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书中,我果断选择先读《简·爱》
还是先说一下本书的主要内容吧,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因为不甘屈辱而奋起反抗,被送到一所生活条件极差的慈善学校,当了六年学生,两年教师。出于对外面世界的渴望,她到桑菲尔德庄园做了家庭教师,与庄园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相知相爱,直到结婚时简·爱才发现原来罗切斯特早有妻室,出于强烈的自尊心,简·爱逃走了,戏剧性地昏倒在了表哥表姐的门前,简·爱终于找到了亲人,还继承了遗产。当她再次回到桑菲尔德时,发现庄园已被大火烧毁,罗切斯特也瞎眼断手,简·爱终于以平等合法的地位成为了罗切斯特的妻子。
在书中最让我震撼的人是海伦·彭斯,她善解人意,以德报怨,逆来顺受,与简·爱的反抗意识截然不同。她认为忍受不公是理所当然的,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十多岁女生说出来的话,我相信她的话可以净化人心。面对不公,有很多人会奋起反抗,但也有少数人,他们会默默的宽容。我说不清孰对孰错,但也不能一味反抗,学会隐忍与包容也很重要。简·爱小时候发誓说她长大后不会认里德为舅妈,更不会去看她,但是在里德舅妈病危时刻简·爱还是回去看她了,并且宽恕了她的刻薄。大家都在学着长大!
我最喜欢罗切斯特先生了,简·爱的品质虽然值得人赞美,但罗切斯特先生更有趣,他是一个“比女主大了二十岁的丑男人”,如果这是一本言情小说的话,放在现在肯定没人看,因为女主身材矮小、相貌平平,男主更是又老又丑,就算他有钱也不行!现在的小说还有偶像剧大部分都是女主又漂亮又有个性,男主年轻有为,必须是“高富帅”。小说里的恋爱一定是霸道的、甜美的、万人羡慕嫉妒恨的.,但我们往往在幻想的时候忽略了原始纯真的爱。
罗切斯特喜欢简·爱,不在乎她的相貌和家境,他喜欢简爱的独立和自尊,享受他们之间平等愉悦的对话,可知他具有一颗高尚的心灵。说到有趣,他扮成女巫给人“算命”,假装要和英格拉姆小姐结婚,都是为了套出简·爱的话。他向简·爱隐瞒自己已婚的现实,这其实不怪他,他被父亲与兄长坑骗娶了一个疯女人,这使他承受了巨大的痛苦,每个人都有享受幸福的权利,罗切斯特属于外冷内热型,他更害怕失去!最后的罗切斯特为救疯妻伤了手臂,双目失明,他并不是铁石心肠!好在最后简·爱和罗切斯特在一起了,有情人终成眷属,成就一段佳话。
这本书比较厚,但不知不觉就没了,故事终于讲完了,有点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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