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鲁迅的笔下,当时的旧中国是黑暗的。许多穷人是买不起书的。当我看到《呐喊》里的一文《孔乙己》时,我深有感触。孔乙己说的“窃书不算偷”的这句话不断地涌进我的.耳朵。
鲁镇的酒店外面经常站着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他穿着长衫,身材高大,青白脸色,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几天不来,大家就议论纷纷。当来时,老板说他偷了别人的书。孔乙己反驳道:“窃书不算偷!”过了几天,孔乙己因窃书让人家打断了腿,只来过酒店一次就再也没来过。据说他是在十五那天死的,死前还说:“窃书不算偷!”
的确,窃书不算偷,孔乙己带着中国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望去窃书,店主怎能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气的读书人呢?
在民国初年,只有富家弟子才能读上书,而那时的人民却正是需要知识的时候。“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愈。”之所以许多人都喜欢读书,是因为书的魅力无穷。莎士比亚也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古话又讲:开卷有益。虽说窃书是不道德的行为,而孔乙已却为一个‘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这也是能让人理解与怜悯的。在这篇文章里,对于像孔乙己这样的贫穷书生,窃书难道是可耻的吗?
在我看来,一个穷苦的书生汲取知识是光荣的,可是在那时的社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使孔乙己瞧不起劳动人民;而穿短衣的人也瞧不起孔乙己的那副穷酸样。这就导致了他成为了人们说笑、嘲讽、耍弄、欺侮的对象。
这时,我的耳边又隐隐约约听见孔乙己临终前呻吟的那句话:“窃书不算偷!”这句话也提醒了我:现在我可以自由地读任何一本书。可是我却没有想到“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句名言。对于不太爱读书的我,这个例子是一个永生的教诲。那就让我们多从书中汲取知识,一生以好书为友,与好书相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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