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要记得写好读后感,下面一起去看看小编为你整理的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吧!
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1
在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令我很喜欢的书,它使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这本书就叫做《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
《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这本书是著名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所作。它讲述了一只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而跳进了别人的野餐篮,从而离开了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他的主人——男孩玛丽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自己也成为了震撼全纽约的演奏家,最后,它虽然成名了,但它因为想家的原因,就告别了朋友们,回到了自己深爱的家乡。
这本书让我见证了纯真的友谊、成长的担当和自由的向往。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第十五章,也就是最后一个章节——中央车站。因为这是最令我感动的一章。蟋蟀柴斯特想家了,于是它不能再见到它的临时主人玛丽欧和在纽约结交的好朋友塔克和亨利。在柴斯特将要离开的那个晚上,它在玛丽欧睡着的时候,无声无息地走了,因为它怕玛丽欧伤心。接下来它去参加了塔克和亨利举行的送别会,大家都是依依不舍,可是事实就是这样,在中央火车站,它们分别了,塔克和亨利不停地挥手,读到这里,我已经热泪盈眶,接着,不听话的眼泪再也抑制不住,哗啦哗啦地流了下来。这时,我从一个个字眼中感悟到它们之间深厚的友谊,那么纯真,那么伟大!
这本书向我们广大读者表达了自由的重要性,就如蟋蟀柴斯特虽然成名,每天表演获得了许多人的青睐,而这不是它
想要的生活,它选择了自由,回到了家乡。还表达了友谊的伟大,如果我们在人生中没有知心的朋友,那也就只能孤独。
希望大家可以看看这本书!
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2
《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讲述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意外从自己的故乡--加涅福尼亚州的郊外坐地铁来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
在这里,他结识了为人善良的财迷--塔克老鼠。并与其当上了好朋友。但就在塔克与柴斯特一起享受着一大块火腿时,一只猫从后面向塔克靠近。柴特斯看见自己刚认识的朋友即将死于非命时,却见塔克正用一只手逗着猫玩。非常奇怪,只见塔克向他介绍着这位不是猫的猫。因为这是他认识多年的老朋友--猫亨利。由于亨利一直没有吃过一只老鼠,所以他与塔克早已"冰释前嫌"了。在人迹稀少的午夜,三个好朋友在时代广场上观赏着来往的人群。
收养的柴特斯的是一位名叫马利欧的男孩儿。他父亲经营着一座小报庭,以卖报维生,他母亲是一位公司职员,以一些微不足道的工资维持着家庭的运转,读后感《《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在马利欧的软磨硬泡之下白利尼母亲终于同意马利欧养蟋蟀了。
由于一天晚上,塔克异想天开拿纸钞当床垫用,害得柴斯特吃了半张是美元导致白利尼老妈以此为由把柴特斯给赶出家门。害得塔克不得不把自己多年攒的积蓄都"捐"来了才刚好填满损失。
之后,马利欧为了更好的养殖蟋蟀,便去找中国老者冯赛。在那里,马利欧第一次尝到了正宗的中国料理,让他回味无穷。
一个平凡的早晨,大音乐家史麦德利先生发现了柴特斯的音乐才能。而白利尼家的报亭则一举成名了。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充分体现了蟋蟀与老鼠和猫的友情。更加告诉了我们是金子总会发光的道理。我比较喜欢的是塔克老鼠,因为这个聪明,善良,略带一点财迷的`小老鼠让这本书增添了一份可爱的感情。并且塔克在书中,也是一个有着一些小聪明的角色。因为他见其他老鼠不懂得收集人类货币,而最终凄惨的结局。而他却不甘于这种命运,所以不断收集,可惜最后付诸东流,真是个倒霉的小老鼠!
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3
《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是一部由乔治塞尔登写的小说,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它的主人公有:蟋蟀柴斯特,猫咪亨利,老鼠塔克及白利尼一家。讲的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马利欧。后来,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诚友情,帮助马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还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第十二章”时,我仿佛也像史麦德利一样吓坏了,一只平凡的蟋蟀竟然能演奏出《基督精兵进行曲》。蟋蟀柴斯特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令我回味无穷。我仿佛也听到了它的鸣叫。读到“第十四章”,我又再一次的感觉到了它声音的奇妙:往来的行人和车辆全都静止了。公共汽车、轿车、走路的男男女女……全都停了下来。在乐曲持续的这几分钟里,时代广场静的就像傍晚的草原一样。这一小节,充分的体现出那声音的美。它令我陶醉!读到最后时,我又有些失落,它要离开马利欧,去回故乡了。这个结局有些另人失落,它似乎不是那么的美好,又似乎是那么的合乎情理。我爱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他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也会记住它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更喜欢它是那么的关爱朋友,热爱大自然,再繁华的时代广场也无法留住它对故乡的眷恋。
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4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它的主人—男孩玛丽欧。
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治.塞尔登,它是描写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不寻常的友谊。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中柴斯特、塔克和亨利之间的真挚、坚定的友谊所感动,我想,大多数喜欢这本书的人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我在家时,经常会幻想,如果我也有像蟋蟀柴斯特、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这种好朋友就好了。这样,我被欺负了,就有人帮助我;我有什么难处了,可以跟他们说;心里有什么不愉快的事,可以向他们倾诉。
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因为我爱书,我也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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