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夏洛克福尔摩斯读后感范文(通用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夏洛克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
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己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能力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通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在于他日积月累的知识,在于他每次以身试验的精神!有句古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尔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从现在开始,认真对待每件事情,如长鲸吸水一般从知识的海洋里吸取养分,让我们一起创造自己的人生呢?
夏洛克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
我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读完了由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觉它不愧是一部世界级的经典推理小说,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让我受益匪浅。
全书共有60多个大大小小的侦探故事组成,其中属《血字研究》、《巴斯维尔的猎犬》最为有名。全书以侦探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奇案为主线,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栩栩如生的形象,探案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我的心情也随着案情的侦破过程而起伏不定,时而紧张、担心,时而激动……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冷静、细致,遇事不急躁、不慌张;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善于动脑;对知识要刻苦钻研,活学活用,不死记硬背;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为将来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就是我前进的目标,期待有一天能达到他那样的水平。最后,我用福尔摩斯的一句话,来激励自己:“人的大脑就像一个柜子,只有把你不需要想的东西清出脑外,才能记住更多有用的东西。”
夏洛克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著名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红圈会奇案》。
《红圈会奇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在遭到瓦伦夫人的报案,瓦伦夫人觉得半夜的脚步声非常奇怪,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个从不出来的那个女人——伊米丽严·卢卡一直再给他们发通讯密码,最后经过福尔摩斯地调查伊米丽严的丈夫叫根纳罗·卢卡正是伊米丽严的丈夫杀了人,根纳罗杀的这个人是英国很坏的一个大坏蛋——乔吉阿诺,他非礼过伊米丽严,结果被发现,乔吉阿诺还把根纳罗摔倒在地,然后根纳罗把乔吉阿诺,杀死,还拖到小屋里,福尔摩斯说:“如果真是这样,国家是不会怪你的。”在临走之前,福尔摩斯说:“又一个案子解决了!”
福尔摩斯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面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正如福尔摩斯所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机智成功的解开了许许多多的的谜题。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用自己的机智解开各种各样的难题。
夏洛克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
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
这是他少年时的第一次破案。那天警察突然发现一个人死了,那个人身体上许多部位都被击伤,有些伤口已深入骨髓,警察拿着一把刀用相同的力气刺进去,却怎么也拔不出来,当警察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小福尔摩斯却破了案,原来福尔摩斯通过仔细观察,发现死人的伤口不仅仅在流血还在流水!福尔摩斯通过实验,破了案:原来凶手是用冰刀刺死那人的!只所以没有见到冰刀,是因为热血的温度已融化了刺进去的冰刀。福尔摩斯在少年时期就有独特的逻辑思维,到了成年破的案就更多了,蓝宝石之谜,爬行人,……真有天上的星星那么多了。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那个人的职业习惯爱好等,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雪亮的目光。
另外,小说还讲述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说明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的好榜样,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福尔摩斯是个虚拟的人,却被英国皇室立为委员,写出故事的作者一定很棒,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夏洛克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
提起侦探小说,你或许会想起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或是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但你绝对不会忘记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以及他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做福尔摩斯的咨询侦探,在同伴华生医生的帮助下,侦破了许多离奇迷案的过程。
这本书的一大特色就是扑朔迷离的案情与跌宕起伏的破案过程。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中,没有一个人像犯人,只有一个流传着的“魔鬼般的大猎狗”的传说;而在《四签名》中,犯人似乎却有四个;《跳舞的小人》中,当我们还头疼于一串又一串的小人时,福尔摩斯却早已看破一切。福尔摩斯潜入他人家里获取证据时我会为他提心吊胆,心跳加速;与犯人殊死搏斗,我会为他捏一把汗;“山穷水尽疑无路”,当你面对案件的诡异情形毫无头绪时,福尔摩斯总能给你“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推理。情节总是那么的曲折离奇,却又十分合乎常理。看完一篇故事后,我总会回味良久,反复思考,试图找出推理中的bug,但往往是以失败告终。当理清了所有的情况时,视线似乎豁然开朗,眼前的阴霾被一束逐渐放大的光线驱散,展现在你面前的是真相的光芒。
相比其他侦探小说更成功的一点,我觉得是柯南道尔塑造的了福尔摩斯这个经典形象。读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他的形象中几个出彩的地方。
一、才能出众
毫无疑问,给人留下最深印象的莫过于他智慧的大脑,出众的分析能力假设能力。他能从一个充满划痕,编码的贵重手表中判断其主人的嗜酒放荡,财务状况等,从一个人磨破的被子判断他工匠的身份。他总能观察到细节,并从中得出结论,让人在惊诧之后对他的演绎敬佩万分。正如他所说:“我这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极具天赋,又进行过大量的研究。”这便是他成功的秘诀。为了研究,他可以在实验室中几天不吃饭,他可以用自己的测试,可以忍受众人的非议。“人脑如同一间小阁楼,不能碰到什么破烂货都塞进去。”他倾于实用,“严重偏科”,这份智慧不是警员和一般侦探所能比拟的。
二、嫉恶如仇
若福尔摩斯运用他的能力犯罪的话,也就是只能风行于社会。他的正义感为他赢得了尊敬他曾对犯罪头头莫里亚蒂教授说过:“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他的工作都为了正义,办案中绝对遵从法律。他以机智与亡命之徒对峙,身入险境而临危不惧,这份正义感使他的形象更加光辉。
三、喜欢支配
福尔摩斯探案中无处不在支配着:支配警员,支配华生,支配委托人,支配犯人,支配案情。他的能力使一切在他面前都必须顺从,在他计划完成前绝不透露一丝一毫,思考时绝不向他人解说。他凌驾于案子上,调动他人,让故事照他所想的发展。这种支配再加上他几乎完胜的成绩让人觉得合情合理,不但不厌恶,反而更增钦佩。
四、关心他人。
上面所述的福尔摩斯总不免让人感到冷酷不可亲近,其实他也有感性的一面。对委托人的关心自不必说,对华生的关心便让人看到了他的另一面。在《最后一案》中他为了保护华生而放弃了在他家过夜,放弃了舒适的环境,为了不牵连他而不走前门而翻墙离开,有帮他安排了一切出发的准备。他也曾因华生的受伤而一反常态,重击了罪犯,咆哮起来。这些小小的细节无不让人感受到其对他人的关心,看出他的舍己为人,冷峻外表下的人性光辉。
五、“不合时宜”的玩笑
要说他一点都没有幽默感也有点诋毁他了。他总是喜欢在人意想不到中从一个老婆婆,一个乞丐的身体中“出现”。他的化妆,表演才能让人惊叹。时而的俏皮便加深了人们对他的喜爱。在《王冠宝石案》中,他与罪犯正面相遇,用拉琴的借口离开,又用留声机的音乐使其相信他仍然在拉琴而放松警惕,有巧妙利用偏门与蜡像对换,“欣赏”了犯人的谈话,又抢走宝石。“魔鬼”一词真是适合他。而他一面假装失败,一面将宝石放入委托人口袋的行为又令人再次领略其俏皮,就这样。令人喜爱的难以自拔。
夏洛克·福尔摩斯,多么充满梦幻色彩的名字。这个名字已经成为了世界上名侦探的最佳代名词,可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他笑了,就意味着有人要遭殃了。”
作为一名侦探的他头脑理性,思维敏锐,洞察力和推理能力极强,推理逻辑缜密,面对险情从容冷静。经过无数的研究实验,他能够分辨上百种的烟灰,并由此来推断这烟灰的主人的情况;他可以由地上的脚印判断此人的身高,甚至于他当时的状态;更令人称奇的是,他只要观察一段时间,或是握个手,就能推断对方的职业以及经历,这一点在他第一次与华生见面时就有所体现(关于这一点无数读者都为之叹服,甚至还有一个柯南道尔坐马车碰到比福尔摩斯还厉害的人的的笑话)。除了上面这些福尔摩斯理性的一面,他也有感性的一面,平常一向冷酷孤僻的他在华生遭遇危险的时候也会愤怒地向犯人咆哮;在《恶魔之足》一案中得知事实后福尔摩斯宁愿放弃法律而放了伸张正义的犯人;他不在乎名利,办案后总是把功劳让给他人(不过经常发牢骚……);福尔摩斯还帮助国家抓住了德国间谍,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福尔摩斯是有血有肉的,每一个读者在看完这本书后都愿意相信福尔摩斯真的曾在这个世界上(egZC神犇曾问我是不是真的有福尔摩斯这个人--)。我们可以想象他坐在贝克街221号B的家中椅子上拉着小提琴,以及他那本记满有关各种案件信息和通缉犯信息的大书,还有装着烟丝的波斯拖鞋。现在介绍他,我有种好像他是我最熟悉的老朋友一般的感觉。
1894年底,柯南道尔决定让福尔摩斯在一次搏斗中坠入溪流死去,让华生医生来结束《最后一案》这个故事。福尔摩斯之死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强烈不满,竟然有2万人取消订阅连载故事的《海滨杂志》。其影响力可见一斑。纵使过去百年,《福尔摩斯》的情节依然经典令人爱不释手,福尔摩斯这一形象栩栩如生,令人津津乐道。从福尔摩斯身上我学到了太多,认真观察事物、坚持、执着、冷静、正义、钻研、乐观……福尔摩斯的作者已经与世长辞,但是他笔下的福尔摩斯却永远活在读者的心中!
夏洛克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欧州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到了高中才开始真正的开始了解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名侦探。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以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英国为舞台,而以一个真实的人物为原型,创作出的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
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他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当所有人都摸不清头绪不知如何下手时,他都会说出那句经典的名言:无论多么天衣无缝的犯罪,只要是人做的,就没有解不开的道理。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案》。《最后一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虽然在柯南·道尔之后的小说中证明了福尔摩斯的死里逃生,但他的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然使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夏洛克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7
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极具穿透力的眼睛下一个鹰钩鼻——这就是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侦破了一个又一个曲折离奇的案件。福尔摩斯惊人的洞察力让我赞叹不已,福尔摩斯毫无差错的推理让我佩服不已。然而,他一次又一次的成功破案,在于他对细节的重视。《银斑驹》中,福尔摩斯由一道脚印推理出案件的真相;《六尊拿破仑雕塑》中,福尔摩斯由一盏街灯推理出犯人的目的;《花斑带案》中,福尔摩斯由一根铃绳推理出作案的手法;《波士堪谷奇案》中,福尔摩斯由一撮烟灰推理出凶手的真面目?当福尔摩斯初次见到日后负责记叙他的案件并充当他探案助手的华生医生时,第一句话是“你从阿富汗来?”,这是福尔摩斯登场的首次推理,“由一个人的手指甲、大衣袖子、鞋子、裤管膝部、食指以拇指上硬化的皮肤、表情——由每一件这些事情,都可以清楚的看出一个人的职业。”福尔摩斯曾说过这么一句话,而这也是他的“超能力”。“细节决定成败”我觉得,这句话用在福尔摩斯身上正合适,用来启示我们也正合适。
我认为,除了惊人的探案能力,福尔摩斯身上最大的闪光点在于他的正义感,他的正义是不容侵犯的。不论是犯人还是被害人,他总是站在正义的一方。在《最后一案》中,象征正义守护神的福尔摩斯与伦敦罪犯总首领莫里亚蒂教授在辛巴赫瀑布决斗,结果两人双双坠落断崖。“如果能保证摧毁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福尔摩斯对莫里亚蒂教授这样说过。为了正义,福尔摩斯愿意献上生命!
在夏洛克·福尔摩斯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福尔摩斯时刻激励着我们做一个正义的人,勇于揭露种种黑暗,向邪恶发起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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