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管办上半年工作小结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结合自身的职能,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部署要求,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集中开展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整治和优化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九江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以及市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在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管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家电下乡领域就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与诚信方面集中开展了整治和优化。通过整治和优化,基本杜绝了生猪点外屠宰,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了“放心肉”;酒类流通和家电下乡工作得到较好规范,压滤机滤布确保了酒类流通和家电下乡工作的有序运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不规范经营得到有效改正,店容店貌得到较好改观。
2、治理整顿部分农村肉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抓好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我市夏坂镇、南阳乡等乡镇猪肉市场由个体经营户垄断经营,其销售价格高出其他地区4—6元/公斤的现象,及时召集市食品公司以及夏坂、南阳两地食品站,开会研究商讨对策。从4月24日起,由市食品公司向夏坂镇、南阳乡两地调拨配送了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1500余公斤,充实市场、进行价格干预,两地猪肉价格也很快地下降到了合理的范围,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拥护,为让百姓真正吃上“放心肉”滤布和“平价肉”,为防止猪肉市场销售价格再次被个体经营户垄断,我办要求两食品站,要积极参与市场经营,开设经销点,确保市场平价肉的供应。同时,进一步加强市场的日常监管,先后组织了200人(次)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进行执法检查。
3、规范酒类商品市场流通秩序,全面实行备案登记和随附单管理,打击假冒伪劣酒类商品。
截止4月底,我办对酒类批发商、餐饮行业、商场、超市、烟酒副食店、娱乐行业等1300余酒类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其中:对58户未办理备案登记的酒类经营商,进行了备案登记手续。对31户酒类批发或代理商,进行了随附单检查,并要求其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行。
4、认真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创建工作。
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全市各乡镇报送创建的“农家店”进行了检查落实,筛选出45家作为今年的创建点进行规范,确保乡镇级创建店达100%、村级店达到75%的要求。同时,于5月8日对全市100余家农家店店主进行了集中培训,就诚信经营、食品安全、经营场所标准化改造等内容进行了集中讲授,并组织人员对全市120家农家店进行了检查,指出了部份农家店销售“三无”产品等存在的问题,与45家农家店签订了“经营商品质量保证书”,迎接九江市商管办验收。
5、全面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监管工作。
根据家电下乡工作的要求,正式启动了家电下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备案登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77家。同时,在家电下乡政策实行过程中,还对全市36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集中检查,对个别销售网点中未领税务发票、没有登录密钥、未进家电下乡产品及已销售未及时登录等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书14份,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健康运行。1—6月份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029台(件),发放补助金额45万元。
半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商业网点规划还未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社会商业管理职能还未完全理顺。下半年工作要在上半年工作基础上,及时做好商业网点规划按时上报,并进一步理顺职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成立执法队伍,加强经常性的市场检查监管,打击违反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二是在对酒类经营者实行备案的基础上,实行酒类随附单制度,从根本上规范酒类流通行为;三是在定点屠宰企业实行“三本台帐”和“四个制度”,建立生猪屠宰质量可追朔体系;四是加大农家店与龙头企业百事特超市的加盟力度,提高农家店商品的配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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