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老师的提点,了解到一个文史知识:古人认为乐府是歌,而非诗,虽然今天我们将乐府视为古诗之一种,而且从这篇的举例当中也可以对此进行佐证。通读全篇我仍然对于“诗”与“歌”、“乐府”之间的界定有点模糊,从开篇第一句对“乐府”的定义:“乐府者,‘声依永,律和声’也。”似乎可以认为有“五声”“十二律”的乐章就是“乐府”。放在我个人更通俗一点的理解,那就是有曲调配合,能演唱出来的就算“乐府”。如果照着这个概念去推论的话,可以联想到今天的歌曲,但这种类比可能仅仅是流于形式上的对照,从实际内容上来比较,乐府的艺术水平比现今的歌曲要超出不少。那么这里就有一个小小的疑问,《诗经》中的篇什不也是可以吟唱出来的'么,是不是因为缺少曲谱,所以是有所区别的?
全篇的行文布局和上一篇《明诗》颇为接近,从乐府的发源到作者所处时期的乐府诗进行了梳理,为乐府的文学史、文学批评史提供了不错的参考。
作者大部分仅对乐府诗的音乐形式进行剖析和论述,主要的论述对象是“乐体”,因为这是乐府诗有别于其他文体的最主要的特点。乐府诗的最高标准是歌辞与声律的相配,歌辞“雅正容典”,声律则要求“中和之响”,“和乐精妙,故表里而相资矣。”能达到这样的标准,就是集“形式美”与“内容雅”为一体,作者认为这样表里相称的乐府诗才是好的。
自从古乐逐渐衰微,雅正的音乐难以恢复,作者在时间轴上从前往后的不断梳理中发现了两大方面的原因:第一大原因是秦始皇焚书导致经典的流失,统一演奏乐器、音调等当面的记录也消亡,音乐声律需要重新不断地调整和摸索;第二大原因也是最主要的就是淫俗的音乐容易传播,人们也喜欢这种不断变化的新鲜感,而雅正的音乐,则让人听了容易打瞌睡发呆。所以“正音乖俗,其难也如此。”
即便如此之难,作者仍然强调音乐的雅正作用和对此的不断追求,因为九德之歌才能“情感七始,化动八风”,这才是乐府诗这种文学形式应该具有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