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
当我读完《我要做好孩子》后,内心深有感触,我被主人公金铃的善良、天真所打动,也为她的升学考试而捏了一把汗。
这本书主要写了金铃在升学考试前的奋斗过程,用各种方法来提高自己的成绩。金铃的成绩不好,但她很善良,曾把无家可归的邻家女孩带回家里。尽管是自己不太喜欢的老师,但在老师生病是第一个去看她,这么善良可爱的女孩谁不喜欢呢?但相比之下,我就没她那么善良、热心肠了。金铃在公交车上一定会把座位让给需要的人,而我,每次做公交车都死守着座位,生怕被别人抢走,真是惭愧啊!金铃的热心肠是众所周知的.,无论认不认识,只要有困难金玲就会帮助他(她)。这一点,我就更惭愧了!一次,我回家时,看见一个老奶奶提着一袋东西吃力的爬楼梯,我想帮老奶奶一下,可我说不出口,转念一想:“我又不认识她,干嘛要帮她?”这样想着,我就没管那个老奶奶,转身进了家门。跟金铃相比,我对她可谓佩服得五体投地。金铃不仅善良、热心肠,而且还很勇敢。
我读完这本书后,暗自佩服金铃的勇敢,可这时我就会想起那件事。那天,我坐公交车回家,看见了一个正在向乘客伸出魔爪的小偷。我本想揭发他,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被镇住了,便没说什么。眼看着乘客的东西被偷走,小偷逃之夭夭,我很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勇气揭发小偷?这一点我要向金铃学习。读完这本书,金铃的善良和勇敢打动了我,令我对她产生了敬佩之情。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2
读 《我要做好孩子》有感《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学生金玲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所作的努力,最终充满信心走进中考考场。它生动、真实的表现了小学生的成长过程,这本书引起了我的共鸣。
书中的主人公金玲学习成绩中等,在三门主课中,她的数学成绩较弱,经常因粗心出现计算错误。有一次,她的数学测试成绩得了82分,不敢拿回家让妈妈签字,正当她犯愁时,她看到同桌尚海在制作家长签字的方法:用一小段胶带纸将妈妈以前签的字粘在胶带纸上,再将胶带纸贴在试卷上,看上去“天衣无缝”,金玲觉得好玩极了,因不想让爸爸妈妈为自己考的分数难过,于是,她便采用了尚海的方法。不久这个秘密被老师识破,老师请妈妈来学校,妈妈知道了这件事后非常伤心,回到家,妈妈理也不理金玲,金玲认识到自己错了,用真诚的行动感动妈妈,母女俩和好了。之后,妈妈帮金玲分析数学成绩不好的原因,让教大学的爸爸辅导金玲数学。还进了强化班学习。看到这,我觉得很亲切。
每当测试成绩在90分以下,要让家长签字时,我心里也会紧张,不仅自己难过没考好,还担心爸妈批评。为了能提高我的数学成绩,妈妈不仅利用休息时间辅导我,还送我上补习课。有时我也觉得读书真辛苦,但我也明白父母用心良苦,是为我好。我也在为能做个“好孩子”而努力!书中还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金玲在放学路上,从警察叔叔那里收留了孤儿幸幸,虽然在金玲家只住了几天,但金玲对她像自己的妹妹一样宠爱,两个人之间培育出了真挚的感情。当幸幸离开后,金玲还用自己攒的.零用钱为幸幸买了一个她梦寐以求的巴比娃娃,当金玲把这个礼物递给幸幸时,幸幸好像捧着世界上最珍贵的礼物,开心极了。读到这儿,我觉得金玲真是个善良富有爱心的孩子。我问自己:如果我遇到了会这么做吗?毫无疑问,朋友之间我会这么做的:但对陌生的小朋友我肯定不会。我敬佩金玲的这种淳朴爱心,我要向她学习。
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我觉得做“好孩子”并不难,拥有善良、真诚之心,学习上不放弃就是好孩子。让我们都能成为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3
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金铃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乐于助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着我,使我破不及待得几乎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
金铃的父母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的,父母本已为女儿会继承他们的聪明头脑,但他们错了,金铃在班里语文和英语不错,但数学顶级差,总体来说属于中等生。这让父母大跌眼镜。所以金铃发誓要做一个好孩子。金铃成绩差并不代表她没努力过,再被同学的妈妈勒索去三千块,她的父母才明白女儿的心里是有很多很多委屈的.,多年来不被看重,不被称赞的平淡无奇的生活,其实是深深地刺痛了孩子的心灵,她也许真的努力过,但因年龄,性格,能力等种种原因而无法比别人做的更好。她常常用快乐把自己掩盖起来,而实际上她心里很在乎别人的态度和看法,盼望着父母得宠爱和赞美。
也许是这个原因才让我彻底对这本书喜爱起来,因为它可以领导家长与孩子做一对知心朋友,心连心,是好朋友,一直到永远。“我要做好孩子”也许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声,其实做好孩子并不难,只要你认认真真对待每件事情,别人总有一天会认可你,但不要埋没孩子的天性,真实的自己才会是一个孩子的天性。
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话“我要做好孩子”作为全书的中心话语,贯穿全文。久久回荡在大人身边,使大人开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这也是这本书受大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生活中像金铃一样的人很多,他们承受了许多痛苦,渴望得到大人的关心和宠爱,他们也试图努力过,但结果却令人伤心,希望天下的父母能和孩子做一对知心朋友,不离不弃,永不分开。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4
读一本好书犹如品尝一杯香醇的美酒,读一本好书犹如欣赏一幅色彩明丽的图画,读一本好书犹如置身于清新淡雅的美景之中。《我要做好孩子》就是这样的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保留一份童真。
这本书用朴素又不失风趣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在小升初冲刺的最后阶段,为保留心中的一份童真,于老师、家长发生的一系列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现在有许多人,为了利益,失去了心中那一份童真,可金铃不同,她宁愿考不好,被老师、家长骂,也要保留心中那一份童真。有些人可能会问,童真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保留心中的那一份童真?我会坚定地告诉那些人,童真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保留童真,可以让你有一颗永远不老的心;保留童真,可以让你每天开心快乐。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保留一份童真呢?
金铃因为有了童真,才有一颗对世间万物的怜悯之心;她因为有了童真,才会拥有天真无邪的笑脸;她因为有了童真,才有纯洁的'心灵那我们为什么不也保留童真呢?
金铃考试完,就要上初中了,她可以在这最后的冲刺阶段,也保留一份童真,那为什么有些人不行呢?为什么有些人宁愿追求利益,也不要童真呢?
有一句话说得好,有童真的人永远不会老。那么,就算是让你的心永葆青春,也请你保留一份童真吧!因为有童真就有爱,因为爱世界才会更美好。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5
这些天,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是黄蓓佳写的。
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主人公金铃,她刚过11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她身高155厘米,重50公斤
,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她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到大脸蛋被人揪过上千次,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
金铃和我共有一个特点就是“自来熟”,她无论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在一起,时不时还能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从她早上上学、放学回家,一路上要经过四个杂货店,三个小吃摊、一个美发厅、一个修自行车店、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
金铃有一个坏毛病——粗心。因为她把“既”写成“即”,“再”和“在”也不分,“看”和“着”总是忘记写最后一横。她不是不会,只是每次写字总是会粗心大意写错。其实,金铃挺聪明的,作文写得不错,但错别字有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6
我在整理书架时看到了这本书,便翻看了看,马上就被书里的优美语言所吸引。看了以后感触如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金铃的女孩,11岁,在新华街小学就读六年级。她与别人很合得来,不管男女老少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上话。她的学习一般,不好也不坏,但是作文碰到对胃口的题目时往往会令老师击掌赞叹。
金铃本有一个旧老师,姓王。对她的学生有着阳光般的好心情,后来去了美国跟丈夫陪读。学校又给金铃她们派了一个姓刑的新老师,50来岁,瘦瘦小小的。金铃因为一些事对老师十分抵触。
处处都觉得她不如旧老师好——人没旧老师漂亮,话没旧老师好听,连粉笔字都觉得没旧老师写得好。
和其他孩子一样,金铃也有自己的父母:爸爸名叫金亦鸣,在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5年,目前正在往教授跨越。金铃的妈妈姓赵,名叫赵卉紫。金铃升入六年级以后摆在他们面前最实际也是最迫切的问题便是报考好的中学。为此他们闹出了不少笑话:卉紫以为金铃脑子有病,便硬是把她带到脑科看病,结果发现并没有什么病。为给金铃减肥,结果金铃反而胖了,爸爸妈妈反而瘦了……
结尾十分感人。金铃马上要考试了,预备铃响了,孩子们加快了脚步冲向终点……
这篇文章写得很感人,金铃充分表现出了孩子应有的.天真和信心,留给我很大的想象空间。作者用生动、真切的语言形象地描写出了一个孩子小升初时的各种事情,我马上在心中勾画出了一幅幅感人的画面,尤其是金铃的机敏、正直、善良、纯真的美好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从翻开书的那一刻起,我就被深深震撼了!那种感觉就像在我的脑海里跳着优美的“语言华尔兹”。十分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能给我很多的思考和启迪。
这本书使我深深难忘。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7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作者黄蓓佳以自己的女儿的生活、自己的生活,以及女儿学校里的生活,写出了一本倾情小说。
我喜欢书里的金玲这个女孩,因为她善良,可爱,有时候也会说谎,虽然有些胖,但是作文写的很好,像写作获奖专业户。最有意思的一篇,是小人得志和君子报仇,写的是元旦活动,副班长倪志伟,安排一个小品:猪八戒背媳妇阴阳怪气的倪志伟说:“先别笑,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们这个猪八戒,要让女生来演,而小媳妇要让男生来演。”可想而知,这个,这个猪八戒,就是金玲,而小媳妇就是班上最瘦的男生,尚海,可没有想到练习的时候,金玲被倪志伟绊了一跤,脸同背上的尚海一起,两个人结结实实的摔在了地上,金玲的脸上了擦破了块皮,开始只是有点儿红,慢慢的就渗出些血印子来了,元旦那天,市电视台的记者到学校里录制节目,顺便录下了这个胖乎乎笑咪咪的.金玲。金玲最不好的科目便是数学,临进期末,金玲的妈妈赵徽紫,便比平常着急了,可不知怎么的金玲自从养了蚕之后,每天都很迟回家,而且数学成绩也飞速上升,卉紫开始以为金玲出去玩了,学习上花了心思,后来才知道,是遇到好老师了,正好比生病的人要吃药--对症下药。金玲应该是从蚕身上看到了很多东西。
读了这本书,我也要对学习端正起来,不断的提高成绩。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8
我这几天读了一本书,是《我要做好孩子》,主人公是金铃。
金铃身高 1.55 米,体重五十公斤。因为胖,从小到大,脸蛋被人揪过上千回。金铃最大的特点是和谁都能“自来熟”。有一次,回家时,遇见一对青年男女,便和他们聊起来。回到家,和妈妈说起这件事,结果妈妈脸都吓白了。
金铃还很粗心,开学,妈妈买的一大盒橡皮,没几天,就被金铃全弄丢了,妈妈就说:“以后回家先检查橡皮,如果在就可以吃饭,不在就别吃了。”第一天,金铃一放学,就和妈妈说:“今天橡皮没丢。”说着,便找起了橡皮,结果翻遍了整个书包和口袋都没有找到橡皮,眼看妈妈要发火了,金铃突然喊道:“我找到啦!”原来是金铃怕橡皮丢了,就把橡皮一直放在手心里,放学后自己忘掉了。金铃的作文写得很精彩,就是错别字套多了。王老师经常给金铃打 98 的'高分。新老师姓邢,金铃常和妈妈说邢老师讲课没有王老师精彩,邢老师太严厉了 ……
看,这就是主人公金铃。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9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讲话,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使我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体会。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上六年级的小女孩金铃在学校、家庭、生活中的形象。文中的小金铃,活泼可爱,聪明伶俐,一直想做个好孩子。她不顾一切的让更多人喜欢她。她具有非常善良的心灵,对于小动物,她格外喜欢。她喜欢养蚕,却遭到了妈妈的反对,后来她去摘桑叶,遇到了经验丰富的孙奶奶。她向孙奶奶讲述了她的遭遇,孙奶奶被她的爱心所打动,便指导金铃学习,金铃在孙奶奶的`指导下努力学习,冲进了班级的前锋。
最让我感动的是金铃的班主任刑老师生病了,金铃在这时,想去看看老师,于是便到鲜花店买花,之后店主从金铃口中得知生病的老师原来也是自己儿子的班主任,店主免费给了金铃一大束鲜花。当金铃去看刑老师的时候,刑老师对金铃的做法很受感动。金铃非常地懂事,知道病人不能生气,便想办法逗老师开心,说得刑老师笑眯眯的,看到这里,真为金铃的做法而感到欣慰。
读完了这本书,我好像学了一大堆知识。我知道了怎么做个好孩子:作为一个学生,要懂得尊师守纪,要懂得谦让,要懂得互相取长补短……一个品德贤惠的学生才算得上是还孩子。
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一起做个好孩子吧!
------------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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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0
暑假里,我看了好多书,有《永远的超级四班》、《根鸟》、《今天我是升旗手》、《我要做好孩子》……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我要做好孩子》。
为什么我最喜欢这本书呢?原来,这本书情节特别生动,真情实感,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
当我看到“天上掉下来的小妹妹”时,我特别感动。金铃在回家的路上看见失去了爷爷的女孩幸幸。于是,她毫不犹豫地决定把幸幸带回自己的'家。妈妈开始不答应,说,除非金铃考个90分以上。金铃为了能留住幸幸,认真学习,真的考了90分以上,而且还考了97分。妈妈觉得幸幸也挺可怜的,就答应了金铃的请求。回到家,金铃给幸幸又是洗澡,又是洗脸,忙得不亦乐乎,妈妈看见金铃长大了,也打心底里高兴。后来,她们还去商场给幸幸买了一个洋娃娃。可后来,幸幸的妈妈忽然出现,带走了幸幸……
我很喜欢金铃,因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有一颗助人为乐的心,是她让我明白了:遇到可怜的人,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她们。这样,他们快乐了,我们自己也快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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