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应台回家的读后感

2022-04-15 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龙应台回家的读后感5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龙应台回家的读后感 篇1

  夕阳西沉,带走天际的最后一抹红霞;叶落飘渺,春去冬来终究是白驹过隙之间;深邃的夜,找不到黎明又在何方……岁月荏苒,悄然间黑发竟已布满白雪。双眼迷离,泪眼婆娑,再也看不见时光彼岸了。

  曾天真地认为“回家”,不过是在外忙碌后找到放松身心之地,所以不禁纳闷于龙应台为何以“回家”为这段文字命名。后来才恍然大悟,文中的“家”,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作者叙述的是带年老的母亲坐火车回乡的事,因为很久没有离开过家,母亲没走多久就想回家了。但经过安慰,还是坐上了火车,谁知母亲上了火车后更想家,甚至差点落下眼泪。作者知道,她再也不能带母亲回她想去的那个“家”了。

  合上书,忍不住潸然泪下。时光有时很美妙,但更多时候却是残酷甚至无情的;它能给我留下美好的回忆,但若是没了回忆那什么都将消失殆尽。我的母亲生我时已经三十岁,现在已经步入更年期,而我还保留着孩童时的纯真。在闲暇时,我总爱拉着妈妈的手让她带我去骑车,可她总是摇了摇头将双眸转向窗外,淡淡地叹了口气。我不喜欢老气横秋的她,但我识趣地不告诉她。庭院里摆放着一大一小两辆自行车,小的那辆还是崭新的,可大的那辆却积满了灰尘。我知道那是因为长年不骑的缘故。也不知从哪日起,我再也没看到那辆大的自行车;也不知从哪日起,我看到妈妈的头上有了些许白发;也不知从哪日起,妈妈开始喜欢讲一些陈年旧事了……记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遥望时光的彼岸,猛然发现时间正在一分一秒地流逝,妈妈再也不年轻了,而我,也不再会是那个摇篮里咿呀学语的小孩了。时光不会倒流,唯有珍惜时光,珍惜当下,才不会在未来某一天里后悔莫及啊!

  天已擦黑,空中星罗棋布。月夜下,我独自一人坐在窗台下,低低吟唱着母亲教我的那首古老的童谣:茫茫苍穹,终有耗竭之时,却是在许久以后……

  时间没有彼岸,也没有尽头。漫漫时光长河中埋藏着无数生灵的灵魂,只为他的一生,他的短暂而有限的一生中最美好的那一刻。在时光的彼岸,埋没着每个灵魂的记忆,然而我们却永远无法再到达那儿……

  龙应台回家的读后感 篇2

  今早,走在去往图书馆的路上,无意间听了《回家》的朗诵,止不住激动的流下了泪水。

  听着朗诵,我想到很多,我心中高大健壮无所不能的父母,必将逃不过老去的命运,像书中的母亲,留下清瘦的佝偻的背影。我试图说服自己万物轮回,终将有一天,可红了的眼眶和呲呲的鼻塞,证明了我的拒绝。我无法想象这一天,我真想马上去工作,减轻你们的负担,拜托一味汲取23年的无知与盲目。

  不止如此,我还想到了前年应病去世的奶奶,儿时的我和奶奶一起,在我眼里的她,总是那样的无所不能,仿佛都操练过无数遍,只需轻轻重复即可,手脚麻利,家里里里外外都打理得仅仅有条。谁都无法想象,6个月的时间,就将你换了个样,带着陌生而又熟悉的容颜,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弥留之际在医院的你,总是想着回家,回家,什么是家?是有儿有女,有亲人的地方。

  《回家》中作者老年痴呆的母亲使我一次次的揪心,为母亲清瘦的背影,小心翼翼的步伐,一再要回家的呢喃;也为作者强忍的泪水,和回不去的时光的悲痛。

  是的,如果世上有一种时光穿梭机,再多的付出,让为我们付出一辈子的父母快乐那一瞬,又有何妨?

  在这里,我忽然想到了冯小刚导演的《私人订制》,没有时空穿梭,若有需要,演一场私人订制来圆你的梦,这又何尝不可?

  龙应台回家的读后感 篇3

  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

  在路上碰巧遇到送报的投递员,她有好多没有赠送出去的杂志,就要了一本,她爽快地送给了我,于是,一本精致的《城市情报》就拿到了手,看了这里的一篇《回家》,这个文章写得太精彩了,这个耐人寻味的故事就是《回家》,这个故事说的是这样的。

  一个爱好写作的男人,闷在家中写文章,他辞去工作,写的文章写的多,发表的很少,于是他迷惘了,是否走错了路,不该写作,他跟他妻子说了想法,不久,一封给他的电邮给了好多赞美之词,是个女读者写的,说喜欢他的文笔,说他的各种好,他说给了妻子听,妻子马上要他继续写下去,究竟还有人欣赏,还有希望,除了写,他还能干什么,妻子的提醒给了他勇气,于是就拼命地写,终于写出了一片天地,他的一篇小说被拍成了电影,他成了著名的作家了,写作的过程中,那个未谋面的女士经常给他写电邮,他决定要见一见这个女人,结果是,没有想到,那个女士就是他的妻子啊。

  在这个文章中,他的妻子是聪明的,她用她的智慧把他锤炼成了一个名作家,不停地鼓励他,为他加油,在他迷惘时,鼓励他继续自己的梦想,终于梦想成真,给我了一个启示,一个人在十字路口时,是需要人鼓励和关怀的,有了这种环境,那么就离成功不远了,当你看了我写的这一切的一切,你会有何想法和启迪呢?会给你一个什么帮助呢?我希望会给你的人生指明一个方向。一个在遇到类似于这样的事情时的方向。

  龙应台回家的读后感 篇4

  我们学校每年都有新华书店里的人来卖书,我走到旁边看了一眼看到了一本叫《回家》的书。吸引了我的目光,我便用压岁钱买了下来。

  买回来后,我便专心的.读留起来。天哪,里面的故事太精彩了。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里面小主人公的爷爷——伯爷让我印象深刻,他虽然年事已高但是心不老。他用他的所有的钱财用来修往老家的一条路。他不顾家人的反对硬是要修路,还亲自爬上山看他们修路他。因为他坚信只要房子不倒,就要有人回来。最后他的家人被他感到动也要帮他。

  在《回家》这本书中有一句话让我深深感动了,小主人公木七去扫墓时,木七小心跟他奶奶说了一句:“请你们多多关照我爷爷,他的腿摔伤了,走路有些慢。”因为伯爷有一次上山摔伤了腿,去世了。这句话看着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他的意义却很大,这是木七把失去爷爷的我痛苦压在心底说的,表示他爷爷只是去一很远很远的地方,让他的奶奶等等他的爷爷。爷爷走得有一点慢。看到这里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因为木七只是一个九岁的孩子。

  在《回家》这本书最精彩的时刻,恐怕只有伯爷和水五爷、老火公相认的那晚了。在那晚他们在一起说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在那晚伯爷自己走去看了看他的房子。坐在门前。水五爷、老火公去找他一起坐在门前,一起看他们的老家。

  《回家》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做人不能忘本,不能忘记自己的老家,那是你父母在的地方,也是你在的地方。这本书的封面写了一行字‘家乡即使不能常常回去,也会时时想念……只要房子不倒,人不消散,家乡就还在。’这句话深深印在我心上,让我觉得房子是老家的根本。所以现在我们要努力学习,靠自己的努力,让自己的老家变得越来越好。

  龙应台回家的读后感 篇5

  想一想从小学时一日回一次家,到中学一月回一次家,再到大学半年回一次家,甚至以后你参加工作 在异地有了另外一个家后变成一年回一次家。在你的一生中,从你上学开始。有多少时间和你的家人一同度过,再想一想,你还有多长时间陪你你的父母。

  在你拼命为你的孩子打工挣钱的时候,你是否想想起了当初为你而在土地上挥洒汗水的的爸爸妈妈;在你挂念自己的孩子的时候你是否想到了也正在挂念你的父母。

  应该每一个孩子都在年少时许下长大后孝顺父母的愿望,但是现在呢?或许你也会时常想起你的父母但你有多少次以时际行动来表达你对父母的爱,想想你一年中现在有多长时间陪你的父母一同度过,而且这几天大多数是在逢年过节,不知是因为你对父母的思念回家,还是过节回家的习惯让你回家。让我们现在清楚的算一笔账,对于在外工作的游子们大概会有6、7天会回家看望父母吧(累加来算)十年才60天,可你的父母还有多少十年呢!

  在此我希望,在外了游子们在外工作的游子们在节假日抽时间回家看看你们的父母,当看到母亲新增的皱纹和花白的头发,会不会有一种心酸的情感从内心深处喷涌而出呢!

  最后我们要永远记住孝比天大!

  龙应台回家的读后感 篇6

  “回家”一词在我们耳中听过了许多次,在嘴巴里也说过多次,但是我们有没有真正体会到这样一句话对一位叫海子的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吗?我们就带着这个疑问去阅读这篇感动人心的文章《回家》吧!

  《回家》一文中,主要讲了:海子家里很穷,每到星期六他都会坐着公共汽车回家看望父母亲,但因为种种的原因都让海子不要回家在学校留宿,但是海子没有放弃回赤家的欲望,而是利用各种方法或途径来回家。有一年海子很想回家看父母,因为没有钱坐公共汽车,而在冰天雪地中着双脚回家,他的父母们看了,开心地哭了出来,因为他们知道儿子变乖了会回来看望父母了。

  在现实的生活中,不会比以前的交通.经济问题而被障碍去看望父母亲的一颗会的心。像海子一样,他为了看父母而赤着双脚,在冰天雪地的天气中跑回家,无论流着鲜红的血,还是把双脚冻成了又红又肿的脚,他也不惜代价去看望一直以来养育自己的父母。我们也要好好学习海子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有一颗一直孝顺的心。

  最后,让我们从想在起孝顺自己的父母亲们吧!

  龙应台回家的读后感 篇7

  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那我和我爸的前世肯定是闹掰了,所以今世的我们大概是记着前世的仇,彼此忌恨着对方。

  我六岁那年爸妈回来了。在六岁之前我的脑子里并没有关于父母的一点信息,只有爷爷和奶奶。我们生活在一个安详、古朴的小渔村里,那里没有城市的繁华,却有一份城市没有的宁静。所以当那个与我们格格不入的人声称是我的父母时,我并没有什么感觉。

  六岁以后我就和我的父母住在了一起。我深深地记得第一次来到这个家时的情景,我茫然地看着周围的一切,不知所措。

  之后,我妈告诉我一些我不知道的东西的名字。她很温柔,说话的声音温柔,笑容也很温柔。但我爸似乎不怎么样,他不会像妈妈那样细心地告诉我哪些东西能碰,哪些东西不能碰。通常都是我把热水瓶打碎以后他才会大声地告诉我:“热水瓶不可以碰!”他也不会像妈妈一样关心我的心情。我不高兴了,妈妈会拿一些东西分散我的注意力。而我爸只是淡淡地扫一眼,连问一句“怎么了”都不会。在我的记忆中,我爸对我似乎总是那么冷漠。

  但其实我忽略了很多事情,当我十二岁时才恍然大悟。我爸手机里有很多我的照片,从一百天到十二岁的都有。有的连我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拍的。我忽然能够想到我爸翻看这些照片时的表情,他应该是笑着的,手里拿支烟,眼睛眯着,就像每天放学他站在巷口接我时的样子,就像我拿到奖状捧到他面前的样子。

  我一直以为我爸不会关心我。早上帮我挤好牙膏,准备好鞋和袜子的是妈妈。但当有一天我莫名其妙地起早了时,我看见我爸在帮我拿袜子,他正在踮起脚去够那双袜子。我愣在那儿,倒是我爸镇定地看了我一眼,淡淡的说了句:“起那么早?”然后把袜子递给我,自己回房了。

  我猛然觉得我爸就是《回家》中的父亲,与女儿分隔两地,思念着女儿,却又见不到。我爸或许也会翻着我小时候的照片,也会像文中的父亲一样忽而微笑,忽而忧伤沉思,忽而满脸泪光……我一直觉得我爸不懂得如何去爱,其实是我忽略了他的爱。不过万幸的是我已经看见了他的爱,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会让他看见我的爱。爸爸,您的女儿已经长大了,不会像以前那么不懂事了。

  龙应台回家的读后感 篇8

  家乡,也许不能常常回去,但注定会时时想念。只要房子不倒,只要亲情还在,家乡就在。

  一缕微风将我放在阳台上的小说吹了下来,我走近一看那不是我最喜欢的王勇英写的小说《回家》吗?我可是爱不释手,里面的人物、场景,都深深的吸引着我,使我沉浸其中。

  《回家》这部小说的触动了我的心灵,里面的小主人公“木七”认为自己没有家乡,甚至不承认自己有家乡,他的性格非常固执,像我们班的小米,小米要做的事,谁也别想轻易改变,有一次他为了帮自己的好兄弟小杰背锅,一直说那件事是他干的,跟小杰没有关系,直到老师查出到底是谁干的,他才肯承认,我觉得小米是个重情重义“好兄弟”,木七的爷爷“伯爷”为了让孙子承认并认可自己的家乡是一个叫不假寒的地方,他伤透了脑筋,各种方法制造回家的机会,可木七并不领情,只回去一次就因为山是路崎岖难行所以不愿再回去,伯爷因此大病了一场。因为不假寨里的人不再联系了,所以信息不通,就建立了“不假寨微信群”以便沟通,大家就商量着中秋节回一趟不假寨,那天的中秋节虽然下了一场大雨,但大雨过后,那月亮格外的明亮。

  从城里回来的人们,多多少少都还带有几分怯生生的感觉,像陌生人一样的回到陌生的家乡。寨子和老屋也在慢慢接受外出太久已经成为陌生人的亲人......

  龙应台回家的读后感 篇9

  我之前看过一本书,里面说:每个人都有一个真正的夏天。这是个万能句式,可以改成:每个人都有个真正的家当时我就想起了二年级暑假在外婆家的那个夏天。每天只需要懒散地起床,胡乱地写几页作业,或者悠闲到一直凝视冰淇淋上飘荡的“白气”,看着它消失在空中。等到外婆外出游玩回来,就带我到两棵并列的树那儿。在我看来那两棵树真像一块宝库,我甚至在树下挖出过贝壳,然后开心又炫耀似地告诉外婆,这里可能曾经是一片海洋。

  外婆十分郑重地将贝壳们收好,现在想起来,这些贝壳也许是谁乱丢留下的。不过这两棵树最具诱惑之处,是她们中间夹着的秋千。按照父母们的说法,我从小就喜欢荡秋千,有时甚至可以荡平,令他们在下面捏把汗。我喜欢荡秋千,喜欢在那两棵树间荡秋千,喜欢用我的脚尖去触碰前面的枝叶,去贴近徐徐落日,展望远处的小山、不知名的池塘,还有一个现在已经被推倒的小屋。我是那样痴迷于前面的景色,感觉落日洒在身上,围成了一圈光辉。可我是不是忘了身后处在阴影里的外婆,我希望没有,但我确实没有见过外婆在阳光中的景象。有时我会嚷嚷着“stop”,外婆便会将秋千停下来,这个单词的意思是我教她的,现在她仍会拿“stop”“my god”这两句英文来津津乐道。我十分感谢我从来没有去纠正她拙劣的发音。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感受过那种幸福,即使暑假还会去外婆家。再也没有喝过那种独属于傍晚的绿豆粥;再也没有玩过外公只因我一时兴起而费尽心思为我打造的高跷;再也没有看见外婆在不知名池塘里里“偷”来的一条鱼,也没有看见鱼缸里的水;再也没有勇气去注视昆虫;再也没有骑过那辆小单车;连玩平衡车摔过的一小段黄土路也变成了冷漠的水泥,我曾将这项活动自豪地称为“越野”;连我用碳写下外婆名字的小灶台也被砸毁了。我也不再像从前那样痴迷于秋千,不知道是后面没人推了,还是不想玩了。我也不再渴望回那儿。

  后来我去了英国,不知为什么,我似乎对这个国家有种陌生的着迷。我去英国的第一反应,就是像外婆家(说起来有点好笑),没有连绵的高楼大厦,没有特别宽大的马路,最充盈的是大片大片的田野。我记得有一天大巴行驶在一片荒田之间,我瘫在座椅上,视线刚好看到窗外。荒田里满是杂草,阳光就像水一样流淌在中间,蜿蜒又倔强地前进,我大概知道“水银泻地”是什么样子了,只不过换个颜色。我不愿意起身去瞭望远处的太阳了,只想让眼睛守着这点落下来的阳光,倔强地等到天黑,足矣。因为我知道,再也没有什么比得上那年夏天金黄灿烂的落日,穿过树叶,刺得我微微发昏。那刻我好想回家啊,我想如同书中那样,疯了似的跑开,狠狠地拨开每个上前阻止我的手,然后大喊着:“放我回家!”。我甚至想到了跳车,这就不管有没有什么空间不确定感了,无论怎样都会踩空。可是家也变了,我要回的家,也不是任何一个有卫星和快递员找得到的家,我要回的“家”,也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这段时光还会永无止境地延伸,那里面有绿豆粥,有高跷,鱼缸不再空荡,道路不再死气沉沉,灶台修好了,落日也有了,一个小人在荡秋千,荡得很低,还时不时回头看看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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