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本书作者方兴东赠寄来一书,使我可以不用花时间去书店寻购(北京市的书店这类书不易购)。
其次,《博客:E时代的盗火者》一书是我在去外地过周末二天假的路上及休息时大体上总读了一次,因为不少内容出书前方兴东己陆续整理过本人有幸早了一步拜读过。
第三,这本书的框架在整体上与方兴东在2002年12月8日千龙网召开的---《首届博客现象研讨会》发言大纲更加显得充实,使人了解博客现象的更深一层意义。
第四,正如本书孙坚华写的序言所述的一样,这是一本只介绍博客现象的书,它没有向大家谈到博客的极限、弱点。因此,这个问题只有留给了博客的实践者与今后的研究者去完善了。
最后,通阅全书,我的感觉是博客---“网络时代的自由主义“逗火”者”。理由如下:
1、Blog(博客)是一种由网络技术提供的个人发表,任何人都享有这种发表权。当然,这是在全球范围而言,在中国大陆由于免费的Blog(博客)还太少,因此纯中国本土的免费Blog(博客)还需要时间。这一点,正是互联网的个人“自由时代”到来标志之一。
2、从《博客:E时代的盗火者》一书介绍的国内外Blogger(博客)创造的一系列事件上看,他们确实是一些“逗火”者,为什么用此“逗”火者而不用“盗”火者呢?
大家知道:普罗米修斯看见了人间的黑暗,他便从宇宙的神殿里偷来了火种,并把它撒向人间,世界便有了光明。当世界只剩下一片黑暗,先知的勇着便会点亮一束光明,冲破这浓密的黑暗,给这久禁的世界一点仅存的希望,而这些勇着的结局却是痛苦和死亡。可人类总要有一批这样的勇着去盗取光明的火种撒遍人间,黑暗的可怕让人退却和畏缩,于是这样的先知勇者便成了火的象征火的希望。从远古到今天,有许多先行的探路者从光明的盛殿取一点火种,人类在这些探路者的指引下一点一点前进,而这些先行者的价值,只有在他们死去,当他们所带来的光明照亮了所有人的眼睛时才得到体现。他们是一个时代和社会的`英雄。“盗火者”所影射出的无畏的忘我精神总给人一种敬仰的感觉,然而,如果因此而把博客奉为E时代的盗火者,确实有点太抬高了它的“江湖地位”。笔者认为,至少在中国大陆的媒体环境下是如此。不论是“反黄活动”还是其他的什么有影响力中国大陆的博客活动,充其量是一种“逗”火行为,弄不好就有“博客”招来“黑客”攻击,此书既然是的“客”系列文从@,各“客”之间的问题便不是分开无关的了。
3、博客是自由主义“逗火”者,这是由于Blogger(博客们)往往“我行我素”,以“我”之后的“主题(事件)”、“人物”这三个媒体主角为主线,串起了他人的共鸣与添彩,然而它不是任何媒体可以控制、管制的事,故此,其自由主义“逗火”者形象便跃然纸上(Web),存于网络中,形成了一种新的表达模式,会被人逐渐熟落、习惯、讨厌或者喜爱,当一切都成了网络的自然之后,大家会逐渐把它当一回事或者不再当一回事。
不过,这一个过程就是《博客:E时代的盗火者》一书的价值与意义,此书对于将来想用一下Blog(博客)的人来说,还是十分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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