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经第80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学前教育工作调查组,采取走访、实地查看等形式,对珲春市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前教育的基本情况
(一)适龄儿童入园率稳步上升
让适龄儿童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已成为家长的迫切愿望。市区内现有学前3年适龄儿童3146名,接受学前三年教育儿童2992名,受教育率95.1%。全市9个乡镇学前一年适龄儿童479名,接受学前一年教育儿童431名,受教育率90%。均已达到省督导组的验收标准。
(二)幼儿教育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珲春市现有幼儿园43所。其中公办园2所、25个教学班;学校附属园15所、46个教学班;驻军部队园2所、7个教学班;民办园24所、75个教学班;此外未经注册的非法园10所、13个教学班。珲春市有省级示范园2所,市一级幼儿园2所,市二级幼儿园7所,市三级幼儿园22所。以公办园为骨干,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三)幼教师资力量不断加强
全市共有幼儿教师361名。其中公办园教师88名,学校附属园教师126名,部队园教师17名,民办园教师130名。省级骨干教师2名,州级骨干教师16名,市级骨干教师30名。获得小学超高级教师职称的3名,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45名。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86%,专业达标率43%,基本满足学前三年教育需要。
(四)多元投入的办学机制初步确立
随着国家鼓励和扶植民办园发展政策和规定的相继出台,珲春市学前教育形成了政府与社会力量办学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幼儿入园难的状况。
二、学前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珲春市学前教育工作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广大幼教工作者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足够认识,对学前教育支持乏力
目前,学前教育由政府承办,还是由社会力量来承办,政策层面上并不是明确的。因此导致了政府对学前教育重视不够,没有把学前教育纳入到整个基础教育体系中统筹起来。长期以来由于缺少学前教育规划,市区内园所布局不尽合理,难以适应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仅有的两所公办园均位于新安街辖区内。在民办园的设置上,并不是根据社区人口的分布科学布局,而是凭社会力量办学主体的申请,自选自定办学场所,带有极强的随意性。办学质量低,园所规模小,管理混乱的现象十分突出。八个乡镇没有一所中心幼儿园,不合理的布局已经成为幼儿教育不公平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管理机制尚待理顺,对民办园监管和督导不到位
珲春市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在机构改革中进行了调整。将教育局的幼教办并入普教科和成职教科,只设一人管理。办园审批与管理分立运行,难以形成合力,其管理职能弱化了。目前珲春市社会力量办园准入门槛过低,再加上相关部门对民办园的办园条件、教师资格、登记注册、收费标准、办学质量等缺乏有效的规范与管理,使得一些环境差保教质量低的民办园数量增加,出现了一些有证但不符合标准的幼儿园。又因珲春市目前对幼儿教育的钢性需求过大,导致一些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非法园也有了生存的空间,这些非法园成为学前教育管理上的“盲点”,取缔难度大。
(三)经费投入缺乏保障,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明显不足
珲春市学前教育经费在预算中既没有单列,也没有规定的比例。幼儿园收取的管理费仅能维持日常支出,难以在硬件方面进行投入。随着城市化进程速度不断加快,公办园建设将明显滞后于人口增长速度。现有的两所公办园都是省级示范园,在规模上只能各设置6个教学班,容纳200名幼儿入园。由于园舍面积严重不足,两所公办园现已增置到25个教学班,共接收了1050名幼儿入园,生均占有面积的各项指标不足规定的一半。寝室床辅之间没有空隙,部分幼儿园还自搭二层床辅,没有扶梯,午睡时需要教师抱上抱下,一旦有意外发生,后果难以想象。更为严重的是,两所幼儿园园舍均已下沉,墙面开裂,窗户被挤压变形,玻璃自行爆裂,如此严重的危房只是简单地采用了临时加固措施继续维持使用,幼儿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第三幼儿园进园通道狭窄,为防两侧墙壁脱落而搭建的安全防护网已破损,各类电线胡乱搭设在通道两侧墙壁上,极易造成坠物掉落砸伤幼儿和意外触电事故。公办园的示范作用无从体现,对民办园指导的职责更是难以承担,削弱了优质办学资源的辐射作用。目前这两所公办园的教学楼已于2009年9月14日被珲春市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鉴定为D级危房。
(四)专业教师缺乏,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珲春市现有幼儿教师不论是在数量还是在专业上都不能适应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一是教师数量不足。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规定,全日制幼儿园师幼比例为1:6至1:7。而珲春市多数幼儿园教师配备不合理,每班只设一名或两名教师,不设保育员。两所公办园师幼比过高,达到1:12左右。严重弱化了幼儿教育的保教功能。二是专业教师严重缺乏,非专业人员比例过高。存在着大量无证上岗或未评职称的教师。三是民办园待遇偏低,人员流动性大。大多数被聘用的教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更是无从谈起,导致幼儿教育师资队伍不稳,整体素质不高。
(五)学前教育管理不规范,“小学化”现象普遍存在部分办园者为迎合家长的心理和争夺生源,在教学上严重违背教学规律和幼儿成长的规律,热衷于幼儿识字、拼音、写字、算数等教学,而且由于教师专业水平的局限性,在教学中存在不少差错,给小学阶段教学带来负面影响。在教学方法上不注重幼儿基本素质和良好习惯技能的培养,导致幼儿过早的对学习产生恐惧和厌烦,影响幼儿未来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珲春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珲春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发展和所面临的问题,调查组在广泛征求教育主管部门、幼儿家长、办学机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
政府要切实增强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要规划好市区内的幼儿园。结合珲春市城市发展和人口规模,规划好市区内幼儿园建设布局,确定好长远规划和近期的建设计划。二是筹资建设好市区内的幼儿园。按着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布局,加大资金投入,尽快改变靖和街、河南街、近海街没有高标准规范化幼儿园的状况。三要指导管理好市区内的幼儿园,高标准配备设施,安排高素质专业教师,提高保教质量。四是乡镇中心幼儿园要根据服务人口科学规划,推进我市乡镇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完善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民办园的质量
学前教育的管理面对着多种形式的办学主体,工作繁重,责任重大。现仅有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监管,难以承担管理学前教育的重任。面对学前教育发展的形势和任务,要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改变学前教育管理人单力薄局面。鉴于民办园已经成为珲春市幼儿教育的主体,是实施学前三年教育的重要力量。政府要通过优惠政策的扶持和引导,把现有的园所做优、做强。对于那些条件过于简陋,经过整改仍然难以达到最低办学要求的民办园和非法园,及时予以取缔。推进民办园的规范化和规模化的进程。
(三)建立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发挥公办园骨干作用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政府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在预算中单列,并逐年加大投入。解决公办园经费紧张困难。政府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构建由政府扶持、举办者筹措、幼儿家长缴费、社会资助和幼儿园自筹等多渠道筹资的投入机制。要加大对公办园的扶持力度,使之真正担负起示范和指导作用。特别对公办园园舍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要引起足够的重识,尽快加以解决。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
严格落实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幼儿教师准入门槛。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专业教师的比例和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民办园教师队伍的管理,按照“谁举办谁负责保障”的原则,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依法与教职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为其缴纳基本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培训、进修、评优、奖励、职称评定等方面做到民办幼儿教师与公办幼儿教师同等对待,逐步达到民办园教师与公办园教师同工同酬。
(五)规范办园模式,严禁幼儿教育“小学化”行为
政府在对幼儿园进行指导、监督、管理的同时,要积极引导幼儿园在办园目标、园所管理、保教质量、师资培训等方面形成特色。严格按照国务院《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特点为依据,着眼幼儿身心发展的顺序性、阶段性和幼儿发展的水平来进行教学和管理,杜绝小学化的模式组织教学。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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