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

2021-03-04 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名著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名著读后感1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

  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

  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

  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名著读后感2

  水浒传是元朝施耐庵的作品,这是一部文学巨着,是我国最早一部白话长篇小说,我国最早的一部农民起义与战争的回章小说,取材北宋末年宋江起义的故事,以其高度的表现力,生动丰富的语言,叙述了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塑造了众多可爱而个性鲜明的英雄形象。

  水浒传中主要出现的几位好汉有:及时雨宋江,花和尚鲁智深,黑旋风李逵,豹子头林冲,行者武松等等。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是武松,武松是一位富有传奇色彩的英雄形象,“景阳冈打虎”已成为民间故事。他武艺高强,有胆有识,性情刚烈,愤世嫉俗,与邪恶力量势不两立和鲁智深一样是真英雄,真汉子。

  武松开始具有很强的封建伦理观念,义气报恩思想非常严重。他在任都头期间,为报答知县“知遇之恩‘’,一心一意为其办事。后来,因王婆在其中捣乱,和西门庆合伙骗了潘金莲,后来是有暴露,王婆叫潘金莲毒害武大郎,大郎遇害,武松告状不准,于是怒杀潘金莲和西门庆,并去自首。

  他的举动,说明她性格刚烈,一人做事一人当,不去连累别人。后来被发配孟州后,他为报答施恩的厚待,也为施恩打抱不平,于是醉打蒋门神,惹下祸端,后来被蒋门神兄弟张督监的小恩小惠所迷惑,结果被冤枉关进牢房,在发配恩州的路上,险些被杀害,后来武松血溅张家鸳鸯楼。

  现在我们国家提倡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记得前几天广东发生了洪水,水有门那么高,由于水太深,救生员救人时只能游着泳向前走,行动十分困难,但是我们救生员勇敢无畏,和武松品质一样。

  武松品质优秀,我们要养成勇敢无畏的精神。

名著读后感3

  孟母,一位家喻户晓的母亲,家境并不好,但她不怕苦独自一人将孟子拉扯大,将孟子培养成一位伟人。

  孟母一生吃尽了苦,但为了将孟子培养成一代英才,再大的苦他也吃得下,孟子早年丧父,仅靠孟母一人在家做些零工补贴家用,孟母曾三次搬家,是由于孟子,因为孟子年纪太小什么事都比较喜欢模仿,第一次搬到了一个闹市,那里的叫卖声整天连续不断,孟子也学起了他们,整天叫卖,孟母立刻认为这个地方并不是我儿可以居住的地方,不能让他受到这个环境的迫害。

  第二次孟母搬迁到了一个办丧事的地方,这次孟子没有再次叫卖过,孟母认为这个地方可行,没想到过了几天,孟子经常和小朋友们一起学起大人们哭丧,孟母知道后认为这还不是我儿居住的地方,于是孟母又搬到一个学堂的旁边,孟子每天醒来时就能听见读书声,孟子觉得好奇,于是孟子就经常跑去学堂的外面听他们读书,并且自己跟着学习,盗了最后孟母想尽方法让孟子进入学堂,孟母这才安心。

  在现实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爸爸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乡村医生,从小受到了爷爷的熏陶,他为人正直,真诚。所以有许多人景仰我爸,因此我爸爸希望我可以超过他,比他更好,从小就不让我和一些品质恶劣的孩子在一起玩,但时间流去,我也渐渐的不听爸爸的话了,我爸爸多次叫我不要和那些孩子走得太近,可我就是不听,现在我知道了。

  孟母含辛茹苦的将孟子养大,也让他接受了好的教育,是为了不让孟子自毁前程,我也知道我不该这样做,但是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这时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要像陶渊明那样“出淤泥而不染”不能让不好的人或事物蒙蔽了你的双眼,要自觉抵制,千万不要自毁前程。

名著读后感4

  读罢红楼梦,只觉一股清风扑面,亦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作者以贾雨村开篇,道出了这出悲剧本就是梦游蛮荒之作,而贾府的繁华兴衰也就自然是一场梦,可罢了,作者痴其味,读者痴其事。

  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此人便是贾宝玉,他生的好皮囊,性虽闹,骨子里却不乏诗气,不乏温柔,他是一块极具情感,极具灵性的顽石。依旧记得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他总说男儿是须眉浊物。他从不吝惜财物珍宝,只为一情字,他愿舍千金万金。天下难得有情人,于是他便出家了。

  此人便是薛宝钗,兴儿说:“自己不敢出气,是生怕这气儿大了,吹倒了姓林的,气儿暖了,吹化了性薛的。”一个小厮的话折射出宝钗的模样和气质。宝钗是冰雪聪明的,也是人情练达的,她深受疼爱。可是,她又是不幸的,她终究是屈从于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于是,她少了那份不羁和仙气。宝玉也一心只有林妹妹。

  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然而,文笔却是美好的,它是用金钗雕刻美玉而成的,扫帚扫去的尘土的都是玉屑。

  

名著读后感5

  由作家董宏猷所著的《十四岁的森林》,讲的是五十年代一群十四岁到十七岁的少年为了养活家人自愿到黑龙潭当林场工人的故事,他们在古老的原始森林中懂得了许多知识,也发生了许多故事。这些少男少女有的多才多艺、有的聪明伶俐、有的英勇豪迈,他们在茫茫林海间上演了一场场绚丽多彩、感人肺腑的故事。

  他们在伐木期间,用他们那磨的闪光的弯刀,战胜了裤裆蜂、山蚂蟥、长满小而密尖刺的“老鼠子刺”、有着似铁锥的一下子能把几层衣服椎穿的大刺的“牛王刺”和一长一丛一片能把刀弹飞的箬竹。面对满山的草丛灌木荆棘箬竹,孩子们并不害怕。凭着手里两把沉甸甸的弯刀和坚强的意志,照样把阻挡他们的一切阻碍扫平(珍贵树木除外)。

  在书的最后,刘剑飞、王小梅和林秀英因救火而牺牲了,林秀英的爸爸是一名烈士,被柳八爷开枪打死了。刘剑飞竟然是匪首柳八爷的儿子,烈士的女儿竟然爱上了匪首的儿子,当林秀英知道刘剑飞是柳八爷的儿子时,她陷在这段感情中不知所措。在救火行动中,她被大火烧到,刘剑飞赶去救她,但两人最后一起牺牲了。

  他们英勇无畏,不怕牺牲的精神感动了我。我们的祖国不正是需要这样团结一心,不怕困难的少男少女们吗?现在的我们不用去森林中伐木,但要把知识当作更大森林,求知的欲望和学习的毅力是我们手中的“弯刀”,把阻挡我们的障碍扫除,学好本领,长大以后为祖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名著读后感6

  《三国演义》这部断代历史小说可谓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它主要讲述了东汉末帝汉献帝软弱无能,一时间乱贼四起。遂分成魏、蜀、吴三国,三国国主曹操、刘备、孙权争霸一事。最后于司马炎统一三国,建立国家,国号为晋。证实了:“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一话。

  文中的蜀国是一个悲剧!而造成者是谁?刘备?诸葛亮?刘禅?都有过!在赤壁大战之后,刘备建立的蜀国蒸蒸日上,一连夺取了四郡!而关羽——那个知书达理的大将,一时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失去了荆州,自己的性命也在吴国了结。刘备为了自己的私情,不顾大臣的劝阻,不顾吴蜀的情分执意要攻打吴国。结果呢?可谓是弄巧成拙!不但70万大军灰飞烟灭,自己也在白帝城逝世。是的,为兄弟报仇没有错,但也应该听取意见,找准时机呀!刘备去世后,诸葛亮六出祁山,攻打魏国,可每一次都是无功而返。不是被那个昏君刘禅给“召”回来,就是后勤跟不上,还六出!弄得是民不聊生,《出师表》中也说:“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倦,国困民虚,决敌之字,唯仰锦耳”打仗把国家折腾的没有一点生机。诸葛亮一死,宦官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姜维虽好,但也独立难撑,九进中原也无功而返,蜀国就被轻易的灭掉了!

  打仗有什么好?折腾的国破民亡,国困民虚!反把自己的性命也搭了进去。单说现在,巴基斯坦、阿富汗、也门……到处烽火连年。不就是为了势力吗?不就是为了金钱吗?难到世界和平起来就不好吗?古代有多少君王多少国家都是因为打仗而丧生!人类呀!放下你们的武器,让世界充满和平吧!让三国的悲剧不要再重演了。

名著读后感7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一本充满冒险的书,其中的主人公叫福格先生。

  福格先生镇定、聪明、有爱心、相信科学,故事是从福格先生和其他五位俱乐部会员打赌开始的,那些会员都不相信在八十天内可以环游地球,福格先生坚信可以实现。

  福格先生带着仆人路路通从英国伦敦出发了,他们先后经过了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香港、上海、横滨、旧金山、纽约、利物浦,最后回到了伦敦。他们一路上换乘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危险,但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福格先生总是那么镇定,而且他从来不会因为要赶时间就放弃去帮助别人,一路上福格先生帮助了乞讨的女人、救了艾娥达和路路通的命,虽然他因此耽误了很多时间,但是福格先生每次都是毫不犹豫。在环游地球的路途上,福格先生花掉了很多钱,为了时间,也为了帮助别人,这些都证明了书中说的,福格先生打赌是为了荣誉,而不是金钱,但是如果赌输了,福格先生就要破产了。

  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由于侦探费克斯的捣乱,福格先生回到伦敦的时间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五分钟。福格先生似乎输定了,我也很为福格先生感到惋惜,非常痛恨那个讨厌的费克斯。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他们向东环绕了地球一周,越过了二十四个时区,事实上,福格先生提前一天完成了环游地球,在最后一秒,福格先生回到了俱乐部,他赢了!

  在敬佩福格先生的同时,我还知道了关于时区的知识,只不过还是不太懂,爸爸说,以后在地理课上会学到的。

名著读后感8

  《丑小鸭》是丹麦大作家安徒生的一篇优美的童话。丑小鸭一出生就很丑,父母特别讨厌它,兄弟姐妹也经常嘲笑它、欺负它,森林里的动物也都瞧不起它。在寒冷的冬天,别的队伍都有温暖的家,可丑小鸭没有;夜晚,当别的小鸭都在妈妈的怀抱中熟睡时,丑小鸭只能睡在结冰的河面上,不知道有多少次,丑小鸭被冻晕过去,为了不被冻死它只有在冰面上来回的奔跑,可怜极了。但是丑小鸭有顽强的意志,它不断努力地跳呀、蹦呀、飞呀,尽管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可它没有灰心,仍在跳呀、蹦呀、飞呀……终于有一天,奇迹出现了,丑小鸭飞了起来,它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自由自在地飞翔在蓝蓝的天上……

  读了《丑小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害怕困难,只要用心去学,努力去做,就一定能够成功,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材。这也让我想到了我的一位同学,刚开始的时候没有人会相信这位班级最矮、个头最瘦小的男生会成为班级足球队的前锋,在和对手的竞赛中屡屡攻城拔寨,成为球队取得胜利的重要人物。你若问他怎么会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取得这样的成就,那就是他的用心,他的刻苦,他坚强的毅力在起作用了。有几次我就看见别的同学在家看动画片的时候他在家门前的场地上练习射门的技巧。

  蓝天是勇敢者的运动场,大地是探险家的课堂。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但一定要有丑小鸭的精神,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勇敢地去闯,勇敢地去做,为自己的理想付出汗水。风雨不会折断我们的翅膀,反而会让我们更加地坚强,彩虹在挑战者的眼中才最美丽。

名著读后感9

  我从小就听说过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他有一双火眼金睛,更神奇的是他的七十二变。一路上,他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战胜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虽然孙悟空性子急,曾多次想退却,但是还是坚持到最后,我很佩服他。

  在九九八十一难中,有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大闹天宫等惊心动魄的故事,我最感兴趣的就是《三打白骨精》,可以说是百听不厌。起初,狡猾奸诈的白骨精摇身一变,立刻变成了一个山村妇女,第二次又变成了一个年过八旬的老爷爷,又变成……可不论她怎样变,都逃不过孙悟空一双火眼金睛。她唱着山歌,在师徒四人的面前晃悠着,她这诡计一下子就被孙悟空给看穿了,孙悟空抓紧金箍棒,厉声喝道:“妖怪,拿命来。”话音未落,他就凌空一跃,举起棒子,不偏不倚,重重地打在妖怪身上,妖怪见势不妙,大惊失色,三十六计,走为上。妖怪刚想溜,谁知孙悟空眼疾手快,一棒打死了白骨精,现了原形。读到这里我不禁为孙悟空又杀了一个妖怪而叫好。像这样曲折惊险的故事还有很多,这就是《西游记》吸引我的重要原因之一。

  还有沙僧,在故事中他整天挑着个行里担,任劳任怨。猪八戒也很讨人喜欢,虽然好吃懒做,还有点好色,一心想取老婆,一路上也经常闯祸,但因为有了他,才使这本书更加妙趣横生。唐僧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却有点迂腐,经常误会孙悟空,可每当遇到危险,他脑子里从未闪过“退却”的念头。

  《西游记》这本书深深吸引着我,他告诉我们无论干什么事,只要认准目标,不退却,就能成功。

名著读后感10

  《西游记》中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一路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取得真经。正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啊!

  我最喜欢孙悟空,他智勇双全,武艺高强,一路为唐僧披荆斩棘。没有他的鼎力相助,取经之路寸步难行。如三打白骨精、大战黄袍怪、黑松林遇妖。他火眼精金,打败妖怪,为唐僧西天取经开道。他的人缘也很好,很会搬救兵。遇到厉害打不过的妖精,他就会请菩萨来帮忙。实在不行,就请如来佛祖亲自出马。他还很调皮捣蛋,爱看师弟出丑。有一次,孙悟空去摘桃子,猪八戒啃起西瓜来。孙悟空看见八戒的举动,就使了个隐身法把八戒乱丢的西瓜皮沿着小路一直摆到庙门前,摔得八戒四脚朝天。他却在一旁哈哈大笑,说道:师父这徒儿真有礼貌,没还进门就给师父磕头呢。

  猪八戒给我的印象也很深刻。他最大的特点是贪吃,胃口不是一般的大。在别人的寺庙吃斋的时候,他一口气吃下十几碗饭呢,还要满满两笼馒头才肯上路。猪八戒的长相不是一般的丑,人见人怕。他不但长得丑,还非常好色。在高老庄的时候,喜欢上了高老庄的女儿。从那以后,他就一直缠着他。不过,猪八戒身上的许多缺点倒让我觉得他亲切有趣。

  唐僧师徒历尽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让我明白,在生活中只要像他们一样坚持不懈,许多难事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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