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年度计划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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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农场年度计划 1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农业发展水平,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发展家庭农场,以家庭农场为引领,带动我镇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在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家庭农场为抓手,按照现代农业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和生态化的发展要求,努力发展新型经营创新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发展模式,促进我镇现代农业规范、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年培育建立家庭农场17家,其中一季度培养建立2家家庭农场,二季度培养建立4家家庭农场,三季度培养建立8家家庭农场,四季度培养建立3家家庭农场。

  三、建设标准

  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此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其类型主要有:种植型,养殖型,种养结合型。

  (一)管理制度完善。家庭农场应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生产经营、区场销售、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农场各项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二)产业特色鲜明。家庭农场要结合我镇产业发展规划,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着力发展“八大产业”,建立种养基地,搞活生产经营,同时开发休闲体验、旅游观光、垂钓采摘等项目,提升家庭农场品味。

  (三)生产经营具有规模。家庭农场以规模经营为前提,土地流转期限10年以上,其中:种植型:常规作物50亩以上,设施种植30亩以上,休闲观光农业30亩以上。养殖型:生猪常年出栏300头以上(不含仔猪);禽年出栏5000只以上。种养结合型:生产经营规模100亩以上。

  (四)成员素质良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农业科技水平,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有示范带动作用。

  (五)综合效益较高。家庭农场建设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树立集约生产、节约能源、生态循环的理念,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经济、生态、社会等综合效益。

  四、工作重点

  (一)加快家庭农场培育。大力扶持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组建家庭农场,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和科学发展。鼓励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从事适度规模和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加工和品牌销售,拓展农业生产、农业休闲等方面的服务,形成特色独具、发展各异的经营模式,不断提升家庭农场经济效益。

  (二)规范家庭农场建设。根据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要求,结合八大产业发展格局,针对农、林、牧等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制定相应建设标准,指导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鼓励家庭农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成为法人型经营主体,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三)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以提高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主体的培训,着力培养一批以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职业农民为主的新型农场主。鼓励引导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投资创办家庭农场,投身现代农业开发,增强家庭农场发展后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进。

  成立杨陵区五泉镇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领导小组,镇政府成立由农业分管领导任组长,农经站、农技站负责人为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技站,负责日常事务办理及家庭农场认定、扶持政策协调落实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家庭农场的培育、指导和服务,制定发展计划,完善服务措施,抓好扶持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财政、工商、科技、农林、国土、水务、质监、电力、交通、金融、保险等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行业职能和作用,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家庭农场健康快速发展。

  (二)政策扶持,强化服务。

  及时制定家庭农场扶持政策,明确扶持内容和扶持标准,对达到标准的家庭农场进行政策补助。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指导,简化家庭农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创新家庭农场抵押贷款方式,提供农业政策性保险服务,优化基层农业公共服务,积极推动产销对接,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保障。

  积极与区农林、水务、国土、财政等有关部门联系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优先安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机补贴等项目。

  (三)树立典型,广泛宣传。

  及时制定家庭农场认定标准,明确支持政策,建立和完善家庭农场培育机制,探索新型发展模式,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对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家庭农场予以表彰。广泛宣传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与措施,招引区内处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家庭农场。积极树立家庭农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家庭农场发展的工作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

  家庭农场年度计划 2

  一、概况

  1.地理位置

  2.自然条件

  3.交通情况

  4.经济条件

  二、规划背景、指导思想及原则

  略

  三、规划基本内容

  1.种类规划

  2.道路规划

  3.电力规划

  4.给排水规划

  5.管理区规划

  四、经济效益分析

  一.概况

  1.地理位置

  桐柏县金桥家庭农场位于桐柏县月河镇北湾村,县城东金桥,G312北侧周堂组,距离县城约10公里。

  2.自然条件

  2.1地形地貌

  月河镇在吴城盆地南部,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西南部为山区,西北部属丘陵区,月河、淮河沿岸为冲积平原,自然特点为“七山一水二分田”。 新社区位于淮河两岸的冲积平原地区,地势平坦。

  2.2气候及光热资源

  本区气候属北亚热带季风性大陆气候,四季分明,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在14.5℃,元月份气温最低,平均在0℃,七月份气温最高,平均气温在27℃左右,历年极端最低气温-16℃,最高气温41.1℃。年平均降雨量在1020毫米左右,多雨量在秋季,少雨量在冬季,日最大降雨量为246.2毫米。最小相对湿度4%,历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2%,最大相对湿度78%,出现在7月份。平均年蒸发量1793.1毫米,历年各日最大蒸发量出现在6月份,为281.2毫米,一月份最小蒸发量为61.6毫米。 全年日照数为2166.4小时,最长在八月份,最短在2月份。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占21%,次之为西南风,占10%,静风频率为15%,年平均风速为3.2米每秒,历年最大风速为21米每秒,出现在六月份,风向为东南。

  2.3水资源

  项目区内水资源丰富,有月河、陈留河、淮河过境,同时有河庄、吴岗两座水库,并有多个堰塘。地下水资源单井出水量20吨/小时左右,地下水埋深10~20m,静水位埋深30m,动水位埋深50m左右,矿化度小于0.9g/L,水质良好适宜于农业灌溉、工业用水和人畜饮用,地下水流向与地势的坡降基本吻合。项目区含水层属于砂、沙砾石及细砂覆盖层,透水性好。所处位置工程地质条件良好,施工便利。

  2.4.土壤 项目区的土壤类型主要为黄棕壤、潮土、水稻土3个土类,土壤有机质耕地为0.37%和3.94%,非耕地有机质为0.4%和7.69%;全氮耕地为0.02%和0.21%;碱解氮24~219ppm,非耕地24-194 ppm;速效磷耕地为0.24~83ppm,非耕地0.61~56 ppm;速效钾耕地52~438 ppm ppm;微量元素表现为铁、铜、锰不缺,锌、钼、硼贫乏;土壤的酸碱度(PH值)山区5.5~6.5;平原6.5~7.5,一般在6~7,该类土适宜花生、小麦、水稻等多种农作物生长。

  2.5自然灾害

  地处亚热带和温带过渡地带,地处中纬度地区,冷热气团交替频繁,降雨强度大,地表径流量多,加之地形、地质情况复杂,其中发生较多的.是暴雨袭击、山体滑坡,造成水土流失,此外,如风、雹、霜、虫等灾害也时有发生。

  2.6植被

  项目区内的主要农作物有小麦、水稻、玉米、高粱、红薯等十余种;经济作物有烟草、棉花、油菜、芝麻等;树种有泡桐、榆树、杨树、柳树、刺槐等;经济林有桃、杏、梨等;竹林有毛竹、青竹、紫竹等。

  3.交通情况

  家庭农场外部交通条件较好,毗邻312国道,但农场区域内均为原始田埂,不便于生产。

  4.社会经济条件

  优势分析:

  1)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

  位于豫鄂两省交界处,淮河北部。距离桐柏县10公里,距湖北省随州市淮河镇10公里。

  宁西铁路、312国道从规划范围内部穿过,焦桐调整路从规划范围西侧穿过,县道月吴路从镇区穿过,交通优势明显。

  2)丰富的自然资源

  规划区域内水资源、农业资源和矿产资源都很丰富,自然环境优美,适合发展旅游业、观光休闲农业和采矿业。

  劣势分析:

  资源开发低下,经济产业开发力度小,第一、第二产业经济发展方式比较粗放,第三产业发展落后,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二.规划原则

  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深化农村经济。

  家庭农场年度计划 3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农业、农村建立家庭农场(家庭牧场),提高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这是中国农业发展和农村改革的必然趋势。为落实这一国家惠民富民政策,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家庭农场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镇家庭农场建设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区的基本情况

  全区幅员面积1150.6平方公里。辖12个镇和3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5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1万人。目前城市建成区面积7.5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45.3%,全区森林覆盖率约51%,是全国绿化造林先进县(区)、全国十三个杂竹大县(区)、中国特早茶之乡、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区、全省25个林业产业培育县和46个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区)之一,正全力打造西南最大的竹浆造纸基地。生态环境良好,有80万亩林地,适宜林地生态养殖面积50万亩。区委、区政府于20xx年出台了《关于加快“乐道子”林下土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泸纳委发[20xx]2号),成立了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建了市区“乐道子”林下土鸡专业合作社和“乐道子”林下土鸡协会,通过近几年发展,“乐道子”林下土鸡在产业体系建设、生产基地发展、品牌打造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全区建成集种鸡、孵化为一体的孵化育雏中心一个(年孵化1200万羽)建成标准化育雏场9个,取得了“无公害”、“有机”和“地理标识”认证。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区镇家庭农场位于区镇村(以果林种植和养殖结合为主),距镇4公里,家庭成员6人,主要劳动力4人,种植面积58亩,其中种植梨子30亩,约3200株,种植桂花28亩,约2600株;在林下饲养野鸡和“乐道子”鸡,鸡舍面积300平方米,年出栏商品鸡0.5万羽、蛋品5万枚。由于该农场成立时间短,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在原养殖场的基础上改扩建标准化鸡舍,增设蓄水池、防疫设施、引进新的野鸡品种。

  三、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以区镇家庭农场为实施主体,重点改扩建野鸡(已通过有机认证,正在颁证阶段)生产基地为标准化示范基地,年出栏野鸡达到1.2万只,商品蛋10万牧。

  1、改扩建野鸡舍为规范化、标准化的商品鸡舍,存栏量4000羽。

  2、增设围网和天网,防止野鸡丢失和飞跑。

  3、增加鸡舍内饮水器、食槽等附属设施建设。

  4、育雏舍添加热风炉保温机械一套,用于改善雏鸡生长阶段的环境,减少雏鸡应激反应和死亡。

  5、引进优良野鸡品种,改良原有低劣品种,防止近亲配种。

  6、购进冰柜等冷藏设备,便于保存蛋品和生鲜野鸡。

  7、初加工建设,建设农场真空包装设备,以利于生鲜野鸡和蛋品进行农超对接和销售。

  四、资金使用方案

  本项目区镇家庭农场建设总投资25万,其中省级财政扶持补助资金10万元。(详见下表)

  1、野鸡圈舍改扩建建设:改扩建野鸡舍1000平方米×180元/平方米=180000元,其中农场主自筹10.6万元,财政补助7.4万元。

  2、围网建设:野鸡活动区域增加围网和天网1000米×10元/米=10000元,其中农场主自筹0.65万元,财政补助0.35万元。

  3、饮水器食槽建设:新购饮水器食槽设备3组×5000元/组=15000元,其中农场主自筹1.2万元,财政补助0.3万元。

  4、保温设施建设:育雏室增加保温热风炉1套×10000元/套=10000元,其中农场主自筹0.7万元,财政补助0.3万元。

  5、引种:新引进优良野鸡品种500羽×20元/羽=10000元,其中农场主自筹0.5万元,财政补助0.5万元。

  6、冷藏设施建设:购进冷藏设备500升×40元/升=20000元,其中农场主自筹1万元,财政补助1万元。

  7、初加工建设:购真空包装机1台×5000元/台=5000元,农场主自筹0.35万元,财政补助0.15万元。

  五、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年限:20xx年7月至20xx年4月

  六、项目预期目标及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本项目总投资25万元,区家庭农场建成后,年可新增出栏量野鸡0.7万只和蛋品5万枚,新增产值85万元,实现纯收入33万元,经济效益特别显著。

  (二)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年可新增出栏量野鸡0.7万只和蛋品5万枚,可满足本市区珍禽食品消费市场,平抑禽类市场近年受禽流感的冲击,打消人们对禽类市场的恐慌,增强人们对禽类产品的消费,培养新型农场,构建我市禽业发展。

  (三)生态效益

  项目采用种养结合模式,对产生的粪尿进行沼气厌氧处理,沼液进行还经果林和花卉。此利用模式投资少,工程简单,既为农场生产生活提供了能源、肥料,又降低了氮磷排放,实现节能减排,改善土壤条件。项目的实施可大幅度减少化肥使用量,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生态良性循环,生态效益十分显著。

  七、组织保障和项目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为组长,畜牧、财政、监察、林业、农业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领导组,负责指导、督促农场建设工作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项目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畜牧局主要领导担任,地点设在畜牧局,负责主持和处理项目的日常工作,组织项目具体实施。

  领导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目标考核。

  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是:

  畜牧局负责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地点、拟定技术操作规程、开展技术培训、按时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和信息、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抽调技术骨干组成工作组到农场指导工作。

  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对项目建设支出的有关票据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要求进行审核报账。

  监察局负责对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行为进行及时的查处,对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林业局负责落实该家庭农场花卉品种的更新、栽培、销售等指导工作。

  农业局负责该家庭农场的梨子等果木的栽培、管理、销售等指导工作。

  (二)做好培训指导管理

  畜牧、林业、农业等科技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全区家庭农场的培训和引导,同时项目实施单位农场进行监督管理,保证项目的规范实施。

  (三)项目财务管理

  项目资金实行区级报帐制,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套取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家庭农场资金到位。

  家庭农场年度计划 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实施意见》( 发[20xx]3号)和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高我县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和生产效率,促进农业转型发展,根据我县实际,现就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共产党的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民主体、合力推进,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按照发展与规范、规模与质量、示范与创新、指导与管理并重的要求,以培育家庭农场为抓手,努力创新农业经营机制,着力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实现现代农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我县发展家庭农场总体目标为:全县实现发展100个家庭农场,培育市级以上规范化家庭农场40家以上,创建省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2家以上。

  具体目标为:达到“三个一批”,先培育一批,对目前已经具备家庭农场申报条件的,要积极鼓励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实现法人式生产经营管理;再辅导一批,对已经从事规模种养殖的经营主体、有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意愿和经过培养能够发展成为家庭农场,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使其在短期内达到家庭农场的生产要求,每个行

  政村要辅导完成一个以上;储备一批,对那些具备种养大户雏形的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农户,要加强跟踪服务,引导其向规模化、集约化和商业化生产经营方向发展。

  三、推进措施

  要积极鼓励引导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民家庭等主体投资创办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从事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开发,鼓励家庭农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成为法人型经营主体,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保障。紧密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格局,针对农、林、牧、渔等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应建设标准,积极开展规范化示范型家庭农场的创建。指导家庭农场开展“五化”标准建设,即生产标准化、管理科学化、营销网络化、经营市场化、产品品牌化,不断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态,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1、大户、老板创办一批。鼓励现有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大户、企业老板向家庭农场方向发展,因势利导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引导农民向家庭农场流转土地,鼓励专业农户流入其他农户土地,引导专业大户发展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使其成为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这类家庭农场要成为当前发展家庭农场的主要组成部分,比例占60%以上。

  2、村组干部领办一批。鼓励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利用对本地农业发展资源情况、生产环境熟悉等优势,积极创办各类符合本地发展实际的家庭农场,这一类是当前发展家庭农场的补充,能起到示范带动性作用,要占到30%以上。

  3、农技人员帮办一批。乡镇机关干部、农技工作人员凭借自身的技术、资金等优势,对当前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扶持,帮助其实现家庭农场的目标。这种科技帮办式家庭农场所占比例虽小,但对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有很大的影响力,要占到10%左右。

  4、扶持一批。从明年起区农口部门将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提上重要日程,优先申报项目,通过市级以上的项目扶持资金优先扶持在经营管理上效益好的家庭农场。金融部门将加大对实力强、信誉好的示范性家庭农场的金融支持力度,从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不断拓展信贷业务,扩大有效信贷投入。今年底将组织一次评选活动,评选出十佳家庭农场,每家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滞后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发展家庭农场列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扎实推进。

  2、营造氛围。广泛宣传申办家庭农场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积极引导农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成立家庭农场;积极树立家庭农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家庭农场发展的工作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

  3、强化服务。工商部门要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家庭农场登记注册提供“绿色通道”;农业部门要开展跟踪服务,对已办理证照的家庭农场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积极主动帮助其解决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家庭农场主的培训,提高农场经营水平,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4、加强考核。将家庭农场发展纳入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家庭农场的政策落实,建立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督查办将不定期督查通报相关情况。

  家庭农场年度计划 5

  为加快我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确保我村黑山羊养殖项目成功实施,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村基本情况

  xx村位于xx乡东北面,距乡政府所在地21公里,全村国土面积9.8平方公里,全村辖7个村民组,共516户农户2170人,人均纯收入1780元。村内平均海拔1000-1700米,气候属温凉型高原山区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气温12.7℃,年降雨量1300毫米左右。粮食作物为玉米、水稻、小麦等。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概算

  养黑山羊73只,其中基础母羊70只,种公羊3只,修建圈舍12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8万元。申请补助资金5万元,自筹3万元。购买基础母羊70只,每只需补助资金500元,70×500=35000(元);购买种公羊3只,每只补助资金1000元,3×1000=3000(元);修建圈舍12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资金50元,120×50=6000(元);种草70亩,每亩补助资金100元,60×100=6000(元)。

  (一)生产目标:

  20xx年项目建成后,共投放基础母羊70只。以后逐年滚动式发展,带动更多农户共同致富。

  (二)技术指标:

  1、人工种草。年产草量达4000公斤/亩以上,每亩饲养山羊2—4只。

  2、商品羊。8—12月龄的商品羊出栏体重30公斤以上,出栏率90%。

  3、羊群成活率95%以上,繁殖率达95%以上。

  三、方法及步骤

  (一)修建羊舍。羊圈建设选址在背风向阳处,采用砖混结构,石棉瓦盖顶,羊圈面积要求按1.5-1.8m2/只羊的比例修建,羊舍修建结束后,进行消毒处理后,方能购羊饲养。

  (二)种植人工牧草。按照牧草种植计划按时令和技术要求精耕细作、及时播种,确保播种质量。

  (三)基础母羊购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和运输。并对进购的羊只及时驱虫健胃,开展兽防及饲养管理工作。

  (四)生产管理。及时和乡畜牧兽医站及畜牧局联系,认真学习饲养管理、兽医防疫、草场管理、市场销售等方面的技术和经验。

  (五)商品羊销售。达到出栏标准的羊或淘汰羊,及时进行销售。销售后要及时补足数量,以保证持续发展。

  四、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资金到位后,及时组织修建圈舍,规划种草土地并整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圈舍修建完毕后开始购进基础母羊。

  家庭农场年度计划 6

  一、示范家庭农场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家庭农场,是指具有农村户籍或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资本和家庭成员为生产要素,以商品生产为主要目的,以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等产业为劳动对象,经营规模达到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标准且相对稳定,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科学管理、自负盈亏,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80%以上,在工商部门办理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并在县农业委员会登记备案的家庭农场。

  本办法创建的示范家庭农场,是指符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区域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在经营规模、基础建设、生产过程、经营效益方面等达到规定标准,经县农业委员会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查创建的家庭农场。

  二、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原则和标准

  创建示范家庭农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在同一时间段、同一区域内,好中评优,大中选强,实行优胜劣汰机制,不干预家庭农场的经营自主权。

  示范家庭农场应符合“五有五化三效益”要求,即建设时“有规模、有标牌、有场所、有配套、有能力”,经营中实施“生产订单化、管理科学化、营销网络化、技术标准化、产品品牌化”,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同步。

  (一)基础建设“五有”标准。

  1、有规模。本着适度规模经营的原则,其中,种植业:粮油集中连片规模在200亩以上,设施蔬菜(含瓜果、草莓、蓝莓等)在30亩以上或露地蔬菜在100亩以上;畜牧业:生猪年出栏在1000头以上,母猪存栏100头以上,羊年出栏在50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5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家禽年出栏50000羽以上,蛋禽年存栏量10000羽以上;水产养殖业:大水面养殖600亩以上,连片精养鱼塘养殖100亩以上;经果林业:葡萄、苗木花卉、甜叶菊、茶叶等在100亩以上;种养结合的综合性农场在200亩以上;土地流转年限5年以上。

  2、有标牌。有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家庭固定从业人数不少于3人。有家庭农场标牌,有相关管理制度,制度要齐全,并悬挂上墙。

  3、有场所。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场房、场地,有办公场所,有电脑、电话、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基本的办公设备。

  4、有配套。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基础、配套设施,具备必要的农业机械,插秧、播种、收割等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

  5、有能力。家庭经营农场经营人员,须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能力,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有一定的资金积累和履约能力。

  (二)生产过程“五化”标准。

  1、生产订单化。生产产品与超市、直销中心、学校、机关食堂等有相对固定的销售渠道,产品基本上实现订单化生产。

  2、管理科学化。有详实的生产、销售日记帐等财务档案,有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

  3、营销网络化。建立家庭农场信息平台,通过网络发布供求信息,运用农业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服务生产全过程,提高生产经营水平。

  4、技术标准化。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进行生产,有专业的农业技术人员指导,有条件的要制订农场生产标准。

  5、产品品牌化。积极开展品牌创建,有注册商标,打造“一场一品”。有条件的,可申请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无公害产品认证。

  (三)生产经营

  “三效益”标准。

  1、经济效益。土地产出率、经济效益提升明显,家庭农场年纯收入10万元以上,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年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0%以上。

  2、社会效益。对周边农户及家庭农场具有较好的典型示范作用,并积极带动周边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3、生态效益。实现清洁生产,废弃物集中清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申报。县农业委员会是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的组织部门。各乡镇农经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庭农场的推荐和申报。示范家庭农场,由家庭农场向所在地的乡镇农经站提出申请。乡镇农经站负责审核有关证件、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二)初审。乡镇农经站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初审,初审通过后,乡镇农经站签署推荐意见,加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报送至县农委。

  (三)审定。由县农委按照认定标准,组织验收组,对申报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实地考察审核、综合评价,提出评核意见。

  (四)公示。经县农委认定的示范家庭农场,将在示范家庭农场所在乡镇、村委会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公示期满后,如社会各界没有提出异议,将由县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领导小组发文公布示范家庭农场名单,予以授牌。

  四、申报材料

  (一)定远县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须盖章);

  (二)工商登记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家庭农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生产类型、规模、技术装备、经营状况、家庭收入及与之相对应的专业辅导员或农业技术员等;

  (四)会计报表;

  (五)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流转土地流转合同,养殖业的乡(镇)、村规模经营证明(复印件);

  (六)注册商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家庭农场相关制度;(复印件);

  (八)与超市、配送中心、企业存在产销对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九)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产品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定远县示范家庭农场考评表;

  (十一)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须一式两份。

  五、日常管理

  对示范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做到可进可出。凡被认定的示范家庭农场每年进行一次年审复查,在年审时达不到示范家庭农场条件的,取消示范家庭农场资格。年审复查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创建标准和申报及创建程序进行。

  六、直接取消示范家庭农场资格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直接取消其示范家庭农场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一)经查实,在申报和审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为的;

  (二)因经营不良,资不抵债而破产或被兼并的;

  (三)经营中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五)不按规定要求按时提供年审材料,拒绝参加年审的。

  七、政策扶持

  县政府每年选择一定数量的示范家庭农场给予资金扶持,具体扶持数量和奖励标准另行制订,并优先推荐上报国家、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八、其他

  (一)本办法由定远县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定远县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

  附件2:定远县示范家庭农场考评表

  家庭农场年度计划 7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自治州东北部,全县幅员面积5286平方公里,耕地8万余亩,辖12个乡(镇)、100个村10个社区,常住人口8.13万人,农业人口5.5万人。

  二、家庭农场发展基本情况

  (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民主体、合力推进,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按照发展与规范、规模与质量、示范与创新、指导与管理并重的要求,以培育家庭农场为抓手,努力创新农业经营机制,着力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实现现代农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发展家庭农场基本情况:工商注册登记27户,已实现12乡镇、23行政村中有家庭农场,组织申报州级示范家庭农场3户。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根据我县现代农户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长期稳定务农、初具经营规模、具有较高种养能力的小农户培育成为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示范性强的家庭农场。全县每年培育家庭农场12户以上(每个乡镇每年至少培育一家家庭农场)。

  (二)20xx年工作目标

  20xx年,全县拟新增家庭农场12户,累计达到家庭农场30户,5个乡镇有示范场(其中县级示范场5户、市级示范场2户、省级示范场1户)。

  达到“三个一批”。先培育一批,对目前已经具备家庭农场申报条件的,要积极鼓励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实现法人式生产经营管理;

  再辅导一批,对已经从事规模种养殖的经营主体、有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意愿和经过培养能够发展成为家庭农场,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使其在短期内达到家庭农场的生产要求,每个行政村要辅导完成一个以上;

  储备一批,对那些具备种养大户雏形的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农户,要加强跟踪服务,引导其向规模化、集约化和商业化生产经营方向发展。

  (三)项目支持对象

  20xx年,实施培育工程(二类)11个。

  四、支持路径

  要积极鼓励引导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民家庭等主体投资创办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从事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开发,鼓励家庭农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成为法人型经营主体,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保障。紧密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格局,针对农、林、牧、渔等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应建设标准,积极开展规范化示范型家庭农场的创建。指导家庭农场开展标准建设,即生产标准化、管理科学化、营销网络化、经营市场化、产品品牌化,不断提升家庭农场发展势态,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一)大户、老板创办一批。鼓励现有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大户、企业老板向家庭农场方向发展,因势利导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引导农民向家庭农场流转土地,鼓励专业农户流转其他农户土地,引导专业大户发展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使其成为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这类家庭农场要成为当前发展家庭农场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村组干部领办一批。鼓励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利用对本地农业发展资源情况、生产环境熟悉等优势,积极创办各类符合本地发展实际的家庭农场,这一类是当前发展家庭农场的补充,能起到示范带动性作用。

  五、时间进度

  项目资金到位,省州备案批复后在一个年度内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

  六、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拨付实行先建后补,经所在乡村两级、县级主管部门验收后,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制《财政资金报帐拨款审核单》,并附有效原始凭据,经所在乡镇、县级主管部门审查,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对擅自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除追回全部资金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发展家庭农场列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扎实推进。成立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申报、实施、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编制各种报表,掌握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

  (二)营造氛围。广泛宣传申办家庭农场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积极引导农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成立家庭农场;

  积极树立家庭农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家庭农场发展的工作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服务。工商部门要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家庭农场登记注册提供“绿色通道”;

  农业部门要开展跟踪服务,对已办理证照的家庭农场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积极主动帮助其解决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家庭农场主的培训,提高农场经营水平,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四)加强考核。将家庭农场发展纳入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家庭农场的政策落实,建立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将不定期督查通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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