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又称作《道德经》,是先秦道家的基本典籍,相传为战国时期楚国的老聃所作。老子的言说代表了他对当时政治的反对,和传统政治社会制度的反对。
一、老子对道、德的理解。老子把天地万物之生的总原理称为“道”,而且老子认为道的作用,是没有意志的,是自然如此的。万物之所以成为万物的原因就在于道。《老子》第一章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是老子对“道”的一个总的理解。在老子看来,“道”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恍恍惚惚的东西。道,无形无状,是宇宙唯一的存在,“先天地生”,为“万物之始”,是一个终极实在,是万物的根源。并且在本质上道是不可界定和不可言说的,不能以任何对象来限定它,我们也很难将其特性用语言表达出来。而老子对“道”的'称谓也有很多,包括“无”、“朴”、“一”等。道是一种无限的、无终止的状态,是一切事物产生的源泉。“道”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在永远不停息的,流转与变迁的过程中。“道”还可以视作阴阳、刚柔等两相对峙的力量、事物、原理之相互转化。在“有”、“无”这两个概念上,老子认为无是对于具体事务的有而言的,所以无并不是零或什么都没有的意思。“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老子对于道“无”的外表的形容。
二、老子宇宙事物的变化的看法。老子认为,事物的变化规律可以用“常”。“常”具有普遍永久的意思,所以“道”也可以称为“常道”。而从常道内除的“德”,可以称为“常德”。而称道为“无”,就又可以称“常无”;称道为“有”,又可以称为“常有”。老子认为“知常为明”,知道明白“常”的人,依常来规范日常的行为,不轻易为自己谋私利,就可以称为公了。“知常”指的是依之而行,则又可以称之为“袭明”,或“习常”。而如果我们不知道宇宙间事物变化的规律,而违背规律,任意而为,是不利于事物的正常发展。而事物的变化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即当一个事物的发展如果达到了极点,则必然会向事物的相反方向发展。老子称为“反”或“复”。所以老子才有“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和“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这样的论述。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很大。他对“道”的论述体现了朴素的辩证法。在为人处世方面,“不盈”、“不争”的思想,对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人们压力缓解有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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