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的报告

2020-11-18

关于巡察工作的报告

  6月1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2016年市委各巡察组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市委副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宏源,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程水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今年第一轮巡察的“问题清单”显示,8个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主要是:有的单位党委(组)发挥管党治党领导核心作用不够,不同程度的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有的单位纪委(纪检组)“三转”工作滞后,对一些违纪问题查处不及时,执纪偏轻偏松偏软;有的单位财务管理不严格,虚报冒领,政府采购不规范,专项资金管控不严;有的单位对重点部门和二级单位监督缺位;有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谨;有的单位和少数党员干部无视纪律规矩,巧立名目乱发补助、公款旅游,顶风违纪问题屡禁不止。

  会议指出,今年市委巡察机构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深化政治巡察,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市委巡察八个组于1月25日至3月31日分别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广播电视台、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市第三医院八个单位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查,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督促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社会各界反响较好。

  会议要求,当前要认真做好巡察反馈工作,对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和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强化跟踪督办,要求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同时要认真做好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台账,分类移交,纪检监察、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对移交的线索优先查办,确保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一批、印证一批、查处一批,切实增强巡察工作震慑、遏制和治本效果。各被巡察单位党委(组)要着力建立完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制度体系和责任落实机制,对反馈的问题要紧盯不放,明确责任人、列出时间表、规定办结时限,要加强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二级单位预防腐败制度建设,深入查找管理漏洞,认真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制度措施,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组组长、副县级巡察员、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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