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案件管理处总结

2024-08-16

半年案件管理处总结范文

  xxx年上半年,案件管理处根据院党组的工作部署,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11号文件和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个特别”的工作目标,牢固树立三个服务意识,即服务于领导业务评估与决策、服务于办案、服务于工作人员绩效管理,严格履行职责,在“三位一体”的检察工作长效机制基础上,积极探索案件管理的新模式。半年以来通过全处同志的共同努力,在没有任何现成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业务和队伍建设均取得了新的成绩,在刚刚结束的建党85周年表彰活动上,案件管理处被光荣评为市院先进党支部。

  一、案件管理工作业务基本数据

  1、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6月,检委办共办理各类案件66件(次),事项7项,其中提交上会讨论的案件57件(次),督办案件4件,为业务部门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案件5件。经审查,安排检委会开会13次,讨论案件56件(次),通过事项5项。经讨论,其中改变了市院承办部门提出的不捕或不起诉意见,决定逮捕或起诉案件有7件(人),撤消区院不捕或不起诉决定,决定逮捕或起诉案件9件(人)。

  2、建章立制及信息工作

  起草了13个办法和制度,编写了相关信息、通报8期,各类报告、请示16篇。

  3、清理赃证物工作

  1-6月,已处理618宗案件的赃证物,占总数的90%,涉及作案工具1100余件,车辆47台,及其他物品340余件。需销毁的赃证物均拍照存档、案件承办人确认后送清水河环卫综合处理厂和盐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上缴国库的赃证物已统一送往深圳市公物仓接受处理。

  4、统计工作

  按照案管系统数据,以柱状图形式提供了6期信息反馈。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以“三定”为契机,规范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切实提高业务指导水平

  上半年,检委办在原有基础上,继续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并借助专家力量,严格按照“三定”要求开展工作:

  (1)定会期,确立例会制度,每周三上午为检委会会议时间;

  (2)定办案期限,对承办部门移送材料期限及检委办审查人的审查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3)定规范,修改并通过了《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发出了《关于规范检委会讨论案件移送材料的通知》、《关于规范请示案件的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明确不服不立案受理部门的若干规定》、《关于严格执行检察委员会决定的通知》等文件,从制度上保障案件的上会要求、材料要求、提请要求、反馈要求,规范了检委会的议事程序,提高了检委会的议事效率与质量。对决定执行情况的每月通报和上会报告制度,确保了检委会决定得到认真执行,强化了内部监督机制。

  另外,检委办还充分发挥检察业务建设的参谋作用,积极解决市区两级检察机

  关在执行法律法规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注重办案过程中的法律、政治、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汇编案例、提供书面咨询意见等多种形式,以指导实践,不断的提高案件质量及办案效率。

  2、统一动作,软硬件建设齐头并进,积极稳妥筹划案件统一收送工作

  年内市院案件的出入口将集中由案件管理处实行集约化、扁平化管理,该项举措是深圳检察工作的一次巨大创新,其力度之大及深度之广前所未有,为保障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1)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以一体化思路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起草了《案件管理工作规程》、《案件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案件管理工作原则,以流水线作业的形式规定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在经过与业务部门的多次讨论修改后现已提交检委会讨论;

  (2)抓紧硬件建设。配合院办公室、基建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跟进案件受理大厅的建设,完成了大厅施工图的设计审核,现已通过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确定了建设单位并签订合同,预计在9月初完成案件受理大厅的装修建设,届时将实行一厅式服务、柜组式作业,并且相应添置了查询触摸屏、扫描枪、条码打印机、汉王手写笔等其他配套设备;

  (3) 推进收送案件的软件开发。该软件是否适应案管工作的新需求,与将来的统一收送案件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息息相关,因此在开发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应用为主导,同时又借鉴去年推进办工作模式的有益经验,组织各业务部门共同开发,合力攻关。目前收送案软件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并且接受了两次功能模块的演示测评,对于在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尽快解决,下步将在网吧内进行多机联动测评,模拟实际工作环境,尽量切合办案实际,保证软件的顺畅运行;

  (4)更新改造办案软件。目前所使用的1.0办案管理系统经过了一年半的磨合,已进入稳定运行阶段,广大办案人员对其评价为“能用但不好用”,并且与我们之前提出的较高智能的领导宏观管理要求仍有相当大的距离,因此我们正广泛征集意见,积极筹备现有办案软件的改进,以实现将软件的核心功能从辅助办案提升到辅助管理与决策、在原有系统基础上提高办案效率、提高系统的安全性与保密性、提高系统的兼容性等目标。

  3、立足于管理,服务于办案,顺利清理积存赃证物

  赃证物的管理工作也是案件管理处的重要职能之一,在全院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历时三个月,我院1995年至2008年的积存赃证物清理已达90%,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工作有:

  (1)摸清底数,按章处理。自三月上旬起经过近一个月过细的工作,经逐件清点,积存的赃证物共涉及案件690宗。在此基础上,我们按照去年2月3日检委会决定精神,将积存赃证物划分相应类别,采取“先集中后分散,先作案工具后有价财物,先易后难”原则,视情况不同分别进行返还、上缴、销毁或归档;

  (2)群策群力,各司其职。我们本着“重沟通、重服务、重落实”的原则,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在主动提供清单的基础上,通过与办案部门召开协调会议、主动查找并提供法律文书、网上通报、发函催办、上门催办、当面催办、网上催办直至报告办案部门主管检察长等措施,进一步减轻了办案部门的负担,有效

  地提供了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办案部门的有力支持及主管检察长的高度重视加速了清理工作的进程;

  (3)强化措施,堵塞漏洞。清理中,我们发现保管部门与办案部门协助不密切、信息不畅顺是导致赃证物长期积存的重要原因。为了及时堵塞实际操作中的漏洞,防止边清理边积存,我们采取了要求案件与物品接收信息一致性、移交清单签收制度等措施,改变以往接收赃证物与案件是否到案相脱节的局面,规范接收源头,同时又保证库存赃证物的及时随案流转。

  (4)对于剩余的积存赃证物,我处已向检察长办公会作了报告并提出了处理原则,争取近期全部清理完毕。

  4、全面真实反映检察业务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统计工作向案件综合管理积极转型

  市院统计工作已明确纳入案件管理整体框架中,正由单一的案卡管理向案件综合管理转型。统计数据既要反映工作成果也要反映工作过程,必须从思想上转变为了统计而统计的观念,我们认识到统计工作是领导决策的重要基础和基本依据,更是对检察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和检查监督的有效手段,主要工作有:

  (1)遵循上报制度,严格上报时间,确保全市检察业务报表及时上报省院,并在上报前对办案管理系统与统计系统的案卡进行核查,确保两套业务数据的准确一致;

  (2)积极指导各区院的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员及处(科)室秘书对于案卡报表指标的理解能力,今年上半年先后派出业务骨干为南山、盐田等区院科室秘书进行统一授课培训;

  (3)针对市院有关部门报表的案件积存数多于实际积存数,为保证院领导掌握真实积存数、客观反映办案情况,我们已对1-5月份报表中自侦、刑检部门的积存数进行了核查与补报,并规范了案卡的填写;

  (4)充分利用案管系统的数据,用足、用活、用亮现有数据,我们改变以往平铺直叙、数字简单堆砌的工作方法,加强统计分析工作,提高分析质量、增强分析的服务性,以柱形图形式编制了6期《案件管理信息》,供院领导和相关部门参考。

  5、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队伍建设的长效

  机制,促进业务建设的较快发展

  (1)坚持不懈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通过积极开展三个走在前面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和领会党中央11号文件等重要文件,积极落实院党组决策,自觉服务于全院工作大局;

  (2)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严明纪律,从严治检。通过建章立制、促进规范化管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处班子建设与集体团结,引导同志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倡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权、慎欲;

  (3)加强岗位练兵和业务学习培训。在人员相对紧缺的情况下,大力支持并选派人员参加院里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如西南政法大学公诉班等,积极组织本部门的培训学习,在学习过程中不局限于法律知识,更多的融入管理学、计算机、统计等,使大家及时了解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开阔新眼界、拓宽新思路,更好地胜任新型案件管理工作。

  三、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1、督查工作尚未全面开展

  督查工作也是我处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案件管理处现有15人,其中正副处长3人,从事检委会工作的3人,推进案件流程管理的3人,专职赃款赃物的管理人员1名,专职统计人员1名,内勤人员1名,事务官2名。因此限于人手紧缺,督查工作目前只能由检委办审查人兼任,而提交上会案件又必然牵涉审查人的大部分精力,因此该项工作目前尚未全面开展,有待进一步加强。

  2、实体监督职能问题

  目前市院将检委办业务并在案件管理处,负责对案件进行实体审查。虽然这种实体把关、程序过滤的做法,避免了事后发现与检委会冲突的尴尬局面,但作为一个新业务,开展工作不能主要依托检委会,案管部门与检委会职能的交叉如何解决也是问题。

  3、案管工作与绩效考核、检察官职业化改革的配套衔接问题

  ; 全国不少检察院都在积极探索案管的绩效考核系统,案件管理立足监督、立足服务,如何为质量考评、绩效评估及检察官职业化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作好衔接与配套工作等,也应引起我们的思考。

  4、在开展工作中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的问题

  案件管理处的职能有两类十八项,涉及案件出入口管理、统计管理、赃款赃物管理、法律文书管理、案件督查等,可谓是千头万绪、繁杂琐碎,是一项涉及全院主要业务部门的工作,因此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非常需要各业务部门的支持;还有在职权范围上,与业务部门存在明确划分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开展案管工作中加强注意。

  我们的案件管理工作现在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但是我们有信心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各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拿出“做实事”的干劲,继续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以现代网络技术为载体,实现计算机辅助办案和办案的网络化管理,将科技强检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工作的较快飞跃发展,打造出深检风格、深检特色、深检气派的全新案管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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