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的报告

2020-11-19

关于民政工作的报告

 

  民政工作报告篇一:民政工作报告

  民 政 工 作 报 告

  (征求意见稿)

  ——XXXX年X月XX日在XXX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XXX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XX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2013年度民政工作,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民政工作情况

  2013年,我镇民政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与支持下,通过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们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民政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民政职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在促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XX中的重要地位。

  一、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层民主自治能力进一步增强。我镇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13年9月底全面铺开。在镇委、镇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在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工作指导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精心组织策划,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地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各个阶段的工作。至11月底,我镇45个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部完成,顺利实现了按期换届、优化结构、确保稳定、促进发展的工作目标。本次换届共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成员172人,其中村委会主任45人、副主任58人和委员69人;推选产生村民代表1821人。从总体来看,我镇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结果比较理想,进一步选好配强了村委会的领导班子,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二、完善城乡救助制度,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巩固。继续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完善低保保障工作。2013年起,我镇对低保对象的新增、调整和注销实行网上上报审批,进一步明确了申报程序、申报时限和受理人员职责;做好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对象、困难群众等人员的补贴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全镇发放各类困难对象补贴补助资金611余万元,惠及1900余名困难对象;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80余人次;规范应急救灾、临时救助工作。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开展扶贫救济送温暖活动,及时做好意外受灾户的灾情上报和慰问工作,全年发放救灾救济款18余万元,发放救灾棉被140条;发放过渡性困难救助资金11万余元;新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96人,完成了60岁以上338位老年人享受养老金待遇发放的认证工作,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32403人,基金征缴58.6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00%,报销医疗费1169万元。

  三、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推进。扎实开展新一轮双拥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双拥创建。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做好医疗保障工作。2013年,全镇共发放优抚补助资金140余万元,惠及烈属、复退军人、现役军人、老党员262人。大力推进无亲属管理散

  葬烈士墓的迁移和有亲属管理但经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烈士墓的迁移和修缮工作。同时把春节、八一建军节作为拥军优属活动日,由镇领导、驻村干部上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为复退军人、军烈属营造一个“高看一眼,厚爱一层”的社会氛围。

  四、推动坟墓生态化改造,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今年以来,我镇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一是开展骨灰安放流向跟踪管理工作,构建殡葬管理长效机制。在全镇6个社区建立社区殡葬服务窗口,提供遗体火化、丧事办理、骨灰安葬等一条龙信息服务;45个村实行网格化管理,由各村驻村干部担任网格责任人,具体负责本辖区丧事活动、青山白化的巡查监管和信息反馈,并落实骨灰安放流向跟踪管理具体工作。二是禁新改旧治理青山白化。针对“三沿五区”重点地段特别是XXX省道沿线地段视线内的坟墓,按照“坟圈改绿、坟背覆土、留有坟坦、四周植树”的标准进行整改,全年共整治坟墓XX座,并全部通过市、县验收。三是加快推进生态化公墓建设工作。坚持政府为主、市场化为辅,启动建设XX社区XX村生态公墓及XX社区XX村生态公墓,其余生态化公墓也在加紧规划建设之中。

  五、整合社区资源,居家养老服务事业进一步发展。2013年,我镇60周岁以上老年人6125人,占总人口的17.5%,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社会问题。2013年,我镇整合提升原XX敬老院、星光老年之家,结合XX精品社区建设,改造完成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市级居家养老示范点,在试点社区的基础上,探索多种模式,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并逐步向全镇推广。

  2014年民政工作总体思路和任务

  今年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民政职能,突出工作重点,提高服务水平,推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为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以幸福社区建设为重点,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及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大幸福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力度,健全基层治理机制,提高民主自治水平,使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成为提供公共服务、反应诉求和有序社会参与的重要平台,有效化解基层矛盾,夯实和谐社会基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快统筹整合社区资金、信息、场所、人才等要素,提升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进一步对镇内农村特困村民进行生活现状调查,将符合低保享受条件的村民纳入低保范畴,并严格低保审批程序,新增低保对象一律实行公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坚决杜绝依靠人情入保,靠关系入保等不良风气的发生。同时,对所有低保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时进行生活现状调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孤儿及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机制,在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基础上,将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纳入基本生活费发放范围。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基础上的医疗救助工作。建立健全以城乡低保、孤儿及困境儿童救助、医疗救助、灾害救助和优抚对象保障救助为基础,以社会互助为补充,分类别、分层次、重点保障、广覆盖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三、以“禁新改旧”为重点,全面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一是深化“禁新改旧”治理工作。一方面坚决禁止新建私坟,这是治理的前提。要全面依法实施骨灰安放跟踪管理,从源头治理青山白化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坟墓的生态化改造,对现有的坟墓采取能改则改、应迁则迁的方法,逐步治理青山白化。二是加大生态公墓建设力度。以社区为延伸,形成“1+X”公墓建设模式。加强公墓建设标准和公墓价格监管,切实解决“死不起”问题。

  四、以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形成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模式。科学规划布局,抓紧制定养老机构布点规划,充分利用“转并联”后闲置的学校、村办公楼以及各类活动中心等设施资源,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改造完成XX社区、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并在有条件的村建立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常性地做好敬老、爱老、助老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各种惠老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以优质服务为重点,推进民政队伍自身建设。加强民政自身建设,着力培养民政干部胸怀全局,心系群众的工作责任,树立心诚心善的职业道德,争做“亲民、亲贫、亲访”的三亲干部,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干部队伍。创造一个良好的,为群众服好务的文明窗口。同时加强镇、社区(村)两级民政干部自身的业务能力培训,热情为人民群众服务,做人民满意的公仆。

  各位代表,2014年的民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决定,积极创新,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关注民生、解决民生、保障民生”的民政工作职能,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民政工作报告篇二:乡镇政府民政工作报告

  乡镇政府民政工作报告

  同志们:

  在三月初春和风中,全国人民迎来了万众瞩目的“两会”。在这样一个重要时刻和美好日子里,我们在此隆重召开全xx民政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xx三级干部大会精神,总结“十一五”及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明确“十二五”发展思路,全面部署2011年的工作任务。过去的一年, 全xx民政工作在xx委xx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精心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在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民政事业得到了较快较好地发展。这次会议xx委xx政府高度重视,xx各大班子领导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以此为强大动力,更加努力地推动我xx民政民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再续新辉煌。下面,根据大会安排,我讲三个问题。

  一、工作及“十一五”发展回顾

  全xx民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xx委xx政府中心任务,按照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的基本思路和年度工作目标,切实履职,扎实工作,锐意创新,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稳步推进四项民生工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

  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敬老院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全xx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645人,其中分散供养对象4062人,集中供养对象583人。五保供养资金分季度由xx财政通过“一卡通”足额发放到位,全年发放供养资金654.83万元。筹集资金5.8万元,为全xx3880户分散供养五保对象进行了房屋保险。在7月份强暴雨灾害中,有106户五保倒房户得到户均8000元省倒房恢复重建资金补贴,其中有33户获得保险公司理赔金3.8万元。筹集近14万元,资助全xx4645名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全年新建、改(扩)建敬老院6所,新增床位700张,总投资1174万元,全xx农村敬老院床位总数达到1779张,集中供养率达到37.9%,超全省平均水平3.9个百分点。敬老院管理不断规范,保障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筹集29.1万元,为583名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按人均500元标准设立了小病医疗基金;筹资36万元,为敬老院五保老人招标采购了羽绒服和保暖鞋。全年拨付敬老院管理费用73.2万元,确保了敬老院正常有效运转。适时开展了敬老院财务检查,敬老院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城乡低保不断规范,实现动态管理常规化。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积极贯彻和落实省厅《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测算办法》,提高了保障对象的准确性。二季度提标扩面后,三类保障对象人均年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960元、720元、480元。全xx农村低保对象9592户24087人,当年审核退出2375人,新增2526人,覆盖面达到4.38%。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200多万元,年人均补助913元,年补差递增率达30%。城市低保不断规范。加强了保障对象的认定工作,严格执行《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促进了城市低保工作健康稳步发展,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标准由的180元提高到220元。全年共保障52100人次,累计支出各项生活补贴及低保金达920万元。人均月补差达到177元,月补差年递增率达18%。当年新增低保对象284人,退出221人,覆盖面达6.9%。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扩大,救助效果明显增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合理提高救助标准,年封顶线提高到1万元。进一步简化救助手续,确保救助的及时性,切实提高救助水平和效果。加强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继续资助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城镇“三无”人员、贫困精神病人“参保”、“参合”,对有慢性病就诊证的对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门诊救助。全年累计筹集救助资金560多万元,救助7400多人次,共计支出救助资金505万元,年底资金结余率低于10%。此外,临时救助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意见》,积极主动为城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急救难,化解社会矛盾,彰显社会救助公平合理,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促进了社会和谐。初步建立困难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系机制,春节期间按要求及时发放农村五保、城乡低保物价临时补贴395.4万元,惠及3.3万人。

  (二)积极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及时有效。,是我国近20年来仅次于的第二个重灾年份。我xx先后也不同程度地遭受暴雨洪涝、低温冷冻和干旱等自然灾害。特别是7月份的强暴雨灾害,致使全xx40.8万人受灾,灾害造成我xx民房倒塌505户,其中五保户106户,低保户96户,困难户150户,一般户153户,因灾受伤1人,转移安置132人,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6.51亿元。面对严峻的抗灾救灾形势,xx委xx政府高度重视,适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xx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第一时间深入灾区查核灾情,协助配合灾区做好救助工作。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救灾资金,累计下拨新灾应急款66万元,保证了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救助,确保了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灾情稳定后,灾区人民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努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扎实有序,顺利完成重建任务。9月底,省下达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任务,并配套重建资金322万元。xx政府随即召开第23次常务会议,对倒房重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各乡镇积极主动,强化时间和任务观念,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扎实推进,按时保质地完成了省下达的505户重建任务,并于12月中旬顺利通过省市验收。认真调查摸底,扎实做好冬春因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及时下拨170万元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1.56万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救灾资金监管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本年度救灾款物使用管理自查自纠,救灾款物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组织全xx十个乡镇社会事务办13名工作人员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减灾救灾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认真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10.15“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全xx综合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动员全xx上下开展向玉树等地震灾区献爱心活动,接收和募集向玉树地震灾区捐赠救灾款物116.04万元。

  (三)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双拥共建成果进一步巩固

  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积极做好中央和省两次提标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全年通过“一卡通”兑现抚恤补助资金457.8万元,兑现优待金116.8万元。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军人、“三红”、“三属”年补助水平在连续12年提标的基础上又增长10%;在乡复员军人年人均增长48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和建国前老党员年人均增长240元。进一步完善了优抚对象合作医疗,定额补助、大病救助和小额医疗补助的医疗保障体制,全年共支付医疗保障资金49.6万元。组织人员参观学习外地优抚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体系,适时启动我xx优抚医疗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启动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我xx共接收退役士兵286人,符合城镇安置资格的49人。截止年底,全xx共安置城镇退役士兵49人,安置率为100%,城镇退役士兵全部通过货币化安置,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230.4万元。加强安置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巩固货币化安置改革成果,帮助退役士兵转变就业观念,选择自谋职业。认真扎实地做好退役士兵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安置遗留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在“八一”和“两节”期间,广泛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和在望驻军的走访慰问活动,全年共投入慰问经费15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军政军民团结,

  民政工作报告篇三:民政工作报告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努力推动全区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

  ——在2011年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区“十一五”期间及2010年民政工作作一简要回顾,并就“十二五”发展目标及2011年的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意见。

  一、“十一五”及2010年工作回顾

  “十一五”时期,全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依法监督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保障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实现了全区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回顾总结“十一五”期间及2010年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可以总体概括为“七个完善、七个提升”。

  (一)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民生保障水平切实提升。五年来,我们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目标,逐步完善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济等多项制度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①城乡低保。城市低保按照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实施、逐步扩大覆盖面的原则,从2005年开始,每年以10%的幅度,连续5次提标,保障标准从2005年的117元提高到2010年的189元,提高61%;月人均补差由78.2元提高到 125.3元,

  提高62.4 %;保障面扩大到15.3%,保障对象增加到 5963户14673人。农村低保工作自2006年启动实施以来,按照政府牵头、民政主管、乡镇主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年人均保障标准由启动实施的600元提高到850元,提高42%;保障面由启动实施的2.3%扩大到17 %,扩大7.4倍;保障对象由237户932人增加到18549户 62895人,增加67.5倍;五年来,共发放城乡低保金2.05亿元。在不断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面的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低保申请审批、动态管理、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民主听证、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实现了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提则提、应降则降、应保尽保、应退尽退。②医疗救助。制定出台了《**区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按照院前、院中、院后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强化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制度的有效衔接,坚持对城市“三孤”对象、农村五保户实施院前全额救助,对其他困难家庭分类救助,有效解决了特困家庭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五年来,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2510.18万元,救助因病城乡困难群众8525 户29837人(次)。③临时救助。为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因临时性、突发性因素造成的突出生活困难问题,制定出台了《**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试行办法》,明确了救助对象和救助措施,统一印制了临时救助对象申请审批表和救助卡,规范了救助程序。从09年实施以来,共发放临时救助金218.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581户9067人(次)。④农村五保。农村五保对象实现了应保尽保,保障对象为1834户2146人。供养工作已步入正轨,建立了以敬老院集中供养为依托,以协议分散供养为补充的五保供养新机制。五年来,先后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及“五保家园”13所,其中2010年新建1所。目前,全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13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10%。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2006年的年人均1260元提高到了2153元、1722元,五年来,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315.6万元。

  (二)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综合防灾救灾能力切实提升。过去的五年,是我区救灾史上极不寻常的五年。五年来,我区相继遭受了较为严重的地震、干旱、冰雹、洪涝等自然灾害,给全区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困难。特别是在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2010年青海“4.14”玉树大地震、舟曲泥石流等大灾大难面前,全区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取得了抗灾救灾工作的伟大胜利。面对历年来发生的各类灾情,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直接指挥下,民政部门在第一时间内深入灾区,查看灾情,慰问灾民,深入一线指导抗灾救灾工作,确保了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五年来,全区共发放救灾面粉7467吨,折合资金1931万元;发放救灾衣物600多万件;完成灾后农户房屋重建项目482户,维修改造2135户,下拨重建维修资金828万元;完成灾民建房570户,下拨资金260万元;发放“三无”人员临时生活救助资金402万元。在全力以赴抗灾救灾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查灾、核灾、报灾程序,不断完善灾情信息管理制度,强化防灾减灾宣传,深入开展综合性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力度,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切实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基层民主政治体系不断完善,社会自治功能切实提升。“十一五”期间,我区从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顺利完成了第六次和第七次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不断深化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深入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五年来,共创建村民自治示范乡镇10个,占全区乡镇总数的52.6%;村民自治示范村36个,占全区行政村总数的12.3%;援建农村图书室41个。深入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和城市“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争取资金330万元,新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所、城市社区服务站4所、农村社区服务站1所,创建城市和谐社区2个,农村社区试点14个。启动实施了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提高了村干部离任补贴。

  (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提升。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十一五”期间,全区新社会组织由78个增加到116个,新登记各类民间组织38个,年检率达到100%。区上设立了新社会组织党工委,为区委派出机构,科级建制,配备了专职书记和副书记,与区民政局合署办公,实行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同抓共管,深入开展了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了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促进了新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启动了定西市城区街、路、巷的普查登记工作,完成了2.0版地名数据库的录入工作,对全区行政区划的变更进行了统计,并进行了地名标准化处理,制作标准地名标志牌158块,不断促进了区划地名管理进一步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完成了第二次县区边界联检工作,边界线全长169公里;联检修补界桩1个,原地重新埋设4个;进一步加大边界纠纷调处力度,有力维护了边界地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坚持以软硬件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使硬件得到优化,软件得到强化。五年来,共依法登记结婚12956对,离婚登记895对,登记合格率达100%。坚持“丧属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全面贯彻殡葬改革方针,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行为,提高殡葬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告知”与“引导”两项重点任务,坚持依法救助、自愿救助和无偿救助,全面推行及时救助、主动救助和分散救助等人性化救助方式,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智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

  (五)双拥优抚安置体系不断完善,优抚安置水平切实提升。五年来,始终坚持把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性任务来抓,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深入开展各类共建活动,深化安置改革,逐步形成了以政策法规为保障、双拥共建为动力、深化安置和保障权益相结合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新格局。五年来,区上累计投入资金1200万元,倾心帮部队解难题;驻地部队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大力支援地方建设。严格按国家规定提高了残疾军人、“三属”、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优待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五年来,共发放各类优抚资金 2340.9万元。制定出台了《**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共发放医疗补助金 183.28 万元。不断加大安置改革力度,实行岗位安置和自谋职业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岗位安置62人,自谋职业安置112人,安置率始终保持在100%。同时,采取得力措施,涉军稳定工作稳妥解决,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社会福利社会化水平切实提升。“十一五”期间,我局积极争取实施各类社会福利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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