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困难党员帮扶机制工作的调查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党员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制约,仍有一部分党员生活处于贫困状态。如何破解党员队伍中这支特殊群体贫困问题,建立长效、稳定的帮扶机制,始终是各级党委特别是组织部门面临的理论课题和实践任务。
一、当前困难党员现状及原因分析
最近,我们组成专门的调研组,深入到乡镇村、企业和社区,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个案剖析等方式,对全县困难党员帮扶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当前我县困难党员现状及原因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年龄偏大、丧失劳动力而导致的困难党员。
这部分党员年龄都在60岁以上,且70岁以上的占很大比例,他们已届风烛残年,丧失劳动力,生活缺少保障,生活十分困难,有的甚至处于一种无助的处境,只能在每年“七一”或春节期间领到各级党组织送去的微薄慰问金。
2、缺技术、缺资金而导致的困难党员。
一是文化程度偏低。有70%的困难党员只有小学文化,生产技术简单,收入低,生活维艰。二是创新意识不强。种田沿用传统的那一套耕种方式,不敢大胆运用新的实用技术,遇到自然灾害,往往抗御能力低,望天兴叹。三是缺少资金。对生产基本上没有什么投入,金融部门也不愿意给予他们贷款,致使低投入、低产出现象严重。
3、因病因灾而导致的困难党员。
由于年龄偏大,很多人身患肝、肺、癌、高血压等大病,以致劳动力弱,有的甚至丧失劳动力,只能是过一天算一天。同时,由于生活担子重,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异常艰难。
4、因 企业下岗而导致的困难党员。
一是由于原企业已停工或关闭,企业未发下岗费或生活补贴,造成生活无来源;二是年龄偏大缺少技术,外出务工没人要,靠政府微薄的救济度日。
二、建立困难党员帮扶机制的对策
1、建立建档立卡的管理机制。
一是界定帮扶对象标准。农村家庭年收入在700元以下的特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其他原因造成的暂时困难的家庭;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建国前老党员。
二是确定帮扶对象。根据认定标准,每年对困难党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确定帮扶对象。规范困难党员申报程序,即由困难党员个人提出申请,支部大会初审,并将申报困难党员名单及有关家庭情况在所在支部进行公示,然后由支部向党委(组)申报,党委(组)集体研究审批,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是建立困难党员台帐。按照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特别困难三个层次,分别在各党支部、基层党委、县委组织部建立电子管理台帐。台帐内容主要包括困难党员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等。并根据帮扶进展情况每年审核调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2、建立因情施策的帮扶机制。根据困难党员的致困原因,因人制宜,分类实施帮扶,确保帮扶效果。
(1)对存在“等、靠、要、怨”等思想的困难党员,重在思想引导。
要采取正面引导、集体谈心、典型激励等行之有效的手段,帮助他们摒弃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等陈旧思想,克服思想障碍,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树立自尊、自强、自立的精神,主要寻求新的发展机会,尽快脱贫致富。
(2)对因老、因残、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的困难党员,重在生活救助。
要采取雪中送炭式的生活性扶助措施,帮助困难党员解燃眉之急,使他们感受到党的温暖,更加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
一是建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制度。
本着“强化管理、扶出效益”的思想,采取“留存党费补助一点、财政支持一点、党员捐助一点、社会募集一点”的办法,多途径筹措困难党员帮扶资金。基金的帮扶方向有两种:一种是无偿救济,即每年的定期与不定期走访慰问,资金来源主要是基金的创收部分;另一种是有偿扶助,即利用基金以借贷形式扶助困难党员发展生产,实现滚动使用。坚持“党内帮困、有偿使用、两年还本、滚动利用”的扶贫原则,采取党员申报、党委批准、组织部实地考核、党支部或乡镇政府xx担保的办法,每年确定扶贫党员50名,突出抓住资源开发和发展“短平快”项目。以“短”突破,实现当年脱贫;以“长”稳定,帮助他们上1—2个长期项目,增强“造血”功能,保证困难党员脱贫后仍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成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管理和监督小组,负责基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帮扶基金使用。为加强基金扶持项目的监督管理,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要分别建立被帮扶党员家庭台帐,设立项目建设进度表,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发展情况,切实抓好跟踪管理。
二是建立困难党员子女教育救助制度。
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与困难党员子女结对帮扶制度,实行定人、定责、定标准帮扶。城乡困难党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优惠政策。完善困难党员子女上大学资助制度,对考入大学的困难党员子女给予一次性给予1000元资助,并促成相关单位党组织与其结对帮扶对子,实行对口帮扶。三是建立困难党员优诊制度。卫生医疗系统要为困难党员看病就医提供方便和帮助,在县内指定医疗单位就医实行减免挂号费、检治费等医疗费用,对就诊医药费数额巨大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困难党员帮扶基金中给予一定资助。四是建立走访慰问制度。坚持每年“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以党组织名义上门进行走访慰问。对家中发生突发性事件和生活一时遇到特殊困难的党员,要及时进行上访慰问。
(3)对缺技术、缺资金、缺信息、缺岗位等原因导致的困难党员,重在生产扶持。
一是技能培训。
对农村困难党员,切实加强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其集中培训、上门指导,发动种养殖党员大户进行结对帮扶,提高困难党员致富技能。充分整合劳动、党校、职中等部门和单位资源优势,加强对下岗分流干部职工党员特别是困难党员的再就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困难党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创业和再就业的本领。
二是资金扶持。
对那些有脱贫愿望和信心,因缺资金而无法起步的困难党员,可视不同情况,从困难党员帮扶基金中无息或低息借给启动资金,帮助他们落实一些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生产项目和社会服务项目。同时,加强与金融部门联系,对创业项目可行、规模较大、安排困难党员较多的,可以协商提供部门创业贷款。
三是提供信息服务。
建立信息发布制度,选聘一定数量的人员及时收集、整理农产品销售、新技术新品种、新业岗位等信息,通过传单、会议、广播电视、网站等渠道,定期发布给困难党员,引导他们选准致富项目,加快脱贫步伐。
3、建立整体联动的责任机制。
一是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各级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干部,采取“一帮一”“几帮一”的形式,与困难党员结成帮扶对子。重点帮助困难党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致富技能,提高自我脱贫致富的能力。实行“定目标、定措施、定时间”帮扶,直到脱贫致富。建立困难党员结对帮扶管理台帐,及时记录帮扶措施和效果,并实行微机管理。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劳动、民政、税务、工商、财政、金融等部门参加的帮扶工作联席会,研究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典型,制定对策和措施,强化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建立督查考核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督查,每年开展一次考核总结评比,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单位“三个文明”目标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我们正在草拟困难党员帮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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