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杰克伦敦

2022-06-15

《热爱生命》杰克伦敦1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的杰克·伦敦写的'。讲了两个人背着金子走。两个个人过河时,一个人脚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尔,连头都不回就走了。后来两个人就分开了。

  在后面的人刚开始吃着没有营养的浆果生活着。走着走着他看见几只松鸡,他就抓松鸡吃,后来他看见一个小水坑,他就在小水坑里抓小鱼,最后小鱼从石头缝里钻到了一个大水池里,他只有放弃了。他一路上靠吃灯芯草生活,有时能吃到小鹿,松鸡和小鱼。路上还常常遭到野兽的攻击,还和病狼决斗过。在他最绝望怕爬着爬着的时候,他看见前面有一条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着爬着他看见一堆死人骨头,仔细一看是比尔的骨头。旁边还有哟大块金子。这让他哈哈大笑,因为比而为了金子而丧失了生命。而他却抛弃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后他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别人有困难是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尔。有了朋友就有了财富。财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却是一生的财富,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热爱生命》杰克伦敦2

  一、说教材

  1、教材分析和教学目标的确立

  《热爱生命》九年级于文教材中的一篇自读课文。它是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19XX年创作的著名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出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在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生命的赞歌,有着撼人心魄的力量。故事情节的传奇性与具体细节的逼真性的高度统一,是这篇小说的最大特色。教读课文,要引导学生体会主人公的精神魅力及其寄予着的作者独特的人生理想和美学追求。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要重视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要注重知识之间、能力之间和情意之间以及知识、能力和情意之间的联系”。因此,结合本课的内容,我把本课的教学目标确定为:

  (1)知识与能力:把握小说富有传奇色彩的情节结构。体会小说细腻的心理描写和逼真的细节描写,并领会主人公的精神魅力及其象征意味。

  (2)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体会小说主人公坚韧顽强、不畏艰险的性格特征,培养学生敬畏生命、热爱生命的意识。

  2、学习重点、难点:

  诵读,领会主人公的精神魅力。体会心理描写和细节描写的作用;体会小说的象征意义。

  二、说教学思想

  新时期阅读教学,应体现“基于文本,超越文本,回归文本”的教学思想,实现三者的和谐统一。离开了文本,语文的工具性和人文性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基于文本,是对语文课程性质的一种理性把握;文本所涵盖的信息量是有限的,而学生学习文本,是一个动态生成、自我建构的过程,需要无比丰富的课程资源作依托、作支撑,超越文本,正是对课程资源开发的一种大胆尝试;从信息论的角度看,适度回归文本,是对课堂起始环节的一种照应,对文本解读的一种强化,对学生情感体验的一种升华。

  基于文本,超越文本,回归文本,也正是本堂课所体现的教学思想。

  三、说教法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所创作的一篇著名短篇小说。其文风干净利落,生气勃勃,健康乐观;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是文明的头脑与原始的强力的结合,是科学进化论的喉舌,代表了朝气和勇敢。本着课程标准中“培养学生审美情趣,提高其品德修养”,“培养学生自主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情境”,“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的理论指导,设计此课。为达到以上标准要求,可选用创设情境,教师点拨,学生自学,讨论为主的教学方式。我设计了几个主要环节,有困难重重、直面困难、硬汉精神、生存的锦囊等。课堂上,教师的引导及教材是学生感知和观察的对象,学生正是通过教师所讲和教材所展示的内容经过思考获得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的。这种观察与思考是有计划、有目的的,它不是消极的注视,而是一种积极的思维过程,是 一种“思维知觉”。从这一点出发,再结合本篇课文的实际特点,确定本节教法的指导思想是,想方设法引起学生注意,引导他们积极思维,热情参与,独立自主的解决问题。

  四、说学习过程

  为完成学习目标,我引导如下:

  第一段:课前自学。

  学生利用课前30分钟左右时间自学,自学内容是教师编制发放的导学案,导学案是学生学习的路线图、方向盘。学生自学基本上能弄懂导学案中50%的问题;余下的对学,即“找学习对子”或小组成员,对余下的问题进行深入探究,弄懂近70%,初步达成预设的学习目标。余下的30%属疑难问题,留待课上展示时师生共同解决。

  魏书生说:“教育归根结底是培养习惯,行为养成习惯,习惯形成品质,品质决定命运。”其实课前自学就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充分地预习,能激活学生的合作、探究欲望,为课堂展示做好准备。

  第二段:高效课堂课中展示。

  (这是我们课改后的教室——学生分组对坐,各组都有自己的学习领地,小黑板环绕在教室四周,以便各小组进行课中展示。高效课堂学习小组评价表,方便老师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做出及时评价。现在教室的任何地方都能成为课中展示的焦点。)

  课前8分钟,我让课代表分配好导学案中的学习任务,各小组长抽签明确要展示的内容,组员则抓紧时间板书。上课铃响后,老师带领学生齐读“学习目标”后,紧接着用5分钟站立交流。站立交流一是让展示的同学打好腹稿准备发言,二是让其他同学讨论本组答案,并看其他小组的板书,看有没有需要补充、质疑、对抗的内容。这是高效课堂教学中心环节——“小组讨论、合作探究” 的集中体现。交流结束后,学生开始分组展示,进行学习。

  本课的具体学习过程如下:

  第一环节,我设置为整体把握。主要是看看学生预习得怎么样。我设计问题如下:想想编者为什么以这样的顺序编排三篇短文,它们之间有何内在联系。

  抽到签的小组展示的答案是:“这三篇短文是递进关系,《热爱生命》提出问题,《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和《信条》则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请问大家有什么疑问吗?”

  这时有其他的小组提出观点:“我们认为是总分关系。第一篇总写,后两篇分写。”

  看到两个小组都没抓住要点,我就提醒:“我设置这道题,是想让你们‘不看书不行,看书不详细不行,光看书不思考不行,思考不深不透不行’。它明问三篇短文的内在联系,暗问文章的主旨。能不能围绕主旨来回答这道题呢?”有学生回答:《热爱生命》提出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命题,要我们享受生命赋予的快乐,让生活过得丰盈充实,对于死亡也不会觉得烦恼。《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和《信条》则阐述了具体做法,告诉我们人本身很脆弱,伟大之处在于能思想,人应该‘努力地好好思想’,人们在生活中,要遵守那些在幼儿园里就学过的最基本的规则,如讲究卫生、注意营养、要观察生活、要与人和谐相处等等。接下来,我用课件显示三篇短文的联系和主旨,让学生能整体把握文本。这是本课的重点。

  第二环节,我设置为局部探究。三篇短文意味隽永,常读常新,我把她们奉为我精神世界的一弘清泉,正因如此,我希望学生能和我产生共鸣。这一环节我请同学们深入文本,找出自己深刻领悟了的句子,结合实际谈谈自己的体会。

  展示组的同学站在该组黑板前,“下面由我为大家展示,我们组选择的句子是《热爱生命》里的‘生之本质在于死’,我们认为人作为个体生命的存在,一生是极短暂、极有限的,死亡是每个人都不能避免的。这句话从终极归宿来看待生命,由此引出珍惜生命的话题。”

  该学生谈句子内涵没能紧扣文本,这时,我及时引导学生回归文本,学生可以用《热爱生命》的最后几句话“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来阐释怎样珍惜生命。同时,我引用史铁生《我与地坛》中“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这一段,引导学生弄懂这个句子的意思,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好好地幸福生活。

  其他组的同学也踊跃选择句子谈体会,为本组加分。有同学选择了《热爱生命》中 “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这句话,他说,当他看到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看到操场上清澈的露珠和草丛中有“二虫斗”时,他都会觉得生活无限美好。这时我点拨一句,“只要我们用心观察周遭事物,就一定会感受到生命的精彩,生活的美好。”

  还有同学选择《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中“我们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信条》中的“不论你们年纪多大——当你们出门,到世界上去走走,最好还是手拉手,紧挨一起。”等等,踊跃发言。

  学生对教材的理解往往是多元的.,我们必须尊重学生的独特体验,让他们在交流、探究中产生思维的碰撞和情感认知的交流,集思广益,把学习引“深”或拓宽。同时,阅读是个性化的行为,我们一定要让学生直接面对文本,充分地读,在读中积累,在读中感悟,在读中熏陶,在读中迁移。这个过程是热烈的,很多学生有强烈的表达欲望,他们的积极展示,让我们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学生的课堂。加之,学生进课堂时不是一张白纸,他们已有一定的前期生活经验,让学生结合实际谈体会,能较快地使学生入情入境,增强学生说话的自信心,有助于点燃他们智慧的火花,进入合作展示状态。

  当然,把课堂还给学生,并不简单地意味着“领地转让”,也不意味着教师无所作为,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绝对离不开教师的引导。这其实向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功夫”在“展示课之外”。

  这一环节是本课的难点,用时最长,掀起了本课的第一个高潮。其间我也适时“精讲点拨”讲规律、讲方法、讲问题的突破口,一并带出本文的行文技巧,如以小见大、比喻、对比等,让学生有意识地应用到作文中去,最大程度地减少讲授时间,把课堂还给学生。

  第三环节,我设置为提升训练。这是“有效训练”环节,即根据学习目标,突出基础性,设置合理的问题进行训练。我让学生模仿短文,写自己的信条,加深学生对课文的理解,努力让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上升到一种高度。“奇谈天下”小组的同学展示:“行动远比承诺有力量。”“不埋头,哪有机会抬头。”“即使翅膀折断了,心也要飞翔。”“这一秒不失望,下一秒就有希望。” 其他小组同学也争着抢着展示自己思想的光华。所有的“信条”都是同学们原创的,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写作能力,又让同学们学有所获,学有所用。本环节又一次掀起课堂的高潮。

  第四环节,我设置为拓展延伸。我采用情境创设法,选取两则让人深思、发人警醒的关于生命话题的材料,一则是马加爵临刑前的忏悔,一则今年高考首日湖北一名考生考前两小时自杀身亡的新闻。(详见导学案)我想让学生结合《短文三篇》给人的启示,设想“假如我是他,我会怎么做”,目的在于让学生进一步理解文章主旨,热爱生命,热爱生活,享受生命赋予的快乐,让生活过得丰盈充实,应该“努力地好好思想”,在生活中,只需要遵守那些最基本的规则,就会幸福一生。

  以上各个环节的问题讨论成果皆由学生分小组展示,展示后,其他小组进行补充、质疑、对抗,老师及时点评。整个课堂气氛活跃,学生充分展示自我,真正意义上成了课堂的主人。

  第三段:课后反思。

  这节课“我的反思”,还是带着对三篇短文的理解,让学生用理论指导实践,说说“我的生活(或生命)需要有哪些具体改变”,希望同学们能够写下来,并付诸实践。

  其中“与心飞翔”小组这样展示:“有计划地做事”“提高学习效率,充实地生活,让生命有分量”“用有限的生命去塑造辉煌的人生”。其他小组成员也踊跃发言,学生们的反思都极具个性,见地都很独到。在师生互动、生生互动、 分享快乐的热烈的气氛中,伴着第三个课堂高潮,我带领学生完成了学习目标。

《热爱生命》杰克伦敦3

  杰克伦敦(1876-1916) 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在短暂的生命中,他给世人留下了许多珍贵的作品,其中最为著名的有《野性的呼唤》、《海狼》、《白牙》、《马丁伊登》和一系列优秀短篇小说《热爱生命》、《马普希的房子》、《沉寂的雪原》、《北方的奥德赛》、《老头子同盟》等。他用自己的真实经历和丰富的笔触给人们留下了丰富的情感世界和艺术空间。他成长在美国经济萧条时代社会底层。他经历了家庭变故,父母离异、失学等诸多生活挫折,饱尝生活的艰辛。他崇尚冒险,他当过乞丐、蹲过监狱。痛苦的经历使他感到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的残酷和无情,由于生活所迫,他20岁时,便加人了去往西部的淘金队伍。恶劣的天气,严酷的环境,无际的荒野、陡峭的山崖,艰难跋涉,而到达阿拉斯加后,他没有淘到一粒黄金,但却为他创作北方的冒险故事积累了丰富宝贵的索材。《热爱生命》这篇小说,就是他北方的冒险故事系列中一个震撼人心的一篇。

  故事讲述的是一名淘金者在返途中扭伤了脚腕,他的伙伴一一比尔无情地抛弃了他,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脚伤让他每前进一步都非常困难,更可怕的是难以忍受的饥饿。处于无奈,他将淘来的金沙全平均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小心翼冀地藏好,带着另外的一份继续艰难地前行。在途中他珍藏自己的66根能给他生命希望的火柴,他的脚皮开肉绽每一步都拖着血印,他遇到了鹿和嘴里叼着松鸡的狐狸,但他手无寸铁,他掏干了水坑的水想抓鱼吃但屡屡失败。在生与死的抉择中,他扔掉了所有的金沙。就在他的身体极度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这只病狼在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并最终获救。

  一.荒野的意境

  “荒野”作为杰克伦敦创作中最有代表性的一个元素,不仅是绝望、无情的象征,也是 《热爱生命》中主人公在当时的社会影响下内心贫瘠、空乏的精神世界的象征。

  作为“荒野”,在本篇中它以一个自然的裁决者的身份出现,对任何违反自然法则的行为都冷酷无情,予以最严酷的制裁。在杰克伦敦的笔下,荒野是一个旁观者,对于一切都冷眼旁观、无动于衷。他不赞成也不阻止人们疯狂的淘金行为,在这种背景下,人性中一切虚伪的东西都一文不值,人们在这样严酷的环境中,只有赤裸裸地展现出自己的本来面目,才能顽强地生存下去。

  作品中,在荒芜的西部原野上,两个同命相怜的淘金者艰难地跋涉着。生存是最残酷的现实,他们都疲惫不堪,生命的活力也所剩无几,他们在苟延残喘,拼命挣扎,此时,平日的亲密情谊早已无影无踪,生存的本能支配着他们的行为。文中主人公的搭档比尔,背信弃义,背着金子独自去逃命。可最终却为金子所累,横尸荒野。而主人公,为了生存,一点点地放弃金子,最终成功逃生。荒野展现在人们眼前的是空旷,恶劣,远离尘世,物欲,贪婪的一片原始的“净土”,它干净的一无所有,它恶劣的迫使人回到最原始的状态,展现生命最本能的渴望--生存。在这样的“净土”中,人必须要脱掉贪欲,放弃浮华,才能成为荒野中的求生的一员,像狼一样,甚至还要比狼还要坚毅和凶狠。只有这样,生存的期望才能点燃。

  “荒野”在作品中的意象不仅是象征着冷漠、无情的外部世界与人们空乏的内部世界,也有象征着希望,更是一种在绝望中造成人们内心迸发出自信、向上的力量。《热爱生命》中,“荒野”并不是人丧失生存之家的悲剧,而是寻求自我实现的征程,汲取自然而又具有野性的生命力,洗净自身污浊,是达到精神上的'自我升华的源泉。

  二.狼的意象

  狼,是杰克伦敦笔下的主角,为了生存而斗争英雄。狼的形象来源于他自己的苦难经历,使得他对环境的适应,对生存的坚韧追求,对生命的意义有着不同常人的深刻的理解。所以在他的笔下狼绝不仅仅是一只凶狠,残忍,狡猾,智慧的狼,更是一种生命旺盛,绝不屈服的精神的代言。

  在《热爱生命》中,狼的出现也是其浓墨重彩的地方。主人公被一只病狼盯上了,尾随在他身后,一直对他虎视眈眈,一场冷酷的人狼生命争夺战就此展开。但较之他以往作品中狼的形象,本篇中的狼并不是以传统的形象出现,在美国西部的荒野中狼与人有着平等的生存权利,一切生命都值得尊重,狼不仅仅是一头野兽,更是一个活跃的生命,它为了生存所做的一切,也是有其合理性的。在文中我们能明显的分析出这是一条年迈,体弱多病,被狼群遗弃的孤狼。但是被遗弃并不代表要放弃对生命的执着,尽管自身年迈多病,仍然要与人争夺生命的权利,这和主人公的情况如出一辙。同样是被同伴抛弃,同样是生命濒危,同样绝不放弃生存的权利,狼与主人公对生命的热爱也应同样地受到我们的尊敬。

  而对于主人公他身负重伤,饥饿伤痛都足以置他于死地,更何况身后的狼,我们无法想象那样的恐慌和绝望。但是,杰克伦敦此处的安排也别有用心,文中的狼并非健壮的狼,而是与主人公势均力敌的病狼,这让故事的结局有了更多的悬念。杰克伦敦想要表达的是,病狼的出现虽然危及身处困境中的人的性命,但正是因为有了它,有这种高度危险的存在,才激起人类内心深处求生求活的超人能量。作者想告诉我们最恐惧的事物并不是 “狼”这一威胁生命的猛兽,而是面对未知,难以预料的危险时失去存活的希望。我们可以想象主人公在荒野,面对风雪,伤痛,饥饿,野兽,是多么的迷茫而恐惧,其中任何一样都会轻而易举的夺走他的生命,但是失去抵抗力的他不知道危险会在何时何地出现。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势均力敌的病狼的出现,甚至成为了他在绝境中的一种幸运,时刻提醒他不要失去意识,不要成为让他自己作呕的病狼的食物。

  最后,出于对生命的渴望主人公用自己仅存的力气和意志将狼杀死。在面对同样想求生的狼时,人也展现出了狼的性格和野兽的一面,用自己的求生欲望和坚韧意志顽强地击败了困难,脱离了险境,艰难地活了下来。在作品中,狼和人有着一样的境遇,一样的生命执着。在这种意义上讲,与其说狼与人在进行生命的争夺,倒不如说两个人在进行生命的捍卫战。

  狼是西部荒野上的危险的野兽,但在作者笔下却成为激发主人公顽强生命力的重要因素。

  三.生命的意义

  杰克伦敦运用尼采的超人精神在作品中展现了其对个人生命价值的尊崇,并将这种向命运挑战的“超人”精神融人到他的作品《热爱生命》中,生命存活的意义就是将重重困难克服并不断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

  在《热爱生命》中,对生命的渴求这一主旨贯穿整个作品的。虽然人们会认为比尔背信弃义,在最困难的时候抛弃了自己的同伴,但是站在比尔的角度看,在极度疲惫、寒冷、饥饿,同伴负伤,自己根本无力帮助他离开荒野,虽然离开显得冷漠无情,但为了生存,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站在狼的角度来看,主人公已经极度虚弱,无疑是最佳的捕猎对象,只有杀死他,自己才能继续存活。站在主人公的角度,尽管同伴弃他而去,可是主人公还是宁愿相信 “比尔会等着他”。当他在途中看到比尔的遗骸时,尽管内心深处嘲笑比尔的贪财,可是他还是有几许唏嘘,为自己伙伴的境遇感到难过,这说明主人公能充分理解比尔的行为,明白同伴同样为了生存。在最后与狼直面战斗的时候到主人公疯狂地到处收集干面包,在粮食充足的情况下不停询问船员粮食的储备这些不符合常人的情况,也充分说明了主人公对生命的渴求和追逐达到了疯狂的程度。主人公的存活展现给读者的是对生命的赞歌,是一种伟大的震撼人心的力量。我们在赞叹主人公的坚强的同时也在告诉我们自己生命的意义不仅是生与死,还是一种实现自我超越自我的伟大。

  杰克伦敦用现实的写法将人类一幕幕的生活悲壮不动声色地表现出来,让人不寒而栗却又肃然起敬。没有人类战胜不了的困境,主要依靠自己顽强的生命斗争力,不畏艰难险阻的意志力,纵然失去一切,纵然一切终成空幻,我们依旧可以赢得生命的尊严和最终的胜利,并也能实现人生的终极目标。

  四.结语

  在《热爱生命》这篇作品中,作者想要表现的不光是一个孤独的淘金者在荒芜的原野上陷入困境的故事,更是在描写主人公逃生的路程上遇到的种种困境和主人公克服重重困难时所爆发出的强大生命力和顽强意志力。杰克伦敦细腻的笔触对于人物内心的刻画和精神世界的描写,是这部作品成功的灵魂和关键。

《热爱生命》杰克伦敦4

  一、整体把握

  这篇课文节选自美国著名小说家杰克·伦敦同名小说中的后半部分(结尾除外)。作者以雄健、粗犷的笔触,细腻、逼真地叙述了一个身处绝境、濒临死亡的人,在顽强的求生意识和钢铁般的意志作用下,经过艰苦卓绝的搏斗,终于战胜了饥饿、伤病、寒冷以及野兽的威胁而起死回生的传奇故事。小说中的主人公“这个人”是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他在返回途中被朋友所抛弃,只好独自一人跋涉在渺无人烟的荒原上,不久他就陷入到了弹尽粮绝的困境中。更不幸的是他的腿脚先后受伤,只能踉踉跄跄地行走在布满沼泽、丘陵与溪流,随时有野兽出没的荒原上。在极度虚弱中,他发现有一匹病狼循着他的血迹紧紧跟随着他,显然是要把他作为猎物。于是,这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展开了一场互相猎取对方生命的生死搏斗。最终他咬死了狼,吞咽下狼的血,让生命重新放射出光彩。

  课文可以分为三部分:从文章开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微弱”为第一部分。叙述“这个人”在遭遇到棕熊并凭着自己的勇气与智慧得以逃脱之后,又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但恐惧与危险仍然紧紧伴随着他。长期的饥饿与疲惫,已差不多将他的心智与活力吞噬殆尽,他只能在半清醒半昏迷的状态中凭借意志力艰难前行,依靠吮吸被狼咬死的一只驯鹿的碎骨维持生命。第二部分从“有一天,他醒过来”到“而神志清醒的时候也愈来愈少,愈来愈短”。这一部分主要写主人公在似真似幻之中发现一头病狼尾随着他,开始了漫长的人与狼的对峙。其余段落为第三部分,也是全文乃至整篇小说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在半昏迷中感觉到了狼的进攻,他于是与那匹病狼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并取得了胜利,同时也战胜了可怕的命运。

  小说成功地刻画了“这个人”的坚忍顽强、不惧艰难险阻的硬汉性格。他虽然身体衰弱无比,并且时常处于昏迷之中,却有着惊人的意志力。作者通过“神志清楚”“很冷静,很沉着”等一系列词语,向读者展示了他充分运用理性克服危险与灾难、战胜恐惧与幻觉的心路历程。我们发现,与他“作对”的不仅是外在的各种艰难险阻与危险,还有他内心深处的恐惧,以及各种心理幻觉与错觉。而在这场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生死搏斗中,人的伟大与坚强也最鲜明地体现了出来。主人公之所以最终取得了这场战斗的胜利,不仅在于他那面对悲惨命运决不服输的倔强个性,在于他那“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也仍然要反抗的抗争精神。最难能可贵的是,即使到了生命垂危、令人绝望的关键时刻,“这个人”仍然坚守着做人的道德良知。虽然他的朋友比尔曾卑鄙地把他抛弃,但他还是没有拿走比尔身旁的那袋金子,也绝不“吮吸比尔的骨头”,人之为人的价值就显示在这里。主人公的经历启示我们:人活着就要同形形色色的艰难险阻进行抗争与搏斗。而只有勇于去追求胜利、抗争命运,才能充分享受到生命的价值与快乐。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写的一样:“这就是生命中惟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二、问题研究

  1.这篇小说在艺术上有什么特点?

  故事情节的传奇性与具体细节的逼真性的高度统一,可以说是这篇小说的最大特色。一方面,这篇小说的整个故事情节都带有传奇色彩。作者将主人公安置到一个困苦险恶到极点的生存环境中,让其经受着一般人难以想像的考验;另一方面,这又是一篇极为逼真的小说,我们在那紧张曲折的故事情节中很难找到人为编造的痕迹,作者准确地摹拟了主人公在特定境遇中的心理感受与意识活动,非常逼真地展示了一个疲惫、衰弱的人在荒原上的艰难求生过程,其“真实性”可谓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2.这篇小说有什么象征意义?

  小说的象征意味也非常浓厚,这是西方许多文学小说诗歌文学作品的艺术特点,可引导学生仔细加以体会。如小说主人公没有名字,仅以“这个人”指代,显然隐含着作者以他作为整个人类象征的用意所在,而小说中的“狼”更可以看作险恶的自然环境与自然力量的一种隐喻。

《热爱生命》杰克伦敦5

  生命与人类同在

  ——读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有感

  生命究竟是什么?人,可能无法说清。生命的力量究竟有多大?人,可能也无法说清。

  生命有时是极其脆弱的。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无比强大,让你不能不为之惊叹。当比尔无视同伴对自己的呼喊,作为一个尚有能力的人,向生命的希望奔去时,生命却抛弃了他。比“他”走得快的比尔,却先倒下去了。这正是人——背弃良知的懦弱人性的——悲剧。

  《热爱生命》中的“他”,与其说同饥饿和死亡抗争,不如说是与恐惧抗争;杰克·伦敦作为文学大师,用精湛的文学手法,出色地描绘了这种抗争。让我们从字里行间看到了生命本身那巨大的潜在能量,这种能量是无法诋毁的,它会让你活下去。不管你面对的是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兽,还是饥饿、疲惫,生命都会帮助你战胜它。

  这是一篇逼真的小说,紧张的故事情节中没有一点作者人为的痕迹,没有多余的议论,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出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近乎真理的事实——敬畏我们的生命,相信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生命紧紧相依,和我们的生命结成最紧密的“联盟”,我们就会尽享生命的美丽与神奇、生命的剽悍与强大。

  突然悟道无限渺小的“我”竟然那么强大。天地仿佛为“我”而生!是啊,那一片片荒草马上就会在春天的风中变成一片片新绿,这是不争的事实,这是生命的象征。

  我是谁并不重要,就象小说中的他是谁并不重要。但是,一定要知道,“我”——就是这苍穹中的生命。生命赋予了“我”精神、意志、理想、智慧!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生命。生命,与人类同在。不管我们遇到什么,它都会与我们同在!

《热爱生命》杰克伦敦6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

  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热爱生命》杰克伦敦7

  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给了我极大的震憾,每句话都激动人心。下面,就看看这生与死的埋拼搏吧!

  那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美国西部的一位淘金者被返程的朋友给抛弃了,他只好独自在荒原上流浪,天越来越冷,食物也一点都没有了,他拖着腿上的伤在雪地上慢慢前行,有时碰到高一点的`雪峰还要爬着前行,就在他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这匹狼在他身后舔着他那腿中流出的血,就这样,一场生死的战斗开始了,他不停地在前边走,病狼也不停地追,最后,淘金者为了活下去,用自己全部的力量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后被一艘捕鲸船中的人救上来了。淘金者最终生存了下去。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报纸上经常会有自杀跳楼的人,他们是多么的不珍惜生命啊!不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他是最有理由放弃生命的,但他却不屈服,坚持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因此他才能得救,然而,这些受到小小挫折,就感到生命没有意义的人,那就太不乐观了,要知道,要是每个人都开心、快乐,世界将变得很可爱。总之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不要因为生活中的坎坎坷坷就放弃生命,这是很不科学的选择。

  生命,一个非常神圣的东西,我们每一个人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热爱生命》杰克伦敦8

  今天学习了一篇文章,叫做《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是一曲顽强奋进的生命之歌,他告诉我们,灾难不是死亡的代名词。当我们遭遇困难的时候,未必就是世界末日。死亡的确可怕,但热爱生命的人,就一定会坚定信念,挑战极限,战胜一切困难。

  在这篇文章中,“他”是顽强的,是执着的,是善良的,是宽厚、理性的……我很敬佩“他”的精神品质。

  “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这句话中可以得知,是“他”对生命的`渴望支撑着他前进,是他前进的动力,促使他与困难做斗争。这句话也赞美了生命的顽强和伟大,点明了文章主题。

  “突然间,他不笑了,如果这是比尔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如果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真的是比尔的话?”“他”突然不笑了,他从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中看到了可怕的凶兆,明白了比尔的不幸正将是自己所要面对的。从“他”突然不笑了,可以看出他对比尔的同情,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嘲笑一个落得如此下场的人,更何况比尔还是与自己曾经患难与共的同伴。他的内心是善良的,他的胸怀是宽厚的。

  “他”即使害怕身体虚弱掉进水坑淹死,却也没有选择沿着沙洲随着漂浮的木头,让河水带走他,这是理性的表现;在与狼搏斗时,他没有选择进攻,而是等待狼来攻击,他再进行反击用体重压死狼,这也是理性的表现,“他”很理性不是吗?

  生命就是会有形形色色的艰难险阻,需要我们用执着、勇敢、顽强等精神去进行抗争和搏斗夺得胜利,当然也许持有一颗善良的心,加以辅助,让我们一起热爱生命吧!

《热爱生命》杰克伦敦9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

  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

  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象心里在说服自己一样。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他没有回头。

  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

  “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拐地走着,跌跌冲冲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十分明亮的天际走去。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

  靠近地平线的太阳,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象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这个人单腿立着休息,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之内。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通向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他把周围那一圈世界重新扫了一遍。这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迅速地使他两眼露出了恐惧神色。

  “比尔!”他悄悄地、一次又一次地喊道:“比尔!”

  他在白茫茫的水里畏缩着,好象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象发疟子似地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喇一声落到水里。这一声总算把他惊醒了。他和恐惧斗争着,尽力鼓起精神,在水里摸索,找到了枪。他把包袱向左肩挪动了一下,以便减轻扭伤的脚腕子的负担。接着,他就慢慢地,小心谨慎地,疼得闪闪缩缩地向河岸走去。

  他一步也没有停。他象发疯似地拼着命,不顾疼痛,匆匆登上斜坡,走向他的伙伴失去踪影的那个山头——比起那个瘸着腿,一瘸一拐的伙伴来,他的样子更显得古怪可笑。可是到了山头,只看见一片死沉沉的,寸草不生的浅谷。他又和恐惧斗争着,克服了它,把包袱再往左肩挪了挪,蹒跚地走下山坡。

  谷底一片潮湿,浓厚的苔藓,象海绵一样,紧贴在水面上。他走一步,水就从他脚底下溅射出来,他每次一提起脚,就会引起一种吧咂吧咂的声音,因为潮湿的苔藓总是吸住他的脚,不肯放松。他挑着好路,从一块沼地走到另一块沼地,并且顺着比尔的脚印,走过一堆一堆的、象突出在这片苔藓海里的小岛一样的岩石。

  他虽然孤零零的一个人,却没有迷路。他知道,再往前去,就会走到一个小湖旁边,那儿有许多极小极细的枯死的枞树,当地的人把那儿叫作“提青尼其利”——意思是“小棍子地”。而且,还有一条小溪通到湖里,溪水不是白茫茫的。

  溪上有灯心草——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但是没有树木,他可以沿着这条小溪一直走到水源尽头的分水岭。他会翻过这道分水岭,走到另一条小溪的源头,这条溪是向西流的,他可以顺着水流走到它注入狄斯河的地方,那里,在一条翻了的独木船下面可以找到一个小坑,坑上面堆着许多石头。这个坑里有他那支空枪所需要的子弹,还有钓钩、钓丝和一张小鱼网——打猎钓鱼求食的一切工具。同时,他还会找到面粉——并不多——此外还有一块腌猪肉同一些豆子。

  比尔会在那里等他的,他们会顺着狄斯河向南划到大熊湖。接着,他们就会在湖里朝南方划,一直朝南,直到麦肯齐河。到了那里,他们还要朝着南方,继续朝南方走去,那么冬天就怎么也赶不上他们了。让湍流结冰吧,让天气变得更凛冽吧,他们会向南走到一个暖和的赫德森湾公司的站头,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吃的东西也多得不得了。

  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不仅苦苦地拼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

  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当那团模糊的象圆球一样的太阳慢慢向西北方沉下去的时候,他一再盘算着在冬天追上他和比尔之前,他们向南逃去的每一寸路。他反复地想着地窖里和赫德森湾公司站头上的吃的东西。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至于没有吃到他想吃的东西的日子,那就更不止两天了。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这种沼地浆果只有一小粒种籽,外面包着一点浆水。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份,但是他仍然抱着一种不顾道理,不顾经验教训的希望,耐心地嚼着它们。

  走到九点钟,他在一块岩石上绊了一下,因为极端疲倦和衰弱,他摇晃了一下就栽倒了。他侧着身子、一动也不动地躺了一会。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当中脱出身子,笨拙地挣扎起来勉强坐着。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借着留连不散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想找到一些干枯的苔藓。后来,他收集了一堆,就升起一蓬火——一蓬不旺的,冒着黑烟的火——并且放了一白铁罐子水在上面煮着。

  他打开包袱,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一共六十六根。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遍。他把它们分成几份,用油纸包起来,一份放在他的空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的破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贴胸的衬衫里面。做完以后,他忽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它们完全拿出来打开,重新数过。

  仍然是六十六根。

  他在火边烘着潮湿的鞋袜。鹿皮鞋已经成了湿透的碎片。毡袜子有好多地方都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一只脚腕子胀得血管直跳,他检查了一下。它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了。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下一长条,把脚腕子捆紧。此外,他又撕下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接着,他喝完那罐滚烫的水,上好表的发条,就爬进两条毯子当中。

  他睡得跟死人一样。午夜前后的短暂的黑暗来而复去。

  太阳从东北方升了起来——至少也得说那个方向出现了曙光,因为太阳给乌云遮住了。

  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静静地仰面躺着。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当他撑住胳膊肘翻身的时候,一种很大的呼噜声把他吓了一跳,他看见了一只公鹿,它正在用机警好奇的眼光瞧着他。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公鹿哼了一下,一跳就跑开了,只听见它奔过山岩时蹄子得得乱响的声音。

  这个人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一面拖着身体站起来,一面大声地哼哼。这是一件很慢、很吃力的事。他的关节都象生了锈的铰链。它们在骨臼里的动作很迟钝,阻力很大,一屈一伸都得咬着牙才能办到。最后,两条腿总算站住了,但又花了一分钟左右的工夫才挺起腰,让他能够象一个人那样站得笔直。

  他慢腾腾地登上一个小丘,看了看周围的地形。既没有树木,也没有小树丛,什么都没有,只看到一望无际的灰色苔藓,偶尔有点灰色的岩石,几片灰色的小湖,几条灰色的小溪,算是一点变化点缀。天空是灰色的。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他不知道哪儿是北方,他已经忘掉了昨天晚上他是怎样取道走到这里的。不过他并没有迷失方向。

  这他是知道的。不久他就会走到那块“小棍子地”。他觉得它就在左面的什么地方,而且不远——可能翻过下一座小山头就到了。

  于是他就回到原地,打好包袱,准备动身。他摸清楚了那三包分别放开的火柴还在,虽然没有停下来再数数。不过,他仍然踌躇了一下,在那儿一个劲地盘算,这次是为了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袋子并不大。他可以用两只手把它完全遮没。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最后,他把它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地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

  他转向左面走着,不时停下来吃沼地上的浆果。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象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到“小棍子地”必须走的路线上。沼地上的浆果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反而使他的舌头和口腔热辣辣的。

  他走到了一个山谷,那儿有许多松鸡从岩石和沼地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它们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他拿石子打它们,但是打不中。他把包袱放在地上,象猫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锋利的岩石穿过他的裤子,划破了他的腿,直到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迹;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他在潮湿的苔藓上爬着,弄得衣服湿透,身上发冷;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觉得,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而那一群松鸡却总是在他面前飞起来,呼呼地转,到后来,它们那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简直变成了对他的嘲笑,于是他就咒骂它们,随着它们的叫声对它们大叫起来。

  有一次,他爬到了一定是睡着了的一只松鸡旁边。他一直没有瞧见,直到它从岩石的角落里冲着他的脸窜起来,他才发现。他象那只松鸡起飞一样惊慌,抓了一把,只捞到了三根尾巴上的羽毛。当他瞅着它飞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随后他回到原地,背起包袱。

  时光渐渐消逝,他走进了连绵的山谷,或者说是沼地,这些地方的野物比较多。一群驯鹿走了过去,大约有二十多头,都呆在可望而不可即的来复枪的射程以内。他心里有一种发狂似的、想追赶它们的念头,而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追上去捉住它们。一只黑狐狸朝他走了过来,嘴里叼着一只松鸡。这个人喊了一声。这是一种可怕的喊声,那只狐狸吓跑了,可是没有丢下松鸡。

  傍晚时,他顺着一条小河走去,由于含着石灰而变成乳白色的河水从稀疏的灯心草丛里流过去。他紧紧抓注这些灯心草的根部,拔起一种好象嫩葱芽,只有木瓦上的钉子那么大的东西。这东西很嫩,他的牙齿咬进去,会发出一种咯吱咯吱的声音,仿佛味道很好。但是它的纤维却不容易嚼。

  它是由一丝丝的充满了水份的纤维组成的:跟浆果一样,完全没有养份。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象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他非常疲倦,总希望能歇一会——躺下来睡个觉;可是他又不得不继续挣扎前进——不过,这并不一定是因为他急于要赶到“小棍子地”,多半还是饥饿在逼着他。他在小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在这么远的北方,是既没有青蛙也没有小虫的。

  他瞧遍了每上个水坑,都没有用,最后,到了漫漫的暮色袭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独一无二的、象鲦鱼般的小鱼。他把胳膊伸下水去,一直没到肩头,但是它又溜开了。于是他用双手去捉,把池底的乳白色泥浆全搅浑了。正在紧张的关头,他掉到了坑里,半身都浸湿了。现在,水太浑了,看不清鱼在哪儿,他只好等着,等泥浆沉淀下去。

  他又捉起来,直到水又搅浑了。可是他等不及了,便解下身上的白铁罐子,把坑里的水舀出去;起初,他发狂一样地舀着,把水溅到自己身上,同时,固为泼出去的水距离太近,水又流到坑里。后来,他就更小心地舀着,尽量让自己冷静一点,虽然他的心跳得很厉害,手在发抖。这样过了半小时,坑里的水差不多舀光了。剩下来的连一杯也不到。

  可是,并没有什么鱼;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那条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一个相连的大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如果他早知道有这个暗缝,他一开始就会把它堵死,那条鱼也就归他所有了。他这样想着,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荒原号陶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噎了好久。

  他升起一蓬火,喝了几罐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并且照昨天晚上那样在一块岩石上露宿。最后他检查了一下火柴是不是干燥,并且上好表的发条,毯子又湿又冷,脚腕子疼得在悸动。可是他只有饿的感觉,在不安的睡眠里,他梦见了一桌桌酒席和一次次宴会,以及各种各样的摆在桌上的食物。

  醒来时,他又冷又不舒服。天上没有太阳。灰蒙蒙的大地和天空变得愈来愈阴沉昏暗。一阵刺骨的寒风刮了起来,初雪铺白了山顶。他周围的空气愈来愈浓,成了白茫茫一片,这时,他已经升起火,又烧了一罐开水。天上下的一半是雨,一半是雪,雪花又大又潮。起初,一落到地面就融化了,但后来越下越多,盖满了地面,淋熄了火,糟蹋了他那些当作燃料的干苔藓。

  这是一个警告,他得背起包袱,一瘸一拐地向前走;至于到哪儿去,他可不知道。他既不关心小棍子地,也不关心比尔和狄斯河边那条翻过来的独木舟下的地窖。他完全给“吃”这个词儿管住了。他饿疯了。他根本不管他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底就成。他在湿雪里摸索着,走到湿漉漉的沼地浆果那儿,接着又一面连根拔着灯心草,一面试探着前进。不过这东西既没有味,又不能把肚子填饱。

  后来,他发现了一种带酸味的野草,就把找到的都吃了下去,可是找到的并不多,因为它是一种蔓生植物,很容易给几寸深的雪埋没。那天晚上他既没有火,也没有热水,他就钻在毯子里睡觉,而且常常饿醒。这时,雪已经变成了冰冷的雨。他觉得雨落在他仰着的脸上,给淋醒了好多次。天亮了——又是灰蒙蒙的一天,没有太阳。雨已经停了。刀绞一样的饥饿感觉也消失了。他已经丧失了想吃食物的感觉。他只觉得胃里隐隐作痛,但并不使他过分难过。他的脑子已经比较清醒,他又一心一意地想着“小棍子地”和狄斯河边的地窖了。

  他把撕剩的那条毯子扯成一条条的,裹好那双鲜血淋淋的脚。同时把受伤的脚腕子重新捆紧,为这一天的旅行做好准备。等到收拾包袱的时候,他对着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想了很久,但最后还是把它随身带着。

  雪已经给雨水淋化了,只有山头还是白的。太阳出来了,他总算能够定出罗盘的方位来了,虽然他知道现在他已经迷了路。在前两天的游荡中,他也许走得过分偏左了。因此,他为了校正,就朝右面走,以便走上正确的路程。

  现在,虽然饿的痛苦已经不再那么敏锐,他却感到了虚弱。他在摘那种沼地上的浆果,或者拔灯心草的时候,常常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觉得他的舌头很干燥,很大,好象上面长满了细毛,含在嘴里发苦。他的心脏给他添了很多麻烦。他每走几分钟,心里就会猛烈地怦怦地跳一阵,然后变成一种痛苦的一起一落的迅速猛跳,逼得他透不过气,只觉得头昏眼花。

  中午时分,他在一个大水坑里发现了两条鲦鱼。把坑里的水舀干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他比较镇静,就想法子用白铁罐子把它们捞起来。它们只有他的小指头那么长,但是他现在并不觉得特别饿。胃里的隐痛已经愈来愈麻木,愈来愈不觉得了。他的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他把鱼生吃下去,费劲地咀嚼着,因为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他虽然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

  黄昏时候,他又捉到了三条鲦鱼,他吃掉两条,留下一条作第二天的早饭。太阳已经晒干了零星散漫的苔藓,他能够烧点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了。这一天,他走了不到十哩路;第二天,只要心脏许可,他就往前走,只走了五哩多地。但是胃里却没有一点不舒服的感觉。它已经睡着了。

  现在,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带,驯鹿愈来愈多,狼也多起来了。荒原里常常传出狼嗥的声音,有一次,他还瞧见了三只狼在他前面的路上穿过。

  又过了一夜;早晨,因为头脑比较清醒,他就解开系着那厚实的鹿皮口袋的皮绳,从袋口倒出一股黄澄澄的粗金沙和金块。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同时,他又从剩下的那条毯子上撕下几条,用来裹脚。他仍然舍不得他的枪,因为狄斯河边的地窖里有子弹。

  这是一个下雾的日子,这一天,他又有了饿的感觉。他的身体非常虚弱,他一阵一阵地晕得什么都看不见。现在,对他来说,一绊就摔跤已经不是稀罕事了;有一次,他给绊了一跤,正好摔到一个松鸡窝里。那里面有四只刚孵出的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光景——那些活蹦乱跳的小生命只够吃一口;他狼吞虎咽,把它们活活塞到嘴里,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母松鸡大吵大叫地在他周围扑来扑去。他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可是它闪开了。他投石子打它,碰巧打伤了它的一个翅膀。松鸡拍击着受伤的翅膀逃开了,他就在后面追赶。

  那几只小鸡只引起了他的胃口。他拖着那只受伤的脚腕子,一瘸一拐,跌跌冲冲地追下去,时而对它扔石子,时而粗声吆喝;有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不声不响地追着,摔倒了就咬着牙、耐心地爬起来,或者在头晕得支持不住的时候用手揉揉眼睛。

  这么一追,竟然穿过了谷底的沼地,发现了潮湿苔癣上的一些脚樱。这不是他自己的脚营,他看得出来。一定是比尔的。不过他不能停下,因为母松鸡正在向前跑。他得先把它捉住,然后回来察看。

  母松鸡给追得精疲力尽;可是他自己也累坏了。它歪着身子倒在地上喘个不停,他也歪着倒在地上喘个不停,只隔着十来尺,然而没有力气爬过去。等到他恢复过来,它也恢复过来了,他的饿手才伸过去,它就扑着翅膀,逃到了他抓不到的地方。这场追赶就这样继续下去。天黑了,它终于逃掉了。由于浑身软弱无力绊了一跤,头重脚轻地栽下去,划破了脸,包袱压在背上。他一动不动地过了好久,后来才翻过身,侧着躺在地上,上好表,在那儿一直躺到早晨。

  又是一个下雾的日子。他剩下的那条毯子已经有一半做了包脚布。他没有找到比尔的踪迹。可是没有关系。饿逼得他太厉害了——不过——不过他又想,是不是比尔也迷了路。走到中午的时候,累赘的包袱压得他受不了。于是他重新把金子分开,但这一次只把其中的一半倒在地上。到了下午,他把剩下来的那一点也扔掉了,现在,他只有半条毯子、那个白铁罐子和那支枪。

  一种幻觉开始折磨他。他觉得有十足的把握,他还剩下一粒子弹。它就在枪膛里,而他一直没有想起。可是另一方面,他也始终明自,枪膛里是空的。但这种幻觉总是萦回不散。他斗争了几个钟头,想摆脱这种幻觉,后来他就打开枪,结果面对着空枪膛。这样的失望非常痛苦,仿佛他真的希望会找到那粒子弹似的。

  经过半个钟头的跋涉之后,这种幻觉又出现了。他于是又跟它斗争,而它又缠住他不放,直到为了摆脱它,他又打开枪膛打消自己的念头。有时候,他越想越远,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一面让种种奇怪的念头和狂想,象蛀虫一样地啃他的脑髓。但是这类脱离现实的逻思大都维持不了多久,因为饥饿的痛苦总会把他刺醒。有一次,正在这样瞎想的时候,他忽然猛地惊醒过来,看到一个几乎叫他昏倒的东西。他象酒醉一样地晃荡着,好让自己不致跌倒。在他面前站着一匹马。一匹马!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觉得眼前一片漆黑,霎时间金星乱迸。他狼狠地揉着眼睛,让自己瞧瞧清楚,原来它并不是马,而是一头大棕熊。这个畜生正在用一种好战的好奇眼光仔细察看着他。

  这个人举枪上肩,把枪举起一半,就记起来。他放下枪,从屁般后面的镶珠刀鞘里拔出猎刀。他面前是肉和生命。他用大拇指试试刀刃。刀刃很锋利。刀尖也很锋利。

  他本来会扑到熊身上,把它杀了的。可是他的心却开始了那种警告性的猛跳。接着又向上猛顶,迅速跳动,头象给铁箍箍紧了似的,脑子里渐渐感到一阵昏迷。

  他的不顾一切的勇气已经给一阵汹涌起伏的恐惧驱散了。处在这样衰弱的境况中,如果那个畜生攻击他,怎么办?

  他只好尽力摆出极其威风的样子,握紧猎刀,狠命地盯着那头熊。它笨拙地向前挪了两步,站直了,发出试探性的咆哮。

  如果这个人逃跑,它就追上去;不过这个人并没有逃跑。现在,由于恐惧而产生的勇气已经使他振奋起来。同样地,他也在咆哮,而且声音非常凶野,非常可怕,发出那种生死攸关、紧紧地缠着生命的根基的恐惧。

  那头熊慢慢向旁边挪动了一下,发出威胁的咆哮,连它自己也给这个站得笔直、毫不害怕的神秘动物吓住了。可是这个人仍旧不动。他象石像一样地站着,直到危险过去,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阵,倒在潮湿的苔藓里。

  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恐惧。这不是害怕他会束手无策地死于断粮的恐惧,而是害怕饥饿还没有耗尽他的最后一点求生力,他已经给凶残地摧毁了。这地方的狼很多。狼嗥的声音在荒原上飘来飘去,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好象伸手就可以摸到,吓得他不由举起双手,把它向后推去,仿佛它是给风刮紧了的帐篷。

  那些狼,时常三三两两地从他前面走过。但是都避着他。一则因为它们为数不多,此外,它们要找的是不会搏斗的驯鹿,而这个直立走路的奇怪动物却可能既会抓又会咬。

  傍晚时他碰到了许多零乱的骨头,说明狼在这儿咬死过一头野兽。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面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他端详着这些骨头,它们已经给啃得精光发亮,其中只有一部份还没有死去的细胞泛着粉红色。难道在天黑之前,他也可能变成这个样子吗?生命就是这样吗,呃?真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活着才感到痛苦。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那么,为什么他不甘心死呢?

  但是,他对这些大道理想得并不长久。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吮吸着仍然使骨头微微泛红的残余生命。甜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有时他咬碎了一点骨头,有时却咬碎了自己的牙,于是他就用岩石来砸骨头,把它捣成了酱,然后吞到肚里。匆忙之中,有时也砸到自己的指头,使他一时感到惊奇的是,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

  接着下了几天可怕的雨雪。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收拾行李。他白天黑夜都在赶路。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闪烁起来,微微燃烧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象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它不愿意死。他也不再痛苦了。他的神经已经变得迟钝麻木,他的脑子里则充满了怪异的幻象和美妙的梦境。

  不过,他老是吮吸着,咀嚼着那只小驯鹿的碎骨头,这是他收集起来随身带着的一点残屑。他不再翻山越岭了,只是自动地顺着一条流过一片宽阔的浅谷的溪水走去。可是他既没有看见溪流,也没有看到山谷。他只看到幻象。他的灵魂和肉体虽然在并排向前走,向前爬,但它们是分开的,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微弱。

  有一天,他醒过来,神智清楚地仰卧在一块岩石上。太阳明朗暖和。他听到远处有一群小驯鹿尖叫的声音。他只隐隐约约地记得下过雨,刮过风,落过雪,至于他究竟被暴风雨吹打了两天或者两个星期,那他就不知道了。

  他一动不动地躺了好一会,温和的太阳照在他身上,使他那受苦受难的身体充满了暖意。这是一个晴天,他想道。

  也许,他可以想办法确定自己的方位。他痛苦地使劲偏过身子;下面是一条流得很慢的很宽的河。他觉得这条河很陌生,真使他奇怪。他慢慢地顺着河望去,宽广的河湾婉蜒在许多光秃秃的小荒山之间,比他往日碰到的任何小山都显得更光秃,更荒凉,更低矮。他于是慢慢地,从容地,毫不激动地,或者至多也是抱着一种极偶然的兴致,顺着这条奇怪的河流的方向,向天际望去,只看到它注入一片明亮光辉的大海。他仍然不激动。太奇怪了,他想道,这是幻象吧,也许是海市蜃楼吧——多半是幻象,是他的错乱的神经搞出来的把戏。后来,他又看到光亮的大海上停泊着一只大船,就更加相信这是幻象。他眼睛闭了一会再睁开。奇怪,这种幻象竟会这样地经久不散!然而并不奇怪,他知道,在荒原中心绝不会有什么大海,大船,正象他知道他的空枪里没有子弹一样。

  他听到背后有一种吸鼻子的声音——仿佛喘不出气或者咳嗽的声音。由于身体极端虚弱和僵硬,他极慢极慢地翻一个身。他看不出附近有什么东西,但是他耐心地等着。

  又听到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离他不到二十尺远的两块岩石之间,他隐约看到一只灰狼的头。那双尖耳朵并不象别的狼那样竖得笔挺;它的眼睛昏暗无光,布满血丝;脑袋好象无力地、苦恼地耷拉着。这个畜生不断地在太阳光里霎眼。它好象有玻正当他瞧着它的时候,它又发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

  至少,这总是真的,他一面想,一面又翻过身,以便瞧见先前给幻象遮住的现实世界。可是,远处仍旧是一片光辉的大海,那条船仍然清晰可见。难道这是真的吗?他闭着眼睛,想了好一会,毕竟想出来了。他一直在向北偏东走,他已经离开狄斯分水岭,走到了铜矿谷。这条流得很慢的宽广的河就是铜矿河。那片光辉的大海是北冰洋。那条船是一艘捕鲸船,本来应该驶往麦肯齐河口,可是偏了东,太偏东了,目前停泊在加冕湾里。他记起了很久以前他看到的那张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现在,对他来说,这完全是清清楚楚,入情入理的。

  他坐起来,想着切身的事情。裹在脚上的毯子已经磨穿了,他的脚破得没有一处好肉。最后一条毯子已经用完了。枪和猎刀也不见了。帽子不知在什么地方丢了,帽圈里那小包火柴也一块丢了,不过,贴胸放在烟草袋里的那包用油纸包着的火柴还在,而且是干的。他瞧了一下表。时针指着十一点,表仍然在走。很清楚,他一直没有忘了上表。

  他很冷静,很沉着。虽然身体衰弱已极,但是并没有痛苦的感觉。他一点也不饿。甚至想到食物也不会产生快感。

  现在,他无论做什么,都只凭理智。他齐膝盖撕下了两截裤腿,用来裹脚。他总算还保住了那个白铁罐子。他打算先喝点热水,然后再开始向船走去,他已经料到这是一段可怕的路程。

  他的动作很慢。他好象半身不遂地哆嗦着。等到他预备去收集干苔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站不起来了。他试了又试,后来只好死了这条心,他用手和膝盖支着爬来爬去。有一次,他爬到了那只病狼附近。那个畜生,一面很不情愿地避开他,一面用那条好象连弯一下的力气都没有的舌头舐着自己的牙床。这个人注意到它的舌头并不是通常那种健康的红色,而是一种暗黄色,好象蒙着一层粗糙的、半干的粘膜。

  这个人喝下热水之后,觉得自己可以站起来了,甚至还可以象想象中一个快死的人那样走路了。他每走一两分钟,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的步子软弱无力,很不稳,就象跟在他后面的那只狼一样又软又不稳;这天晚上,等到黑夜笼罩了光辉的大海的时候,他知道他和大海之间的距离只缩短了不到四哩。

  这一夜,他总是听到那只病狼咳嗽的声音,有时候,他又听到了一群小驯鹿的叫声。他周围全是生命,不过那是强壮的生命,非常活跃而健康的生命,同时他也知道,那只病狼所以要紧跟着他这个病人,是希望他先死。早晨,他一挣开眼睛就看到这个畜生正用一种如饥似渴的眼光瞪着他。它夹着尾巴蹲在那儿,好象一条可怜的倒楣的狗。早晨的寒风吹得它直哆嗦,每逢这个人对它勉强发出一种低声咕噜似的吆喝,它就无精打采地呲着牙。

  太阳亮堂堂地升了起来,这一早晨,他一直在绊绊跌跌地,朝着光辉的海洋上的那条船走。天气好极了。这是高纬度地方的那种短暂的晚秋。它可能连续一个星期。也许明后天就会结束。

  下午,这个人发现了一些痕迹,那是另外一个人留下的,他不是走,而是爬的。他认为可能是比尔,不过他只是漠不关心地想想罢了。他并没有什么好奇心。事实上,他早已失去了兴致和热情。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正因为生命不愿死,他才仍然要吃沼地上的浆果和鲦鱼,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

  他跟着那个挣扎前进的人的痕迹向前走去,不久就走到了尽头——潮湿的苔藓上摊着几根才啃光的骨头,附近还有许多狼的脚樱他发现了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他那无力的手已经拿不动这样沉重的袋子了,可是他到底把它提起来了。比尔至死都带着它。哈哈!他可以嘲笑比尔了。

  他可以活下去,把它带到光辉的海洋里那条船上。他的笑声粗厉可怕,跟乌鸦的怪叫一样,而那条病狼也随着他,一阵阵地惨嗥。突然间,他不笑了。如果这真是比尔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如果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真是比尔的话?

  他转身走开了。不错,比尔抛弃了他;但是他不愿意拿走那袋金子,也不愿意吮吸比尔的骨头。不过,如果事情掉个头的话,比尔也许会做得出来的,他一面摇摇晃晃地前进,一面暗暗想着这些情形。

  他走到了一个水坑旁边。就在他弯下腰找鲦鱼的时候,他猛然仰起头,好象给戳了一下。他瞧见了自己反映在水里的险。脸色之可怕,竟然使他一时恢复了知觉,感到震惊了。这个坑里有三条鲦鱼,可是坑太大,不好舀;他用白铁罐子去捉,试了几次都不成,后来他就不再试了。他怕自己会由于极度虚弱,跌进去淹死。而且,也正是因为这一层,他才没有跨上沿着沙洲并排漂去的木头,让河水带着他走。

  这一天,他和那条船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哩;第二天,又缩短了两哩——因为现在他是跟比尔先前一样地在爬;到了第五天末尾,他发现那条船离开他仍然有七哩,而他每天连一哩也爬不到了。幸亏天气仍然继续放晴,他于是继续爬行,继续晕倒,辗转不停地爬;而那头狼也始终跟在他后面,不断地咳嗽和哮喘。他的膝盖已经和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尽管他撕下了身上的衬衫来垫膝盖,他背后的苔藓和岩石上仍然留下了一路血渍。有一次,他回头看见病狼正饿得发慌地舐着他的血渍、他不由得清清楚楚地看出了自己可能遭到的结局——除非——除非他干掉这只狼。于是,—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

  如果这是一条健康的狼,那末,他觉得倒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一想到自己要喂这么一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他就觉得非常厌恶。他就是这样吹毛求疵。现在,他脑子里又开始胡思乱想,又给幻象弄得迷迷糊糊,而神智清楚的时候也愈来愈少,愈来愈短。

  有一次,他从昏迷中给一种贴着他耳朵喘息的声音惊醒了。那只狼一跛一跛地跳回去,它因为身体虚弱,一失足摔了一跤。样子可笑极了,可是他一点也不觉得有趣。他甚至也不害怕。他已经到了这一步,根本谈不到那些。不过,这一会,他的头脑却很清醒,于是他躺在那儿,仔细地考虑。

  那条船离他不过四哩路,他把眼睛擦净之后,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它;同时,他还看出了一条在光辉的大海里破浪前进的小船的白帆。可是,无论如何他也爬不完这四哩路。这一点,他是知道的,而且知道以后,他还非常镇静。他知道他连半哩路也爬不了。不过,他仍然要活下去。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他居然会死掉,那未免太不合理了。命运对他实在太苛刻了,然而,尽管奄奄一息,他还是不情愿死。也许,这种想法完全是发疯,不过,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它,不肯死。

  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疲倦象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上来,但是他刚强地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没。这种要命的疲倦,很象一片大海,一涨再涨,一点一点地淹没他的意识。有时候,他几乎完全给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划着,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可是,有时候,他又会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捕鲸船“白德福号”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人员。他们从甲板上望见岸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它正在向沙滩下面的水面挪动。他们没法分清它是哪一类动物,但是,因为他们都是研究科学的人,他们就乘了船旁边的一条捕鲸艇,到岸上去察看。接着,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作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象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这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尺。

  三星期以后,这个人躺在捕鲸船“白德福号”的一个铺位上,眼泪顺着他的削瘦的面颊往下淌,他说出他是谁和他经过的一切。同时,他又含含糊糊地、不连贯地谈到了他的母亲,谈到了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

  没过几天,他就跟那些科学家和船员坐在一张桌子旁边吃饭了,他馋得不得了地望着面前这么多好吃的东西,焦急地瞧着它溜进别人口里。每逢别人咽下一口的时候,他眼睛里就会流露出一种深深惋惜的表情。他的神志非常清醒,可是,每逢吃饭的时候,他免不了要恨这些人。他给恐惧缠住了,他老怕粮食维持不了多久。他向厨子,船舱里的服务员和船长打听食物的贮藏量。他们对他保证了无数次,但是他仍然不相信,仍然会狡猾地溜到贮藏室附近亲自窥探。

  看起来,这个人正在发胖。他每天都会胖一点。那批研究科学的人都摇着头,提出他们的理论。他们限制了这个人的饭量,可是他的腰围仍然在加大,身体胖得惊人。

  水手们都咧着嘴笑。他们心里有数。等到这批科学家派人来监视他的时候,他们也知道了。他们看到他在早饭以后萎靡不振地走着,而且会象叫化子似地,向一个水手伸出手。那个水手笑了笑,递给他一块硬面包,他贪婪地把它拿住,象守财奴瞅着金子般地瞅着它,然后把它塞到衬衫里面。别的咧着嘴笑的水手也送给他同样的礼品。

  这些研究科学的人很谨慎。他们随他去。但是他们常常暗暗检查他的床铺。那上面摆着一排排的硬面包,褥子也给硬面包塞得满满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塞满了硬面包。然而他的神志非常清醒。他是在防备可能发生的另一次饥荒——就是这么回事。研究科学的人说,他会恢复常态的;事实也是如此,“白德福号”的铁锚还没有在旧金山湾里隆隆地抛下去,他就正常了。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

  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

  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象心里在说服自己一样。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他没有回头。

  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

  “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拐地走着,跌跌冲冲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十分明亮的天际走去。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

  靠近地平线的太阳,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象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这个人单腿立着休息,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之内。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通向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他把周围那一圈世界重新扫了一遍。这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迅速地使他两眼露出了恐惧神色。

  “比尔!”他悄悄地、一次又一次地喊道:“比尔!”

  他在白茫茫的水里畏缩着,好象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象发疟子似地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喇一声落到水里。这一声总算把他惊醒了。他和恐惧斗争着,尽力鼓起精神,在水里摸索,找到了枪。他把包袱向左肩挪动了一下,以便减轻扭伤的脚腕子的负担。接着,他就慢慢地,小心谨慎地,疼得闪闪缩缩地向河岸走去。

  他一步也没有停。他象发疯似地拼着命,不顾疼痛,匆匆登上斜坡,走向他的伙伴失去踪影的那个山头——比起那个瘸着腿,一瘸一拐的伙伴来,他的样子更显得古怪可笑。可是到了山头,只看见一片死沉沉的,寸草不生的浅谷。他又和恐惧斗争着,克服了它,把包袱再往左肩挪了挪,蹒跚地走下山坡。

  谷底一片潮湿,浓厚的苔藓,象海绵一样,紧贴在水面上。他走一步,水就从他脚底下溅射出来,他每次一提起脚,就会引起一种吧咂吧咂的声音,因为潮湿的苔藓总是吸住他的脚,不肯放松。他挑着好路,从一块沼地走到另一块沼地,并且顺着比尔的脚印,走过一堆一堆的、象突出在这片苔藓海里的小岛一样的岩石。

  他虽然孤零零的一个人,却没有迷路。他知道,再往前去,就会走到一个小湖旁边,那儿有许多极小极细的枯死的枞树,当地的人把那儿叫作“提青尼其利”——意思是“小棍子地”。而且,还有一条小溪通到湖里,溪水不是白茫茫的。

  溪上有灯心草——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但是没有树木,他可以沿着这条小溪一直走到水源尽头的分水岭。他会翻过这道分水岭,走到另一条小溪的源头,这条溪是向西流的,他可以顺着水流走到它注入狄斯河的地方,那里,在一条翻了的独木船下面可以找到一个小坑,坑上面堆着许多石头。这个坑里有他那支空枪所需要的子弹,还有钓钩、钓丝和一张小鱼网——打猎钓鱼求食的一切工具。同时,他还会找到面粉——并不多——此外还有一块腌猪肉同一些豆子。

  比尔会在那里等他的,他们会顺着狄斯河向南划到大熊湖。接着,他们就会在湖里朝南方划,一直朝南,直到麦肯齐河。到了那里,他们还要朝着南方,继续朝南方走去,那么冬天就怎么也赶不上他们了。让湍流结冰吧,让天气变得更凛冽吧,他们会向南走到一个暖和的赫德森湾公司的站头,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吃的东西也多得不得了。

  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不仅苦苦地拼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

  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当那团模糊的象圆球一样的太阳慢慢向西北方沉下去的时候,他一再盘算着在冬天追上他和比尔之前,他们向南逃去的每一寸路。他反复地想着地窖里和赫德森湾公司站头上的吃的东西。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至于没有吃到他想吃的东西的日子,那就更不止两天了。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这种沼地浆果只有一小粒种籽,外面包着一点浆水。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份,但是他仍然抱着一种不顾道理,不顾经验教训的希望,耐心地嚼着它们。

  走到九点钟,他在一块岩石上绊了一下,因为极端疲倦和衰弱,他摇晃了一下就栽倒了。他侧着身子、一动也不动地躺了一会。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当中脱出身子,笨拙地挣扎起来勉强坐着。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借着留连不散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想找到一些干枯的苔藓。后来,他收集了一堆,就升起一蓬火——一蓬不旺的,冒着黑烟的火——并且放了一白铁罐子水在上面煮着。

  他打开包袱,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一共六十六根。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遍。他把它们分成几份,用油纸包起来,一份放在他的空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的破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贴胸的衬衫里面。做完以后,他忽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它们完全拿出来打开,重新数过。

  仍然是六十六根。

  他在火边烘着潮湿的鞋袜。鹿皮鞋已经成了湿透的碎片。毡袜子有好多地方都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一只脚腕子胀得血管直跳,他检查了一下。它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了。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下一长条,把脚腕子捆紧。此外,他又撕下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接着,他喝完那罐滚烫的水,上好表的发条,就爬进两条毯子当中。

  他睡得跟死人一样。午夜前后的短暂的黑暗来而复去。

  太阳从东北方升了起来——至少也得说那个方向出现了曙光,因为太阳给乌云遮住了。

  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静静地仰面躺着。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当他撑住胳膊肘翻身的时候,一种很大的呼噜声把他吓了一跳,他看见了一只公鹿,它正在用机警好奇的眼光瞧着他。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公鹿哼了一下,一跳就跑开了,只听见它奔过山岩时蹄子得得乱响的声音。

  这个人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一面拖着身体站起来,一面大声地哼哼。这是一件很慢、很吃力的事。他的关节都象生了锈的铰链。它们在骨臼里的动作很迟钝,阻力很大,一屈一伸都得咬着牙才能办到。最后,两条腿总算站住了,但又花了一分钟左右的工夫才挺起腰,让他能够象一个人那样站得笔直。

  他慢腾腾地登上一个小丘,看了看周围的地形。既没有树木,也没有小树丛,什么都没有,只看到一望无际的灰色苔藓,偶尔有点灰色的岩石,几片灰色的小湖,几条灰色的小溪,算是一点变化点缀。天空是灰色的。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他不知道哪儿是北方,他已经忘掉了昨天晚上他是怎样取道走到这里的。不过他并没有迷失方向。

  这他是知道的。不久他就会走到那块“小棍子地”。他觉得它就在左面的什么地方,而且不远——可能翻过下一座小山头就到了。

  于是他就回到原地,打好包袱,准备动身。他摸清楚了那三包分别放开的火柴还在,虽然没有停下来再数数。不过,他仍然踌躇了一下,在那儿一个劲地盘算,这次是为了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袋子并不大。他可以用两只手把它完全遮没。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最后,他把它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地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

  他转向左面走着,不时停下来吃沼地上的浆果。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象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到“小棍子地”必须走的路线上。沼地上的浆果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反而使他的舌头和口腔热辣辣的。

  他走到了一个山谷,那儿有许多松鸡从岩石和沼地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它们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他拿石子打它们,但是打不中。他把包袱放在地上,象猫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锋利的岩石穿过他的裤子,划破了他的腿,直到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迹;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他在潮湿的苔藓上爬着,弄得衣服湿透,身上发冷;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觉得,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而那一群松鸡却总是在他面前飞起来,呼呼地转,到后来,它们那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简直变成了对他的嘲笑,于是他就咒骂它们,随着它们的叫声对它们大叫起来。

  有一次,他爬到了一定是睡着了的一只松鸡旁边。他一直没有瞧见,直到它从岩石的角落里冲着他的脸窜起来,他才发现。他象那只松鸡起飞一样惊慌,抓了一把,只捞到了三根尾巴上的羽毛。当他瞅着它飞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随后他回到原地,背起包袱。

  时光渐渐消逝,他走进了连绵的山谷,或者说是沼地,这些地方的野物比较多。一群驯鹿走了过去,大约有二十多头,都呆在可望而不可即的来复枪的射程以内。他心里有一种发狂似的、想追赶它们的念头,而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追上去捉住它们。一只黑狐狸朝他走了过来,嘴里叼着一只松鸡。这个人喊了一声。这是一种可怕的喊声,那只狐狸吓跑了,可是没有丢下松鸡。

  傍晚时,他顺着一条小河走去,由于含着石灰而变成乳白色的河水从稀疏的灯心草丛里流过去。他紧紧抓注这些灯心草的根部,拔起一种好象嫩葱芽,只有木瓦上的钉子那么大的东西。这东西很嫩,他的牙齿咬进去,会发出一种咯吱咯吱的声音,仿佛味道很好。但是它的纤维却不容易嚼。

  它是由一丝丝的充满了水份的纤维组成的:跟浆果一样,完全没有养份。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象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他非常疲倦,总希望能歇一会——躺下来睡个觉;可是他又不得不继续挣扎前进——不过,这并不一定是因为他急于要赶到“小棍子地”,多半还是饥饿在逼着他。他在小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在这么远的北方,是既没有青蛙也没有小虫的。

  他瞧遍了每上个水坑,都没有用,最后,到了漫漫的暮色袭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独一无二的、象鲦鱼般的小鱼。他把胳膊伸下水去,一直没到肩头,但是它又溜开了。于是他用双手去捉,把池底的乳白色泥浆全搅浑了。正在紧张的关头,他掉到了坑里,半身都浸湿了。现在,水太浑了,看不清鱼在哪儿,他只好等着,等泥浆沉淀下去。

  他又捉起来,直到水又搅浑了。可是他等不及了,便解下身上的白铁罐子,把坑里的水舀出去;起初,他发狂一样地舀着,把水溅到自己身上,同时,固为泼出去的水距离太近,水又流到坑里。后来,他就更小心地舀着,尽量让自己冷静一点,虽然他的心跳得很厉害,手在发抖。这样过了半小时,坑里的水差不多舀光了。剩下来的连一杯也不到。

  可是,并没有什么鱼;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那条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一个相连的大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如果他早知道有这个暗缝,他一开始就会把它堵死,那条鱼也就归他所有了。他这样想着,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荒原号陶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噎了好久。

  他升起一蓬火,喝了几罐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并且照昨天晚上那样在一块岩石上露宿。最后他检查了一下火柴是不是干燥,并且上好表的发条,毯子又湿又冷,脚腕子疼得在悸动。可是他只有饿的感觉,在不安的睡眠里,他梦见了一桌桌酒席和一次次宴会,以及各种各样的摆在桌上的食物。

  醒来时,他又冷又不舒服。天上没有太阳。灰蒙蒙的大地和天空变得愈来愈阴沉昏暗。一阵刺骨的寒风刮了起来,初雪铺白了山顶。他周围的空气愈来愈浓,成了白茫茫一片,这时,他已经升起火,又烧了一罐开水。天上下的一半是雨,一半是雪,雪花又大又潮。起初,一落到地面就融化了,但后来越下越多,盖满了地面,淋熄了火,糟蹋了他那些当作燃料的干苔藓。

  这是一个警告,他得背起包袱,一瘸一拐地向前走;至于到哪儿去,他可不知道。他既不关心小棍子地,也不关心比尔和狄斯河边那条翻过来的`独木舟下的地窖。他完全给“吃”这个词儿管住了。他饿疯了。他根本不管他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底就成。他在湿雪里摸索着,走到湿漉漉的沼地浆果那儿,接着又一面连根拔着灯心草,一面试探着前进。不过这东西既没有味,又不能把肚子填饱。

  后来,他发现了一种带酸味的野草,就把找到的都吃了下去,可是找到的并不多,因为它是一种蔓生植物,很容易给几寸深的雪埋没。那天晚上他既没有火,也没有热水,他就钻在毯子里睡觉,而且常常饿醒。这时,雪已经变成了冰冷的雨。他觉得雨落在他仰着的脸上,给淋醒了好多次。天亮了——又是灰蒙蒙的一天,没有太阳。雨已经停了。刀绞一样的饥饿感觉也消失了。他已经丧失了想吃食物的感觉。他只觉得胃里隐隐作痛,但并不使他过分难过。他的脑子已经比较清醒,他又一心一意地想着“小棍子地”和狄斯河边的地窖了。

  他把撕剩的那条毯子扯成一条条的,裹好那双鲜血淋淋的脚。同时把受伤的脚腕子重新捆紧,为这一天的旅行做好准备。等到收拾包袱的时候,他对着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想了很久,但最后还是把它随身带着。

  雪已经给雨水淋化了,只有山头还是白的。太阳出来了,他总算能够定出罗盘的方位来了,虽然他知道现在他已经迷了路。在前两天的游荡中,他也许走得过分偏左了。因此,他为了校正,就朝右面走,以便走上正确的路程。

  现在,虽然饿的痛苦已经不再那么敏锐,他却感到了虚弱。他在摘那种沼地上的浆果,或者拔灯心草的时候,常常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觉得他的舌头很干燥,很大,好象上面长满了细毛,含在嘴里发苦。他的心脏给他添了很多麻烦。他每走几分钟,心里就会猛烈地怦怦地跳一阵,然后变成一种痛苦的一起一落的迅速猛跳,逼得他透不过气,只觉得头昏眼花。

  中午时分,他在一个大水坑里发现了两条鲦鱼。把坑里的水舀干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他比较镇静,就想法子用白铁罐子把它们捞起来。它们只有他的小指头那么长,但是他现在并不觉得特别饿。胃里的隐痛已经愈来愈麻木,愈来愈不觉得了。他的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他把鱼生吃下去,费劲地咀嚼着,因为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他虽然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

  黄昏时候,他又捉到了三条鲦鱼,他吃掉两条,留下一条作第二天的早饭。太阳已经晒干了零星散漫的苔藓,他能够烧点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了。这一天,他走了不到十哩路;第二天,只要心脏许可,他就往前走,只走了五哩多地。但是胃里却没有一点不舒服的感觉。它已经睡着了。

  现在,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带,驯鹿愈来愈多,狼也多起来了。荒原里常常传出狼嗥的声音,有一次,他还瞧见了三只狼在他前面的路上穿过。

  又过了一夜;早晨,因为头脑比较清醒,他就解开系着那厚实的鹿皮口袋的皮绳,从袋口倒出一股黄澄澄的粗金沙和金块。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同时,他又从剩下的那条毯子上撕下几条,用来裹脚。他仍然舍不得他的枪,因为狄斯河边的地窖里有子弹。

  这是一个下雾的日子,这一天,他又有了饿的感觉。他的身体非常虚弱,他一阵一阵地晕得什么都看不见。现在,对他来说,一绊就摔跤已经不是稀罕事了;有一次,他给绊了一跤,正好摔到一个松鸡窝里。那里面有四只刚孵出的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光景——那些活蹦乱跳的小生命只够吃一口;他狼吞虎咽,把它们活活塞到嘴里,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母松鸡大吵大叫地在他周围扑来扑去。他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可是它闪开了。他投石子打它,碰巧打伤了它的一个翅膀。松鸡拍击着受伤的翅膀逃开了,他就在后面追赶。

  那几只小鸡只引起了他的胃口。他拖着那只受伤的脚腕子,一瘸一拐,跌跌冲冲地追下去,时而对它扔石子,时而粗声吆喝;有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不声不响地追着,摔倒了就咬着牙、耐心地爬起来,或者在头晕得支持不住的时候用手揉揉眼睛。

  这么一追,竟然穿过了谷底的沼地,发现了潮湿苔癣上的一些脚樱。这不是他自己的脚营,他看得出来。一定是比尔的。不过他不能停下,因为母松鸡正在向前跑。他得先把它捉住,然后回来察看。

  母松鸡给追得精疲力尽;可是他自己也累坏了。它歪着身子倒在地上喘个不停,他也歪着倒在地上喘个不停,只隔着十来尺,然而没有力气爬过去。等到他恢复过来,它也恢复过来了,他的饿手才伸过去,它就扑着翅膀,逃到了他抓不到的地方。这场追赶就这样继续下去。天黑了,它终于逃掉了。由于浑身软弱无力绊了一跤,头重脚轻地栽下去,划破了脸,包袱压在背上。他一动不动地过了好久,后来才翻过身,侧着躺在地上,上好表,在那儿一直躺到早晨。

  又是一个下雾的日子。他剩下的那条毯子已经有一半做了包脚布。他没有找到比尔的踪迹。可是没有关系。饿逼得他太厉害了——不过——不过他又想,是不是比尔也迷了路。走到中午的时候,累赘的包袱压得他受不了。于是他重新把金子分开,但这一次只把其中的一半倒在地上。到了下午,他把剩下来的那一点也扔掉了,现在,他只有半条毯子、那个白铁罐子和那支枪。

  一种幻觉开始折磨他。他觉得有十足的把握,他还剩下一粒子弹。它就在枪膛里,而他一直没有想起。可是另一方面,他也始终明自,枪膛里是空的。但这种幻觉总是萦回不散。他斗争了几个钟头,想摆脱这种幻觉,后来他就打开枪,结果面对着空枪膛。这样的失望非常痛苦,仿佛他真的希望会找到那粒子弹似的。

  经过半个钟头的跋涉之后,这种幻觉又出现了。他于是又跟它斗争,而它又缠住他不放,直到为了摆脱它,他又打开枪膛打消自己的念头。有时候,他越想越远,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一面让种种奇怪的念头和狂想,象蛀虫一样地啃他的脑髓。但是这类脱离现实的逻思大都维持不了多久,因为饥饿的痛苦总会把他刺醒。有一次,正在这样瞎想的时候,他忽然猛地惊醒过来,看到一个几乎叫他昏倒的东西。他象酒醉一样地晃荡着,好让自己不致跌倒。在他面前站着一匹马。一匹马!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觉得眼前一片漆黑,霎时间金星乱迸。他狼狠地揉着眼睛,让自己瞧瞧清楚,原来它并不是马,而是一头大棕熊。这个畜生正在用一种好战的好奇眼光仔细察看着他。

  这个人举枪上肩,把枪举起一半,就记起来。他放下枪,从屁般后面的镶珠刀鞘里拔出猎刀。他面前是肉和生命。他用大拇指试试刀刃。刀刃很锋利。刀尖也很锋利。

  他本来会扑到熊身上,把它杀了的。可是他的心却开始了那种警告性的猛跳。接着又向上猛顶,迅速跳动,头象给铁箍箍紧了似的,脑子里渐渐感到一阵昏迷。

  他的不顾一切的勇气已经给一阵汹涌起伏的恐惧驱散了。处在这样衰弱的境况中,如果那个畜生攻击他,怎么办?

  他只好尽力摆出极其威风的样子,握紧猎刀,狠命地盯着那头熊。它笨拙地向前挪了两步,站直了,发出试探性的咆哮。

  如果这个人逃跑,它就追上去;不过这个人并没有逃跑。现在,由于恐惧而产生的勇气已经使他振奋起来。同样地,他也在咆哮,而且声音非常凶野,非常可怕,发出那种生死攸关、紧紧地缠着生命的根基的恐惧。

  那头熊慢慢向旁边挪动了一下,发出威胁的咆哮,连它自己也给这个站得笔直、毫不害怕的神秘动物吓住了。可是这个人仍旧不动。他象石像一样地站着,直到危险过去,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阵,倒在潮湿的苔藓里。

  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恐惧。这不是害怕他会束手无策地死于断粮的恐惧,而是害怕饥饿还没有耗尽他的最后一点求生力,他已经给凶残地摧毁了。这地方的狼很多。狼嗥的声音在荒原上飘来飘去,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好象伸手就可以摸到,吓得他不由举起双手,把它向后推去,仿佛它是给风刮紧了的帐篷。

  那些狼,时常三三两两地从他前面走过。但是都避着他。一则因为它们为数不多,此外,它们要找的是不会搏斗的驯鹿,而这个直立走路的奇怪动物却可能既会抓又会咬。

  傍晚时他碰到了许多零乱的骨头,说明狼在这儿咬死过一头野兽。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面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他端详着这些骨头,它们已经给啃得精光发亮,其中只有一部份还没有死去的细胞泛着粉红色。难道在天黑之前,他也可能变成这个样子吗?生命就是这样吗,呃?真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活着才感到痛苦。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那么,为什么他不甘心死呢?

  但是,他对这些大道理想得并不长久。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吮吸着仍然使骨头微微泛红的残余生命。甜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有时他咬碎了一点骨头,有时却咬碎了自己的牙,于是他就用岩石来砸骨头,把它捣成了酱,然后吞到肚里。匆忙之中,有时也砸到自己的指头,使他一时感到惊奇的是,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

  接着下了几天可怕的雨雪。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收拾行李。他白天黑夜都在赶路。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闪烁起来,微微燃烧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象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它不愿意死。他也不再痛苦了。他的神经已经变得迟钝麻木,他的脑子里则充满了怪异的幻象和美妙的梦境。

  不过,他老是吮吸着,咀嚼着那只小驯鹿的碎骨头,这是他收集起来随身带着的一点残屑。他不再翻山越岭了,只是自动地顺着一条流过一片宽阔的浅谷的溪水走去。可是他既没有看见溪流,也没有看到山谷。他只看到幻象。他的灵魂和肉体虽然在并排向前走,向前爬,但它们是分开的,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微弱。

  有一天,他醒过来,神智清楚地仰卧在一块岩石上。太阳明朗暖和。他听到远处有一群小驯鹿尖叫的声音。他只隐隐约约地记得下过雨,刮过风,落过雪,至于他究竟被暴风雨吹打了两天或者两个星期,那他就不知道了。

  他一动不动地躺了好一会,温和的太阳照在他身上,使他那受苦受难的身体充满了暖意。这是一个晴天,他想道。

  也许,他可以想办法确定自己的方位。他痛苦地使劲偏过身子;下面是一条流得很慢的很宽的河。他觉得这条河很陌生,真使他奇怪。他慢慢地顺着河望去,宽广的河湾婉蜒在许多光秃秃的小荒山之间,比他往日碰到的任何小山都显得更光秃,更荒凉,更低矮。他于是慢慢地,从容地,毫不激动地,或者至多也是抱着一种极偶然的兴致,顺着这条奇怪的河流的方向,向天际望去,只看到它注入一片明亮光辉的大海。他仍然不激动。太奇怪了,他想道,这是幻象吧,也许是海市蜃楼吧——多半是幻象,是他的错乱的神经搞出来的把戏。后来,他又看到光亮的大海上停泊着一只大船,就更加相信这是幻象。他眼睛闭了一会再睁开。奇怪,这种幻象竟会这样地经久不散!然而并不奇怪,他知道,在荒原中心绝不会有什么大海,大船,正象他知道他的空枪里没有子弹一样。

  他听到背后有一种吸鼻子的声音——仿佛喘不出气或者咳嗽的声音。由于身体极端虚弱和僵硬,他极慢极慢地翻一个身。他看不出附近有什么东西,但是他耐心地等着。

  又听到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离他不到二十尺远的两块岩石之间,他隐约看到一只灰狼的头。那双尖耳朵并不象别的狼那样竖得笔挺;它的眼睛昏暗无光,布满血丝;脑袋好象无力地、苦恼地耷拉着。这个畜生不断地在太阳光里霎眼。它好象有玻正当他瞧着它的时候,它又发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

  至少,这总是真的,他一面想,一面又翻过身,以便瞧见先前给幻象遮住的现实世界。可是,远处仍旧是一片光辉的大海,那条船仍然清晰可见。难道这是真的吗?他闭着眼睛,想了好一会,毕竟想出来了。他一直在向北偏东走,他已经离开狄斯分水岭,走到了铜矿谷。这条流得很慢的宽广的河就是铜矿河。那片光辉的大海是北冰洋。那条船是一艘捕鲸船,本来应该驶往麦肯齐河口,可是偏了东,太偏东了,目前停泊在加冕湾里。他记起了很久以前他看到的那张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现在,对他来说,这完全是清清楚楚,入情入理的。

  他坐起来,想着切身的事情。裹在脚上的毯子已经磨穿了,他的脚破得没有一处好肉。最后一条毯子已经用完了。枪和猎刀也不见了。帽子不知在什么地方丢了,帽圈里那小包火柴也一块丢了,不过,贴胸放在烟草袋里的那包用油纸包着的火柴还在,而且是干的。他瞧了一下表。时针指着十一点,表仍然在走。很清楚,他一直没有忘了上表。

  他很冷静,很沉着。虽然身体衰弱已极,但是并没有痛苦的感觉。他一点也不饿。甚至想到食物也不会产生快感。

  现在,他无论做什么,都只凭理智。他齐膝盖撕下了两截裤腿,用来裹脚。他总算还保住了那个白铁罐子。他打算先喝点热水,然后再开始向船走去,他已经料到这是一段可怕的路程。

  他的动作很慢。他好象半身不遂地哆嗦着。等到他预备去收集干苔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站不起来了。他试了又试,后来只好死了这条心,他用手和膝盖支着爬来爬去。有一次,他爬到了那只病狼附近。那个畜生,一面很不情愿地避开他,一面用那条好象连弯一下的力气都没有的舌头舐着自己的牙床。这个人注意到它的舌头并不是通常那种健康的红色,而是一种暗黄色,好象蒙着一层粗糙的、半干的粘膜。

  这个人喝下热水之后,觉得自己可以站起来了,甚至还可以象想象中一个快死的人那样走路了。他每走一两分钟,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的步子软弱无力,很不稳,就象跟在他后面的那只狼一样又软又不稳;这天晚上,等到黑夜笼罩了光辉的大海的时候,他知道他和大海之间的距离只缩短了不到四哩。

  这一夜,他总是听到那只病狼咳嗽的声音,有时候,他又听到了一群小驯鹿的叫声。他周围全是生命,不过那是强壮的生命,非常活跃而健康的生命,同时他也知道,那只病狼所以要紧跟着他这个病人,是希望他先死。早晨,他一挣开眼睛就看到这个畜生正用一种如饥似渴的眼光瞪着他。它夹着尾巴蹲在那儿,好象一条可怜的倒楣的狗。早晨的寒风吹得它直哆嗦,每逢这个人对它勉强发出一种低声咕噜似的吆喝,它就无精打采地呲着牙。

  太阳亮堂堂地升了起来,这一早晨,他一直在绊绊跌跌地,朝着光辉的海洋上的那条船走。天气好极了。这是高纬度地方的那种短暂的晚秋。它可能连续一个星期。也许明后天就会结束。

  下午,这个人发现了一些痕迹,那是另外一个人留下的,他不是走,而是爬的。他认为可能是比尔,不过他只是漠不关心地想想罢了。他并没有什么好奇心。事实上,他早已失去了兴致和热情。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正因为生命不愿死,他才仍然要吃沼地上的浆果和鲦鱼,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

  他跟着那个挣扎前进的人的痕迹向前走去,不久就走到了尽头——潮湿的苔藓上摊着几根才啃光的骨头,附近还有许多狼的脚樱他发现了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他那无力的手已经拿不动这样沉重的袋子了,可是他到底把它提起来了。比尔至死都带着它。哈哈!他可以嘲笑比尔了。

  他可以活下去,把它带到光辉的海洋里那条船上。他的笑声粗厉可怕,跟乌鸦的怪叫一样,而那条病狼也随着他,一阵阵地惨嗥。突然间,他不笑了。如果这真是比尔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如果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真是比尔的话?

  他转身走开了。不错,比尔抛弃了他;但是他不愿意拿走那袋金子,也不愿意吮吸比尔的骨头。不过,如果事情掉个头的话,比尔也许会做得出来的,他一面摇摇晃晃地前进,一面暗暗想着这些情形。

  他走到了一个水坑旁边。就在他弯下腰找鲦鱼的时候,他猛然仰起头,好象给戳了一下。他瞧见了自己反映在水里的险。脸色之可怕,竟然使他一时恢复了知觉,感到震惊了。这个坑里有三条鲦鱼,可是坑太大,不好舀;他用白铁罐子去捉,试了几次都不成,后来他就不再试了。他怕自己会由于极度虚弱,跌进去淹死。而且,也正是因为这一层,他才没有跨上沿着沙洲并排漂去的木头,让河水带着他走。

  这一天,他和那条船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哩;第二天,又缩短了两哩——因为现在他是跟比尔先前一样地在爬;到了第五天末尾,他发现那条船离开他仍然有七哩,而他每天连一哩也爬不到了。幸亏天气仍然继续放晴,他于是继续爬行,继续晕倒,辗转不停地爬;而那头狼也始终跟在他后面,不断地咳嗽和哮喘。他的膝盖已经和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尽管他撕下了身上的衬衫来垫膝盖,他背后的苔藓和岩石上仍然留下了一路血渍。有一次,他回头看见病狼正饿得发慌地舐着他的血渍、他不由得清清楚楚地看出了自己可能遭到的结局——除非——除非他干掉这只狼。于是,—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

  如果这是一条健康的狼,那末,他觉得倒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一想到自己要喂这么一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他就觉得非常厌恶。他就是这样吹毛求疵。现在,他脑子里又开始胡思乱想,又给幻象弄得迷迷糊糊,而神智清楚的时候也愈来愈少,愈来愈短。

  有一次,他从昏迷中给一种贴着他耳朵喘息的声音惊醒了。那只狼一跛一跛地跳回去,它因为身体虚弱,一失足摔了一跤。样子可笑极了,可是他一点也不觉得有趣。他甚至也不害怕。他已经到了这一步,根本谈不到那些。不过,这一会,他的头脑却很清醒,于是他躺在那儿,仔细地考虑。

  那条船离他不过四哩路,他把眼睛擦净之后,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它;同时,他还看出了一条在光辉的大海里破浪前进的小船的白帆。可是,无论如何他也爬不完这四哩路。这一点,他是知道的,而且知道以后,他还非常镇静。他知道他连半哩路也爬不了。不过,他仍然要活下去。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他居然会死掉,那未免太不合理了。命运对他实在太苛刻了,然而,尽管奄奄一息,他还是不情愿死。也许,这种想法完全是发疯,不过,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它,不肯死。

  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疲倦象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上来,但是他刚强地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没。这种要命的疲倦,很象一片大海,一涨再涨,一点一点地淹没他的意识。有时候,他几乎完全给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划着,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可是,有时候,他又会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捕鲸船“白德福号”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人员。他们从甲板上望见岸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它正在向沙滩下面的水面挪动。他们没法分清它是哪一类动物,但是,因为他们都是研究科学的人,他们就乘了船旁边的一条捕鲸艇,到岸上去察看。接着,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作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象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这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尺。

  三星期以后,这个人躺在捕鲸船“白德福号”的一个铺位上,眼泪顺着他的削瘦的面颊往下淌,他说出他是谁和他经过的一切。同时,他又含含糊糊地、不连贯地谈到了他的母亲,谈到了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

  没过几天,他就跟那些科学家和船员坐在一张桌子旁边吃饭了,他馋得不得了地望着面前这么多好吃的东西,焦急地瞧着它溜进别人口里。每逢别人咽下一口的时候,他眼睛里就会流露出一种深深惋惜的表情。他的神志非常清醒,可是,每逢吃饭的时候,他免不了要恨这些人。他给恐惧缠住了,他老怕粮食维持不了多久。他向厨子,船舱里的服务员和船长打听食物的贮藏量。他们对他保证了无数次,但是他仍然不相信,仍然会狡猾地溜到贮藏室附近亲自窥探。

  看起来,这个人正在发胖。他每天都会胖一点。那批研究科学的人都摇着头,提出他们的理论。他们限制了这个人的饭量,可是他的腰围仍然在加大,身体胖得惊人。

  水手们都咧着嘴笑。他们心里有数。等到这批科学家派人来监视他的时候,他们也知道了。他们看到他在早饭以后萎靡不振地走着,而且会象叫化子似地,向一个水手伸出手。那个水手笑了笑,递给他一块硬面包,他贪婪地把它拿住,象守财奴瞅着金子般地瞅着它,然后把它塞到衬衫里面。别的咧着嘴笑的水手也送给他同样的礼品。

  这些研究科学的人很谨慎。他们随他去。但是他们常常暗暗检查他的床铺。那上面摆着一排排的硬面包,褥子也给硬面包塞得满满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塞满了硬面包。然而他的神志非常清醒。他是在防备可能发生的另一次饥荒——就是这么回事。研究科学的人说,他会恢复常态的;事实也是如此,“白德福号”的铁锚还没有在旧金山湾里隆隆地抛下去,他就正常了。

《热爱生命》杰克伦敦10

  学习目标

  1. 潜心阅读课文,感受主人公与恶劣的生存环境抗争的悲壮经历,把握作品的内在意蕴及深刻的主题,从中得到一定的人生启迪;

  2. 体会文中人物与环节描写的细腻传神之处;

  3. 品味杰克? 伦敦笔下这一硬汉形象所透露出的浓重的悲剧色彩,及其坚忍、卓绝的求生意志。

  教学重点

  1. 把握人与环境抗争时所折射出来的伟大的精神力量,珍视生命的意义与价值;

  2. 体会人与狼对峙部分精彩传神的细节描写。

  教学设想

  极地严寒、食物匮乏、恶狼尾随作品将人物置于一个极为恶劣的自然环境中,以此表现人类与严酷的生存环境相抗衡时所产生的巨大的精神力量。这一类作品学生早在七年级就有接触了。如《伟大的悲剧》《荒岛余生》《登上地球之颠》等。因此,在教学中,可以结合这些篇目来辅助学生挖掘作品的深意,同时建议课外阅读杰克? 伦敦的其他相关作品、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等,了解其中的硬汉形象及其特点。

  课前准备

  浏览课文,自行学习疑难字词。分组解决下列问题:

  1. 了解19世纪末的美国淘金热,以及杰克? 伦敦的有关作品;

  2. 收集极地环境的地理、气候等方面知识;

  3. 搜寻珍视生命的有关名言或故事。

  教学过程

  一、导入

  方式一:请用形象的语言描述一下你心目中顽强的生命是什么样子。(石头重压下冲破羁绊的嫩芽,婴儿来到人世的第一声啼哭,马拉松赛场的百米冲刺)你能想像人在经受生存极限的考验时,可以迸发出怎样的生命之光吗?那就读读今天学习的课文《热爱生命》吧!

  方式二:19世纪末,在和美国北方领土阿拉斯加相毗邻的加拿大朗戴克一带发现了金矿。成千上万的人卷入了“淘金热”,可是幸运者毕竟是凤毛麟角,不知有多少人梦断在那冰天雪地的极地荒原里。谁能描述一下极地环境?

  有这样一个淘金者,被同伴抛弃、没有食物、没有御寒设备,还伤了一只脚,他是怎样挣扎并生存下来的呢?请让我们一起来感受《热爱生命》中那一场残酷的人与自然之战吧!

  二、初感

  1. 默读课文,粗通课文大意。

  2. 复述故事,把握情节梗概:极度饥饿,以驯鹿剩骨维生。历尽艰辛,发现海边大船。努力爬行,遭遇病狼跟踪。殊死搏斗,最终战胜病狼。

  三、探究

  1. 学生自由朗读课文,互相质疑问难,鼓励其从课文中发现值得思考、探讨的话题。

  2. 学生交流思考所得,经过集中,确立几个探究主题:

  (1)主人公在这茫茫荒原上经历着哪些生死考验?他靠什么顽强地生存下来?

  (2)小说塑造了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为什么连个名字也没有?

  (3)作品的人物性格是通过什么表现出来的?

  (4)小说中关于鹿皮袋、比尔骸骨描写的作用。

  (5)作者塑造这样一个硬汉形象的意图是什么?

  3. 分组选择题目,借助所搜集的资料进行课文研读,教师巡回点拨。

  4. 各组汇报探究成果,教师配合指导。

  探究一:极地恶劣的地理环境、气候、食物的匮乏、体力近乎衰竭、野兽出没同自然的斗争老是失败,饥饿、寒冷、伤痛紧紧缠住他,他甚至想到放弃:“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说明意志坚强的人也有内心的矛盾和痛苦,在同环境和困难斗争的时候也有自身的灰心和软弱,真实地反映了人物内心的某些脆弱成分。但主人公靠着坚强的意志和强烈的求生欲望,一面同自然抗争,一面努力地克服自身弱点不断磨炼自己,最终战胜这一切,成为顽强不屈、具有超人勇气的强者;极度寒冷──用白铁罐子烧热水,极度饥饿──砸鹿剩骨、吃沼泽浆果,极度疲劳──内在的生命逼着他向前爬,右脚伤残──膝盖和脚鲜血淋漓,撕衬衫来垫,饿狼尾随──时昏时醒,努力提防。

  探究二:主人公意志坚强、富于毅力、不畏困难,同大自然勇敢斗争;在饥饿、寒冷和伤痛中顽强挣扎;在同病狼的搏斗中获得胜利,终于战胜死亡。主人公具有一种超常的意志和“超人”的品质,他的顽强意志和勇敢精神几乎超越了生命的极限──这就是他的“生命意志”,一种原始的生命的本能力量;“事实上,他早已失去了兴致和热情”,但“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作家逼真地刻画了主人公在生死攸关的时刻所表现出的巨大的勇气和坚定的意志。在同狼最后搏斗时主人公的双手已无力将病狼掐死,但是他顽强地拼尽全力,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用牙齿咬断狼的脖子,“一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像是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然而他还是“硬凭着意志”给灌下去了。正是这像“铅液”一样病狼的血使他得以活下去。

  在小说中,文明社会的人和野性的动物,站在了同一地平线上。在自然面前,社会赋予他的一切特性都失效了,什么理想,抱负都是空谈,只有“活着”,才是生命的最终意义。因此,这个人已不仅仅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作为一种思想的象征物,他没有名字,狼当然也没有,他们只是两个生物,平等的两个生物,为了“活下去”的信念,而展开了一场残酷的生命追逐。

  探究三:作品最富感染力的细节描写和人物内心世界的刻画,同时用大量的人物行动表现自己的性格。

  教师引导学生注意富于表现力的细节描写,如微微泛红的鹿骨头、在苔藓、岩石上留下的血迹、病狼的喘息声与粗糙的舌头摩擦两腮的感觉等,从极细微处着笔,极有质感地渲染人物困窘、残酷的处境。最传神的是对疲倦的描写──他的疲倦就像大海的涨潮,“一涨再涨,一点一点地淹没他的意志。但是他还用无力的双手划着,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出色地让我们深刻领会到人物体力飘散而心灵执著的情态。它揭示了主人公战胜病狼的主观原因,就是对生命的执著热爱。

  人和狼最后的格斗是小说最为精彩的场面,也是高潮部分:他从梦中苏醒过来,因为已感觉到有条舌头正在舐他的手,“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正使出最后一点力量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去,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一种从未有过的奇特的格斗方式,在奄奄一息的人和同样衰弱垂死的病狼之间展开了。渐渐地,牙和手都无力了,可是人还用另一只手偷袭过来,“一下把狼抓住”了。几分钟后,人把全身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可惜他的双手已无力把狼掐死。可是他还要用嘴咬住狼的咽喉

  探究四:根据上下文意,不难判断鹿皮口袋应是淘金者装金子用的,主人公早已丢弃,但比尔居然到死也不放弃,最后只剩一堆有红有白、被啃得精光的骸骨与之相伴。这一种辛酸而残酷的讽刺,正说明了金钱在赤裸裸的大自然中一钱不值,它的存在是对人性的玷污与拖累。

  探究五:作者塑造这样一硬汉形象的意图是什么?

  通过比喻和象征手法的运用,成功地塑造了一个生命意志坚强,具有鲜明性格和超人勇气的强者形象。文中反复渲染不畏艰险困苦、勇敢顽强同大自然作斗争的过程,字里行间渗透出的是人的顽强意志和热爱生命的.深刻主题。

  四、品味

  1. 学生自主品味、朗读文中感受最深的描写语言;

  2. 小说通过对“他”这个硬汉形象的成功塑造,体现了内涵丰富、寓意深刻的主题。 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品出“他”对你的启示。

  (1)要勇于面对失败。

  他全身疲乏、伤痛,他失败了,但这只是气力与肉体的失败,他的信心与希望始终未曾破灭。他在对待失败的态度上取得了胜利,在精神上取得了胜利。

  (2)要勇于面对孤独。

  当一个人去面对眼前的厄运时,就应勇敢地面对孤独,不埋怨,不放弃,最后终于全身而返。

  (3)要敢于与敌人斗争。

  与狼长时间的周旋,表现出这个人无与伦比的力量和勇气,显示出非凡的毅力与坚忍的决心,体现出人类战胜强大势力的伟大力量与气概。

  (4)要热爱生活中一切美好的事物。

  “他”在与逆境的较量中不时流露出对周围一切美好事物的热爱之情,如吮吸剩骨的甜蜜、享受太阳的暖意、感受周围活跃而健康的生命。正是这种热爱使他充满活力,使他永葆活下去的欲望,并由此不断激发出他的潜能,使他有搏斗下去、战胜失败、面对孤独、超越死亡的勇气和毅力。

  3. 结合珍视生命的有关名言或故事,品味这一人类的永恒话题。

  五、延伸

  课后,按照兴趣,选择一个话题展开探索。

  1. 阅读杰克? 伦敦的其他作品,如《荒野的呼唤》《海狼》《白牙》《马丁? 伊登》等,体会这类硬汉形象的独特个性及其典型意义。

  2. 《热爱生命》与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有异曲同工之妙,试比较两个主人公的形象。

  3. 阅读下面三则故事,谈谈你的感想。

  (1)生命因信念而顽强、坚忍。

  1998年5月20日晚9时,一场山洪将新疆巴音乌素矿矿井冲毁,一股巨大的水流直灌井底,将13个在井底干活的工人冲倒,淹没,只有青年工人杭平抓到一截一米多长的圆木,顺水向巷道深处漂去,一直漂到700米深处的采煤区。杭平上到一块一米见方的干燥地带,拧亮矿灯,光影里看到不远处一头井下拉煤车的骡子被卡在狭窄的道口。最初的两天,除了喝水,还试着啃那圆木上的树皮,还试着嚼皮带,但他都失败了。大约过了四五天之后,他将饥饿的目光投向了与他相依为命的骡子。他移动极度虚弱的身体,拿铁锹绊住骡子的腿,让骡子在挣扎中溺水死亡。接着把铁锹在石头上磨快,来剥骡子的皮,又把自己的眼镜片打碎,用玻璃一点一点地割肉吃,因为他不能嚼,翻江倒海的恶心几乎将他置于死地。几天后,肉开始变味,他把割下的肉泡在水里,反复搓洗,直到洗净才敢吞食。为了保持体力和热量,他将自己的行动降到了最低限度。他躺在地上,无数次地想,我还活着,我要活下去。就这样他一直到了6月23日早晨8点钟,这时,他抚摸自己的身体,胳膊枯瘦如柴,胸肌已塌陷,摸一摸肚子,已能触到脊梁骨了。在这34天中,两台水泵以每小时近200吨的抽水量日夜不停地旋转着,随着水位的下降。救援人员从井下抬出了12具尸体。当救援人员发现杭平还活着的时候,这使所有闻知此事的人都充满了好奇,都感到这是一个近似神话的“奇迹”。

  (2)战胜生命绝望的力量在于生命本身。

  有一天傍晚,他心烦意乱地走到悬崖边。他觉得生活无聊而平淡,年轻的心已不愿负担人世的孤独和艰辛。他感到周身的血液如禁锢在坛子里的葡萄酒,有一种要把坛子冲破的冲动。于是,他把脚轻轻凌空一提。忽然,有什么独特的声音传来,他不禁侧耳静听。噢,是婴儿的哭声,在这荒山野岭,生命依然高高在上。顿时,一种前所未有的激动袭来,他一把推开诱他自杀的死神,循着啼声和灯光奔去。

  那是他命运里最耀眼的一次闪电。数年后,他的伟大作品如春雨般洒落俄罗斯及世界。他就是屠格涅夫。

  (3)生命因抗争而尊贵。

  《死亡日记》的作者陆幼青生于1963年,华东师大毕业。生病前是上海浦东房地产展销中心副总经理。陆幼青1994年发现胃癌已是晚期,胃不得不切除4/5。但3个月后,他拖着轻飘飘的身体顽强地走进公司大门,微笑如旧。他对朋友说:“人有死亡的尊严,应该有自己选择接受死亡的方式。”

  20xx年夏天,陆幼青再度发病入院时,医生预言他“还有100天”。此时,他出奇地平静,思考良久,决定以日记的形式记载这100天的经历、过程和心理变化。“自己的日子会一天比一天难过,很容易地就会逃避。日记像考勤卡似的,勤奋与否一目了然。”他将日记定名为《死亡日记》,并决定“网上直播”。陆幼青在病床上共写了34篇日记,数十万字。“一篇两三千字的日记,要用去我四五个小时。我躺着、坐着、倚着,以各种姿势坚持写完它。”日记一发表,网友们的贴子纷至沓来,引起了众多人的关注。

  陆幼青和《死亡日记》在网上被说成是:“20xx年中国民间的特殊事件”毕竟,这个普通人引起了太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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