。从另外一重角度来讲,他是一个不断向上、仰望天空,满怀清澈的造梦人。

  从湖南卫视辞职,从南方为了梦想北漂,也经历过迷茫,后来,寻找到自己的光亮。现在的他,还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人,朋友、亲人、同事,以及遇见过的那些人,都在生命的某一刻,留下了印记,有了纪念,也有了淡然。

  周国平说:“独处也是一种能力。”独处给予我们的是独立的思考空间和与自我灵魂的对话。

  刘同在微博上,写给读者说:“愿你可以一个人,愿你不是一个人,愿你随时一个人。”的确,如同哥所说,这是三层祝愿。可以一个人,是拥有独处的能力;不是一个人,是希望我们有我们可以陪伴的人;随时一个人,是希望我们可以随时保持一个人的状态,独立而自如。

  这些细碎的文字,温暖而笃定。一个个故事,有友情、有爱情、有亲情,就像涓涓细流,进入我们的心底。一个人不是失落,而是一种勇气。《三十而已》中的王漫妮在上海打拼多年后,回到小镇,虽然有亲人在,但是依然藏不住自己内心的追求。后来重回上海,再到后来远走他乡求学,最终,自己的路还是要一个人走,谁都替不了,也没人能陪着走完全程。这样的一个人,经历的不管是沧桑还是悲伤,最后都能一个人抗下并继续向前。

  一个人的追求与他人无关,遵从自己的内心就好。多年来,身边的人来来往往,而我们,也是他人的来来往往而已。刘同在北漂的这些年里,也遇到了很多朋友,陈默、文子、柳岩、张皓宸,他们也是走过很长一段路的挚友,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也都是能经得住一个人的洗涤。

  一个人没什么不好,就像刘同说的:“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在陪自己,一个人那就一个人。”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思考,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悲欢。

  原以为这本书会有一些孤独和执拗,其实读完不是,更多的是温情。这不是一个人的执拗,不是伤感,而是一个人的独立。书中写道,希望你即使是两个人,也要是一个人。具有一个人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遇到问题能够自我疗伤,也可以一个人开心。

  书中最让我们看到释然的地方是这句:一个人时,连哭都不用看人脸色。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摔倒了也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作者:思寻之野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17

  其实在看到书名的那一刻我就在想,“当我遇见一个人”那个人是谁?是什么样的?他与作者是什么关系?又与我会产生怎样的精神交流?但从开始打开书的第一页,我慢慢认为“那个人”是指自己,那是在爱意包围下的本我,也是可以去传达爱意的本我……

  当我以为我开始逐渐读懂了这本书感到有丝欣喜的时候,猛然发现,这本书什么时候开始从爱自己,爱孩子,不打扰,不阻止,开始变成了去认同,从教你放手到教你回应,我急忙放下那丝欣喜,重新跟上作者的步伐,还好还没被落太远。

  书中说不同回应,带来不一样的人生,给孩子生命最好的滋润,是确认孩子的感受。我想这就是常说的共情吧,“我尝试站在你的角度,感受你的感受,做出对你而言最贴切的回应。”但是我想,共情感受能力也是分等级的,就像老师在读书会上说的,如果有一个能完全感受到你的感受的人,那你一定要珍惜他,因为他将是你最好的灵魂伴侣。原来看《看见》这本书柴静曾经说过“只有同样经历过无边黑暗的,才有资格说,我理解你”我想这句话的意思应该叫做感同身受,应该是共情能力的最高等级吧。

  既然学习了,我也试着去运用,发现效果貌似还不错,当然可能也偶尔体会错了对方的感受,弄出笑话,但是在彼此的关系上更进了一步,因为他同样也感受到,我开始去理解他了。我想我阿姨家的弟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好像天生叛逆,爱自由,有爱冒险,有天马行空的想象,也有远大的抱负,但是他早已过了不惑之年的父母,实在难以理解他的年少轻狂,但是我可以,我可以感受到他的目标,可以体会到他的热血,所以我们之间有很好的沟通,他也愿意多听我说几句话,当时只觉着很神奇,以为是我们同样年轻,现在看到书才知道,是因为我确认了他的感受,他觉着他的感受,他的热血有好好的被认同,被尊重。

  共情力真的很重要,当然有过亲身体验之后的共情力更珍贵,比如现在的我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已经不会再去催促商家的上菜速度,打包速度,不再会那么的不耐烦,也不会再认为任何事情都是理所应当,因为高三毕业之后,我当了两个多月的暑假工,一开始因为不熟练耽误了顾客和外卖小哥的许多时间,我现在依然感到愧疚,但我更能体会一个前台有多忙碌,以至于当我现在在看到有像我当时一样手忙脚乱的前台时会努力保持微笑然后我告诉他,不急可以等。

  我一直认为有共情力是一个人懂得爱的表现,现在发现共情力也是一个人懂得沟通的表现,虽然书中是在说家长与孩子的关系,但是在对短时间内还用不上母婴关系的我来说,这同样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18

  写这个读后感我有点犹豫,其一,我怕收不住闸一下笔就可能上千字,而我自己又是对每篇上千字书评慎重选择后才会展开细看的,我的每一个赞必须是认真读过认可的文字,这既对书友是一种尊重更是对自己的一种尊重,这大概与自己科研工作性质要求严谨养成的习惯有关;其二,上了一定年龄后越来越悟到“少即是多”这四个字,好比小时候我们写作文,缩写一定比扩写难得多一样,做到文字简洁明了又表达中心思想是费功力的。

  这样写算我为梭罗的开场做了一个铺垫吧!梭罗就是一位真正践行少即是多的哲人。

  林语堂先生就曾说过,”梭罗的思想似乎是由梭罗从中国和印度传输过来然后再输送回去的思想;假如把他的著作翻译成汉语,很可能被误认为是中国古代学者的手笔”。梭罗信奉的看似儒家实为道家的思想智慧,无论是他的《瓦尔登湖》还是这本《远行》,从他对小动物的观察还是对林中各种植物生长变化的观察与总结,我想说梭罗不仅仅在思想上是一位哲学家,他对大自然的学习使他成为了一位名副其实的动植物学专家。

  这本《远行》丝毫不逊色《瓦尔登湖》,我个人甚至认为他超越了瓦尔登湖。从这本书里让我更近一步、更进一步了解人类的生机勃发的活力应当归功于丰饶的大自然,正是有了梭罗给我们展现的林林总总的生命,正是因为自然界本有的季节的更迭变换,我们才有了永不倦怠和消沉。

  梭罗眉宇间的气定神闲仿佛在阅读人类新史册的哲人,他慷慨大方地带给我们最美好的自然现象的洞察结果使人兴奋的程度毫不亚于摆在我们面前的物质食粮。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章节在树木的更替这章,学习了解到了:越是生长茂盛的常绿树,下面越有可能掩埋着阔叶树的种子,因为动物们喜欢带着它们的食物到浓密的树荫下栖身;林风将松树的种子送进阔叶林,松鼠将橡树和胡桃的种子带进松树林,由此形成了往复循环的林木轮作。总而言之,特别是在秋季,走兽和飞鸟为了林木种植繁忙地工作着,它们负担着树种的收集、分送和种植工作。我们尽享的自然美丽都是由这些动物们努力工作得来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保护呵护它们呢?

  茫茫尘世,梭罗的家园就在那有知识,有美德,有美的地方。对于梭罗来说,对于千千万远行的人来说,他们心中的远行,不为出走,而为回家。

  只有走近大自然,人类的行为举止才最为率真自然。

  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

  旅行的真谛,不是去看多么美的风景,而是带动着每个人的灵魂,去寻找到生命的春光。你的远行必让你找到最真实的自己!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19

  《一个人的朝圣》情节并不复杂,主要记叙了主人公哈罗德步行去看望得了绝症的朋友奎尼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哈罗德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牵动了很多人的心,也回忆和反思了自己的人生,最终醒悟了很多事情,从而自身得到救赎。读完此书,浮想联翩,略记如下:

  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幸和缺陷。哈罗德从小就缺少父爱和母爱,而最大的不幸则是二十年前儿子自杀,导致二十年来夫妻不和,郁郁寡欢。而在步行途中,哈罗德发现别人都各有各的不幸,自己并不是最不幸的那个。现实生活中确是如此,我们得不到所爱是不幸,得到所爱又失去是不幸。最不幸的是,这世界上没有永恒,所有东西都将失去,包括我们的生命。

  二、对于自己的不幸,我们需要反思。对于儿子自杀,二十年来哈罗德一直都在自责,直到在步行途中才反思到自己到底错在哪里。如果,他能在儿子小时能反思到,并改进自己对儿子的态度行为,也许儿子能活得很幸福。如果他能在儿子试图投海后反思到,并改进自己,也许就他儿子就不会自杀。在儿子自杀二十年后,他反思到了,也仍然不晚,至少他知道该如何面对妻子莫琳和即将离世的朋友奎尼。

  三、不要沉浸在已经发生的不幸和必然发生的不幸之中。哈罗德由于沉浸在失去儿子的不幸中,打坏了老板的心爱之物,伤害了老板,又间接伤害了朋友奎尼。莫琳沉浸在失去儿子的不幸中,同时伤害了哈罗德与奎尼,也让自己得了心理疾病,并二十年来更加不幸的生活。沉浸在不幸之中会打破自己现有的幸福,只会让自己更加不幸。奎尼得了绝症,她的去世是即将发生不可避免的不幸,哈罗德本来坚信自己的步行看望会让她好起来,如果她好不起来,对哈罗德的打击将是很沉重的。幸运的是哈罗德在步行途中领悟到如何面对不幸,接受了奎尼好不起来这一不幸的现实。

  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我们需要关注和珍惜。幸福很简单,简单到就在“你好!”“当然”的对话中。如果我们关注和珍惜,幸福就会很多,如果过我们过于关注不幸,就会把幸福破坏,变得不幸。幸福很脆弱,也许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就会破坏。哈罗德跟风别人嘲笑自己的儿子,就破坏了父子之间的幸福。所以幸福需要珍惜和维系。

  我们需要追求和创造幸福。世界上没有永恒,幸福也必将逝去,在我们拥有幸福时,要珍惜要维护。如果我们拥有的幸福不可避免的失去,我们也不必执着,以免破坏仍旧拥有的幸福。既然幸福必将逝去,我们的幸福岂不是越来越少了,然而我们是有灵性的,我们可以不断的创造新的幸福。我们从不幸中反思,而不执着于不幸,我们通过反思改进自己,追求更多的幸福,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20

  一个人也能狂欢?!在书中与文字狂欢,在瑜伽与冥想中狂欢,在一个人安静的独处时狂欢!!是,这才是属于我的狂欢形式。聚会?NO!聚会只会让我筋疲力尽,一个人我才真正能找回自我,为自己再一次的爆发积攒能量。原来,这种感觉不是我的个案,原来这是所有有着内向性格因素人的共同感觉。

  “内向”这个被社会化贬义了的词,是大家嗤之以鼻的性格特征,害羞、不擅社交、说话有些口吃等等,这些都是人们对内向人的普遍看法。我也一度死不承认我是个内向的人,逼迫自己参加聚会,逼迫自己在噪杂的社交圈子里游走。而很奇怪的,经过一段周期的精疲力竭,每过一个阶段,我都会生病一次,自动调整自己的身体状态,让自己静止下来,逃离人群。而现在一本《一个人的狂欢——内向性格的力量》彻底改变了我对“内向性格”的看法,我们就是这样一群人群,需要在静中积攒能量,需要在思考中沉淀,而还有那么一帮外向的人群,静会消耗能量,反而热烈的聚会会让他们精神状况良好,让他们彻底放松,并积攒能量。这让我在认识上有了极大的飞跃,我忽然很理解我身边形形色色的人,理解每个人积攒能量的方式,“理解”让生活更加轻松了。5:5的比例是官方给出的内向与外向人群的比例,这与我们大家通常认为的比例不尽相同,其实,每个人都有内向与外向的性格面,有的人偏内,有的人偏外,作者称为阴性时刻与阳性时刻。很生动的用太极的圆做描述,说明了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以及每个属性向对方流动的开放性。

  我们这样一群人,必须要有所谓的属阴的时刻。当日复一日被忙碌的工作、家人、孩子包围,我会感觉喘不过气来,会有种耗尽能量的感觉,急需一个急刹车让自己冷静下来,安静的独处,安静的思考,安静的读书或是安静的通过写作抒发自己的情感。我们还需要偶尔的属阳的时刻,如与一帮老友小聚,畅饮、八卦,但这样就需要自己有一段时间调整自己,让自己安静下来,这种偶尔的属阳阶段极度消耗精力。

  “对,是这样。”这是我读这本书经常有的感受,我像是与一个知己交谈,我们互相倾诉困惑,互相分享方法。这就是所谓的神交吧。

  当我每天捧着这本书读时,大部分的人都问我,“你内向吗?!”天天在工作中叽叽喳喳的人,怎么会是个内向的人呢?一开始我的回答是,我是双子座,有双重性格。如果是现在我的回答是,你对内向这个词的理解有误,建议你去看看这本书了解一下,世界上的两种人群,这会对你(不管是内向还是外向的人)会有很大帮助。

  这个就是我看了萝莉海尔格的《一个人的狂欢——内向性格的力量》后的感受,分享如上。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21

  平淡的退休生活被一封书信激起了波澜,想要回信却始终觉得语言太过贫瘠,在寄信的路上,总以为一封信的分量太轻,还应该做得更多一点。犹豫间就这样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在某一个瞬间下定决心要走路去看望老友,用这种带着某种宗教意味的方式为老友祈福。

  刚开始除了脚上的水泡一切都还顺利,随着越走越远,一桩桩往事浮现,哈罗德的状态波澜起伏,有时受困于母亲的抛弃,有时受路人的鼓舞,有时苦于与莫琳关系的恶化、儿子的疏离,有时又被大自然所震撼,当朝圣的故事被报道引来一群追随者,他从最开始的感恩到后来的无所适从,最终离开了朝圣者们独自行走,他的朝圣之路也是一个内心的旅程,不断回忆不断忏悔不断释怀。故事的高潮是在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这段路程完全不像哈罗德曾经想象的那样,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他完全迷失了自己,也迷失了方向,走错了许多路,是他整个旅途中最痛苦黑暗的时刻,这让我很困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当谜底揭晓时不禁为作者的奇思赞叹,原来当他原谅了母亲的抛弃、谅解了莫琳的疏离、知道了奎尼的等待,戴维的死却让他深深自责无法自拔,他意识到自己这样走路根本于事无补濒临绝望而选择了放弃。最终是莫琳的理解与支持,让他坚持走到了终点,虽然奎尼并未因他的行为而得到救治,但是哈罗德、莫琳与奎尼都得到了救赎,死者安息,生者释怀。

  看书过程中有个很大感触,作者的语言总让人感同身受,“星星一颗接一颗在夜空中刺出亮点,渐浓的夜幕开始战栗”、“路旁的樱桃树站在厚厚的一裙花云里,一阵风吹过,便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一层厚厚的乌云灰压压地盖住天地,一场又一场的豪雨几乎要将所有东西的颜色轮廓都打掉”等等,描绘细腻丰富,伴着哈罗德的情绪一起跌宕起伏。

  “哈罗德途经两位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女士,一个脚踩踏板车头戴花哨棒球帽的小男孩,三个遛狗的男人,一个徒步旅行者”这段描述让我想起了曾经的2次深夜的徒步,一次是13年的夏天花了2个小时35分钟走了12.5公里,当时在空间里还留下了记录“有清风无朗月,路遇小狗三两只,纳凉人家七八处,吃哈密瓜的父女一对,酒席摆了三摊,脚崴了四次”,竟有如此相似的描述暗觉有趣。另一次是19年五月半夜11点多暴走7公里,好像都没有特别的理由,兴致到了说走就走。但是走路的时候,隔离了手机、隔离了世界,只有天空、道路、路灯和我,偶尔微风拂面,不去想身后的繁琐明天的未知,只有当下,只想着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不失为一个放空与暂停的好方法。

  就像书里写的那样,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22

  “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这是一段有关信念、救赎他人与自我救赎的故事。

  已经退休的酿酒厂前员工哈罗德是一个有些内向沉默的老头,他和妻子莫林过着平淡、普通的生活。而某个周二上午曾经的友人奎尼寄来的一封写着自己已身患癌症信,却打破了他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让他开始了一场他从未预想到的旅程,一段救赎自己,救赎他人的“朝圣”。

  哈罗德一开始,不过是想给过去的友人寄出一封写着自己关怀的信。但当他步行走到第一个邮筒面前却未投出那封信而是继续行走想寻找下一个邮筒时,一切已经开始悄悄改变了。他走过了几乎整条福尔街,走到了加油站,在里面遇到了经历过姨母患癌的女员工,女员工的一句“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做成”为他种下了信念的种子,为他开启为救赎友人的“朝圣”道路。

  65岁,行走87天,走过627公里,在这段行走的朝圣路上,不断有人加入他的队伍,却没有一个人能真正理解他此行的目的,最后哈罗德从这群人中脱离,一个人孤单的到达了目的地。哈罗德在朝圣的路上默默的回想着自己的一生,他想到了自己悲惨的童年,一个爱自由胜过爱他的母亲,一个可能从未爱过他的父亲;想到了与自己有着深深隔阂,最后因抑郁自杀的儿子;想到了在丧子后和自己渐行渐远的妻子;想到了为自己顶罪而被公司开除的友人奎尼。但他在慢慢回想过去的同时也在慢慢的和自己和解,他意识到是自己缺爱的童年造成了他的性格缺陷,让他不懂如何去表达爱,在儿子遇到困惑时,不知如何支持他,而造成了悲剧。儿子的去世与他的不善沟通,都让他与妻子关系逐渐冰冷。但他选择原谅自己的父母,他不再纠结于别人的过错,不再纠结于自己悲惨的童年,而是选择放下,选择坦然接受,去面对自己全新的人生。

  当他完成自己的旅程到达医院时奎尼已经不能再言语,奎尼的生命像在风中摇曳的微弱烛光,随时都会熄灭。他最终也没能救回自己的友人,但他却救赎了自己,经过这段旅程,他变成了不一样的哈罗德,不仅是身体上的强健,更是内心的救赎与谅解,他与同时也在反思自己的妻子和解,带着坚定的信念重新开始了自己的人生。

  可能这就是人生,我们有时也许不能够完成自己刚出发时定下的目标,却总能在路上收获到自己从前不曾发掘过的美好,行走的路上永远不要只顾目的匆匆前行,而是学着反思,学着感悟,学着理解。永远不去讲“不可能”,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坚定的走下去。

  “那么,我是谁?”——答案就藏在我们行走在的路上,就藏在我们慢慢反思自己,理解自己,与自己和解的过程中。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23

  终于把孟庆春所著的《换一种思维,等于换了一个人》看完了。

  这本书看的有些快,因为有些看不下去,虽说我喜欢故事,而且故事很多,但是有的章节总结的话语很少,相当于看了一个又一个故事,有的时候结合一下自己,有些用处,有些对自己没什么大用。终于明白了看书还是得挑,挑一些对自己有用的书籍,不能是本书就读。

  毕竟年龄大了,什么道理都懂,只不过做起来可能又是另外一回事了。看看的觉得真应该辩证的看待各种问题。

  想想最近在抖音上看的关于介绍二手房的一些知识,觉得辩证真是无处不在,而且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环境,才能做出明确的判断。比如,视频中说,低首付VS能全款就全款;可以借钱买VS不建议首付倾尽所有。

  所以有些糊涂了,也如书中所说坚持真的很重要,但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不一定正确。

  辩证,就是根据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心态,不同的遭遇而处理方式方法也不同。

  结合自己,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办,看完了更有些迷茫了,可能自己还是没有想明白

  从书中摘抄一些有意义的句子,如下:

  1、其实,当你找不到解决问题突破口时,通常不是因为问题太难,而是因为你思考问题的方式不对头。

  2、作家冰心说过,盛开的花,人们只惊羡一时的美,而它初生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血泪!

  3、柯利明说过,要相信天无绝人之路,成功就在拐角处。拐角处,就是让你处在困境时,换一种思维去探究问题,可能会使事情转机,抑或呈现柳暗花明之景。

  4、卡耐基说,要想别人对你友善,那就绝不能去触动别人心灵的伤疤。

  5、实际上,那些创新者,受益者,并不一定是学历最高,最勤快的人,而是那些肯动脑筋,突破常规的人。所以,在困难险阻面前,切不可与自己说那样是不可能的之类的话。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社会,数不尽的事情是没啥不可能的。

  6、在任何时刻都要坚持自己的,不要太在意别人的看法。因为,别人的看法永远是别人的看法,有赞美就会有批评,谁都无法让所有人都满意。重要的是有自己的主见。

  7、新月派诗人卞之琳的《断章》:一个人总在仰望和羡慕着别人的幸福,一回头,却发现自己正被别人仰望和羡慕着。

  8、中科院院士袁亚湘建议:人生如同一场马拉松,不一定每一圈都得跑在最前面,阶段性的成功或失败都是必不可少的,关键是能坚持到底。

  9、德国哲学家尼采说过:杀不死我的,使我更强大。

  10、经商过程中,下游渠道可以说是经销商的无形财富。因而,经销商还要善于借助客户的人财物来发展自己的生意。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24

  近来一个月的时间都在看《一个人的朝圣》,说实话刚开始买这本书,我是听朋友说过觉得还不错,我就去买的。

  光听名字就觉得很酷,总给我一种勇敢的感觉。

  但是事实却和我想的不一样,这本书看了前面50页的时候,我甚至到了看不下去的时候,觉得很平淡,我甚至有点讨厌哈罗德起来。特别是看到他的儿子在他面前溺水他也没有做什么。看到这里的时候觉得他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虽然这和他的经历有关。

  其实这个故事很简单,就是他的朋友奎妮得了癌症。给他寄了一封告别信,他想起来以前做事的事情,决定徒步从家门口出发去看她,这个决定刚出来的时候,妻子也是反对的。

  哈罗德觉得自己退休后也没事做,自己临时决定说走就走,简单的行李就出发了。

  一路上他遇到了很多人,得到了一些人的支持和嘲笑。最关键是自己没有指南针,没有过多的钱,都是步行,甚至在徒步中总是会想起自己的儿子,妻子,母亲还有父亲。

  想起生病的朋友,也许她正在等着她,也许他一直在走,不停下来。她就会一直活着,这好像是一个信念,一直支撑着他前进。

  其实过程中他的脚受伤后,路过的人也劝他放弃过。甚至是他自己给妻子打电话也放弃过,但是妻子是从不理解到了支持,帮他订了一个酒店,让他睡一觉醒来继续出发。

  看到这里我真的很感动,为他的妻子,大概是真的爱他,才为他担心每天,也想着让他完成,别后悔,别给人生留下来遗憾。

  这也许就是是所谓的爱屋及乌,因为爱,所以支持你。

  渐渐的他的故事被很多人所知道,甚至有些人来选择和他一起徒步。也是影响了很多人,得到了一些人的帮助,才开始有了“朝圣者”。

  随着一页一页的看下去,好多事有了眉目,就如他的儿子其实是死于自杀,就如他之所以去看她是因为很多年前他欠她一句对不起。

  其实儿子的离开。对自己的打击很大,也是因为儿子的离开,和妻子好像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在这个徒步过程,想起来自己平淡的生活,还有过往的种种,他好像一点点找到了过去的那个自己。

  看到朋友的那一瞬间,虽然朋友不能说话了,但是自己做到了自己的承诺,还是欣慰的吧。

  也和妻子说开了过去的秘密,两个人回忆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又找回了过去的爱情,这些年平平淡淡一直生活着。其实她们还是互相相爱,只是因为一些事和人,使她们变得话语和交流很少。

  朋友是离开了的,但是走的比较从容,这个故事的结尾是他和妻子和好,继续回去生活。

  这个故事给我最深的就是他在徒步的过程中,一点点挖掘了过去的伤害,直接面对那个过去的自己,那个伤痕累累的自己。

  重新让世界走进来,让生命充满阳光,这是一场灵魂之旅,亦是一场救赎。幸运的是他做到了!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25

  如果生命中那个喜欢有一点时间就想粘着你的人不在了,你会心如刀绞的想,只要他在身边,自己所有的时间都是他的,因为你终于明白,其实你比他需要你更加需要他,只是从不懂得他爱你的心,

  如果生命中那个喜欢问你要QQ密码的人不在了,你会后悔莫及的想只要你回来,不要说qq密码,所有的一切能给的都会给他,因为你体会到他要的不是一个qq密码的本身,而是一颗信任他的心和一份能给他温暖的爱,

  如果生命中那个跟你吵架时互不相让,和好时又不计前嫌的人不在了,你会嚎啕大哭的求他回来跟你继续吵架或者打架,因为只要他在,哪怕骂你一百回,能真实的听到他的声音就是你最大的安慰,

  如果生命中那个总是无事生非挑起事端,让你无可奈何却又深爱于心的人不在了,你就再也没有生活下去的动力和信心,因为你一直都知道就算他再唠叨你的不是,都是因为在乎你爱你,只是他在的时候你总是不以为意,

  如果生命中那个和好之后会和你相约以后永远不吵架,好好的在一起的那个人不在了,你的生活必然会失去方向不知所措,因为你终于明白,其实在你心里,他和你的争吵已经成为你的习惯,甚至乐趣,

  如果生命中那个你会把他惹到挂你电话不接你电话也不见你的人不在了,你会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自己身上,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做到得饶人处且饶人,如果他在,你一定会乖乖的听他为你好的所有话,

  如果生命中那个当他发现自己错了,会不停的打你的电话的人不在了,你会期待着那个熟悉的数字再一次的响起,不等响第二声就会飞快的拿起,

  如果生命中那个只有在你面前才会原形毕露发脾气的人不在了,你会顿时发觉生活别无所依,甚至你再也等不到一个愿意在你面前为所欲为的人,

  如果生命中那个被你气到无言以对无话可说,心里却依然牵挂着你的人不在了,你会发现,爱情从此与你背道而驰,

  如果生命中那个希望你永远好好爱自己的人不在了,你会发觉再也没有人会让你如此毫无保留的去爱了。

  如果生命中那个跟你一生气就跑去找你理论的人不在了,你会每天期待任何时候的敲门声都会是他突然从天而降,你会希望有一天他忽然从你背后冒出象以前那样蒙住你的眼睛还要调皮的问一句猜猜我是谁,告诉你他其实只是跟你开一个玩笑,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然而这一切都只是你美好的幻觉。梦醒了,你痛吗?你祈求上天让他回来,一定会好好抱着他,再也不放开。

  如果真的有这样一天,生命中那个人不在了,你便失去了一切一切可以心安理得的理由。所以善待自己的爱人,且行且珍惜。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26

  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外贸江湖》的上下册,最初接触到TESS的文章是缘于风风的公号推荐,也源于我原来的工作和外贸相关,对外贸有一份别样的感情。

  写作这东西真是看花容易绣花难,尤其是小说,真不是谁都能写的好的,TESS公号里的文章,单纯就文笔来说确实是资质平平,也就因此很怀疑群里人对她的神话。怠怠拉拉的从公号里看下来,发现作者虽然对文字的驾驭能力远不如风风,但是架不住文中确实有干货,于是最终在农历年前买了上下册。两本书均是薄薄的一册,单本定价人民币99元,并不便宜,是香港出版,严格从法律上讲在大陆属于盗版书。

  这套书虽是小说,但基本上属于自传,因此上册开篇没多久,第一个感受就是不由的感叹TESS的成功是有原因的,硬件同声传译的水平,我想即便是英语专业的,大部分人也未必可达;对多国文化历史了解,很多文科专业都未必能做得到;对外贸业务涉及的关联产业的知识的研究程度,也是很多人所不能及。软件,如主见,大学跨专业学习、提前一年毕业,这些并不仅仅是学习能力的问题,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人有没有主见,是否敢于主动选择、主动打破常规、勇敢承担后果的能力。把酒倒满,恣意生活,需要更多的努力和自我约束。

  第二个感受是即便再聪明的姑娘,在婚姻家庭的问题上都可能犯错,强者和弱者一样会痛苦,但不同的地方在于强者在发现错误后能迅速的决断,抓住核心问题直面解决,弱者往往因情绪或社会、家庭因素丧失判断力,或虽有判断但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个感受是结合上下册而言。虽然两本书的出版日期很靠近,但是感觉两本书的成书时间应该有一定的间隔。从书中,我们始终可以看到TESS的自强自立,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但是在上册,即便能体会出并非作者本意,但仍隐隐透出的一股作者为了要证明自己或为了展示自己的孤傲之气,行文之间就略有了用力过猛之感;到了下册,那种胸口提了一口倔强的傲气的感觉渐渐没有了,虽是同样在叙事,同样有着强烈的自尊自爱,但是行文之中更多的是平和豁达,对文字的驾驭能力也要强于上册(当然,对于情感的描写仍然各册中最弱的部分)。我想这种变化跟作者的个人经历是分不开,不管强于他人多少的人,也有在其在自身经历过程中逐渐成长的过程。

  第四个感受是,这是一本跟外贸相关的小说,里面也确实有一些外贸的知识点,TESS也有很多忠粉神一样的看待TESS,但我个人觉得这本书更多的讲的是做一个普通人、尤其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在生活种如何面对、如何成长的故事,也是我们这些普通读者应该学习和观照的地方。

  愿作者TESS早日恢复健康,有开心的每一天。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27

  《一个人的朝圣》是本英国长篇小说,当时看它时,觉得故事平淡,内容也简单:讲述的是一个退休老人,为了探望病危友人,独自踏上漫长旅程,用行走的方式,行程87天,627英里(大约相当于1009公里),最终完成自我救赎的故事。

  但小说看了两年多,一直心里有这个故事,也一直在想为什么会有这个故事的影子呢?尤其是在自己跑步的时候,好像跟这主人公一样踏上旅程,一路上也会想很多,关于生活、工作、友情、亲子。想想,我和他,不一样也是人生的旅人,也在路途中反思与领悟吗?

  小说讲的,其实是一个自己和自己和解,关于爱的治愈的故事。

  男主人公很普通,甚至是个生活中的LOSER:原生家庭的支离破碎让他患得患失,害怕失败,害怕自己不真实的幸福,与妻子的感情慢慢变淡、儿子的自杀使得家庭关系降至冰点、此后的二十年,家庭关系一直是冷漠与疏离状态、平庸的职场生涯、因害怕失去工作,懦弱而辜负了友人......

  男主人公的朝圣之路,从收到一封信开始,二十年未见的同事,因患了癌症,写信来与他道别。男主人公写完回信,路过邮筒想投递时,觉得用寄信的方式去鼓励,太简单,而且他也想起当年的懦弱,以至于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偏离了家的方向也不自知,想着能为友人做点什么,但又不知道怎么做。

  直到路过加油站,一个女孩跟他说:“或者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于是主人公决定用步行的方式去友人的疗养院,希望用这种方式让友人等他,坚持活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其实是自揭伤痛,去面对我们不敢面对、不愿意面对的心结,在完成自我救赎的时候,也完成对别人的救赎。最终,他完成了徒步,见到了友人,友人带着微笑离去,妻子开车来接他回家,两人也相拥和解。

  “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戴维的,还有你和我的。我甚至记起了我母亲,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者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男主人公一直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但他后来所记起的,大部分都是美好的回忆。记忆唤醒了美好,曾经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也烟消云散,男主人公最终修复了爱的关系。

  我没有主人公那么长的时间,可以穿越地域,来一场时空之旅。每天的跑步,便是我的放空时间。跑步过程中,身体放松,与黑夜融为一体,内心安宁,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想的时候,过去的点滴,有甜蜜、苦涩、快乐、遗憾。很多情绪在我的脚下慢慢展开、呈现,让我内心更加温和,也让我更珍惜生活中的美好。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28

  一向以来,我常常觉得只须按时上班,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就是敬业了,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拿到工资了。经过阅读此书,使我对“敬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书中有如此一句话:“今日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我感触非常深。这种事情,在大家身边一天一天地发生着,有多少人,来到单位,一直感觉自己大材小用,一直对我们的工作充满了抱怨,一直觉得自己应当干更要紧的工作。有多少人,都是抱着一副单位需要我、工作需要我的态度,而从没想过,这个世界,根本没哪份工作需要需要你来做,而是你需要要有一份工作,来保持你的生活。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感觉后悔,不要等到找不到工作的时候,才感觉工作可贵。

  所以,在你有一份工作的时候,请珍惜你的工作。由于对一个人来讲,工作就好似大家身体里的血液,假如大家连一份工作都没,还谈什么梦想、价值、生活追求?

  有了工作,大家才有存活的基础,生活的出处,才能热爱生活,教育大家的小孩。

  大多数人并不知道他们日常到底需要什么。物质财富虽不是万能的,但人不可以非常不错解决物质和存活问题,生活中不少梦想的达成就会优惠扣或根本不可以达成。大家都是工薪阶层,没一份工作作为基础,小孩没办法入学,家庭非常难保持。

  没哪一个行业、没哪一个单位、没哪一个岗位是绝对安全的。即便是马路清洗工,你不想做了,后面一定有好几个人等着做。

  唯一适应的方法就是:改变、学习!

  仅有改变,才能适应年代的时尚,仅有改变,才能更好地存活!而改变要从观念开始,从自己开始。

  大家不珍惜工作,就不会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时间,就不会保质保量去完成工作任务,就不会去钻研业务和技术,一句话,就不会敬业。如此,工作上不只会无所作为,还会在激烈的角逐岗位中无声无息地丢掉工作。

  现实日常,有很多人有一份让人羡慕的工作,然而,他们生在福中不知福,不珍惜和热爱我们的工作。有些甚至把工作当成了包袱和负担,对工作抱着一种应对的态度,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不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怎么样珍惜岗位,干好工作?事实上是看你有没把心思放在工作上,把精力用在岗位上,把职责放在心坎上。

  珍惜工作不止是一个认识问题,还是职业道德的基本需要,是一种对生活、对生活价值的认识,是一种崇高的境界和情操。

  每一天,每一秒,事物都在改变。有时大家仅需改变一下观念,静下心来,这对大家来讲一个容易的问题,只须将它成为一种习惯就可以了。一个人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在什么岗位工作,都应当心中有份职责感,珍惜我们的工作,在工作中表现出忠于职守,尽心尽责,这才是真的的敬业。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1000字 篇29

  生活如戏,有喜有悲;商场如战场,有胜有负。然而杯具总让大家拥有,惨败总让大家承受。无数个日夜,大家不只一次的扪心自问;无数个日夜,大家不只一次的苦苦追寻。同样的开始,不同的结局,是性格决定运势或是细则决定成败两者皆有,但都不是最后的答案。观念,观念决定人的运势,有哪些样的观念就有哪些样的生活,观念的力量是巨大的。

  为自己工作,对工作充满热忱,尽最大的努力,追求卓越,永不满足。为自己工作,瞄准梦想,全力以赴,收获梦想。为老板工作、机械的完成工作,尽可能少做,满足近况。为老板工作瞄准任务,只求完成,获得老板的薪水。不同的观念,不同的工作态度;不同的追求,不同的生活价值。我们的生活自己计划,我们的运势自己把握。做一个人主动出击的人,做一个自动自发的人,勤奋出色的工作,为了公司更为了自己。

  一座大山,总是不会把你拌倒,但一个不经意的石块或许会叫你倒下,永远站不起来。注意细则,以主人翁的精神关注企业的小事情,既使是再容易可是的工作,也要把事情做到完美极至。“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次对公司不负职责的行为都可能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为自己工作,把公司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从零做起,从小做起,历练我们的心理,沉淀我们的情绪,把我们的事情自己做到位,成为公司不可或缺的职员。

  “没完美的个人,仅有完美的团队。”这一看法不只一次在《为你一个人工作》一书中提到。今日,任何一个公司都不可能由一个人去完成所有些事情,职员与职员之间需要紧密配合,团结一致。为自己工作,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同时主动为其他人减轻负担,帮忙你周围的同事,如此你就拥有一个坚强的战斗团队,你就无往不胜。

  大多数人常常会发出如此的感慨:“我在公司这多年了,没功劳也有苦劳啊这么久还没提拔,薪水也没得到提高”老板喜欢可以自己同舟共济的职员,但更喜欢成绩斐然的职员。假如你在工作的每个阶段,总能找出更有效率,更有经济的办事办法,你就能提高自己在老板心中的地位,你将会被提拔,会被委以重任。松下幸之助说过“收益至上”是每一个企业的原始推进力。假如最能为老板谋利益,那样你也会成为公司最棒的员工,为自己工作,从公司利益出发,为梦想努力,成为公司中的NO.1。

  以上是我拜读完陈春东先生的《为你一个人工作》一书的感受,期望与大伙共勉。当大家渡过一个漫漫长夜之后,明天的大家将迎来一个完全不同的清晨,大家的生活也从那一刻与众不同。为自己工作,让大家投入工作并在工作中自得其乐,享受工作,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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