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了解某个事件或情况时,我们要通过科学的方法去研究,调查工作结束后,通常还需要写调查报告。现在你是否对调查报告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共享单车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精选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共享单车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1
一、内容摘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私家车的增多,道路拥挤情况越来越严重。共享单车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为人们的绿色出行提供了方便。对于共享单车的火速发展,就身边最贴近的人群进行调查,调查学生对于共享单车的使用和了解情况。设计了主题为《关于学生共享单车使用情况的调查问卷》主要采用线上填写问卷的方法,得出最终的调查结果。
二、调查题目:
《学生共享单车使用情况调查》
三、调查时间:
20xx年11月9日~20xx年11月19日
四、调查目的:
随着共享单车的火速发展,共享单车越来越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此次问卷目的在于了解学生对共享单车的了解及使用情况,了解共享单车在我们与我们生活的息息相关程度,预测共享单车的发展前景,更好的使用共享单车。
五、调查对象:
不同城市的'学生群体
六、问卷发放及回收:
问卷发放40份并全部回收
七、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1、调查结果显示,此次调查的学生集中分布在二线城市,占百分之五十左右,四五县及乡镇地区分布人数少。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小城市共享单车普及化程度低,因此主要以二线城市的学生为调查研究对象。
2、在调查结果中表明,绝多数学生使用过共享单车,这说明共享单车的普及性相对较高,共享单车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3、部分人对共享单车只是初步了解,这表明共享单车还有更多发展潜力,在深入了解后,共性单车的使用量将与日俱增。其次是比较了解的人数较多,这说明共享单车对学生群体吸引力相对较。吸引更多人关注和了解。
4、据调查显示,学生每月使用共享单车的次数为12次的人数较多,使用五次以上的人数占较少一部分,此结果一方面发映出学校门口或校园内停放的共享单车数量较少,无法提供足量的单车供学生使用,另一方面表明,学生出行次数少。
5、为了新鲜感而使用共享单车的人数占比较,作为家用单车替代品而使用的次之。说明共享单车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很多人为了新鲜感尝试。其中一部分学生已经对共享单车有所了解的人群基于共享单车的停放便利性和实用性往往会选择将其作为家用单车的替代品进行使用。
6、针对共享单车的品牌调查,绝多数人使用的是ofo或者摩拜。选择这两个品牌的主要原因是在停靠点附近、价格低这两个因素。结果足以证明单车的使用量与其方便性与经济性密切相关。学生基本无收入来源,因此价格是他们主要考虑的原因之一。另外单车的知名度对单车的使用情况也有一定影响,这就涉及到广告的投放程度,广告投放程度越高被人熟知的程度越高,使用量自然也就增长。
7、调查图表显示,百分之七十五的学生能接受的押金范围在100以下,根据有关市场调查,部分单车押金在100元以上。如果共享单车的押金低于一百使用量也会有所增长。
八、发现问题及解决方法:
1、共享单车的停靠点数量不足
解决方法:进行市场调查,加单车投放数量,在人群多的地方多设置停靠点。
2、很多品牌的单车使用数量较少
解决办法:加广告投放力度,增加消费者的信任度。押金降低,增强市场竞争力。多设停靠点,定期检修,保证车子安全。
九、调查总结:
调查收获:
通过本次调查,了解到了学生对共享单车的使用情况的多少以及单车的市场发展现状与前景。了解到共享单车还有较的发展空间与潜力。
调查不足:
发放数量较少,涉及的学生数量少,调查结果不具有广泛性,涉及的问题少,无法对单车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只是进行粗略的统计。
共享单车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2
一、基本情况
共享单车是指企业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是一种分时租赁模式。共享单车是一种新型环保共享经济。《20xx年共享单车经济社会影响报告》指出,20xx年,共享单车共计为中国社会带来2213亿元经济社会影响,包括提升民生福祉1458亿元,创造社会福利301亿元,赋能传统产业222亿元,拉动新兴产业232亿元等。20xx年1月25日,摩拜单车首先进入济南,首批共投放1.1万辆单车。在其运行的首月中,共有328万人次参与骑行,总行程680万公里,相当于绕地球xx圈。
二、存在问题
1.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 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比较严重,有扔倒在路边、停放在楼道内、占用盲道、占用公交车站位置等。此外,在路边经常看到硬件损坏、二维码损毁、车胎损坏、刹车失灵、链条断裂等现象也比较常见。
2.共享单车停放点设置不合理
调查中发现,有部分消费者在选择单车品牌时,主要的依据是附近有停靠点,也就是说有可共骑行的单车。实地查看有的道路单车数量不多,在泉城广场周边的单车数量也不多,经十路有的路段单车数量更是少的可怜,有的`路段确集中停放有几十辆。单车少的地方人们骑行不方便,多的地方又造成了浪费。
3.共享单车存在假冒二维码现象
通过媒体报道,有12.08%的消费者在单车上看到过加贴的假冒二维码,但没有扫描。5.51%在扫描二维码后发现页面不对便停止了操作。还有0.89%的消费者因为扫描了假冒二维码造成了财产损失。
三、建议
1.城市管理部门应适当增加人流聚集区域的共享单车划线停放点位数量,增设指示性标语,在早晚高峰时段增加文明劝导员,引导市民有序停放单车。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及时规范单车停放位置,及时处置破损车辆,避免出现受损无用的“僵尸单车”。
2.城市需要在总体数量控制规模下,结合地方各企业车辆管理、维保服务能力、停放秩序情况实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动态调控各个企业投放数量和节奏,确保行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结论:
共享单车目前解决了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助于建设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倡导了一种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我相信,通过认真细致的管理和服务,必然会让共享单车更加友好便利地“为人民服务”。
共享单车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3
1、提出问题
1月12日长沙晚报刊登了一篇题为“长沙共享单车数量增长迅猛超48万辆共享单车如何疏堵不添堵?”的报导,该文称:走在长沙的街头,共享单车随处可见。在公交站、地铁站、繁华路段、公园景区周边,五颜六色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给不少市民的正常通行和正常的交通秩序带来了影响。有的市民告诉记者说:“共享单车的普及本是一件便民之事,但投放量过多,物极必反,连正常的步行都受到了影响,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大家感到的不是方便而是麻烦”。
对以上问题,笔者从法律价值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共享单车是企业提供的一种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主要分布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区域,是一种服务租赁的新模式。作为一项科技创新,它给人们带来了便利,体现了其存在所具有的效率价值;但是,它在给人带来便利之时,妨碍了交通秩序,又体现了其对法律所维护的秩序价值的破坏。因此,当法律的秩序价值和效率价值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取舍才能让二者有机的协调起来,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问题。所以,面对不同的价值发生冲突的时候,法律应该如何取舍?就共享单车这一具体的社会现实,结合法律价值的位阶冲突的解决办法是本文所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2、分析问题
法律价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指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适用于人类社会从而产生的作用,是社会主体需要与法律现象之间的关系的反映,体现了人与法的关系,反映了法对于人的意义。正如《法理学》书上所言,法律价值是作为法律价值主体的人所希求,并借助于作为法律价值客体的法律的价值属性而得以满足的各种价值目标的集合。在分类上,法律价值有狭义的法律价值和广义的法律价值。狭义上的法律价值主要包括秩序、自由、公平、正义;广义上的法律价值除了秩序、自由、公平、正义之外,还包括效率、效益、人权等。本文法律价值的含义是指广义的法律价值。
秩序,是指人类社会所呈现的一种状态,是具有稳定性、连续性、统一性的反应现象。卢梭在其著作《社会契约论》中说过,人类社会有两种状态: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这两种状态最明显的区别是社会状态是一种稳定的、有序的状态,人与人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而在自然状态之中,人与人之间是一种无序纷争的状态,人与人之间是互相战争的关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没有秩序,就没有当今的人类生活。从人类社会的发展状态来看,有秩序是一种常态,是一种普遍、正常的状态。不管是一个社会之中的'不同阶层,还是说一个社会中的各个成员之间,以及不同社会组织之间,都有其固定、连续的秩序。对人而言,不管是以自然人的角色谋求生存,亦或是以社会人的角色进行活动,一个人与他人之间和与社会之间必然需要秩序来维持。正是因为人类意识到秩序的重要性,才通过具体的法律规范的形式对秩序价值进行维护。法律的秩序价值,是指法律规范所变现出来的为了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稳定和有序发展而对人的行为进行限制的一种价值取向和法律追求。在整个法律价值的体系框架内,秩序价值作为一种最基础的法律价值,是其他法律价值的前提,自由、平等、效率价值的实现需要以一定的社会秩序为基石。可以说,秩序是其他法律价值的基础。
效率价值是指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而法的效率价值是指法能够使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从而满足人们效率的要求。“效率”一词最初应用于经济学领域,后来逐渐引入到法律之中作为一个富有法律意义的词来使用。法律作为一种承载着价值取向的规范,在应用于现实社会生活的时候无不彰显着其对一定社会价值的追求。随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社会效率尤其显得重要。根据一定的标准,我们可以把法的效率价值分为两类:资源利用上的效率价值与资源分配上的效率价值。众所周知,人的生存离不开一定的资源,但是资源总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在使用资源的时候,要注重资源适用的效率,尽量以最少的资源投入最大地换取我们人类生活所需的产出。法律作为一种调控资源有力的方式,在对社会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也要注重通过法律来最大地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法律的效率价值,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法律调节作用。
法律价值的冲突是指不同法律价值间存在的一种相互矛盾或相互排斥的状态。
价值冲突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人类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是导致法律价值冲突的主体原因;
二是社会生活的纷繁复杂,社会发展也呈现的多变性、多元化,是不同法律之间产生冲突的社会原因。
三是法律对于满足人们需求的有限性。
为了避免和缓解不同的法律价值间的冲突,有基本的原则应该值得我们重视:
一是价值位阶原则。所谓价值位阶原則,是指当不同的法律价值产生冲突时,位阶在前的法律价值优于位阶在后的法律价值比如说,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
二是个案平衡原则。个案平衡是指当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律价值发生冲突时,应当全面考察不同主体之间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从而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不同程度地兼顾不同主体的利益。在现实中,法律价值之间最具体的、最激烈的冲突常见于执法和司法人员的执法、司法实践过程中。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面对纷繁复杂的案情,离不开执法人员与司法人员的执法与司法裁量权,他们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利益,从而实现个案平衡。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个案平衡原则也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子原则。
其中包括:
一是利益兼顾原则。所谓利益兼顾原则,是指在处理具体的案件当中,应该对各种法律价值都给予充分的考虑,协调兼顾各方价值的利益;
二是风险比例原则。所谓风险比例原则,是指在具体的案件当中,在不得已要对不同的法律价值做出取舍之前,应当确认其风险大到非得如此取舍不可,并且由此采取的手段是必要的与影响最小的。
三是利害原则。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个人的利益不可能全部都得到实现,往往会与他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此时就需要人们做出不同的价值选择。在司法实践中,司法工作人员也需要经常面对不同价值之间的冲突,此时,依据“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原则,可以做出最优选择。
该原则主要有三层含义:
一是利与利相比较时取其大;
二是害与害相比较时取较小之害;
三是利与害相较时,取利而弃害。
在现实的生活中,法律的秩序价值和效率价值经常会发生冲突,二者经常发生顾此失彼、互相对立的现象。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新的提供出行服务的方式,不仅有利于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节约了人们生活和生产成本,满足了人们对效率的价值需求;另一方面,共享单车的出现,造成交通秩序的混乱,严重影响了人们的通行秩序,也造成的资源的浪费和市容的破坏。因此,笔者认为,共享单车所带来的问题用法律的角度来看的话,就是作为两种法律价值的秩序和效率产生矛盾的时候该如何解决平衡的問题。
共享单车所导致的不同价之间的冲突,我们需要遵循上述基本原则进行协调解决。首先,从不同价值的位阶来看,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是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价值实现的前提和保障。当法律的秩序价值和效率价值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维护法律的秩序价值,然后在考虑效率价值。因为,如果没有秩序作为保障,效率价值也难以得到保证和实现。只有先维护法律的秩序价值,才有条件和基础来讨论效率价值的实现问题。共享单车,在实现其效率价值、提高生产生活效率的时候,必须先有秩序的存在。企业在为社会提供共享单车服务之前,必须确保共享单车投入市场以后不至于造成交通秩序的破坏甚至混乱。我们不能盲目地追求效率,而忽视对社会秩序的损害。如果秩序得不到保障,效率也就不可能实现。其次,从利益兼顾的视角来考虑,法律的不同价值形式都有各自存在的合理性,都是法律在整体上所希望实现的公平正义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从法律价值所遵循的原理来看,我们在肯定了一种法律价值的存在形态时,不能没有理由绝对地否定另一种价值形态的存在状态,当不同的法律价值发生冲突的时候,或者当同一法律价值所包含的不同内容之间发生矛盾时,结合个案的特殊情况作出适当的平衡协调,从而利益兼顾是十分必要的。共享单车所引起的价值冲突,我们不能绝对的选择秩序价值而放弃效率价值,更不能绝对的选择效率价值而放弃秩序价值,必须把秩序价值和效率价值结合起来,协调兼顾,不可偏废。最后,从利害原则的角度来看,对人类而言,秩序价值和效率价值都是人们所追求的,都是于人有利的。根据“两利相权取其重”的判断标准,笔者认为秩序价值相对于效率价值而言更大,我们在二者之间应该首先选择秩序。当共享单车所带来的秩序维持成本超过了其所带来的效益时,我们应该果断的放弃效率选择维护秩序。
综合以上,笔者认为,共享单车所创造的效益和社会秩序的价值对人类而言同样的重要,我们应该协调兼顾,不可偏废。具体而言,我们应该承认共享单车给我们的生活所带来的巨大效益。但是,我们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必须以秩序的保障为前提。无论共享单车给我们创造多大的价值,我们都必须遵守社会的基本秩序,秩序是共享单车进入日常生活的一条底线和“紧箍咒”。
3、解决问题
在共享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出现了许多法律不能填补的空白,作为法律人我们应该予以重视。共享单车,在悄然之间已经进入了公众的视野,几乎成为日常生活之中司空见惯的一种存在。它的到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也产生了一些现实的问题,我们需要对它划一条基本的“红线”。共享单车我们是需要的,但不能以破坏社会的基本秩序为代价。只有在遵守和维护基本的交通秩序的前提下,我们才应该对共享单车的到来敞开怀抱,大开方便之门。所以,希望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对共享单车的市场准入设置相应的限制,维护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
共享单车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4
一、研究原因:
共享单车虽然现在在全国广泛使用,给人们带来了出行上的便捷,但同时也存在着大量的单车被损坏的现象。
二、观察:
经过我观察的一条街上的情况来看,我发现在43辆单车中有21辆车被损坏,而且都是ofo的单车,严重影响使用。
三、调查分析:
一条街上的.单车将近有一半的单车被损坏,具体损坏原因:
(1)单车的二维码和号码被划掉
(2)车座被拔掉
(3)车轮被扎破
(4)车带被抽了出来
(5)没有车把
(6)单车被人反锁
四、调查结果:
经过我的调查,单车被损坏的现象仍在继续增加。
五、建议:
单车是我们生活出行的一部分,我们要好好爱护它们,制止恶势力对单车的损坏。
六、体会:
为了我们出行的便捷,我们应该做好保护措施,不再让单车被悄无声息的损坏。如果发现损坏,请立即向单车系统报修。
共享单车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5
问题的提出:自行车发明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今天,它作为交通代步、锻炼身体、越野旅游、运动比赛以及运送货物(小型)已遍及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它廉价、轻便的特点受到许多人的青睐,进而人们对它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首先,安全性排首位.据相关调查表明,每年因自行车而引起的车祸正以惊人速度增长,所以要如何提高它的安全性是个问题;其次,自行车要如何更加轻便、高效、快速、造价更低廉,这些便成了人们关心自行车的话题.我们课题组主要通过各种方式的调查和研究,了解市场上的自行车,使人们对它有个了解.通过研究自行车中的力学、查阅资料、进行实验,目的就在于探索自行车的构造,以及工作原理,从而对自行车能否改变得更合乎人们的要求这话题找到理论依据.
研究目标弄清自行车的构造;探索自行车的杠杆轮轴、摩擦力、气压知识;研究自行车在行驶中为何不会跌倒;分析如何减小有害摩擦力和如何增大有益摩擦.
1、研究对象:市场上的自行车
2、研究方向
a、杠杆轮轴:包括车把上的闸把、脚蹬、花盘、手把、前叉轴、后轮上的齿轮;
b、气压:包括内胎、气门芯;
c、摩擦力:包括车轮与地面的、刹车块与车轮之间的、轮轴中的;
d、自行车在行驶中为何不会跌倒.
3、研究步骤:
a、分析研究课题
b、实地考查、收集资料
c、进行实验
d、组员讨论、得出结论、提出设想四、研究的结果与分析
(一)具体的自行车部件:
1、车架部件车架部件是构成自行车的基本结构体,也是自行车的骨架和主体,其他部件也都是直接或间接安装在车架上的。车架部件的结构形式有很多,但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即男式车架和女式车架。车架一般采用普通碳素铜管经过焊接、组合而成。为了减轻管重量,提高强度,较高档的自行车采用低合金钢管制造。为了减少快速行驶的阻力,有的自行车还采用流线型的钢管。由于自行车是依靠人体自身的驱动力和骑车技能而行驶的`,车架便成为承受自行车在行驶中所产生的冲击载荷以及能否舒适、安全地运载人体的重要结构体,车架部件制造精度的优劣,将直接影响乘骑的安全、平稳、和轻快。一般辐条是等径的,为了减轻重力,也有制成两端大、中间小的变径辐条,还有为了减少空气阻力将辐条制成扁流线型。
2、外胎分软边胎和硬边胎两种。软边胎断面较宽,能全部裹住内胎,着地面积比较大,能适宜多种道路行驶。硬边胎自重轻,着地面积小适宜在平坦的道路上行驶,具有阻力小,行驶轻快等优点。外胎上的花纹是为了增加与地面的摩擦力。山地自行车的外胎宽度特别宽,花纹较深也是适应越野山地用。
3、脚蹬、脚踏脚蹬部件:脚蹬部件装配在中轴部件的左右曲柄上,是一个将平动力转化为转动力的装置,自行车骑行时,脚踏力首先传递给脚蹬部件,然后由脚蹬轴转动曲柄,中轴,链条飞轮,使后轮转动,从而使自行车前进。因此脚蹬部件的结构和规格是否合适,将直接影响骑车人的放脚位置是否合适,自行D:加速阻力:只是在加速时产生的。脚踏:可分为整体式脚踏和组合式脚踏。无论什么款式的脚踏都必须有脚踏面,必须安全可靠,具有一定的防滑性能,可以选用橡胶、塑料或金属材料制造。脚踏必须转动灵活。
4、前叉部件前叉部件在自行车结构中处于前方部位,它的上端与车把部件相连,车架部件与前管配合,下端与前轴部件配合,组成自行车的导向系统。转动车把和前叉,可以使前轮改变方向,起到了自行车的导向作用。此外,还可以起到控制自行车行驶的作用。前叉部件的受力情况属悬臂梁性质,故前叉部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等性质.
5、链条、链轮:链条:链条又称车链、滚子链,安装在连轮和飞轮上。其作用是将脚踏力由曲柄、链轮传递到飞轮和后轮上,带动自行车前进。链轮:用高强度钢材制成,保证其达到需要的拉力。
6、飞轮飞轮以内螺纹旋拧固定在后轴的右端,与链轮保持同一平面,并通过链条与链轮相连接,构成自行车的驱动系统。从结构上可分为单级飞轮和多级飞轮两大类。单级飞轮又称为单链轮片飞轮,主要由外套、平挡和芯子、千斤、千斤簧、垫圈、丝挡几钢球等零件组成。工作原理:当向前踏动脚踏是,链条带动飞轮向前转动,这时飞轮内齿和千斤相含,飞轮的转动力通过千斤传到芯子,芯子带动后轴和后轮转动,自行车就前进了。当停止踏动脚踏板时,链条和外套都不旋转,但后轮在惯性作用下仍然带动芯子和千斤向前转动,这时飞轮内齿产生相对滑动,由此将芯子压缩到芯子的槽口内,千斤又压缩了千斤簧。
当千斤齿顶滑到飞轮内齿顶端时,千斤簧被压缩得最多,再稍微向前滑一点,千斤被千斤簧弹到齿根上,发出“嗒嗒”的声响。芯子转动加快,千斤也很快在各个飞轮内齿上滑动,发出“嗒嗒”的声音。当反向踏动脚踏时,外套反向转动,会加速千斤的滑动,使“嗒嗒”声响得更急促。多级飞轮是自行车变速装置中的一个重要部件。多级飞轮是在单级飞轮的基础上,增加几片飞轮片,与中轴上的链轮结合,组成各种不同的传递比,从而改变了自行车的速度。
7、车闸
车闸:是保证骑乘者安全的结构,按制动点的位置来分,可以分为轮缘闸和轴闸两大类,最常见的是轮缘闸。
普通闸:优点为接触面合理,制动力矩大,制动灵敏,刹车性能可靠,结构简单和安装修理方便。
钳形闸:当刹车时,其左右闸叉和闸皮就像钳子一样,紧紧地钳住车圈的两个端边,达到使车减速或停的目的。优点是刹车时力臂大,制动效果好,传动零件少,调节和维修方便,重力轻,外形美观。
悬臂闸:优点为悬臂闸刹车时的力矩比钳形闸更大,制动性能好,结构简单,重力轻,调节和维修方便。
前触闸:前触闸是靠杠杆原理制动的。当手握紧闸把时,闸把的另一头将接头、拉杆、拉管向下压,使闸皮向下压至与轮胎接触,产生摩擦制动力。其缺点是刹车效果与轮胎充气程度有关。充气不足时,会使摩擦力减小。
脚闸:优点为由于刹车是用脚力的,所以在脚闸上产生的正压力越大,刹车效果越好。
闸的优点:刹车的制动点不在轮缘上,不会损坏车圈的电镀层。
8、鞍座
鞍座的长度、宽度的鞍梁的结构是以车型和乘骑者的性别、习惯来确定。鞍座的结构设计应充分考虑乘骑者舒适。它依靠鞍管与车架作钢性连接,用来承受人体的重量。具体来说:
鞍座面:是人体体重的支撑面,具有良好的强度和弹性,它由鞍座面皮和垫皮组成。
鞍座架:又称鞍梁,是鞍座的主体,其结构比较复杂,一般由前后撑板,左右鞍撑,上下梁组成,并连接和支撑鞍面。
鞍座簧:实质上是鞍座架的一部分。它支撑着鞍座架和鞍座面,起着缓冲和减震的作用。鞍座簧的形式有立簧、卧簧和拉簧等几种。
鞍座夹:又称鞍座卡,是由夹紧螺钉,座夹和夹板等组成,用来将鞍座固定在鞍簧上。
(二)杠杆、轮轴知识
1、自行车上的杠杆:
a、控制前轮转向的杠杆:自行车的车把,是省力杠杆,人们用自行车的前轮来控制自行车的运动方向和自行车的平衡.
b、控制刹车闸的杠杆:车把上的闸把,是省力杠杆,人们用很小的压力压到车轮的钢圈上.
2、自行车的轮轴:
a、中轴上的脚蹬和花盘齿轮:组成省力轮轴(脚蹬半径大于花盘).
b、自行车手把与前叉轴:组成省力轮轴(手把转动的半径大于前轮).
c、后轴上的齿轮与后轮:组成费力轮轴(齿轮半径小于后轮半径).
(三)自行车上的气压知识
a、自行车内胎充气:早期的各种轮子都是木轮、铁轮,颠簸不已.气内胎主要是使胎内的压强增大,可以起到缓冲的作用,同时可以减力.
b、气门芯的作用:充气内胎上的气门芯起着单向阀门的作用,方便进气,保证充气内胎的密封.
C、应用:
(1)自行车车胎上刻有载重量。如车载过重,则车胎受到压强太大而被压破。
(2)座垫呈马鞍型,它能够增大座垫与人体的接触面积以减小臀部所受压强,使人骑车不易感到疲劳。
(四)摩檫力的知识
摩擦力就是接触阻碍或帮助物体运动的力,它的大小和接触面的粗糙程度、压力的大小有关.在压力相同的情况下,摩擦阻力越小,小车滑得更远,但并不是摩擦力越小越好,当摩擦力小到没有的时候,可以想自行车在光滑没有摩擦力的情况下,轮子会原地打转而不会向前.故自行车外胎的表面是凹凸不平的花纹就是为了增大摩擦力的如果轮胎表面越粗糙,摩擦力越大,行驶过程中越安全.
摩擦力不仅对自行车的启动很重要,而且对自行车的制动也很关键.当它在链条驱动下,后轮逆时针转动时,轮胎与地面接触处于对地面有向后运动的趋势,所以地面对后轮胎施加向前的力,成为自行车向前运动的力.在此力的作用下,自行车整体具有向前运动的趋势,而地面对前轮产生向后的摩擦力便沿着后轮胎相同的方向转动起来,使得自行车向前运动.当自行车刹车时,人捏刹车柄,使刹车线带动刹车块与轮胎靠紧,产生摩擦力使自行车减速,最终停下来。
共享单车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6
近日,共享单车行业第一品牌的ofo宣布,其在中国及海外近40个城市的车辆投放总量已达百万,成为业内首家“百万单车”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ofo早在去年的12月便实现日订单量超150万,目前日订单已经超过200万单。可以说,ofo是目前行业内唯一的“双百万”玩家,优势不言而喻。ofo投入百万单车覆盖海内外近40城市,据此前第三方数据研究机构比达咨询发布的《20xx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共享单车20xx年用户数量将达到5000万,其中行业第一的ofo已进入中国33个城市,用户破千万,年底或将覆盖百城。这份报告的其他调研数据,同时揭示了小黄车之所以在市占率、城市覆盖度、用户满意度等多个关键指标上包揽第一的多方原因。
在城市覆盖度上,ofo的覆盖范围从一线的北上广深扩散到昆明、成都、厦门、长沙、合肥、武汉、南京、重庆、佛山、天津、西安、石家庄、郑州、济南、南昌、苏州、宁波、南宁、福州等二三线城市,连接车辆数达百万。
在用户数据上,比达数据显示,ofo用户的活跃度7.6,为摩拜的2倍,9.4分的用户满意度也领先于摩拜等其他竞争对手。
同时,依据该报告的用户调研,36.5%的用户会由周边停放的车辆而决定自己的品牌选择。而显然,在城市覆盖度、单车投放量都领先一筹的ofo,再加上其车身醒目的'黄色,ofo在多个城市做到用户目之所及即是小黄车,再以轻便地骑行体验将用户转化为活跃用户。
从这个角度讲,为何ofo短短几个月从校园席卷全国,以51.2%的市场占有率排在共享单车领域的第一名,也就不难理解了。
共享经济优势初现 ofo成行业定心丸
曾有人质疑,国内的很多共享经济,是一种只能活在ppt里的一种可执行方案。而ofo却用实际行动作出表率,不仅可以覆盖数十个城市,更实现了百万辆单车的真正共享。
据悉,未来ofo不仅面向自行车品牌与厂商开展合作,同时接入并共享市民闲置的自行车,鼓励市民将闲置自行车共享出来,接入ofo平台为更多人提供服务。
届时,将不仅是惠及ofo的用户,更将成为环保、绿色出行领域的一个里程碑。
共享单车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7
短短几个月,共享单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城市的街道上。可以说,共享单车的出现为“低碳生活,绿色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使打通城市公交系统“最后一公里”有了解决良策,并以其低价、便捷、简单的使用优势,迅速赢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给城市交通出行带来了一股“清流”。然而,共享单车给消费者带来全新消费体验的同时,也逐步暴露出其由于共享意识缺乏而导致的管理、停放、服务、配套等方面的问题,出现一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给城市管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不少难题。
为促进共享单车行业良性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合法权益,经充分准备及周密策划,广东省消委会于20xx年1-3月期间,联合广州市消委会,以广州市为核心,辐射周边地带,对常见的摩拜单车、小鸣单车、ofo单车及小蓝单车等品牌进行深入调查。为突出调查的点面结合,活动采用线上问卷调查和线下志愿者体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活动回收有效线上调查样本数量2238份,有效线下体察样本数量104份。
线上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普遍认为共享单车利大于弊,73.9%受访者支持发展共享单车,93.8%受访者认为政府要支持共享单车的发展,近七成受访者对使用共享单车表示满意。在对共享单车的使用及管理评价方面,近六成半(64.6%)受访者对共享单车经营者的管理不满意,其中“车辆损坏”是受访者反映最经常遇到的问题,“乱停乱放”是受访者反映最常遇到的不良使用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受访者普遍认为,共享单车消费者与经营者都须承担多种责任与义务,政府应加强规范引导和管理,以及完善和改进共享单车配套设施。
志愿者体察结果显示:在骑行、服务环节,大多数志愿者对用车说明、注册、押金、收费、操控、费用结算、押金退还步骤及速度等方面给予正面评价,综合评价得分7.3分(满分10分)。但有22.1%志愿者表示寻车有困难,有个别志愿者称“花了超过30分钟才找到单车”;只有52.9%的志愿者能马上找到没有任何问题的共享单车,其中“二维码或编号被涂抹或脱落”、“座椅损坏或丢失”、“车辆太脏”及“轮胎损坏或丢失等,是共享单车存在的较常见问题;约七成志愿者对共享单车客服服务不满意。
志愿者体察还发现,适宜骑行的自行车专用道少,只有24.0%的志愿者表示在体察时有自行车专用道且路面完全能骑行;但即便有自行车专用道,也存在车道“断头”、过窄、被霸占及损坏等各种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没有自行车专用道,仍有8.7%的志愿者选择在机动车道上骑行。此外,单车专用停放区不足问题突出,有36.5%的志愿者则反映没有停车专区,有43.3%的志愿者受停放场地所限,直接把共享单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同时,与问卷调查结果一致,志愿者通过观察,大多认为“乱停乱放”在其他消费者不良行为中占比最高,达到64%。
综合此次调查结果,广东消委会认为,虽然共享单车的出现解决了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也因绿色环保、高效便捷、低价健康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但仍存在法律法规规制不足、经营者应尽责任履行不到位、消费者自律不够、市政配套缺失、社会各界共享意识不强等“五大症结问题”,形成行业发展的阻力。特别在经营方面,存在涉嫌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人身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信息安全权等情况和隐患,直接影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为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行业,推动其长远健康发展,构筑和谐广东消费环境,省消委会在综合法律专家、经济学者意见的基础上,经深入研究,提出以下观点及建议:
一是社会要营造有利于共享单车发展的环境。共享单车服务是互联网充分应用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创新经营模式,顺应了金融资本、供应链各方和消费者的共同需求,但共享经济是法制经济、信息经济、信用经济、合作经济。共享单车的发展需要从法律完善、政府支持、行政监管、社会氛围等多方面提供条件,优化发展环境、夯实发展基础。此外,市场各参与方要自觉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的约束,遵守共同的行为准则底线。国家要进一步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以适应共享经济发展要求。
二是经营者要充分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任何市场创新,都必须以实现和增加消费者福祉为根本落脚点。消费者的权利实现,要靠经营者履行责任和义务来保障。共享单车各相关市场主体必须遵守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主动承担市场规范发展、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以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根据调查发现的问题,共享单车企业当务之急,要对照法律规定,整改涉嫌侵害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信息安全权的各种规定和行为,确保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到位;要根据调查中消费者反映的意见,不断优化经营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消费体验;同时要主动承担规范引导消费行为的责任,要制定明确可行的消费者行为规则,加强对消费者规范用车的引导,营造文明的消费氛围。
三是消费者要增强规则和自律意识。在共享经济活动中,被共享产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真正分离,实现了消费者在没有取得对产品和服务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得到对产品和服务的分时使用权,扩充了消费者的消费权。但共享经济“分享”的性质,同时又对消费者的意识和行为提出更高的要求,如要求消费者必须有规则意识、契约精神、诚信理念和自律行为。为此,广大消费者要适应共享经济发展不断转变消费理念,要更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业约定、社会公道。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使用共享单车时,要做到:学法守法,严守法律边界;谨慎扫码,保护信息安全;合法用车,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合理停车,维护公共秩序;文明用车,维护良好形象;诚信用车,珍惜个人信誉。
广东消委会共享单车消费服务调查相关法律问题律师点评
为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调查发现情况,就共享单车消费服务涉及的法律问题,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林昭润律师进行了解读和点评。
一、调查中发现不少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的现象,包括停在机动车道、封闭小区/住宅、车库、绿化带、有禁停标志的地方、明显阻碍行人或机动车出入的位置等。
问题1.政府对非机动车的.停放地点是否有明确规定?
法律仅对停放地点作出了原则性的规范要求,未对具体停放地点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即对于有明确规定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应当停放于规定地点内,对于没有明确规定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应当以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为前提进行停放。
3月21日,广州市交委联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正式发布《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这是广州市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管理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导则》适用于广州中心城区(包括荔湾、越秀、天河、海珠四区全部区域和白云、黄埔部分区域)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导则》要求,自行车停放区应当能够合理利用道路空间,避免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或影响其他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应当保障用户存取车辆安全,同时有利于引导规范自行车停放秩序。停放区不应设置在影响城市交通和城市容貌的主要道路、景观道路及景观区域内;自行车停放区应当以需求为导向,符合市民的出行需求,能够方便市民快速便捷存取车辆,保证车辆进出停放区畅通无障碍,促进自行车合理、高效使用;自行车停放区应当重点围绕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节点周边进行设置,方便市民利用自行车短距离接驳公共交通;充分利用绿化带、设施带、轨道交通站出入口后侧、人行天桥引桥底、高架桥下等空间灵活设置;停放区规模应当结合交通需求以及用地空间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地合理确定,并方便维护管理。《导则》明确规定了17种路段或位置不应设置停放区。目前,天河、海珠区政府已经先行在辖区内组织自行车停放区的率先试点工作,其它区域将陆续展开。
20xx年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为市民设置合理的非机动车停放区。由此,各地政府部门针对共享单车相关的问题,正在逐步完善相应的制度规范。
共享单车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8
调查时间:20xx年11月26日-11月28日
调查目的:此次调查是为了了解大学生对共享单车的使用情况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以此做出总结。
调查对象:在校的大学生
一.问卷题目设计思路
共享单车逐渐出现在大学生的视野和生活当中,为了更好地了解大学生对于共享单车的需求以及使用率,为此做出此次调查。
二.问卷发放及回收情况
此次调查共发放了42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共有40份,为了结果的有效性更加准确,本次调查采取的是随机问卷模式,以保证样本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三.调查数据结果分析
调查结果有以下几点:
(一)多数大学生使用共享单车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73.8%的大学生表示使用过共享单车,26.2%的人则没有使用过。从这两个数据中可以看出,大部分的大学生对共享单车的需求是比较大的。
(二)便捷性成为首要因素
40.6%的人选择使用共享单车的理由是其比较方便,21.9%的大学生则认为环保是选择要素,此外觉得共享单车性价比高以及新奇想要尝试的大学生分别为18.8%和15.6%,由此可以看出,方便性于大学生使用共享单车的重要程度相对其它因素是较高的。
(三)摩拜、ofo单车更受青睐
在按喜好程度对共享单车进行排序时,大部分的大学生都比较偏向摩拜单车和ofo小黄车,其次则是小鸣单车,而小蓝单车以及优拜单车却稍逊色几分。从以上这些排序可以看出,摩拜单车和ofo小黄车在大学生心目中占有较大比重。
(四)外出游玩和运动锻炼更受欢迎
根据数据结果显示,大多数学生倾向在出去游玩和运动锻炼时使用共享单车,紧追其后的则是在离目的地较近以及上下学的情况下使用,只有少部分人偏向于其他情况使用。从以上结果可以得知,大学生对于共享单车的使用主要是在闲暇时间。
(五)部分人表示不使用
据数据显示,在不使用理由中,28%的大学生表示不使用的理由是要交押金,24%的人则是网络状态差以及其它的一些原因,还有12%的学生则认为开锁流程太过繁琐以及不会骑车。
(六)广告宣传是第一途径
在了解途径这一方面,广告宣传是大多数学生认识共享单车的首要途径,其次才是经过朋友介绍、路上看到和新闻媒体的报道。由此可以看出,广告宣传是当下最受大学生欢迎的一种方式。
(七)低碳环保是最大优势
根据调查,对于共享单车的优势大学生认为低碳环保是最大的,而缓解交通压力和便捷性则排在第二位,但安全性能方面却只得到少部分人的认可。从这可以看出,大学生对于共享单车优势的认知是比较清晰的。
(八)共享单车存在问题显著
在共享单车目前存在的问题中,大学生反映的最大问题是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而其次则是车辆闲置和单车损坏无人修理,骑车违反交通规则以及押金退还拖延也在其中占了很大比重,甚至还存在其他的.一些问题。而从上面这些问题可以反映出共享单车在经历热潮后渐渐显现出的一些缺陷,并且亟待解决。
四.结论及建议
通过这次对大学生共享单车使用情况的调查,我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共享单车的出现适应大学生的生活方式。从此次调查可以得知,极大部分学生对于共享单车的使用存在一定的需求,尤其在外出游玩和锻炼方面;
2.品牌效应对大学生选择共享单车有一定的影响。摩拜和ofo单车是众多品牌中最受大学生欢迎的,其中广告宣传的影响因素占较大比重;
3.共享单车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虽然共享单车是出行便捷的交通工具,但随着单车市场的趋向饱和状态,其潜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为此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1.出台管理共享单车的细则;
2.在大学校园中进行宣传,给大学生普及文明使用单车的知识;
3.供应商要根据大学生的实际需求来投放单车数量,减少过多或过少的问题。
共享单车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9
一、调查内容及结果(xx%)统计
1、您骑公共自行车去过的最远的地方是:(请具体写出)
(1)新地中心
(2)大约10公里
(3)中山陵
(4)胜太西路
(5)马群
(6)雨花台
(7)雨花托乐嘉
(8)雨花台百家湖
(9)江宁
(10)江北新区
(11)江边
(12)汉中门
2、您在什么情况下会使用公共自行车:
(1)自己一个人外出(59.35%)
(2)和家人一起外出(26.77%)
(3)和朋友一起外出(13.23%)
(4)和同学一起外出(0.65%)
3、如果您从未使用过公共自行车,原因是:
(1)使用手续繁琐(11.54%)
(2)借还车不方便(11.54%)
(3)公交或地铁可以直接到达(19.23%)
(4)没有专用骑车道不安全(34.62%)
(5)不会骑车(23.08%)
4、在您看来,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布点的情况如何?
(1)布点合理,方便借车或还车(63.55%)
(2)布点不匀均,借车或还车有时不是很方便(16.45%)
(3)布点太少,经常遇到借车或还车不方便的情况(2.26%)
(4)不知道(17.74%)
5、在您看来,公共自行车的车况情况如何?
(1)车况很好(73.55%)
(2)车况一般(25.48%)
(3)车况较差(0.97%)
6、在您看来,公共自行车的清洁卫生情况如何?
(1)大部分车子都是干净干净的(62.58%)
(2)有的车比较干净,有的车不是很干净(25.81%)
(3)好一些车都有点脏(10.65%)
(4)大部分车子都很脏(0.97%)
7、您会向您的朋友推荐使用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吗?
(1)会(72.58%)
(2)不会(8.39%)
(3)不知道(19.03%)
8、您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建设满意吗?
(1)很满意(59.68%)
(2)比较满意(14.52%)
(3)一般(16.77%)
(4)不太满意(8.71%)
(5)不满意(0.32%)
9、您认为,在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布点方面,还需要增加哪些点:(请具体写出)
(1)鼓楼区。
(2)瑞金路。
(3)燕江路、永济大道一线,特别是燕江路金陵新九村新八村,上元门地铁站等。
(4)光华门、石门坎、苜蓿园大街附近。
(5)湖南路沿线、光华路沿线。
(6)小行医院门口。
(7)一号线胜太路地铁站。
(8)各大地铁站。
(9)清凉门大街。
(10)三山街。
(11)山西路附近。
(12)江宁万达。
(13)主城区还要增加。
(14)石门坎。
10、对于南京公共自行车的发展,您的建议是:(请具体写出)
(1)用好一点的自行车,现在的车子骑的比较慢
(2)简化借车手续,增加借车办理网点,增加借还车分布点。
(3)是否可考虑自行车增加后座,便于带小孩等
(4)刹车能更从容,轮子稍微大一点,铃铛声音大一点
(5)加快网点布局,多设几个点,合理调配车辆。车位要大于车辆,不然还车很不方便。
(7)地铁等大站多布置,加强调配。
(9)政府专门为自行车划出的通道有些地方占用了。
(10)自行车的质量有待提高,投放时间不长,已经出现坐垫、轮胎、刹车损坏等现象,当然也存在着不文明行为导致公共自行车损坏。
(11)建议为公共自行车搭个棚,一是以人为本,二是延长自行车的寿命防止自行车热晒雨淋。
(12)各站点能否整合,早日实现“一卡通”,全市畅借。
(13)支持绿色出行,定期给车辆消毒。
(14)多引导文明交通,保护公共财产。
(15)用公共自行车出行的,在交通换乘方面乘车有优惠。
(16)组织骑行大赛。
二、总结
本次调查参与人数310人。其中男性188人(60.65%);女性122人(39.35%)。他们中常住南京163人(52.58%),在南京打工147人(47.42%)。年龄在18—22岁142人(45.81%),23—35岁150人(48.39%),36—59岁15人(4.84%),60岁及以上3人(0.97%)。
在310位参与调查的人中间,经常使用公共自行车114人(36.77%),有时使用103人(33.23%),偶尔使用67人(21.61%),从未使用过26人(8.39%)。经常及有时使用公共自行车的人数高达70%。
人们之所以经常使用公共自行车,有一半人是为了上下班(50.32%),另有五分之一的人是为了外出办事(21.61%);其余的人则是出于骑行快乐、锻炼身体和外出游玩等愉悦心身、强壮体魄的目的,这个比例几近30%,反映了骑车者生活的多样性。与之相应的,有近一半的公共自行车的使用者与家人、朋友、同学同行,反映了公共自行车在使用方面的一个特点,即“共动性”,也就是若干辆车在同一时间被同一群人使用,他们的行车路线相同、目的地相同。
对于那些从未使用过公共自行车的人来说,之所以不使用公共自行车,第一位原因是因为没有专用骑车道不安全(34.62%);第二位原因是不会骑车(23.08%);第三位是因为公交或地铁提供了足够的便捷(19.23%),第四位是因使用手续繁琐或者借还车不方便而弃之不用(11.54%)。因此,自行车专用通道的建设对于公共自行车的使用非常重要。
就公共自行车自身状况而言,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一是布点:63.55%的人认为现有的布点合理,借车或还车方便;2.26%的人认为布点太少,经常遇到借车或还车不方便的情况;16.45%的人认为布点不匀均,借车或还车有时不是很方便,另有17.74%的人表示自己对此问题不了解。二是车况:73.55%的认为车况很好,25.48%的人认为车况一般,占调查总数的;认为车况较差的只有0.97%。绝大多数人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的车况给予的积极评价。三是清洁卫生:62.58%的人认为大部分公共自行车干净,25.81%的.人认为比较干净,10.65%的人认为许多车都有点脏,0.97%的人认为很多车子都很脏。同样,大多数人对公共自行车清洁卫生给予了肯定。
正因为如此,72.58%的人表示会向亲朋好友推荐使用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只有不到百分之十(8.39%)的人表示“不会向他人推荐”,另有19.03%的人表示“不知道”。推荐的比例之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调查者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的满意度。
同样,在调查中,当问及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建设是否满意”时,59.68%的人表示“很满意”,14.52%的人表示“比较满意”,16.77%的人认为“一般”,表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比例两样不到百分之十(9.03%)。
除此之外,参与调查者还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的发展给出了建议,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点:
1、硬件方面:提高公共自行车的质量,提高自行车性能。如加大自行车后座,加大车轮的尺度,增强车铃响度等。
2、管理方面:强化对公共自行车的管理。如定期给车辆消毒,加快网点布局,合理调配车辆。再如,公共自行车搭个棚,延长自行车的寿命防止自行车热晒雨淋。
3、服务方面:提高服务质量,使之更加便民。如简化借车手续,增加借车办理网点,增加借还车分布点,早日实现“一卡通”。
4、宣传方面:加大文明使用自行车的宣传,如借车需要填写明文交通出行规范的资料,以及通过组织骑行大赛提高市民文明使用公共自行车的自觉性。
共享单车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10
创业公司吸引了大量的媒体关注和资本青睐。经过近一年的搏杀,今年,网约共享单车迎来了高速发展期。但是,高速发展也带来了问题的日益凸显。20xx年3月15日是第三十五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年主题,3月份,江苏省消协消费者协会联合荔枝新闻、西祠胡同网、姑苏网、无锡二泉网、扬州网等江苏网站联盟,针对网约共享单车消费现状在全省多个城市开展了一次全面调研,切实了解消费者需求,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方式
线上问卷调查、随手拍;线下走访、实地拍摄。
二、调查对象
江苏省内主要的共享单车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蓝、町町、哈罗等。样本覆盖南京、苏州、无锡、扬州四个城市。
三、调查结果分析
共享单车是指企业与政府合作,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是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此次调查,主要对我省南京、无锡、苏州、扬州等地共享单车消费现状进行调查。
(一)共享单车消费基本概况
1、男女比例各占一半,上班族为主
共3806名使用过共享单车的消费者参与调查,其中男性占57.02%,女性占42.98%,比例基本持平;年龄段主要集中在26—45岁,占70.39%;上班族占75.89%。其中,78.65%的消费者没有看过使用共享单车的电子协议。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选择共享单车的理由主要为方便、环保,主要用途为换乘公交或地铁、通勤需要、锻炼身体。37.12%的消费者每周会使用1—3次共享单车,每月使用1—3次的占29.66%,且90.05%的消费者每次使用共享单车的时长在1小时以内,其中半小时以内的占64.12%。
2、方便度和舒适度是消费者选择共享单车品牌的主要依据
在品牌选择上,江苏的消费者更加倾向于摩拜、ofo和小蓝单车,附近有可供骑行的单车、骑行舒适度高是出现这种倾向最主要的因素,但是,实际调研发现,部分单车无法调节座椅高度,造成消费者骑行舒适度的降低。
(二)共享单车调查发现的问题
调查中发现,江苏网约共享单车存在着以下问题:押金过高、预充值退款困难、资金管理不规范、单车投放点和投放数量设置不合理、单车乱停放和损坏情况严重、驾驶人保险不完善、加贴假冒二维码等问题。
1、押金设置不合理、退回时间长,充值车费提现流程不便甚至不可退还,且资金监管缺失。
在押金和车费预充值方面,61.99%的消费者可以接受低于100元的押金金额,25.04%可以接受100元—199元,但是,实际中摩拜单车的押金为299,超过了半数以上消费者的接受度。对于押金的退还时长,51.33%能接受秒退,24.16%能接受在1个工作日内退回,线下调查中,除了町町单车在第三个工作日退款成功外,其他4个品牌单车均为秒退,此外,5个品牌单车运营商均不主动退还押金,需要用户在app内做押金退款操作后进入押金退还流程。
调查中,40.85%的消费者不能接受车费预充值,25.4%能接受最少预充值金额为20—50元,22.91%能接受10元以内,但是,线下调研中只有小蓝单车无需预充值车费,其他品牌预充值车费的退款无法在app中操作,需要通过客服人工操作,并且哈罗单车在app充值界面明确注明充值车费不可退还。现将各品牌单车收费、押金、预充值情况予下表中列出。
此外,对于共享单车运营商来说,掌握着总额较高的用户押金,因其巨大的用户基数和涉及城市众多,一旦平台将该笔资金挪作他用,出现资金问题,将面临大面积的押金退还兑现危机,极易造成群体性维权事件发生。
调查中,11.43%的消费者也建议加强资金监管。但是,消费者对于押金的去向和用途并不了解,目前只有摩拜单车称与招商银行签订了资金监管机制,设立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押金,其他单车运营商并未明确说明。
建议政府部门规范共享单车的市场准入,加强对共享单车押金的金融监管,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真正做到消费无忧。
2、各单车停放点的设置及投放数量不合理,造成部分资源浪费或供不应求。
调查中,19.54%的消费者在选择单车品牌时主要的依据是附近有停靠点,也就是说有可供骑行的单车,19.63%的消费者认为高峰期单车数量短缺。此外,对网约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服务的建议方面,19.31%的消费者认为,应该根据各个地区的使用情况,更有针对性的增加自行车投放数量。在实地走访中也发现部分停放点单车投放数量过多,造成资源浪费,但是有的停放点单车数量明显无法满足出行需求,对消费者出行的便捷造成一定影响。希望各单车运营商根据已投放单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优化投放点的设置和单车投放数量。
3、车辆乱停乱放和损坏情况比较严重,各类不文明行为频发。
调查发现,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较为严重,有扔倒在路边、停放到楼道内、占用盲道、占用公共自行车车桩位置等。此外,诸如硬件损坏、二维码损毁、车胎损坏、刹车失灵、链条坏了等现象也较为常见。18.34%的消费者遇到过车辆硬件损坏的问题,11.99%遇到过车辆被上私锁,10.38%遇到过二维码被涂鸦的问题。
对于单车乱停放的原因,31.99%的消费者认为是不知道指定停放地点在哪儿。希望单车运营商和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科学规划单车停车地点,并增加明显标识,方便消费者寻找停放点,同时加强宣传引导。
共享单车,体现的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共享思维,如果破坏自行车的人多了,大家就会陷入无车可用的境地。希望消费者在使用共享单车后停放至指定区域,最好是政府部门划线的区域,或是不影响到行车、行人的地方。不要把车子停进小区、楼道里,更不要随意丢弃。在使用的过程中,要注意爱护,上下台阶轻拿轻放,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同时,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举报,以维护共享单车的诚信使用环境。
4、管理不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欠缺,消费者风险系数高。
(1)部分单车运营商没有为驾驶人购买保险。调查中,13.29%的消费者建议加强用户安全保险服务,但是,共享单车保险机制尚不完善,目前只有ofo已实现为每一位驾驶人购买保险,摩拜已与众安保险达成合作,但尚未落实到每一位驾驶人,其他品牌单车部分在推进中,部分表示没有为驾驶人购买保险,消费者人身安全没有保障。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面也十分欠缺,大多依赖客服连线,并没有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
(2)共享单车存在加贴假冒二维码现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12.08%的消费者在共享单车上看到过加贴的假冒二维码但是没有扫描,5.51%在扫描二维码后发现页面不对便停止操作没有造成损失,还有0.89%的消费者因为扫描了假冒二维码造成财产损失。但是,被骗后只有31.1%的消费者选择报警或联系单车品牌运营商,22.49%因为被骗金额不大懒得处理,还有46.41%的消费者因为不知道应该找谁处理而没有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线下实际调研中也偶有发现加贴的假冒二维码。对于被骗后的责任承担方,43.69%的消费者认为运营商应该为用户购买保险,由保险公司赔付,27.71%认为应该根据导致发生被骗的原因或者由公安部门进行责任划分,24.16%认为应该由共享单车运营商承担。
为确保资金安全,消费者在扫码过程中应注意:要通过安全渠道下载共享单车app;仔细识别车身二维码的真伪,如摩拜单车的二维码是用钉子钉在车上的,ofo则是喷漆喷上去的,目前江苏市场已投放的共享单车车身二维码均不是贴上去的,发现加贴在车身的二维码需特别留意;使用app扫码后,手机上会出现“正在开锁”的界面,如果扫码后出现开锁障碍甚至引导至其他链接,千万不要点击,以免遭遇财产损失。
(3)各品牌单车计费单位不一致,大部分单车计费单位为半小时,但是也有部分计费单位为1小时。
调查中,64.12%的消费者单次使用共享单车的时长在30分钟以内,1小时的计费单位与消费者实际需求不符。
(4)共享单车无牌上路,不符合交通法规。目前,江苏主要的品牌共享单车均没有牌照但是均已提交申请。此次线下调研发现,不同的品牌单车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存在一定差异,后期维护方面也缺乏监管,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希望政府尽快出台公共自行车管理意见,加强对共享单车的规范和管控。
四、专家建议
以上为此次共享单车消费调查的结果,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志愿团专家李晓霞建议如下:
“预充值余额”该不该退调查中,52.22%的消费者认为预充值车费应该秒退。
那“预充值余额”到底该不该退呢?专家给出了专业建议:
共享平台应该支持退款、充值和提现,出行类软件的充值服务形态,符合单用途预付卡的基本定义,已经具备了单用途预付卡的基本属性。在这个充值服务中,其预充值费用的财产所有权应属于消费者,商家无权对不属于其的预充值费用进行扣除或限定。“预充值金额”是否应该退还要看单车企业有没有对用户进行充分告知——不再使用预充值不退回。假如单车企业做到这一点,这样就类似于让客户和企业之间进行沟通,达成协议,则预充值可以不退;如果企业没有明确提出这一条款,只是将它设置在用户协议中,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充值,那么就违背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平等以及相互自愿原则,则预充值应该退回。
各品牌共享单车押金设置是否合理
它为此次调查中消费者能够接受的共享单车的押金金额,对于各单车运营商押金金额的设置是否合理,专家认为,目前各品牌单车的押金在数额方面设置是合理的,押金设置高的单车造价成本保养费也较高,同时单车的性能舒适度等方面也有较大差异。另外,用户押金与运营商的`车辆购置款的间隔形成庞大现金流,成为运营商公司的关键运营基础,车辆前期投入需要成本,后期收取每位用户的押金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资金压力。此外,在目前国内道德水准和信用体系下,取消押金设置还不够现实,还需通过押金设置保证单车的基本状态和运营商公司的正常运行,但是可以建议一种设想,通过技术手段简化这个步骤,比如通过支付宝的芝麻信用代替押金缴纳,即芝麻信用达到一定积分者可不用缴纳押金而使用单车。
1.警惕押金兑付危机。单车企业的押金模式是一个人对应一份押金,而非传统的一个租赁物对应一份押金,这已经突破了传统押金的担保属性,而具有了不当募集或占有资金的嫌疑。
2.单车押金监管。目前国内对共享单车押金的金融监管仍是盲区。按用户数来计算,共享单车押金汇成数以亿计的资金池,应该引起监管层关注。共享单车拥有大量用户、涉及多个城市,一旦发生平台将面临大量资金挪作他用、投资失败或无法及时抽回资金等情况,会导致大面积的押金退还兑现危机。
共享单车运营商是否一定要为驾驶人购买保险
调查中,13.29%的消费者认为应该加强用户安全保险服务。对此,专家表示不一定,因被保险人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导致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或给付义务的,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负责赔偿。运营商是否购买保险只要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要求,都是其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状况来作出的,并不存在必须一说。
尽管如此,专家建议运营商为使用者购买保险,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损害,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应承担责任。具体到共享租车平台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跟社会上普通车辆一样,并不单独处理。处理流程跟正常车辆的程序一样,主要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费用。不管是谁租了车,共享平台都要对事故损害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比如如果出现租车人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保险公司免赔商业险的情形,而租车人一时间拿不出钱,那么从保障受害人权益的角度出发,损害赔偿首先要由共享平台赔付,共享平台再向租车人追偿。
因扫描共享单车车身假冒二维码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它为此次调查中消费者认为扫描假冒二维码造成财产损失后,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专家认为:
1、商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商家理所应当地保证交易方式(二维码)的可靠性。消费者基于对二维码可靠性的合理认识而遭受损失,本身并不没有过错。相反,商家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应当确认其对损害结果存有过错。商家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侵权行为,行为与消费者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应当认定构成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服务提供者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贴二维码的人追偿。
2、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向商家支付费用,运营商有责任保证消费者能够通过正确的支付渠道消费支付,同时应承担因自身对二维码的管理不善导致消费者财产受损失的责任。运营商应当注明并向消费者告知自身标注二维码的方式,并定期对车身二维码进行检测核对。
对共享单车押金资金监管的建议
1、在中国目前的道德水准和信用体系下,取消共享单车押金不现实,但退款押金时间长度设置过长不合理。而从控制风险角度讲,对共享单车押金进行监管合情合理,押金数额巨大,如果出现卷款潜逃事情会非常麻烦。但共享单车毕竟是新鲜事物,对其看法不能基于一种打压心理,要完善相应监管制度。
2、在缺乏统一监管的情况下,仅靠平台自律恐怕难以消除用户对押金问题的担忧,资金的安全性无法从根本上得到保障,对于共享单车押金资金监管,这需要政府设立一个专门的监管部门,来加强对此问题的监管。
3、目前共享单车押金监管还属于空白,甚至没有第三方监管,平台公司用于投资或理财等风险收益,或是公司临时资金周转。但出现资金断链、卷钱跑路等情况,必然导致押金退还兑付危机,从而侵犯到消费者利益。监管部门须对“押金”的规模、退还规则、用途等予以规范。从企业诚信履约的角度来看,共享单车不应人为拖延退还押金时间。
4、共享单车押金正逐渐转变成一种商业盈利模式,当这种商业模式成为一个行业的普遍现象时,本质上就是一种类金融行为,容易酝酿系统性金融和广泛的公共利益风险,必须采取一些类金融监管措施。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必须提供真实、明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的义务,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的充分实现。所以,共享单车应通过相应的平台公示其押金去向,使押金流动透明化、阳光化。
6、共享单车也可以将一部分的押金资金交由合作的维修公司、售后公司作抵押,从而以促进双方的互利共赢。
7、共享单车押金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该行业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我们要在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加强对该行业制度的完善与规范。借助国家强有力的手将共有单车归入市场监管范畴,使该行业在市场监管下平衡发展。
综上,在这次消费调查中,消协发现共享单车仍存在诸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希望各品牌运营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整改,给消费者一个放心无忧的消费环境。消费者也要爱护共享单车,文明出行;注意识别车身二维码真伪,安全出行;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无忧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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