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上半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总结

2024-10-18

市供销社上半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总结

  20**年上半年,泸州市供销社系统按照市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发〔20**〕42号)和《关于明确部门责任抓好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通知》(泸市府函〔20**〕149号)要求及市政府农村工作目标,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充分发挥供销社和区县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的组织、引导、协调、服务和管理等方面职能作用,围绕泸州市农业特色效益产业、主导优势产业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现将上半年我市系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1—6月,泸州市供销社系统新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24个,其中:专业合作社114个(已在工商部门登记的114个)、专业(行业)协会3个、社区综合服务社(站、中心)1个、三农服务中心6个。截止今年6月30日,全系统累计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25个,其中:专业合作社300个(已在工商部门登记的252个)、专业(行业)协会61个、县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5个、社区综合服务社(站、中心)35个、三农服务中心24个,入社(会)成员69477个(农民成员66584个,单位和非农民成员2893个),成员出资额29475万元。专业合作社(协会)商品销售额53681万元。

  二、主要做法及特点

  (一)明确部门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社供销社系统把引领、协调、服务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作为当前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发展规划。同时,为进一步明确县级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的职能,切实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中发挥作用,我社系统努力把每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联合会、供销社的成员,加大指导、服务、扶持和管理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发展合力。

  一是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以及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作用及运作模式等,使新型合作制理念深入广大农民心中。

  二是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我市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组建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民内心的迫切要求,形成政府引导、农民组建的合理机制。

  三是对一批运转顺畅,作用发挥好,示范作用强,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先进典型及成功模式予以大力宣传,从而激发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强化指导、服务,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

  今年上半年,我社领导带队,多次深入到区县,与供销社、乡镇党委、政府、农民群众商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问题,指导村社农民依托种植、养殖、加工经营大户和营销大户组建桂圆、花椒、食用菌和稀有水果等特色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为村社农民提供专业合作社有关问题咨询服务,及时将具有示范性、典型性的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荐上报并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扶持,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

  三、存在问题

  我市供销社系统今年上半年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化程度不高,带动性不强。

  目前,全市系统已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52个,占全市注册登记专合社的60%。但是,多数还很不规范,特别是财务规章制度很不完善,辐射和带动范围较小。

  (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素质较低。

  大多数专业合作社发起人文化程度较低,对创办专业合作社的意义、目的不明确,因而,如何发展和规范抓好专业合作社自身建设,不知怎样运作,更谈不上建立专业合作社的各种制度问题。

  (三)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服务工作较差。

  有的专业合作社的设立仍存在投机行为,为农服务,助农增收意识差,只想通过建立专业合作社来企盼获取政府的扶持资金。因而,合作社无农民入社,更谈不上带动农户,也没有多少利益联结。

  (四)融资困难。

  融资难是制约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目前国家还未出台对专专业合作社的货款政策,因而,对于一些发展较好的专业合作社,需要融资扩大生产规模的,目前还不能直接从银行获得货款,致使专业合作社发展受限。

  (五)信息和技术服务滞后。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没有专门的信息网站,信息不灵,缺乏与外界大市场进行有效对接,加上没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指导队伍,种植、养殖、加工等技术滞后。

  (六)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效益不佳。

  由于市场因素问题,有的专业社经营发生严重亏损,如全市系统大多数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由于生猪价格下跌,出现了全面亏损,严重挫伤了专业合作社养殖生猪的积极性。

  四、对策建议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巩固和做大做强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础上,积极指导、帮助全市规范和发展辐射力大、示范性强、带动面广的桂圆、花椒、食用菌、压滤机稀有水果等特色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我市发展现代农业增砖添瓦。

  (二)加大培训力度。

  全市系统积极筹措资金抓好专业合作社法人及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下半年每个区县供销社举办1-2期专业合作社培训班,以提高专业合作社管理水平。

  (三)加大示范力度。

  积极组织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评选,加强特色效益农业产品培育示范,争创名优特色产品,实现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大力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效益农业发展模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加大调研力度。

  做好调查研究,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新路子、新模式,特别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予以排解,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办成党委政府依赖,农民满意的农村经济实体,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五)加大服务力度。

  一是加强对特色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协调、服务,帮助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制度。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是搞好纵横联系、指导管理、信息共享“三项服务”。做好业务指导和信息技术服务工作,积极帮助专业合作社寻找市场,促进销售,使农户增产增收。

  四是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四项建设”,即:从基础建设上着手,规划好基地产业发展的规模与品种;从阵地建设上用力,鼓励落实和规范办公场所以及中国供销合作社统一标识的推广;从制度建设上入手,指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队伍建设上着力,认真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人员的选派、教育、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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